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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共进晚餐之时,乔风一个人在家,连饭都懒得做了。薛定谔很不满意,喵喵喵地跟他要吃的,他只好给了它一些猫粮。
    薛定谔不爱吃猫粮,但是现在肚子饿了,也没办法。它低头吃着,时不时地喵一嗓子,像是在责备他。
    乔风一点食欲也没有。想着蓝衫和宋子诚的潇洒绝尘,他的胸中就像是堵了一团棉花,连呼吸都不顺畅了。心脏仿佛泡进了不知名的溶液里,酸酸涨涨的难受,这无穷无尽的折磨,也不知何时才能解脱。
    不想做饭,也不想叫外卖。他无聊地打开电视,想借此转移一下注意力。
    电视上正在播广告。一个戴眼睛有胡子的胖脸大叔正在激动地喊:“这酸爽,不敢相信!”
    ……乔风狠狠地关掉电视。
    他站起身,在各个房间游荡,像是一颗漫无目的的粒子。这时,敲门声传来,他的心脏猛地一缩,赶紧跑去开门。
    快递小哥没想到这家的主人这样热情,他才敲了两下门就开了,对方还目光炯炯地望着他,那眼神……
    一般情况下,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态度过分热情,总难免让人想多一点。
    快递小哥轻轻退了一步,微微拉了一下衣领,然后警惕地看着乔风,“您的快递。”
    乔风看清来人时,失望地垂下眼睛,迅速签收了包裹。
    快递小哥有点纠结:自己的反应是不是过于那啥了?是不是把人家的心伤了呀……
    乔风把笔递还给他,然后抱着包裹回屋了。
    包裹里是他昨天下单买的微型摄像头。他现在无所事事,恨不得立刻找点事情打发时间,于是自己跑到门口安装摄像头。摄像头安装在门框上方,背靠在白色的墙壁之上。它的体积小,主体又是白色,几乎要和墙壁浑然一体了,所以不太容易察觉。
    摄像头连接电脑,监视着他家门口那一块地方,如果蓝衫经过,他就能够发现,这样就不用一直看猫眼了。
    好吧,一直盯着电脑看也没强到哪里去……
    蓝衫回来时,又遇到乔风突然开门要出去。她跟他打了个招呼,想到今天下午看到的苏落,她又有些气,鼻子里哼一声,很像一只不可一世的公鸡。
    她跟乔风打了个招呼,态度有些敷衍。
    这样的态度使乔风心中闷闷的,看到蓝衫转身开门,即将消失在门后时,他突然叫了她一声,“蓝衫。”
    蓝衫扭头看他,“有事?”
    乔风也不知哪来那么一股子委屈,他抱怨道,“你能不能看我一眼啊!”
    “我看你干嘛,又不是遗体告别。”蓝衫说着,翻了个白眼。
    乔风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突然发现乔风这话说得像是有些深意,她眼珠转了转,问道,“你……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呀?很容易让人想歪你知不知道?”
    “那个,我就是想让你帮我看看这身搭配怎么样。”
    这身衣服就是下午她在门口遇到他时他穿的衣服,也就是跟苏落在一起时穿的衣服。蓝衫撇嘴角,“如果你下次再跟女孩子约会呢,我建议你穿白色大背心,碎花大裤衩,再来一双阿迪王的旅游鞋,配一双红袜子。”
    “啊?会不会不太好?”
    “不会,绝对perfect,听我的没错,”蓝衫说着,还兴奋地打了个响指。然后她退回房间,“拜拜!”
    ***
    宋子诚回家之后打开电脑,想处理一点公事,这时他接到了苏落的电话。俩人已经从破裂的情侣迅速转变成亲密的战友,虽然依然不太看得上彼此,不过至少面上过得去。
    苏落问了宋子诚和蓝衫的情况,宋子诚胸有成竹地答道,“还不错,一切尽在掌握。”
    苏落轻笑,“你可别看走了眼,没准那女人是特意拿你当枪使呢。”
    宋子诚的声音沉了一沉,“我是不会被人当枪使的。”
    苏落也不多解释。在乔风面前,宋子诚自然有绝对的自信。她只是笑笑,说道,“总之你把蓝衫栓牢了就行。”
    “嗯,你那边呢?情况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乔风一直惦记着她呗。今儿让我过去就是为了做给蓝衫看的,所以我才担心你。”说起这种事,苏落的语气自然不会好到哪里去。
    宋子诚却有点幸灾乐祸了,“后悔了?”
    苏落的声音冷冷的,“宋子诚,别让我说出难听的话来。”
    宋子诚心情好,也愿意让着她,“得,当我什么也没说,你继续施展你的魅力吧。以你的手段,拿一个书呆子肯定是小菜一碟,对吧?”
    两人互相通了个气,了解一下对方接下来的大致计划,也好相互配合,聊完正事,他们没有闲聊的欲望,于是干脆地挂断电话。
    放下手机,宋子诚一回头,突然就斯巴达了。
    ——他的电脑屏幕上竟然爬上去好些蟑螂。
    “操!”宋子诚头皮发炸,想也不想抓起手机砸过去,屏幕被砸得一阵咣当,液晶屏花了一大块。
    宋子诚跑出书房,翻腾了半天,找到杀虫剂,回来一阵乱碰,喷得桌子都有些湿了,满屋子是杀虫剂的怪味儿。
    喷完之后,蟑螂就变多了……
    他冷静下来,忍着呕吐的冲动仔细看,才发现这是电脑中毒了。
    “操!”他又骂了一句。到目前为止似乎也只有这一个字可以精准地表达他那愤怒的心情。他关了电脑电源,忍啊忍,不知道该如何发泄。最终,他从上次的调查资料里找到乔风的手机号码,给他发了条信息:loser!
    乔风没有回复他。
    对方不接招,宋子诚也不能像个姑娘似的不依不饶地骂。他气得把手机一扔,咬牙切齿地想着,等把蓝衫弄到手再料理那个书呆子。
    ***
    在蓝衫忧愁的时候,小油菜终于弄来了一些神秘的药丸,据说是行不轨之事的利器。蓝衫捏着那粉嘟嘟的小药丸,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然后她把药丸扔进嘴里。
    小油菜吓了一跳,“喂喂喂,这东西不能乱吃的!赶紧吐出来!”
    “没事儿,我就尝尝。”蓝衫嘴里含着东西,话说得含混。她把那药丸含化了之后,就吐出来,用纸巾接着,团了团扔进垃圾桶。
    然后她又漱了口,看到小油菜震惊得口鼻歪斜,她摆摆手,“没事儿,这就是普通的迷药。”
    “你……好像很有经验的样子,”小油菜膜拜地看着她,“但你也不能乱吃呀!”
    “放心,我跟你说,我对这些迷药成分有抗性,从小就有。别人吃了这东西会头晕昏迷,我吃了顶多是头疼。”
    “啊?”小油菜觉得很不可思议,“姐们儿你不会是吃迷药长大的吧?”
    “不 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知道吗,我小时候长得特可爱,然后有一次我妈一错眼没看好我,我自己乱跑遇到一个人贩子。人贩子就给我吃迷药,那个迷药里掺了 糖,我就以为是糖球,人贩子给我呢我就吃,吃了还跟他要。他给一颗我吃一颗,给一颗我吃一颗,后来我把他的药吃光了,他就说让我跟他走,他还有好多。我当 时脑袋疼,疼得哇哇大哭,把人招来了,他就跑了。”
    小油菜听得下巴几乎掉下来,“那后来呢?”
    “后来我妈带我去医院,医生查出来我身体里好多致人昏迷的成分,把我妈给吓得呀。但我当时就是没晕过去,医生觉得这是个奇迹。他还找了专家给我会诊,又提取了我的血液样本各种研究,最后也没研究出什么来,专家们认为可能是我的身体里存在特殊的抵抗物质。”
    小油菜一脸梦幻,“好神奇呀……等等,你不会逗我玩儿呢吧?”
    “我逗你干嘛呀?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还听医生说过病毒绝缘体质的人呢,那人跟好几个艾滋病人那啥过,后来一查,屁事儿没有。据说是因为身体里缺某种病毒需要的蛋白质。”
    俩人八卦了一会儿这个神奇的世界,蓝衫接到了来自宋子诚的电话。
    宋子诚要约她去郊区骑马,蓝衫想也不想就答应了,完了之后赶紧给乔风打电话,“乔风啊,这周四我要和我们老板去马场玩儿,不能陪你买菜做饭了。”
    “骑马吗?”乔风一咬牙,厚着脸皮说,“我也想骑马了,你可以带我去吗?”
    他问得这样直接,反而让蓝衫有点吃不准,她定定心神,“我倒是想带你去,不过我们老板可能不愿意带你吧……”
    “哦,那算了,我找我哥吧,他有马养在马场。”
    蓝衫没想到他这样干脆利落,似乎完全把重点放在“骑马”而非“她和宋子诚”之上。她悻悻地挂断电话。
    这一头乔风挂了电话之后,立刻上网一通噼里啪啦地搜查,接着掏手机给他哥吴文打电话。
    “喂,乔风?”
    “哥,你能在xxx马术俱乐部买一匹马吗?”
    “不是,乔风你脑子长包了吗?现在不好好追求幸福你怎么又跑去玩儿马了?还有你不是讨厌骑马吗?”
    乔风三言两语把事情解释了。
    吴文听此,兴奋大叫,“我也要去!”
    乔风有些奇怪,“你去做什么?”
    “帮忙。助阵,热场,冷场,出主意,搞破坏,我样样在行,”吴文有些得意,“就你这没出息的德性,等你追到蓝衫,得几辈子啊?还得我这亲哥哥帮忙呐!”
    乔风想想也对,于是答应了。
    吴文又道,“把肖采薇那个蛇精病也拎上,她是蓝衫的好朋友,也许用得着。实在不行我把她一棒子敲晕,不怕不能把蓝衫吸引过来。”
    “……好。”
    ☆、第62章 暧昧
    蓝衫知道乔风也和吴文一块去骑马,但她不知道小油菜竟然也要去。蓝衫有些奇怪,“你不是不喜欢骑马吗,嫌屁股疼。”
    小油菜恨恨道,“吴文就是为了让我屁股疼,才带我去骑马的。”
    蓝衫沉默了一会儿,答,“你这话说得相当之猥琐啊……”
    “别提了。”小油菜说着,悲愤地吐槽了她的老板。其中无非就是各种奴役和压迫这类办公室经常遇到的问题。
    蓝衫很同情小油菜。她觉得估计是吴文对上次的事件耿耿于怀,余怒未消,所以想方设法折腾小油菜。
    吐槽完毕,小油菜非常有骨气地来了一句,“老子早晚辞职!”
    “你舍得吗?”
    “当然舍不得!”
    蓝衫只好闭嘴。
    ***
    玩儿马是一种比较烧钱的活动。蓝衫也爱骑马,不过她的兴趣是在她的牧民爷爷家培养起来的,到了大城市,她完全没有那个经济实力去发展这项兴趣爱好。别人花几百万买匹马,她顶多花几千块买套骑术装备。
    现在市面上比较贵的马差不多都是赛事马,一匹好马比一辆好车只贵不便宜。不过蓝衫对这些赛事马的品种不是很了解,她从小到大骑过的马都是本土产的蒙古马,极少有机会一亲那些豪门血统的芳泽。
    宋子诚带她去参观马术俱乐部里的马,蓝衫一时看花了眼。这里的马一看就伙食好,一个个身形矫健,皮毛光滑,鬃毛油亮,精气神十足,特别特别漂亮。
    其中最漂亮的是宋子诚那匹阿拉伯马。它通体雪白,尾巴比一般的马要高耸一些,大大的眼睛明亮润和,像是一个温柔的公主。看到宋子诚,它很高兴,宋子诚让蓝衫摸它的头,它也不拒绝,很温顺。
    “想骑吗?”宋子诚问道。
    蓝衫有点纠结。她当然想骑马,但这一匹是宋子诚的,她如果骑的话估计就得和他同乘一骑了。蓝衫喜欢一个人骑马。
    于是她笑道,“老板,随便再帮我挑一匹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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