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太阳穴也突突的跳了两下,侧目看了眼桌上的饭菜,转移话题道:“我们吃饭吧。”
他拿手指擦了擦我脸上还未干涸的泪痕,箍紧我让我动弹不得,他直视我道:“告诉我,为什么突然转变想法。”
虽然做出这样的决定,但我还没有办法全部告诉他。我回避他探究的目光:“你不愿意吗?”
“你先回答我。”
我继续岔开话题,当然,这也是我一直想知道的“邹声不是你女朋友吗,那你为什么那样对他。”
他挑眉:“我说过她是我女朋友?”
“那你们还接吻了。”我嘟喃着撇过头,那天的场面就像一根刺扎根在心底,只要回想就扎得生疼。
耳边传来他的轻笑声,他说:“吃醋了?”
不想否认,我轻轻‘嗯’了一声。
他扳过我的脸,与我对视,愠恼道:“阳阳,你那天的表现真让我失望,那样的场景下,你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这样说让我有点生气,我恼怒道:“那你就是说,你和邹声去开房是应该的了。”
似乎很乐得见我吃醋的表情,他笑:“这是在质问我?”
其实我不应该追究他和邹声之间的种种,那段时间,我都没有对他忠诚,自然不能要求他对我忠诚。现在,和荀阳在一起的是我,好不容易做出的决定,不可以因为这些问题再去争吵。
我放软了语气:“我不是质问你。其实,我看到你们那样,很难过的。”
“阳阳,你该相信我。”他注视着我,轻声叹息。
我知道,荀阳不会骗我。伸手主动抱住他,靠在他耳边呢喃:“嗯,我相信你。”
此刻的空气静谧又温柔,我靠在荀阳身上,注视着从窗户外投映进来的阳光。冬日的太阳一直都是冷冰冰的,此刻照耀在手上,似乎有了些许温度。它与空气缠绵,相互依靠,就像我和荀阳一样。
手掌悄然覆上荀阳的胸口,感受心脏强而有力的跳动。在此之前,我从未觉得心跳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但我知道,心脏停止跳动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我抱紧他,想让两颗心贴得更近,低头在他耳边轻吟:“荀阳,幸好。”
他收拢双臂,我明白,他懂。命运没有对我们残酷到底,至少,生命还在。
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总是很低,观察力同样很低。我沉浸在这种美妙的氛围里,完全没有注意到荀阳打了石膏的那只手,此刻正拥着我。
对,我被骗了,当然,这是我很久之后回想今日,才猛然惊觉的。
温存没有持续多久,荀阳再次将我推开,话锋一转,又回到最开始的话题。
“阳阳,你还没回答我前面的问题。”
我顾左右而言他,又绕了几圈,终究是转移不了,搪塞不了,回避不了。
荀阳之所以对这个问题穷追不舍,也是想知道当年我为什么会选择离开他。也许他对两年前的事情一直抱有怀疑,只是寻苦寻不到根源。可我一旦回答了他,就会把当年所发生的一切一并带出。我不愿意,不愿意这些事情是通过我的口讲述给荀阳听的。
这样,对我对他,都太过残忍。
语言堵不住他的探究,那就用嘴堵吧。
身体和思想同步,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吻上他。
事实证明,吻确实比较有效。他蹙起眉头,随后展平,从配合到主动。
唇齿间,有他的释然,他说:“阳阳,我不逼你,不管是什么,我陪你一起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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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吻其实也是一件耗费体力的事情,耗费的体力自然要补回来。
站在厨房的微波炉边,把刚热好的糖醋排骨端出来,然后放进红烧肉继续加热。
虽然邹声是我的情敌,但她的手艺不得不承认的好,浓郁的香味充斥着整间厨房,我拾起筷子夹了根排骨就往嘴里塞。
荀阳靠在门口,大概见我吃得香便挪步到我身边:“我也饿了。”
吐出嘴里的骨头,我把筷子递给他示意他自己夹,他冲我摇了摇头,用眼神提示我他左手受伤了。我眨眨眼将筷子往前伸了伸,扫了眼他的右手,示意他可以用右手拿筷子。
他还是没接,我不解的看他,他无奈的冲我叹道:“喂我。”
我呆了一下,心里似乎有蜜糖在发酵,夹起一根排骨送到他嘴边,他一口咬下。
我期待的看着他:“好吃吗?”
他煞风景的提醒我:“不是你做的。”
微波炉的灯跳动了一下,我嘟着嘴打开门,把红烧肉端出来,红烧肉的油此刻正泛滥着,发出‘滋滋滋’的声音。我看着它,突然想起那一次餐厅吃饭的事情,还有今天邹声所说的话。
虽然已经猜到,但还是忍不住的想问一下:“荀阳,你以前不吃猪肉,为什么现在……。”
“你以前不吃辣,为什么上次还当我的面点我最爱吃的。”
我看向他,直言不讳:“习惯了。”
他笑:“就是啊。”
就是啊,为了彼此放弃了自己,企图用对方喜爱的来麻痹自己对方的离开的事实,不知不觉变成了对方的样子。
很多事情已经不是言语能表达的,我端起盘子对荀阳笑道:“下次,我做给你吃好不好。”
他又笑:“厨艺有没有进步?”
我恼:“那你吃不吃。”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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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色轻友的事情在这个社会上时有发生,一点儿也不稀奇。尤其是当你被一种感觉或者一件事情冲昏头脑时,忘到九霄云外也不是不可能。
虽然我不想当这样的人,但事实证明我就是这样的人。
不过好歹我重的人,轻的的犬。
下午荀阳坐在沙发上看杂志,我靠在他肩膀上回味着糖醋排骨的味道。猛然间,某个小东西突然跃上脑海。
“哎呀”
“怎么了。”荀阳侧目询问。
我巴巴的望着他:“荀阳,我要回家一趟。”
他放下杂志,蹙眉:“什么事情?”
“我把闹闹忘家里了。”我慌忙的穿鞋。
他拉回我:“我以为你要等到七天以后才能记起它。”
我尴尬的吐了吐舌,觉得自己真是一个不称职的主人。如果不是糖醋排骨的提醒,我也许真的会如荀阳所说,等迟绯回来以后才记起。那时,闹闹能不能活着见我,还是个很严重的问题。
我着急地扯了扯他的衣服:“你快送我回去。”
他无奈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我坐好。他说:“晚上泰泰会将闹闹和豆芽一起带过来。”
泰泰那里?我疑惑的看着他,他不自然的收回目光,低头假装看杂志。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凑近他:“你们合伙骗我?”
作者有话要说: 越更越晚,因为越写越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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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42
荀阳不满我的用词:“我哪句话对你撒谎了?”
我回想昨天所发生的一切,除了把我带回家,他连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说过,确实不存在欺骗的问题。
那么。“闹闹怎么会在泰泰家里?你不是说迟绯把我的钥匙带走了吗?”
他干咳了一下,也没有想隐瞒我的意思:“他们昨晚一起去了你家,所以……”
我打断他:“所以,我会留在这里完全是一场预谋,你虽然没有和他们同流合污,但是你也没有阻止,对不对。”
他不答反问“你不高兴。”
被设计了能高兴的起来?荀阳虽然没有主动参与,但他冷眼旁观,坐享渔翁之利,这也相当于被动参与了这场谋划。为了逼我坦白,他们也是煞费苦心。
可是,往另一个角度想,没有他们,估计我还在执着着心里的那道防线。这场不知是福是祸的和好,我自然也说上来该悲还是该喜。
我沉默下来,没有立刻回答他。荀阳搁下手中的杂志,伸手搂住我:“虽然不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但,一切有我在。”顿了顿,他笑道:“况且,事成定局,生气也无事于补。”
我看他,荀阳说的没错。事成定局,既来之则安之吧。
故意岔开话题,我问:“闹闹呢?他们突然闯进我家,闹闹和他们都不太熟,没有咬到人吧。”
我记得,去年的夏天,城市陷入大规模犬瘟热,诊所每天都忙得昏天黑地,有一次,我加班到凌晨三点,回家就看到家里乱糟糟的一片,像被土匪扫荡了似的。
第二天,物业阿姨告诉我,我家差点被土匪,不,是小偷扫荡。幸好闹闹机智,见到小偷就开始狂吠,不但在家里吠,还扒在左邻右舍的门口吠,直到把邻居吵得不耐烦,想到我家找我理论。也因为这样,小偷吓得慌不择路,直接从窗户爬了下去,然后,被保安抓个正着。
至于那过程有多惨烈,我是想象不出来,不过那之后,我的荷包有多惨烈,我一清二楚。虽然不是他们愿意的,但左邻右舍好歹帮忙赶走了小偷,我总得买点儿礼物答谢一下。然后,被小偷碰坏的东西,我还的重新购置。
迟绯他们一群人,长得即使再像好人,我想闹闹总得挣扎一番吧。但荀阳的表情告诉我,真实情况并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
他古怪的看着我:“你是说被迟绯一碗排骨就骗走的那只狗?”
“一碗排骨,骗走?”我重复道,眼角不受控制的抽搐了一下。
荀阳淡定的冲我点头:“过程我不太清楚,你要是想知道你养的狗没出息到什么地步,等泰泰来了你可以问她。”
荀阳这样讲,我就不高兴了。我坐好,替闹闹辩驳道:“可能是因为饿了,晚上我没有替他准备食物。”
“饿了就可以随便吃陌生人的东西。”荀阳挑眉:“你平时就是这样教育它的?”
我偏过脑袋,耍赖道:“那也是基因问题。”
他没有说话,我偷偷的瞅了他眼。
“怎,怎么了,本来就是。”
他突然笑了,靠近我:“阳阳,在法庭上,除了必要的话最好不要讲太多,有时候话越多,漏洞就会越大。”
我看着他靠近的身体,不自然的往后退了几步,与他拉开距离:“你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