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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名称:入赘后,小夫郎破产了
    本书作者:默聚
    本书简介:季子漠是圈子里有名的不争气,没出息,一朝穿越到家徒四壁的古代,还有眼巴巴指望着他的弟弟妹妹,差点没一口气噎死。
    正在犹豫是去死一死,还是死一死时,县里有钱的哥儿吹吹打打的来让他入赘。
    还有这好事?唯恐出了变故,赶紧牵着弟弟妹妹去拜堂,以后又可以过上不需要努力,就可以吃喝不愁的日子了。
    面子?面子是什么,能吃吗?
    只是谁能告诉他,软饭为什么连一个月都吃不到,这下倒好,有了弟弟妹妹不说,还多了个身娇肉贵的夫郎。
    ***
    齐玉人俊家富,骑马射箭,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却是桑农县名声糟透的哥儿,因为他十六岁那年年少轻狂,放言要让桑农县最好的人入赘给他。
    一年又一年,转眼就到了二十一,他成了县上远近闻名的笑话。
    他以为这辈子青灯古佛相伴一生,不曾想他娘趁人之危,真的逼的那个十二岁就中了秀才的人上了门,入赘到他家。
    齐玉想,他应当是恨他的吧!恨他毁了他的科举路,恨他误了他似锦的前程。
    当一朝家落,父母双亡,他与他被赶到大街上时,齐玉低着头等待着被抛弃。
    只是这个本应该恨他的人,却牵着他的手,一步一步往前走,说:“我先说好,我没钱没能力,你不要对我有太高的要求,最多饿死前把最后一口饭给你吃。”
    后来,这个没能力的人,一步步的扛起他的天。
    当许久许久以后,当齐玉白发苍苍,依旧记得那个夜晚,月光下,季子漠满身疲惫的坐在门槛,开玩笑的说:当一家之主还挺难的,我要是哭,是不是很丢人?
    ***
    季子漠是个手控,齐玉那双手无瑕似玉,他最是欣赏。
    后来,有一段时间,那双手遭了罪,受过伤,浸过洗衣水,磨出过茧子。
    再后来,季子漠把那双手又养了回去。
    可是,他前前后后两辈子,见过最美的手,是那双因他而受了委屈的手,红肿却美的让他心疼。
    排雷:偏日常慢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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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个软绵绵的媳妇》--文案
    桀骜不驯,狼心狗肺,是家人对顾辞远的评价,顾辞远觉得说的很有道理。
    自己要是不做些狼心狗肺的事情,怎么对得起父母对他的期待呢!
    所以当知道不良于行的哥哥有个暗恋的对象,并在书里见到那张照片时,他行动了。
    一个白白胖胖,笑起来一团软绵的男生,娱乐圈有名的谐星--云星烁。
    特别是知道云星烁也暗恋着他哥的时候,顾辞远点了根烟,突然觉得人生有趣了。
    酒会上,云星烁被人设计,他冷眼旁观,趁人之危的把他哥喜欢的人压在身下。
    艹,当狼心狗肺可真爽,自己真是不辜负父母的期望。
    顾辞远抱着软的像团棉花的人睡了个香甜,醒来后眨了眨无辜的眼:哥哥,我暗恋了你好多年。
    ******
    云星烁喜欢了一个人很多年,那个人似清风明月,哪怕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也无法遮挡住他的光芒。
    看着镜中的自己,云星烁连上前的勇气都没有,更不敢说告白,只能偷偷模仿着他的习性。
    他以为自己会喜欢这个人一辈子,可是有一天,他醒来后对上了一双美惑近妖的眸子,抱着他撒娇,说暗恋了自己很多年。
    从那以后,云星烁的世界乱了。
    “好哥哥,我不喜欢吃清淡的。”
    “好哥哥,活的不要那么规矩。”
    顾辞远在自己的世界里横行霸道,云星烁想把他赶出去,可是他是个软糯的性子,一次次挫败在顾辞远委屈的眼神里。
    久而久之,云星烁想顾辞远的时间越来越多,而那个清风明月的人,却很少出现了。
    直到某一天他出现了,说顾辞远是自己家顽皮的弟弟,所做的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报复他这个哥哥。
    云星烁看着镜中的自己,沉默了许久,轻轻哦了一声,他就说,怎么会有人真的喜欢他。
    会撒娇的小狼狗,帅逼攻+#++软绵绵,肉乎乎的自卑受
    第1章
    桑农县依山傍水,风景独特,只不过现下正是冬日,偶然间落下的白雪,照的山水农舍有些寂寥。
    正午的桑农县,热闹喧嚣,平日里嫌弃农家七挑八挑,最后却放下不买的摊主,现如今都是顶顶好的脾气。
    实在是近日出了件大事,齐家那个二十又一的小哥儿,居然说要成亲了,对方要入赘到齐家。
    这倒也没什么,桑农县大约十五六岁就成婚了,齐家那眼高于顶的哥儿,都在家待成老哥儿了。
    但齐家银钱多,哥儿长的好,还有亲戚在皇城做官,招个入赘的不成问题。
    可奇就奇在这要入赘的人,居然是杏花村,他们县自史以来最神的神童,今年刚过十八。
    十二岁考中秀才,听说啊!长相更是出众。
    不过神童运气不太好,刚中了秀才,爹没了,守孝三年,得,娘又没了。
    眼看着三年的守孝到头,可以科举了,就传出来让人惊掉下巴的事情。
    “大娘,你可是杏花村的?”肉摊摊主边砍肉边随口问了句。
    大娘挎着柳条编织的菜篮,张口回道:“是杏花村的,咋滴,杏花村的买不了你的肉?”
    一天问了二十个人的摊主,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回答,喜的脸上横肉都堆在了一起,忙放下沉重的砍肉刀,笑着打听神童入赘是真是假。
    临边几个摊位,摊主和挑选青菜的人,也都支棱着耳朵。
    大娘忙拍着大腿,若不是吃的胖了些,怕是能蹦起来:“可不是咋滴,我们村长都气病了,里正直接在神童家里气的跳脚,还有一直教他的周夫子,各个都来劝,就是没用,铁了心的要入赘。”
    “左右不过三四日的光景,三天前媒婆上门,明天就要成婚了呢!”
    周围一人奇道:“不是听说,是因为神童妹妹因冬日洗衣掉入了河里,需要花费大笔的银两救命,神童为了银两救妹,才迫不得己入赘齐家吗?”
    “呸,齐家真不要脸。”
    “趁人之危的小人。”
    在一阵斥骂齐家小人行径中,杏花村的大娘神情古怪道:“此事不假,只是大笔的银两救命是假,只需十两银子,里正都说了,这钱他来筹,周夫子也是直接拿着银钱上门,并许诺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一个是老哥儿,一个是年纪相仿,知书达理的夫子之女,那肯定选夫子之女啊!十两银钱慢慢还就是。”一人又插嘴道。
    大娘拍着大腿,痛心道:“谁说不是呢!可神童就是不依,一脸正色的说什么,大丈夫不吃什么什么之食的。”
    这事听的让人心梗难受,恨不得揪住那神童的衣服大力摇晃,好把他脑中的水摇出去。
    同一条街的另一端,德济堂中看诊抓药的不少,一男子接过药,道了声谢。
    男子年约十八九,身形修长,五官端正,浓眉深目,就是有些消瘦,看着弱不禁风的模样。
    “你说也是奇了怪了,这齐家小哥儿明日就要成婚了,今日居然还往寺庙去。”
    “这有什么奇的,成婚前去拜拜佛神,保佑婚事美满,不是常有的事?”
    “不是说去寺庙拜佛奇怪,是他去的地方,他去的是无涯寺,无涯寺可是求子最灵,咱这县里谁不知道。”
    众人嬉笑:“许是想成婚就生子,毕竟今年他二十又一。”
    听到齐家小哥儿时,取了药的男子右脚刚刚跨过门槛,停顿了一瞬,把右脚收了回来,侧身立在门边。
    “小郎君,可是有什么不齐全的?”抓药的药童见他提着药迟迟不走,手上飞快的包药,看过来扬声问着。
    “齐了。”男子回了声,走出门去。
    因地理位置好的原因,桑农县虽是个县,却并不小,一条能双船并行的河穿街而过,河水流到县外,绕过几个村庄,汇聚到洛河中。
    县门修的高大牢固,几百年间经历了几次战火,依旧挺立。
    一辆牛车栓在县外的杨树上,上面一个十八九岁的农家少年,小麦肤色,看到因为怕冷,缩着脖子往这边走的人,举手喊着:“季子漠,这边。”
    喊话的农家少年叫钱多来,等到季子漠走到了跟前,边解牛车的绳子,边笑话道:“有这么冷吗?你天天窝在家里看书,有空还是多出来走走的好。”
    对于这点,三天前刚成为季子漠的人认同的点点头。
    因桑农县靠水,每到冬日,就是阵阵湿冷,从小住到大的人早已习惯,可季子漠实在是承受不住。
    就像是冰丝线无孔不入的刺穿他的皮肉,钻进他的身体里,让人无处可躲。
    他坐在牛车一角,把自己缩成一团。
    “我们回去的路上,是不是经过无涯寺?”
    “是啊!就回村的那条路,东边的那座山,上面就是无涯寺,离咱们村不远。”
    “那我等下从那处下车,你先回村吧!”
    “你要去无涯寺?干啥?”
    “看媳妇。”
    钱多来:???
    因天冷,无涯寺的香火少了不少,季子漠打了个喷嚏,顶着风往里走。
    季子漠在现代的经历也比较波折,十岁之前跟着妈妈,十岁之后被接回到季家,差一点被当成给嫡子大少爷磨练的磨刀石。
    没有当成的原因,那自然是季子漠烂泥扶不上墙,别说扶上墙,就是捧都捧不起来。
    季家那叫一个心塞,不过没事,私生子多,再弄个回来就行,总不能个个都是没出息的玩意。
    万幸还好,又弄回来的两个私生子,人家那叫一个努力,兢兢业业的扮演者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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