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揭穿的宋思甜脸上没有露出半丝尴尬,快速的摆出了一脸痛心的懊悔,“小宝,你知道的,妈妈以前都一直在忙工作,忽视了你。没有好好给你买过一件衣服。”
“没关系,舅妈有给我买,而且你今天……”
“不!”宋思甜打断道,“你舅妈给你买的能一样吗?那是一种缺憾,缺憾你懂吗?妈妈我最近想起这些就懊悔的睡不着。”
“……”林哈不想说话,他觉得宋思甜不是疯了,就是想玩死他.
见林哈不搭话直溜溜的看着自己,宋思甜也不好意思和自己儿子扯皮了,准备好的那些台词是彻底用不上了。
儿子并不是每天都蠢萌蠢萌的真是件令人糟心的事情。
宋思甜只好强迫自己板起脸指指试衣间道,“算了,不讲这个了,反正你去把衣服给我换上。”
“不换。”林哈是个有原则的青年,长大了怎么可以还穿童装呢。
“不换不给零用钱。”
“好吧,我换。”
有的时候金钱真的比神明还要可怕呢。林哈摇摇头,只能拿着衣服往更衣室走,可就在此时比常人更为敏锐的感官让他察觉到自己正在被什么东西盯着。
四周张望了一番,林哈一下子就发现了两个正在店外偷拍他的人。因为长得帅气,又是少见的东方面孔,林哈在国外读书时也遇上过被邀请拍照或者是偷拍的事情。可是那种偷拍拿的一般都是手机,最多也只是小微单。想现在这样一上来就是“长枪短炮”而且还连拍好几张的,怎么看都不对劲。
“妈。”林哈对着母上大人使了个眼色,宋思甜回头一看立刻心领神会,起身拉过林哈,挽着儿子优雅的对着镜头摆了几个姿势,大有请对方随意拍摄的意思。
不远处拿着相机的狗仔看到这一幕,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按下了快门,可是按完之后又觉得哪里不对。这么正大光明的样子,难道那个男的不是宋思甜圈养的小鲜肉?又或者两人已经决定公开了?
作为商界女强人以及娱乐圈大亨宋忆苦的妹妹,宋思甜上报的次数虽然比三线明星还少,但若是有个什么养小白脸之类的劲爆消息,头版头条绝对少不了。
狗仔几乎都已经预见到了主编的夸奖,可是宋思甜刚才大方的举动却又让他深深的疑惑了,难道他真的想岔了?带着怀疑,狗仔在林家母子离开之后快速摸到了店里,询问店员知不知道刚才那么和宋思甜在一起的男子到底是谁。
而等他在店员鄙夷的眼神中获得正确答案时,狗仔差点有了想要删照片的冲动。小鲜肉是小鲜肉,可却是从宋思甜身上掉下来的小鲜肉。母子两人携手逛商场,这要是放在一线明星身上还能在杂志上获得一个角落,可换到宋思甜身上就半点没有娱乐价值了。
不过世事难料,虽然这套照片现在看起来没有半点价值,可是最后却真的登上了头版头条。
而此时因为遭遇狗仔而得以提前结束购物的林哈心里却对这名记者报以了最大程度的感谢,
累累的靠在车座上,满脑子就之剩下了蒸得红彤彤的大闸蟹。
今天这么累,一定要多吃几只补一补!林哈美好的幻想着,然而当宋思甜的车子驶入宋宅时,看着花园外逐渐亮起的灯饰,以及先前大厅中不同以往的摆设,林哈微微抽动了一下嘴角问道,“今天晚上到底吃不吃大闸蟹?”
“吃啊。”
“那为什么把宴会用的长桌摆出来?”这是让人安心吃大闸蟹的节奏吗?
“宴会上也能吃大闸蟹。”
是啊,宴会上确实可以吃大闸蟹,可是!宋家办宴会,怎么可能没有颜乔?!
☆、第23章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残月初上,又到了每天晚上晒羽毛的时间!
主上大人迎着月亮张开了他长了些许嫩毛的大翅膀努力的吸收着月亮的精华。每到这种孤独寂寞的时候他就不由的想起与室友君初遇时美好的场景。犹记当年,主上大人刚刚掉落地狱,一睁开眼睛就看见了好奇张望着他的室友君……
主上:小美人,你叫什么名字?
室友:巴尔,你可以叫我巴鲁泽巴布(baalzebul),是主人意思哟!
主上:哦,别西卜(beelzebub)啊,你叫主人的话,那我就叫主上吧~么么哒~
室友:深井冰啊!哪儿来的鸟流氓!叉出去!>﹏<
主上:不出去了!我决定就待在这里了!
想起室友君当时生气的小表情,主上大大就忍不住要激动的抖几下翅膀。这一抖,羽毛又刷刷的往下掉。
呜呜呜,我的毛!
悲催的主上大人用左翼将掉落的羽毛扫回脚边,接着有用右翼的翅膀尖沾了沾治秃神药生姜水一边流泪一边往秃毛的地方涂抹。亲爱的室友君,你到底去哪里了?
念着室友君,念着小羽毛,主上大人的生活被一片阴霾所笼罩。但要是他知道他又一次和室友君失之交臂的话,只怕他要气得一头撞上眼前的玻璃了。
而此刻羽毛版的路以西正坐在宴会的角落里,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并不存在,可是在他身边围绕着的少女们却让他成了整个宴会中最无法忽视的一道亮点。
咬牙切齿的某二代捏着酒杯向李思明打探道,“大乔终于开始啃窝边草了?这种场合带个女的过来也就算了,带个男的过来算什么意思,他是疯了吧。”
“不是他想带路以西,是魏大小姐点名要看路以西。”前几天还在外国啃螃蟹的李思明用力摇摇头道,“你没看到除了你未婚妻以外,往路以西那边蹭得最近的就是我们的魏大小姐吗?”
“……”某二代继续端着酒杯,看着角落边的狗男女们散发出强大的怨念。
而其他人在听到李思明的解释之后,不禁看了看左右,“说到大乔,你们看见他人了没?”
“你这一说,我好像也就只在开始哪儿会见到过他。”
“不只他好嘛,你们没发现林哈和丞轩也不见了吗。”李思明受不了的摇头,明明是宋家的宴会,可是从宴会中段开始负责招呼年轻一辈的人就变成了他,这到底算什么意思啊。
表哥和颜乔去哪儿了暂且不知道,而我们的主角林哈童靴此刻则美滋滋的从厨房里端出了张妈特地给他开小灶做的一蟹三吃往自己卧房走。
可是当他的手一碰上把手,“啊勒!”怎么锁住了!
打不开门的林哈脑子里瞬间浮现出一个清晰的画面。美丽的林夫人亲自用钥匙锁上了他回房的通道,然后脸上露出一抹极具女性魅力的笑容道,“每次宴会都给我躲起来偷吃,看你这回躲哪儿去!”
林夫人!对自己儿子能不能不那么阴险。母与子之间最基本的爱呢?我怎么老遇上这种喜欢耍着自己孩子玩的父母,太过分了!而且你有没有想过,宋家这么大,就算把卧房锁了,还有其他房间可以去啊!
林哈叹了口气,不知道是在为自己被锁的房间默哀,还是对于林夫人偶尔失灵的脑袋瓜表示遗憾,转身往三楼的吸烟室走去。
宋家共有两个吸烟室,一个大的在一楼提供给宾客,一个小的则是以前舅妈因为不想闻香烟味特地给舅舅留出来的,后来舅舅把烟戒了之后,就发展成了亲友团专用空间了。基本上知道那间房间的都是宋家的老熟人。
既然是老熟人,看他啃螃蟹一定不会介意吧!林哈这么想着推开了三楼吸烟室的门,里面一片黑暗。
没有人,太好了!林哈迅速抬起手肘碰开电能开关灯,将螃蟹放到桌上咔嚓咔嚓的啃了起来,这种季节就应该啃螃蟹!小吃货快速的消灭掉两只大螃蟹,吮了一下手指,无比的满足。当年他选择投胎到华国真是太正确了,要是投胎到别的国家吃饭都成问题了!
“吃完了吗?”
“没有。”还有三只……等等!这个声音!
正处在满足中的林哈被突如其来的声音震得差点被嘴里的螃蟹壳卡了喉咙,“咳,咳。你……你怎么在这里?!”
颜乔背对着林哈坐在沙发上,高出椅背的部分只露出了半个后脑勺,加之刚才房间全黑,才使得林哈没能看见他。不过,就算颜乔不转身过来,林哈也能猜出,此刻背对着他的男人一定顶着一张犹如得了肺痨一般苍白没有血色的脸。
当今社会,路边看到一个摔倒的老奶奶都会心里抖三抖;见到一个随时有可能一命呜呼的病秧子那还不得浑身发冷有多远躲多远啊!颜乔从小就有肺病,在外人看起来他只是体质较弱,但是林哈看得出,颜乔前几年已经彻底伤了根基,没有多少年好活了。
一个快死的深井冰出现在你面前是什么感觉。一怕他死二怕他犯病,总之就是令人头疼,与其那么麻烦林哈还不如眼不见为净,干脆多远一点。可是他躲得越远颜乔就越是喜欢找机会捉弄他。
就好像现在,颜乔早不说话晚不说话,就是偏偏要挑在林哈吃得正香的时候,冷不丁的冒出一句话,把林哈整个吃东西的好心情都破坏掉。
面对林哈的问题,颜乔继续维持着背对的姿势,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道,“我为什么不能在这儿。”
“可是你不抽烟啊。”你一肺痨在吸烟室里找死吗?林哈很想反问他,但是最终还没说出口。
可是面对林哈的问题颜乔却有些无所谓的回答道,“所以其他人都走了。”
因为你自己不能抽烟,所以就把其他人都赶走?喂,这是宋家,不是你颜家,做人能不能低调点。林哈特别想要冲颜乔说点什么,可是一想到这家伙最多也就高调那么几年了,也懒得和他继续在啰嗦什么,能让就让吧。林哈抓着蟹腿沾沾姜醋继续往嘴里塞。
可是颜乔却好像不打算让林哈消停,接着说道,“螃蟹性寒。”
以为颜乔实在提醒自己的林哈顺口接了一句,“没关系我有姜醋。”可是刚说完,林哈就觉得哪儿不对味了,从小到大颜乔什么时候关心过自己了?他说这话到底什么意思?正在诧异之际,颜乔的下一句话也说出口了。
“可惜,我不能吃。”
我不能吃,所以你也不许在我面前吃。就和赶走那些想抽烟的人一样,颜乔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请人滚蛋。
林哈吸着螃蟹腿,姜醋特殊的酸味在口中蔓延,总有点说不出的不对味,“这是我外公家。”
“那又怎么样?这也是我干妈家。”
“好吧。我出去。”林哈微微嘟了一下,再一次决定不和重症病患一般见识,端着没吃完的螃蟹开始寻找下一个作战根据地。
而他才打开门就遇上了手上拿着药的女佣,“给颜乔送药?”
“是,大少爷让我送来的。”
“那赶紧进去吧!”颜乔的毛病真是越来越古怪了!
林哈特意用脚跟把即将关上的门踢开,随后带着自己的螃蟹迅速撤离,闹得女佣完全搞不清楚怎么回事,只能傻傻的将药送到了颜乔手上。
接到药物的颜乔并没有马上吃掉,而是握着那几枚药片冷冷的问道,“丞轩呢?”
“大少爷去楼下接待宾客了。”
“是吗?你下去吧。”颜乔仰头靠在椅背上。
等的人总是不出现,不想见的却要出现在自己面前。这两兄弟还真是有意思,呵。笑完之后,颜乔捂着嘴重重的咳了起来,药片丢进纸篓,根本没有要吃的意思。
出了吸烟室后,林哈在阁楼与花园之间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下楼往后门走去。混到要在花园啃螃蟹的地步,也是醉了。
只是这一回林哈又被人捷足先登了。路以西扶着凉亭的柱子重重的呼出一口气,被那么多女人拉拉拽拽了那么久,就算不是人也会累的。难怪明明可以现场遇上粉丝吸收信仰力,主上大人却还要把他丢出来。
摊上这么个主人,也是有够倒霉的。路以西靠坐在凉亭里,正想要一个人静会儿,谁想一名红衣的外国女郎又找了过来。长得太帅,果然也不是好事。
“介意我坐在这里吗?”妖冶的女人调笑着靠近路以西。
路以西直白的给了两个字,“介意。”哪凉快哪儿呆着去,别来烦我。
女人没有想到居然会有男人拒绝自己,在短暂的尴尬之后,故意撩拨了一下自己胸口那条闪烁的项链,想要让路以西将注意力集中到她傲人的身材上。可是这一回路以西依然没有搭理她。
女人咬了口银牙,眼底露出一抹凶狠,但是人却更加殷勤往路以西身上贴,手指轻触路以西的手背一路向上,在指尖滑动的同时整个人都贴到了路以西身上。
要是寻常的男人遇上这么一个主动送上门的尤物根本把持不住,但是此刻的路以西却只想说,“指甲里藏着那么利的刀片,万一划伤自己可就不太好了。”
既然被拆穿了,女人也不在和路以西啰嗦,已经攀爬到肩膀上的红指笔直的朝着路以西的脖子上划过去。
☆、第24章
羽毛君觉得,真.路以西上辈子一定得罪了折翼的天使。不然为什么备受秃毛堕天使厌弃的羽毛君最多也就只是被主上拔下来附身在僵尸身上,而路以西却要一年四季不停歇的被追杀、谋杀、暗杀、杀、杀、杀!
面对脖子上又被刀片划开的细口子,羽毛君想要对前八任为了复活路以西而消耗的其他羽毛同志说,对不起,你们牺牲一切所复活过的这具身体又受伤了。
而主上大人说的那句,每攒满十万信仰力就补个洞的话,听起来更是遥遥无期。按照现在路以西身上的伤痕需要攒满多少信仰才能全部修复?两百万?还是三百万?
路以西偏过头,再一次躲过女人的指甲攻击。若说第一次闪过是有所警惕,第二次是巧合,那第三次就是有些能耐了。
“没想到你一个小歌手,身手能这么好。”女人用手背遮着嘴盈盈的笑着,但是结合现场的状况来看,这可不是什么美好的夸奖。
“你到底是谁派来的?为什么要杀我。”路以西不解的问着。无论是天使还是堕天使,其实都不喜欢太过复杂,想法太多的人。反而是比较单纯的人他们更容易献上信仰。简单来说,就是容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