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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的刘斯言是正常的,因为变得越发沉稳,让公司的前辈都感到欣慰,年少气盛固然锐意进取,但成熟沉稳,则意味着能担当大任。
    可当他回到家,脱下西装,摘下领带,就会独自坐在沙发上发呆,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心中是绵延不绝的悲伤。
    原来这就是失恋的感觉。
    以前和那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哪怕两人什么话都不说,只是坐在同一个空间里,各自忙碌,偶尔有一两个眼神交汇,心中都会充满了喜悦,有如阳光洒落在身上,海风轻轻吹拂。
    他在家人面前表现出正常,不就是失恋么,不就是遇到了一个渣女么,有什么了不起,他也会迈过这一道坎,就像以往跨越无数困难一样。
    但把自己关进房间里时,心头的恨意就会像病毒一样迅速滋长,啃食他的身体,吞噬他的理智,淹没他的情感。
    所有的痛苦都可以归结为一句话。
    她凭什么?
    将他拖入欲望的沼泽后,又告诉他欺骗的事实,而后毫不留恋抽身离去,如此冷酷决绝,如此云淡风轻的姿态,她凭什么?
    他是什么很贱的人吗?是她婚姻倦怠期的炮友?是她见不得光的情人?是被她隐瞒被她欺骗被她像抹布一样抛弃的第叁者?
    他爱上了一个女人,从她的身体到灵魂,第一次对一个人的感情如此强烈,可她喜欢的不过是他的肉体。
    他在规划未来时她在权衡利弊,每次见面他都满心欢喜,在她眼中不过是一个可以白嫖的傻子,他卑微,他羞涩,他紧张期待不安,而她隔岸观火,始终冷眼旁观。
    多么可笑,他深深爱着的人,第一次心动并未之交付身体、交付一切信任的人,为此甘愿低头,甘愿卑微到尘埃里的人,居然告诉他她有一个丈夫。
    他活像是一个笑话,就像台上的小丑一样,惹人发笑而不自知。
    程敬知,程敬知……咬牙切齿,把这个名字念上一千遍一万遍,就像是人在跟前,撕咬她的身体,将她一寸寸撕裂,都难以平息心头的恨。
    可在梦中,那些刻骨铭心的恨却全然消失,他记住的只有那些快乐的细节。
    春光正好,阳光明媚,他在她的身后,搂着她的脖子,海风将她的头发吹拂,她的发丝撩过他的脸庞,痒意蔓延。他听见了她的声音,就像悄悄洒落在椰林里的阳光,静谧,深邃,且温柔。
    她的嘴角带着微笑,叫了一声:“小朋友。”
    在他恼羞成怒之时,女人侧过头,亲吻他的脸庞,他看见了她眼中细碎的笑意。
    被人轻视的不满化作春风,化作春雨,打在茅草屋檐上,落在他的心里,他听见了自己的心跳,扑通,扑通,很强烈,就像海浪在拍打岸边的岩石。
    在她眼中,他仿佛看见了另一个自己,因为愉悦嘴角忍不住绽开笑意,眼中带着初恋的羞涩和期待。
    程敬知,程敬知……
    既然已经决定开始,为什么又要中途放弃?
    既然已经决定欺骗,为什么不干脆欺骗到底?
    这算什么?
    梦醒时已是泪流满面,满心的悲伤和委屈无处诉说。那个能够包容他的委屈的人,恰恰是伤他最深的人。
    两个月了,他还是忘不掉她哪怕是半点。为什么时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反而让他越发尝到痛苦的滋味。
    他绝望地发现,他是最恨她的一点,不是她的欺瞒和背叛,而是她对他如此绝情。
    他强撑着的面具终于在这天早上崩碎,脸上的表情比哭更难看,他什么也不想做,不想出门,不想见到任何人,不想假装自己无所谓,不想强行装作不在乎,他什么也不想,就让他在这里安静地烂掉好了。
    他想找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像狼一样,受了伤,就会找个地方躲起来,舔舐自己的伤口,等到愈合之后才出来见人,他最狼狈最不堪的一面已经展现给了程敬知,不想再被其他人看见。
    他把手头的事务安排好,他的这个决定并未引起别人的关注,因为他就是一个喜欢满世界跑的人,让他安安心心待在同一个地方,规规矩矩地工作,是一件不可能实现的事。
    但是,世间之大,他又能去哪里呢?
    他已经走过了那么多的地方,再也没有任何一处能引起他的眷恋,故地重游,无非就是同样的事情再来一遍,他越发觉得乏味。
    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茫然,因为以往的他是说走就走,无所谓去哪里,只要在路上,他总能找到快乐。
    但现在,他的快乐又在哪里呢?
    不期然间又想到了那个人,当那张脸出现在他脑海中时,他突然有了去处。
    去大西北的那个小城看一看,去那片她出生的土地看一看。
    他踏上了前往西北的旅途,没有选择飞机,而是选了火车卧铺。
    她当年上学时,在学校与故乡之间往返,为了节省开支,坐的就是火车,但那时可没有那么舒适便捷,旺季时要和一群人抢票,抢不到硬卧就要坐硬座,二十多个小时的行程下来,整个人都得散架。
    他的运气很好,这个时候是淡季,运力充足,一整个软卧的车厢只有他一人。
    刘斯言坐在窗边,看着沿途风景不断变化,看着植被由繁茂逐渐变得稀疏。
    第二天,他抵达了站点。他雇了一辆汽车,让司机开到她说过的那座小城。
    司机很是诧异,操着口音浓重的普通话:“兄弟,我就那里的人。你要想游玩,好玩又有文化的地方多了去了,何必去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那里没什么好玩的,不值得跑这一趟。”
    刘斯言淡淡一笑,说:“没关系,我只是想去看一看,和一个人约好了。”
    他和她说过,一定会去,他从未想过食言,那时他想着的是两个人一起,却没想到会是在这样的情形下。
    他履行了诺言,而那个人是个骗子。
    确实如司机所言,没什么好看的,城镇是很普通的西北县城,每个人都过着很普通的生活,游客也不经常光顾这里,看见刘斯言,当地人都不免多看了几眼。
    刘斯言在县城边缘的一个庭院风民宿住下了,他打算用叁天时间好好逛一逛,看一看她曾经看过的风景。
    第二天上午,他就出门了,开着一辆租用的汽车。
    这里的山是绵延不绝的,往高处看,就像是一张巨大的、起了褶皱的丝绒地毯,人站在里边,比蝼蚁还渺茫。
    他终于理解了她为什么喜欢大海,安静地看上半天也不会腻,对她而言,看不见尽头的山才是最令人心生绝望的,仿佛永远也走不出去,越过大山,看见大海,就仿佛看见了另一个开阔的世界。
    刘斯言坐在黄土高坡上,看了很久,就像她专注于大海,直至天色将黑,才起身离开。
    他把拍下的照片存进了旅行地图里。这一站,对他的而言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路难走,车子开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达民宿附近,刘斯言正想下车解决晚餐,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马路对面走来,穿着呢子外套,拖着行李箱,戴着帽子,他一时之间竟忘记了行动,心跳不自觉漏掉了一拍。
    那人停了下来,和路边的小贩买了些水果,和小贩说话的时候,微微侧过头,他看见了那张熟悉的脸。
    是北方典型的盘靓条顺,看似中规中矩的美丽,但在这种四平八稳之下,涌动着不为人知的惊涛骇浪。
    他曾领略那惊涛骇浪,时隔几个月,依旧为此心潮澎湃,难以自抑,握着方向盘的手不自觉收紧。
    不知何故,她往他的方向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依旧是淡淡的,和分开的那天没有不同,就是这一眼,让他浑身都在颤抖,眼泪几乎夺眶而出,仿佛回到了那个早上。
    哪怕他知道,这个距离加上夜色,她不可能看清车里的人。
    她买了水果,走进了民宿。
    直至她的身影消失,他才如梦初醒。
    这个时节,西北夜间的气温已经很低,他竟然出了一身汗。
    他靠在了椅背上,恍若劫后余生,心中百味杂陈,痛苦中酝酿出一丝甜,愤怒中夹杂着期待,就像在荆棘遍布的尘埃里开出的那朵花,刺得他痛,又忍不住关注,忍不住靠近。
    程敬知……
    这个名字,就像是专门针对他的咒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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