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邵走进厕所,关上门后才有些疑惑的想,听顾宁昭刚才的语气,似乎原本决定去军训,但是又不想去了。
难道是因为觉得去军区参加军训太辛苦?
他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有些国管闲事,把这事就忘在了脑后。
一天后,新生军训正式开始,大一新生按照专业班级被分到各个大巴车上,坐了两三个小时的车,才赶到军区大门。
然后教官把分到自己连的学生带走,并且要求每个学生扛着自己的行礼,步行到连队。
军区里每个排的建筑都一样,沈邵走了十多分钟,觉得如果有新来的人走远了点,还真不一定能找回自己住的地方,不是因为太路痴,而是这里的建筑风格太雷同,就连道路两旁的树木都很没特色,看起来都差不多。
沈邵被分到五排二连五班,每个班分了十八个人,但是居住的房间却很小,所以真如王壕说的那样,住在二三楼的学生全部打地铺。一楼的学生虽然有床,但是却是拼接在一起的,所有人都要挤着睡。
每次军训过后,同班的男生们鞋子一脱,都能熏死蚊子与苍蝇。不到五天,沈邵就觉得自己嗅觉已经出现严重的问题,因为已经对香臭这类的味道出现强大的免疫问题。
实际上军训前几天确实十分辛苦,但是之后便觉得习惯了,虽然偶尔晚上会紧急集合,洗澡也不太方便,吃的东西也很一般,但是架不住班级的同学在一起互助互乐与谈天说地,不到一周的时间,同一个房间的十八名同学都已经混熟了。
“我现在最盼望的就是唱《团结就是力量》,”一个高大健硕的男生在休息时间看着灿烂夺目的太阳,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因为唱完就能吃饭了。”
军训期间,每次吃饭前,所有学生都要唱一次这首歌,如果唱得不够有气势,还要重新唱,不然不能吃饭,所以学生们对这首歌已经充满了“感情”。
“你这算什么,”他旁边的男神指了指还在被训练的两个男生,“你看看人家沈邵与姚博轩,这会儿还在练习走正步呢。”
“他们两个是咱们方阵的领头兵,加训太正常了,”在场的男生没有几个羡慕沈邵与姚博轩“领头兵”的殊荣,因为这实在是太折腾了。
这么热的天,偏偏要走得又有气势又好看,这不是折腾人是什么?
只有在这个时刻,他们才会觉得长得帅也不一定全是好事。因为如果沈邵与姚博轩长得不是那么帅的话,也就不会去做“领头兵”这种苦差事。
容许他们替沈邵与姚博轩点一支大大的蜡烛。
上午的军训结束后,沈邵回到班级后就一口气喝下半瓶水,把帽子摘下来边摇边道:“我们军训都快十天了,怎么一场雨都没有下过。”
“军训艳阳高照,放假阴雨连连,是老天对我们人生的考验,你死心吧,”钱斌同情的拍了拍沈邵的肩膀,“你走正步的姿势很帅,比姚博轩帅多了。”
虽然都是信息分院的人,但是沈邵读的是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姚博轩读的是自动化专业,专业不同,自然也就有竞争。加上姚博轩为人有些傲慢,分院内很多男生与他都不太亲近,相比之下同样帅气但为人亲和的沈邵就比较讨人喜欢了。
在很多男生眼中,沈邵不仅比姚博轩长得好,而且还是省状元,但是为人却谦和有礼,不管哪都比姚博轩优秀,他们的好感偏移到沈邵,就很正常了。
这个世界上,谁也不喜欢抬头时,看到的是两个鼻孔。更何况他们都是各地录取来的优秀学生,对于姚博轩这种行为,就更加无法忍受了。
沈邵并不知道这些人的想法,在他看来,姚博轩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少年,家世好相貌好能力好,为人略骄傲一点很正常,等他再大一点,就不会把骄傲摆得这么明显,没准还会后悔自己现在这种幼稚的心态。
“你们别以为夸我帅,我就会忘记你们当初把我推出去当领头兵的嘴脸,”沈邵故意摆出一副冷酷的表情,“你们死心吧,我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切!”男生们齐齐切了一声,钱斌更是直接道,“邵哥,这是咱们对你有信心,咱们想自荐去当领头兵,教官也不会同意啊。”
“钱斌说得有道理。”
“长得帅的人,多晒一点太阳又有什么关系?”
好吧,这一句大概才是他们险恶用心背后的真相。领头兵会加训,晒的太阳也就更多,遮太阳晒得越多,就越黑。
沈邵斜眼看这些室友:“你们的节操呢?”
同学众人齐齐表示,节操这种东西,不能吃又不能换女朋友,要来做什么?
不知道他们信息分院僧多粥少,只要是个女人都能赛貂蝉吗?
能消灭一个敌人算一个,在女朋友面前,一切帅哥都是他们的阶级敌人。
姚博轩站在军训五班的门边,把里面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透过门缝他看到沈邵微笑的脸以及其他男人们肆无忌惮的笑脸,垂下眼睑,无声无息的转身离开。
路上有男生给他打招呼,见他不搭理自己,只好没趣的摸摸鼻子离开。
看来姚博轩的心情又不好了,这个男生有些习以为常的想,这位的心情似乎没有几个时候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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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百里送千克力
军训最后两天进行方阵检阅似乎成了学生军训的保留项目,按照教官的说法,那就是不求走得最好看,但求走得最有气势。
沈邵他们的运气似乎不是特别好,因为方阵检阅当天开始下起蒙蒙细雨,把草地淋得又湿又滑,如果不是大家穿着的防滑胶鞋,别说好好的走正步齐步,能把路走好就很不错了。
所有人按出场顺序排好了方阵,沈邵与姚博轩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四周全是穿着迷彩服的学生。沈邵拉了拉帽沿,试图让自己的脸少受一些雨水的冲刷,不过似乎是徒劳无功,他见姚博轩从头到尾都站着背脊挺直,便用胳膊肘撞了撞他:“你说,检阅什么时候开始?”平时训练的时候,盼着下雨好免训,老天永远艳阳高照,到了今天最好别下雨的时候,偏偏就下雨了。
姚博轩看了他两眼,移开视线道:“我怎么知道?”
沈邵有些莫名其妙的看了姚博轩一眼,他什么时候得罪这位了?
“前面方阵检阅开始了。”
听到旁边传来这么一句话,沈邵就朝检阅台方向看了看,上面已经坐满了人,只是有些穿着迷彩服有些穿着西装,不像全是军区的人。
“同学们都准备好,”沈邵他们的教官走了过来,扬了扬手道:“等下转弯的地方一定要特别注意,不能把队型走散了。还有你们眼角要盯着旁边的人,不要把直线走成了波浪线,路过检阅台的时候,步子一定要整齐,注意前面两位标兵的口号,如果有一个人走得不好,整个方阵就要跟着乱了,记住了吗?”
“记住了!”五连的同学齐齐高声回答。
“很好,等下走方阵的时候,你们也要拿出这样的气势,如果走差了,我们今晚再来次的紧急集合,当然,你们如果喜欢练习蹲姿也行。”
同学们顿时发出一阵哀嚎声,罚蹲姿那简直就是对肉体的折磨,他们以后的人生简直
无法正确的直视蹲这个字了。而要是晚上进行紧急集合,他们整夜别想睡好觉了。
对同学们的哀嚎声非常满意,教官假咳一声道:“不想受罚,就要好好表现,争取为咱们五连争气争光!”
沈邵听到身后同学们激动的应和声,默默的低下头,年轻真好,这么简单几句话就能热血沸腾起来。
“五连准备!”
这声提醒后,五连所有同学都紧张起来,沈邵也把帽子整理好,拉了拉自己的迷彩服下摆,摆出标准的站姿。
“原地踏步!”
“齐步走!”
走到离检阅台很近的时候,沈邵高声道:“向右看!”
正步踏在地面上的声音十分整齐,在沈邵听来,这些脚步声踏出气势与豪迈,连泥水溅到裤腿上也感觉不到了。他保持着行礼的姿势走过检阅台,等走过检阅台几米远后,他又高声道:“齐步走。”
等他们下来,教官满意的走了过来,还伸手拍了拍沈邵的肩:“小伙子声音挺洪亮啊。”
练兵场这么大,前面的标兵要让后面的人听清口号,声音不够宏亮还真不行。
沈邵嘿嘿一笑,然后道:“教官,那我们连这次不受罚了吧,今天我们这么努力,晚上再紧急集合,那就太不人道了。”
身后其他的同学也跟着起哄,教官双手抱胸笑了一会儿才道:“行,今晚我们不紧急集合了,明天训练量减轻一些。”
反正这些学生后天就要离开军营了,他们也不想弄得大家都不开心,更何况这些人都是华大的高材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也不可能真的把人折腾得超过身体负荷量。
检阅台的角落里,顾宁昭从凳子上站起身,低声跟顾崇值说了一句话,就匆匆走下了台。
顾崇值看着儿子的背影,见他在朝那些检阅结束的方阵走去,无奈的对旁边的大哥叹了口气:“这孩子要住校一年,我真担心他不爱说话的性格……”
顾崇严在军营里就职,平时是个沉默寡言的性格,对顾宁昭这种不爱说话的个性倒不觉得有什么大问题:“我看他的个性没什么问题,你去比比京城其他几个世家公子,再看看咱们家的这几个,你就知足吧。”
旁边还有别人,顾崇值不好多说,只是摇了摇头:“宁昭他不知是不爱说话的问题。”
“我看你们是想太多,等他接触多了,再大些找个合心意的人,就没什么问题了,”顾崇严觉得自己这个弟弟是因为经商养成了想太多的毛病,宁昭这孩子这么聪明,对数字方面又特别擅长,以后肯定是个商业巨才,不知道她这个弟弟有什么好担心的。
顾崇值苦笑两声,只好沉默下来。
“沈邵,今天中午的肉我们让你多吃一块!”钱斌与其他几个同学把沈邵围在中间,用玩笑的口吻道,“你可是免了咱们的受刑之苦啊。”
“哪有这么夸张,你们不知道,刚才我在前面走,听到你们踏正步的气势,那真是这个,”沈邵比了一个大拇指,“所以教官是看我们都表现得好,才大发慈悲啊。”
“嘿,那也要靠你够义气,才敢跟教官说免了惩罚的话,还让我们明天的训练量减少,”钱斌手臂一伸,就把沈邵的肩膀揽住了,“等会儿最肥的那块肉我们就让给你了。”
“一块怎么够,至少两块才行啊。”
姚博轩站在旁边,看着被其他同学围在中间的沈邵,这些同学中甚至还有军训时他的室友,他们宁可与沈邵开玩笑,也不与同宿舍的他亲近,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觉得这些起哄声有些刺耳,正准备往旁边走几步时,就听到沈邵提到了他。
“唉,这次姚博轩也是大功臣,中午最肥的那块肉还是让给他吧,我可吃不下。”沈邵冲破人群,伸手搭在姚博轩的肩头,“哥们,这个美差我让给你了啊。”
同学们正处在兴奋状态中,所以也不在乎开玩笑的对象是谁,又几个个性比较开朗的同学伸手拉了拉姚博轩,然后道,“你别听他的,这次的肥肉一定要他吃。”
因为珍惜粮食的理念,教官要求所有的学生都不能剩饭剩菜的,所以菜中那些形状为正方体的肥肉就是大家心头的痛,每次都是咬牙强吞或者装作不经意的掉到教官没看到的角落里。
“嗯,沈邵长得有些偏瘦,多吃点肉对身体好,”姚博轩愣了愣,然后笑着说了一句。
“我去,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沈邵故作哀怨叹息道,“我觉得自己心好痛。”
然后又迎来同学们新一轮的取笑。
姚博轩看着四周与自己开玩笑的同学,想端出几分冷淡的表情,最终却徒劳无功的被大家拖下了水。
尽管有一大堆穿着同样迷彩服戴着帽子的人,但是顾宁昭还是很快就在人群里找到了沈邵,他看着被一群同学围着的沈邵,看着这些人与沈邵勾肩搭背笑得开心,原本慢慢走的步调变成疾行。
“沈邵!”
听到有人叫自己,沈邵好奇的回头,就看到穿着白色体桖加牛仔裤的顾宁昭站在不远处,头上的鸭舌帽已经被雨水打湿,更别提那双沾了污泥的白色运动鞋。在一堆满是迷彩服的同学中,顾宁昭被衬托得格外显眼。
其他同学也有些诧异的看着突然冒出的顾宁昭,不是他们太大惊小怪,实在是看久了迷彩服,突然出现一个穿着生活装的男生,不来好奇都不行。
没听到旁边站着的女生方阵已经有人开始尖叫了么,在这种情况下,七分帅哥也变成十分帅哥。
见沈邵看到了自己,顾宁昭快步走到沈邵面前,看也不看其他同学,径直道:“刚刚很帅。”
沈邵不解的挑眉,刚刚?
“就是走正步的时候,”顾宁昭补充一句,“我坐在台上,一眼就认出你了。”
其他同学听到这话面面相觑,这是哪家的贵公子,竟然能坐在台上看方阵表演?
有人已经认出顾宁昭,惊讶的旁边人道:“那不是顾宁昭吗,他怎么认识沈邵?”
一石激起千层浪,大家相处了十多天,都知道沈邵是果市人,怎么会与家住京城的顾宁昭认识?
难道沈邵也是低调的世家公子,只是平时间没有表现出来而已?仔细想想,沈邵平时举止确实十分有教养,知道的东西也多,确实不像是没有见过世面家庭出来的孩子。这种想法一出来,大家越看越觉得沈邵真是世家公子了,不然怎么与顾宁昭这样的人物搭界?
沈邵不知道自己的同学都脑补了什么,他与顾宁昭走到旁边,然后道:“现在雨越下越大,我们等下就要回连队了,你怎么跑这里来了?”
“我家与学校有合作项目,所以受邀来参观新生方表演。我刚好看到了你,就来跟你打个招呼,”顾宁昭板着脸道,“等下我就回去了。”
沈邵看了看检阅台与自己的距离,这个招呼打得还真有些远。他见顾宁昭板着脸仿佛我就是路过的样子,笑着道:“谢谢你特意来看我,后天我就返校了,到时候你会在宿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