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一队又一队的卫兵,捉拿了高门大户中的富豪,一串一串地牵着走。
    又询问左邻右舍,近日可察觉有异样。
    后来才得知,竟是那日有二十个游士,趁仙使巡视慰问做工的刑徒时,窜出来刺杀仙使!
    幸得刑徒中有一勇士黥布,挺身而出,在数名刑徒的援助之下,从火场中救出了仙使!
    闻知此事,虽然仙使已经无恙,但咸阳黔首们依旧群情激奋!
    纷纷咒骂讨伐行刺的逆贼——
    “仙使是仙人派遣下凡营建仙秦的使者,掌仙人神通权柄,坐下八大钢铁神兽之能,亦是众所共见!”
    “那等无业无家、游荡生事的游士,竟敢刺杀仙使,也不怕仙人震怒,降下惩罚!”
    “竟敢对仙使刀枪加身、火焰焚躯?胆大包天!”
    对二十游士刺客的
    激愤仇恨,很快蔓延,进而迁怒于整个游士群体——
    “曾有城中游士妄言,说旧时六国皆崇尚游士侠义自由,唯大秦禁止游士,未免蛮野。眼下某只想说,游士就不该存在于大秦!”
    “不事生产、游荡生事的游士,本不该存于世间!”
    咸阳城中的游士处境顿时艰难起来。
    有身份符节的还罢,宅家不出,小心做人,尚能苟且。
    无符的黑户游士,是立即就没了容身之地。就是有人念及交情,也不敢再收留。
    因为同伍的邻居害怕株连,但凡发现就会检举以洗脱自身罪责。
    群情激愤,众怒难犯,游士们不得不安分下来,或者离城而去。
    咸阳城的治安,都因此小小提升一个水平。
    之后更多的小道消息传开,黔首们又得知刺杀仙的主谋元凶,乃是旧楚国贵族。
    咸阳黔首间的舆论风向也随之变换——
    “六国遗贼亡我大秦之心不死!”
    “仙使改建咸阳以来,七百零八户搬迁户受惠致富,三千刑徒也是授衣给食,还攒下一笔积蓄。
    这桩桩件件,都利于大秦利于民!
    那些六国遗贼,怎好义正言辞地讨伐仙使,刺杀仙使?”
    “六国遗贼,伪君子是也!说是为天下黔首伸张正义,实则是狭隘私心作祟!”
    “六国遗贼,宜当速死!”
    ——可见大秦民风彪悍,并非空穴来风。
    于是继游士之后,咸阳城中迁徙而来的六国富豪们,处境也是急转直下。
    出入都被盯得死死的,黔首们个个目光戒备警惕,好像他们下一刹就要生事造反一样。
    齐燕赵魏韩五国的富豪们赶紧表示:他们都是秦人!
    于他们而言,天下皆是秦国秦地,再无故国故乡!
    齐燕赵魏韩富豪们:灭国之战都被打残了好吗?现在他们只是秦人而已!
    唯有真凶所在的旧楚国富豪们,一部分确实无辜,但一部分也确实怀有异心。
    不敢明目张胆地表露,只在私下试图动摇民心。
    某旧楚国富豪:“偌大咸阳城予以改建,必是大兴土木,实在劳民伤
    财啊,唉……”
    咸阳黔首:“???”
    老弟,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蠢话!
    “咸阳城中屎尿横流,居住环境恶劣,仙使改建咸阳,哪里不好了?”
    “改建以后黔首不必辛苦挑水吃,如厕也有公厕,粪便都能积粪肥田,哪里不好了?”
    “还有,劳民伤财?钱粮布匹和做工的神兽,都是仙使赐下,劳民伤财在何处!”
    某旧楚国富豪:“拆毁房屋,霸占宅基地,黔首遭受欺压真可怜啊,唉……”
    “给了搬迁补偿的啊!你去问一问,咸阳城中,哪家不羡慕搬迁户?”
    “多的是希望仙使拆毁他家房屋的呢!拆迁致富,求之不得!”
    “某昼夜问神:搬迁户七百零八,为何不能再多我一个?
    敢问可怜在哪里?可怜以后就要住新屋,有存款了吗?”
    “你说话真是不中听!有挑拨之嫌……”
    “等等,你有问题!”
    当场就捉住一个六国遗贼:“我举报!”
    短时间内,检举数量直线上升!
    内史蒙恬因此跟着忙得团团转。
    但也因此,咸阳的和谐稳定,又小小提升一个台阶。
    等到大刺杀的案情水落石出,对元凶和帮凶的审判结果也确定了。
    车裂!斩首!夷三族!
    从一个十四岁的元凶,被车裂弃市为开端。
    那几天里,咸阳市杀得是人头滚滚,鲜血浸入泥土中,血腥之气半旬未散。
    但这一次,围观的黔首完全不觉得始皇帝暴虐嗜杀了,反而纷纷拍掌叫好!
    “杀得好!就该叫天下遗贼看看,这便是刺杀仙使的下场!”
    “杀得好!也能借此震慑天下不轨之徒!”
    隐于人群中的六国遗贼:弱小可怜又无助.jpg
    仙使为襄秦助民而来,事实也证明确实如此。
    刺杀仙使,就是在损害天下黔首的利益,犯了众怒。
    众怒难犯,六国遗贼跟过街老鼠似的,人人喊打也就不奇怪了。
    ……
    在大刺杀发生后,因查案拘捕,改建给排水系统的工
    地停工了两天。
    但案件很快查清结案,并未大肆搜捕和连坐,工地很快就准备重新开工。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