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词到用时方显少,一句卧槽走天下。”
没忍住拿出手机给自家好友发了几个感叹号,宁微瞥了一眼这副仿佛有魔力的垃圾桶画派代表作,想着这幅画的灵感来源于海明威短篇《杀手》……
“你不觉得细思恐极么?”
“只是一幅画而已,至少挂在这里的只是一幅画。”
迪克眼睛里总算带上了点笑意,看着宁微轻咳了一声:“不想看的话那就走吧。”
“别别别,毕加索还没去看呢。”
“你看得懂?”
“看不懂,但是来都来了嘛。”
简单明了地用四个字打发掉了某位帅哥司机先生,宁微灵活运用“来都来了”这四个让人嘴角抽搐的字,欢快地跑到毕加索展厅,逛了一圈之后多了满肚子的“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当然还没有我也行我能上,毕竟宁微有自知之明,她只是个可怜兮兮只能拿着钱去约稿的小写手,对画手太太一向都是敬仰无比的。
“你明天准备回去了?”
“嗯,本来就是明天的机票,怎么了?”
哥谭的夏天和纽约一样近乎九点多天才会彻底暗下来,宁微走出美术馆的时候看着大亮的天眯了眯眼睛。第一年来美国的时候她还有点不习惯,后来经历久了也也无所谓,大不了就是晚点睡:“想让我多留在哥谭一会儿?不行,我要回去上课。”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么,你是什么意思?”
面对着眼前这双在阳光下显得分外通透的眼睛,迪克·格雷森略微张了张嘴,仿佛是在掩饰着什么开口:“我是说,你说过你很喜欢哥谭,。”
“是的,所以?”
“那么你有兴趣毕业后来哥谭么?我……我是说,布鲁斯的韦恩集团和陈氏企业的合作需要一个联络人,你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方面的问题,你可以找我哥啊。听说你们韦恩家四个儿子没一个愿意接受韦恩集团的,我可不一样,我还要勤勤恳恳给我家里打工呢。”
宁微眨了眨眼睛,脸上的笑意一直都没有减少,也没有增加:“所以我毕业之后不会留在美国。”
“这只是托词而已。归根究底是因为什么?因为你是变种人?”
“或许?嗯,一个是这个原因,另外一个的话,我爱哥谭,我爱纽约,但是我更爱我的家乡。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喜欢美国,那么渴望留下来。”
看着哥谭街头的车流,宁微随意紧了紧自己腰间的外套,笑容依旧不变:“我的家乡或许pm2.5有点高,或许没有和美国一样‘民主’,也或许没有那么热闹的夜生活。但是我生长在那里,那里是我的家。”
他无法留下她,或者说,他还没有到能够留下她的程度。不过也是,仅仅五天时间,都不如她在纽约的时间长。
“如果你有别的想法了,欢迎和我联系。”
“谢谢你迪克,在哥谭这几天,我很开心。”
就像是每一个游子渴望回到家乡,或许到达美国之后呼吸了第一口新鲜空气会感觉无比美好,或许会被美国的生活环境震惊,但是不管怎么说这里不是宁微的心安处,也不是她有归宿的地方。
华国姑娘对着阳光深吸一口气,转过头看着他的时候脸上满是金色的阳光,衬得她的笑脸灿烂无比。
“那么迪克,你下回来华国,我给你当导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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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嗯,过一会儿放第二章 【望天
最近芝加哥美术馆在展《神奈川冲浪里》,想去看【但是我有课,呜呜呜
《夜鹰》也就是《nighthawks》,是爱德华·霍珀的成名作……氛围在我看来非常,非常,压抑,看到的第一眼就没忍住一口卧槽走天下【喂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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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你就这么舍得?”
“这有什么不舍得的?”
故作惊讶地提着小背包走在机场, 宁微看着来送自己的陈冠江, 仿佛是明白了什么耸了耸肩:“老哥, 你觉得我是那种耽于小爱的人?”
“小爱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看来是确实没事,不然我都没法和我爸交代。”
陈冠江一时无语, 表情虽然无奈却也没说什么,很是头疼地叹了口气:“你就对迪克一点感觉都没有?”
“拆了鸳鸯的是你,怎么当红娘的还是你啊?”
看着自家老哥那副嘴脸宁微嫌弃得不行,就差对着他翻白眼了:“我要怎么说你才满意, 亲爱的单身狗老哥。”
“我靠,你不能这么人身攻击你哥的啊。”
“那你说说,我要怎么说你才觉得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