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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默默地看了一会儿,他终于坐进车里,缓缓发动汽车,离开了。
    伍媚闭了闭眼睛,安静地坐回转椅上。她面前的电脑屏幕上,只有五色的魔方屏保在不知疲倦地拆分、组装、拆分、组装……
    沈陆嘉进来时,就看见伍媚神情渺远地盯着屏幕,仿佛在看,又仿佛没有在看。他不由有些心慌,仿佛她整个人是要羽化的仙女,即将在他面前化作雾气,消失不见。不,即便她真是仙女,他也会藏起她的羽衣,将她拴在自己身边一辈子。
    “在想什么,这么入神?”沈陆嘉走到她身后,俯身揽住她的肩膀。
    伍媚这才如梦初醒一般,她有些掩饰地一笑,“你来了啊。”
    “有几天没见着你了,我想你了。”沈陆嘉在她耳畔低低说道。他呼出的热气在她的耳廓边沿缭绕,伍媚忽然觉得一颗心莫名其妙地变得平静下来,她扭过身反手搂住沈陆嘉的脖子,脸颊贴着他的脸颊。
    这样的姿势有些变扭,沈陆嘉索性将她抱坐到办公桌上,自己站着。两个人就这样安静地脸靠着脸,鼻尖就是对方肌肤的气味,女人身上的甜香,男人身上的木香;掌心下面是对方衣料的触感,丝绒的细软,毛料的挺刮。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沈陆嘉,遇见你真好。”伍媚忽然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道,语调近乎呢喃。
    沈陆嘉低头在她的眼皮上轻轻印了一下,“不,你才是老天赐给我的礼物。”
    这个无意间的巧合使得伍媚忍不住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沈陆嘉茶褐色的眸子只是安详地回望她。
    伍媚忍不住扬起头,去吻他的唇。唇齿的亲密无间里,伍媚模模糊糊地发现,她好像真的爱上眼前这个男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应酬到九点多才回来,对中国式饭局深恶痛绝。小喽啰永远都是被灌的命。在喝了三杯红酒的情况下晕乎乎地又写了将近五百个字,实在撑不住了。明晚可能会在这一章尾部加上一些和男主的甜戏,反正今天买了,多加字不会收钱滴。。。
    此章已补全。关于女主到底对楠竹是什么样的感情,其实我也不知道,爱更对的是一种感觉,是说不清楚的。她的遭遇和经历注定她大概就是这个状态,爱情里哪里有绝对的旗鼓相当,是吧?总有一个会多爱一点。
    ☆、58生命是部小说
    两个人分开后,沈陆嘉才注意到了伍媚脚上的那双鞋子。宝石蓝的底色,上面有红色的茶花和绿色的叶片。伍媚有些发窘,生怕被认为是某位特立独行的女作家的门下的左护法,撇清道:“我忘记换鞋了,这是开车时穿的平底鞋。”
    曾经将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柴可夫斯基弄混了职业的沈陆嘉自然不知道她的担忧,他只是很中肯地说了一句:“挺漂亮的。”便关注到了伍媚刚才那句话中别的信息点了:“你下午开车出去了?”
    伍媚在心底犹豫了一下,该不该说真话,不行,倘若说了实话,就必然得提到她和顾倾城的关系,又要瞒着他,她私心里不想再骗他。掠了掠头发,伍媚一面关电脑,一面说道:“嗯,下午出去了一趟,到银行拿钱的。”
    沈陆嘉却似乎被提醒,从皮夹里拿出一张信用卡,递给伍媚道:“这是我的的副卡,你收着。”
    伍媚用食指和中指夹着那张卡,斜着眼睛睨他:“沈陆嘉,你这是什么意思,养情妇?”
    “不,当然不是的。”沈陆嘉急了,生怕她误会:“我不大懂那些护肤品、衣服、香水什么的,买了怕你不喜欢。说实话,我也知道自己是一个很闷的人,不大会哄女人。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是我最擅长的大概就是赚钱了,所以如果你肯花我的钱,我会很高兴。”顿了一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又添上一句:“而且我听君俨说,他的信用卡都是放在老婆那里的。”
    “鼎言你交给我打理,信用卡你也交到我手里,你就不怕我是骗财骗色的,把你的钱卷了跑路?”伍媚心下感动,嘴上揶揄。
    沈陆嘉笑起来,语气笃定:“你舍不得跑路的。”
    伍媚一扬脖子:“这么自信?”
    “你还有三百万在我手里呢。”
    “沈陆嘉——”伍媚佯怒。
    “好了,逗你的,待会儿我们去哪里吃饭?”相处这么久,沈陆嘉已经深谙调虎离山之计。
    伍媚想了想,兴致勃勃地向他建议,“我们去吃火锅吧。”
    沈陆嘉哪里有不允的话,两人相携离开了鼎言大厦。
    伍媚也没取车,指了路之后她便舒舒服服地窝在迈巴赫齐柏林的副驾驶上闭目养神。
    到了火锅店,人声鼎沸,热闹的紧。
    沈陆嘉正四处找位置,伍媚已经眼尖地发现一个缩在墙角的两人位,一个走路内八字,拎着好几个购物纸袋的年轻女郎和男朋友大概也瞄上了那个位置。伍媚仗着腿长,抄了近路,抢先坐在了那个位置上,然后笑吟吟地朝沈陆嘉招手。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这位置是我先看见的。”女郎有些不忿,用娇滴滴的声音指责伍媚。
    伍媚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女人旁边的男士,“许教授,好巧。”
    许自强平庸的国字脸有些变色,强行挤出一个笑容:“伍老师,也来锅鼎记吃饭啊。”一面偷偷松开和女郎交握的手。
    伍媚却并不想放过他,瞥一眼许自强身旁厚重刘海齐眉的女郎,没有胸也没有屁股,只有一双小鹿般映着林间晨雾的大眼睛。伍媚忍不住又想起了大着肚子的许太太,母鸭般难看的步态,浮肿的面团脸,上面还有褐色的蝴蝶斑。是不是人类无论怎么进化,永远都摆脱不了兽性?即使明明没有感情了,却不影响崽子一窝一窝地下。
    “这位是许教授带的研究生?”
    锅鼎记里开着暖气,许自强觉得脖子后面全是热汗,“呵呵,是家里的亲戚,来蔺川读书的,带她出来逛逛。”
    女郎大概也察觉到对面的女人惹不起,仿佛被雨淋了的小母鸡,再也不敢咯咯乱叫。
    沈陆嘉已经走到了伍媚的身边,他也认出了许自强,在夏天的幼儿园曾经见过一面。只简单一眼,他便洞悉了一切。因为沈叙的缘故,他十分厌恶这些对感情不忠的男男女女。于是他一言不发地坐在伍媚对面,安静地看着菜单。
    “那伍老师,你们慢慢吃。这家怪忙的,我带她去别处转转。”许自强不迭地退了出去。临去时,那长着小鹿一般无辜大眼的女郎还朝沈陆嘉遥遥递上了一个眼风。
    伍媚好笑地看着二人的背影,托着腮问沈陆嘉:“我这旧同事在系里一向是出了名的学究夫子,有次我问他借字典,他都紧张的一头的汗。没想到现在也赶时髦搞起了师生恋。你说他到底是因为老婆怀孕才在外面打野食,还是因为婚姻本来就进入了死水期?”
    沈陆嘉翻菜单的手这才停住了,他抬头看住伍媚,正色道:“我不管旁人的事。我只确保自己从一而终,绝不旁逸斜出。”
    伍媚本想打趣他当自己是茅盾笔下的白杨树啊,但看见他脸上硬邦邦的线条,知道这是一个男人做出承诺时的脸孔,于是她笑眯眯地拿起桌布上的餐刀,比划了一下道:“凡是出轨的男人,不仅要净身出户,更要‘净身’出户。”
    沈陆嘉跟着轻笑:“嗯,好主意。”
    服务员很快来点了火,又将点的各色涮料送了过来。伍媚又点了半扎喜力啤酒。沈陆嘉见她高兴,便也没说什么。只想着日后封山育林,不仅得管好自己,还得看好她。
    鸳鸯锅里红白二色汤底逐渐涌出一串串泡泡,伍媚一面放食物,一面还念起了顺口溜:“肉类先下汤味鲜,海鲜蔬菜在中间,带血粉类易浑汤,只好放在最后边。保持中火小开状,随烫随食味更鲜。”
    沈陆嘉笑着替她拉开啤酒的拉环。
    锅里很快滚起来,食物的香味立时弥散开来。伍媚吃得酣畅淋漓,她吃的是红汤锅底,被辣的像只小狗,不时张嘴吐舌头。沈陆嘉皱起眉头,有些后悔答应和她吃火锅。
    “少吃点辣。”他从果盘里拿起一个樱桃番茄,塞进伍媚嘴里,让她过过嘴。
    在她鼻尖被辣的发红的时候,他又要忙着拿纸巾递给她擤鼻涕。沈陆嘉不觉得有任何不悦,他把她当成生命的另一半来爱,而不只是一个意中人,所以他们俩的关系总会生出很多层次来:父女、兄妹、师生、知己。当然有时候也会是母子、姐弟。
    两个人吃到七点多才离开了火锅店。因为锅鼎记就在国贸的对面,伍媚又很顺路地拖着沈陆嘉的手逛街去了。
    伍媚品位不俗,在沈陆嘉的印象里,她每一次的穿戴都是精致却不刻意,优雅里又带着随性,几乎都可以直接上时尚杂志的封面,所以在经过一家著名高街品牌时,他有些意外地发现伍媚居然驻足,然后就拖着他进去了。
    店里有几个顾客,看年纪大概都是些大学生,咋咋呼呼地讨论着哪一款前一阵子在那份杂志看见过。导购小姐只是站在一旁,并不多说什么。
    伍媚很随意地在货架前翻拣着。沈陆嘉站在她身后,替她拿着手袋。
    导购小姐一双眼睛都毒辣的很,丝绒是娇贵难伺候的面料,一旦受损,绒毛倒伏,在灯光下会与大方向背道而驰。可是这位小姐身上的丝绒却是簇新,连袖口手肘这种部分都没有倒绒。还有,一般人逛国贸,眼神大多只流连物品,翻看标签价格永远鬼鬼祟祟,从不跟她们这些导购对视,仿佛生怕被她们掂量出钱袋子的斤两。这位小姐却姿态大方,显然是不差钱的主儿。
    “小姐,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导购小姐微笑着说道。
    “谢谢。有需要我会叫你的。”伍媚的视线忽然被店里的男女两个模特身上的套头毛衣吸引住了。
    她有些恶作剧地拉拉沈陆嘉的手:“那一套,我们两个穿好不好?”
    那是一套情侣毛衣,男款是黑色底上放着一只白色的空碗,上面还有一个水龙头,旁边是苦哈哈的三个字“我洗碗”,女款是黑色底上一只盛满了饭的碗,旁边是乐呵呵的三个字“我吃饭”。沈陆嘉哭笑不得,小声反抗道:“洗碗烧饭我都是心甘情愿。但是我这个年纪,穿这个实在不妥当,而且我从来都是穿衬衣和西装的,这种休闲毛衣穿在我身上恐怕会很奇怪。”
    伍媚眯着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他,沈陆嘉在心底叹着气准备投降时,却见原先那位导购小姐笑眯眯地拿着两件毛衣走过来:“两位不如试试这套。”
    沈陆嘉接过来一看,蓝色底子的毛衣上,男款是白线勾勒的中国地图,女款则只有小小的台湾岛,下面各有几个字,连起来一读恰好是“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个寓意看得沈陆嘉大喜,将女款塞进伍媚手里,“穿这件好不好?”
    伍媚皱皱鼻子,最终还是接了过来。
    导购小姐赶紧又推荐了牛仔裤和帆布鞋。
    两个人各自抱着一堆衣服分别进了男女更衣室。
    再出来时两人都换了模样。伍媚看着对面眉头微蹙,浑身不自在的沈陆嘉,觉得一本正经不苟言笑的沈总只要再在胳肢窝下夹本莎士比亚,完全就是位文艺小青年,忍不住捂着肚子大笑起来。
    沈陆嘉轻咳了一声,扯扯伍媚特意束起来的马尾辫,“我也觉得有些奇怪。”
    “不,挺好的。”伍媚推着他走到穿衣镜前,“相信我,你穿成这样进蔺川外国语学院的图书馆,门卫大妈一定不会管你要借书卡的。”
    沈陆嘉在镜子面前审慎地观察了半天,才让导购小姐将两人换下的那些衣服包起来,伍媚已经将他的副卡递了过去。
    两个人提着印有巨大logo的纸袋离了店铺,才走到电梯,就看见电梯门徐徐打开,从里面走出了晏家三口。
    “陆嘉,许久不见了,怎么也不来家里坐坐?”晏经纬脸上有不加掩饰的惊讶,当然是为着沈贤侄的着装,又看向他身旁的伍媚,愈发吃惊:“这不是伍总吗?”
    “晏部长,您好。”伍媚矜持地一笑,主动伸出了右手。
    那粒小痣终于被晏经纬收入眼帘,他瞳孔剧烈一个收缩,牢牢盯住伍媚。
    冯青萍微微皱眉,那次一起吃饭,她也看见了她虎口的红痣,只是饭桌上她言语风趣,推杯过盏间媚态横生,她想着不过是巧合罢了,夷光是个木头孩子,是断然没有这些本事的,便打消了疑心。
    沈陆嘉是她为自家女儿寻的金龟婿,如何见得被旁的女人打横里摘去了果子去。她才想说话,就被原本站在后面的晏修明扯了扯胳膊。
    “沈大哥,伍小姐,一起逛国贸的?”顿了一下,她又眼带赞赏地看了看二人的装扮:“你们这样穿真的很登对。”
    “谢谢。”伍媚轻俏一笑,脸孔上仿佛有闪电一亮而过。连眼角也吊吊的几乎斜飞入鬓了。再衬着她此刻的打扮,晏修明觉得心底的恐惧像涨潮的海水,从脚脖子一直漫到大腿根。
    晏家夫妻在三个人之间看来看去,都有些莫名其妙。尤其是晏经纬,他埋怨地看了一眼妻子,似乎在质问她为什么准女婿有了别的女人自己却一点风声都听不见。冯青萍也盯住女儿,暗暗猜度她到底在想什么。
    晏修明强压住心底的不安,又就着《舞!舞!舞!》和伍媚说了几句,互相打了招呼才分道扬镳。
    伍媚和沈陆嘉才进了电梯。冯青萍就发作起来:“怎么回事?你不是和沈陆嘉处的好好的吗?怎么叫别人钻了空子?”
    “您看不出来吗?沈陆嘉中意的是他旁边的那位,我何必巴巴地凑上去讨个没趣。”晏修明逛街的心情完全被刚才的巧遇给败坏了,冷冷地回答道。
    晏经纬从中斡旋:“有什么话回家再说,在这里像什么样子。”
    “瞧两人穿的那衣服,都老大不小的了,还当自己是花季雨季啊。陆嘉我看也是个出息不大的,被女人撺掇着居然跟着后头胡闹。”冯青萍愤愤地说了两句,又狐疑地盯住女儿:“你不会还惦记着夏商周吧?所以我让你抓紧沈陆嘉,你就阳奉阴违?”
    猝然听到这个名字,晏修明脸色大变,她如同飞渡的羚羊一般一个跃步跨进电梯里,猛地按上了关门键,将父母二人全都隔在外头。靠在冷硬的电梯内壁上,她看着对面金属内壁上自己变形的眉眼,讽刺地笑了。夏商周,她那刚愎自用的母亲,居然以为自己仍恋着夏商周,她晏修明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拣晏夷光的破烂?!
    作者有话要说:鉴于很多姑娘在围脖问我写不写某某某,在这里说一下,下一本写秦亦峥,终于可以写点不一样的了。。。当然这是2013年的事。。。至于其余人,待定o(n_n)o哈!
    ☆、59夏天的故事
    十一月二十日,农历小雪。这一天是晏修明的生日,当然也是晏夷光的生日。
    在冯青萍的手段之下,几天前,晏家便委婉地向陆若薷透露了这一消息,说要在家里简单举办一个家宴,陆若薷自然心领神会,欣然承诺与儿子一齐赴宴。
    晏修明不赞成也不反对,一副置身事外的态度。冯青萍忍不住又想起了从国贸回来之后的那晚,她正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涂眼霜。穿着睡衣的女儿忽然像幽灵一样从她背后冒出来,问她:“那个孩子后来是不是被收养了?”
    将海蓝之谜均匀地抹进眼角每一条细纹的她下意识反问:“什么孩子?”
    “就是那个孩子。”她记得女儿只是低低地重复了一句。
    于是她猛然想起了那个从血缘上来说是她的外孙的孩子。
    那个孩子,那个生下来只有四斤多一点,在保温箱里住了半个月的孩子,那个连一口母乳都没喝上就被送进福利院的孩子,那个无名无姓地来到这人间的孩子。她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会手抖,海蓝之谜浓缩修护眼霜的罐子居然直直地跌在地上,乳白色的膏体泼溅在黑色的地砖上,像一小滩肮脏的精/液。
    “问这个干什么,放心,那家夫妻两个都是知识分子,只是没有的生养。不会受苦的。”冯青萍有些焦躁地弯腰捡起眼霜,她不知道女儿为什么会提起这个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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