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怔,随即噗哧一笑,道:“你才不是人呢,蛊物!我是将要成为你的主人的人。”
“我凭什么要叫你主人……”我怒视他,却发现,他已把注意力转移到了他手中的药瓶上。
没见他有什么特别的动作,就见药瓶的瓶身逐渐被几不可察的碧绿星点包围,然后绿光闪逝——药瓶居然直接粉碎了,如粉尘般细细落下,根本无法分辨哪些是瓷粉,哪些是药粉,最后只有那只金蚕扭动着、悬浮于他的掌心。
我一窒,仅仅用了零点六秒的反应时间,开口道:“……其实,我也不是那么介意认人为主的。您看,您打算怎么做我的主人……”我的语气温柔似水,脸上挂着勉强挤出的微笑,还附送一副低眉顺目的恭敬状。谁敢说我没节操?所谓“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那是高尚的节操;我能肯定地说,我是有节操的,只是不多,要省着点用而已……
“你愿意认我为主,跟我回族里了?”他一脸惊喜地看着我。
“您确定您是骶族的?貌似骶族在百年前,遭受了相当沉重的打击……似乎、好像、也许被灭族了……”我已经尽量委婉了,担心刺激到他。
颜煜凭空冒出的次日,我就去藏书阁查过这个陌生而诡秘的族群。骶族,存在于各类版本的神话传说中,可追溯至有文字可考证的历史最初期,应该算是这个时空最古老的族群之一。
神话故事中,骶族的祖先,是由天神收集人界的“嗔、怨、痴、贪”四欲念而塑为人身的,因此,骶族一氏崇拜信仰的是一尊凶神;骶族之中,人人善蛊惑之术、擅操纵人心,研究玄术,追求长生,因而遭世人的排斥甚至屠杀,不得不隐世而居,久而久之,淡出了世人的记忆——传说到此,就算完结了。
但是,现实中,骶族的历史仍在蔓延。数千年过去了,斗转星移,沧海桑田,默默无闻的骶族一氏,根本经不起历史洪流的荡涤,逐渐因世人的遗忘而消逝,仿佛从未存在过一般。直到三百年前,前朝开国之时,沉寂千年的骶族一氏突然再次回到世人的视野中——从那名带着传奇色彩的骶族女子,以自己身上流淌的骄傲的骶族氏人的血液起誓,世代承袭国师之位、护国根本、佑国昌盛的那一刻起,骶族正式登上了政治舞台,开启属于它的历史新篇章。
可叹的是,骶族缔造的辉煌,有如昙花一现,不过两百余年,朝代更替。随着前朝的灭亡,骶族一氏被当朝的开国女皇以妖之名,驱散诛杀,遭受灭族之灾……从那时起,骶族,真正成了一个历史名词,彻底被历史前进的车轮碾碎,消亡于滚滚车辙中。
“咱们不是被灭族,是终于从血誓中解脱了!祭司婆婆说,修行者是不该卷入纷纷攘攘的*之争的,强行插手了,所以遭到了天谴,只能用血来化解一切,平复天神的怒气,然后请天神继续护佑咱们骶族后世。”颜煜说着,双手合十,做出那种诡异的祈拜的姿势。
从他的话中,我能得到三个结论:其一,骶族没被灭族,活蹦乱跳的;其二,尽信书不如无书,古人诚不欺我也;最后,那个祭司老太婆能说得那么轻松,说明死的都不是她的家人。
“血誓是什么?”时间不多,我抓着重点问。巫蛊,不论在哪个时空,都充斥着血腥与杀戮。
“咱们骶族氏人,发出的誓言。”他一边跟我解释,一边小心翼翼地将那只金蚕拨弄到他拿来的铜炉之中。
“一个时辰内,我能说一千四百四十四个誓言,而且完全不带重复!”平均五秒钟一个。我满脸黑线,素有耳闻,古人重誓,不会轻易发誓,但是不知道已经极端到如此程度。
“咱们发的誓,以血为媒介,是绝对不能毁誓的。”他的表情过于认真,认真得令我极度的不舒服。
我干咳一声,转移话题,又问道:“你一直让我认你为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立血誓,认我为主,然后咱们就回去族里!”果然,一说到认主的事,他就眉开眼笑,细长的凤眸,弯弯的,如弦月,却散发出流星才拥有的光彩。
我静静等着他说下去,他静静地看着我笑……
良久,我不耐地追问:“回族里,然后呢?”
“什么然后?然后你别再乱跑了……消失千年,这样不好的。”
很好,现在我确定了,这个人真的没把我当人看!
蛊物蛊物,看来真的是个“物”,没准还是上古神器什么的,别的功能尚不清楚,只知道能使金蚕现形,这一点与我表现出的能力倒是同工异曲,显然,颜煜因此而误会了……可是,他是眼睛脱窗还是青光眼或者白内障,会将“人”跟“物”混淆,产生如此荒谬的误会呢?!
脑海中突然捕捉到什么……撇开颜煜展现出的人为不可抗拒的力量不谈,他的身上,一直透着一种古怪,这种古怪触动了我深埋在心底最深处、已然模糊的记忆——
“你今年多大了?”我突然开口问道。
“再过三个月,我就满一十六了。”他笑眯眯说着,倒是不见这世间男子的羞涩。
“二八好年华。”我低吟,微顿,又问道:“你知道我多少岁了吗?”
他的包子脸又皱了起来,摇了摇脑袋,喃喃道:“兽精修人百年,草木修人千年,物妖修人逾万年……”
我的嘴角抽搐,不得不说,他的想像力,真牛x。
他的言行举止,俨然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天真未泯,自然随性——与他的外貌年龄,居然无差。
恍然如隔世,曾经的纯真少女,浸渍在勾心斗角的染缸中,最初是无助害怕,慢慢地学会适应,逐渐地开始掌握……午夜梦回,我会猛然惊醒,无比恐惧,惧怕将来有一日,我彻底丧失了自我,微笑着享受,享受着血与欲的黑色飨宴。
我近乎痴迷地望着颜煜,脑中突然冒出,毒珊那天在“逸”字匾下对我说的话,竟心有所悟——前提是,这个颜煜不是又一个毒玄!
思及,我心神一敛,脸色阴沉,却又无言自嘲:原来,我的心中只剩猜忌,毫无信任。
“认主,是立什么血誓?”我开口细问。
“缔结血之契约。你认我为主,在我有生之年,你对我不离不弃,也就是跟着我回到咱们的族里;相对的,我护你一世,助你修行。我百年归逝之后,契约即失效,你可另寻他主。”他认真说道。
“如果立誓之后,我杀了你呢?”我低垂眼帘,轻问。
“这是不可能的。你既已认我为主,就会受到契约的束缚,不能背叛我的。”他认真解释道。
我心里开始盘算,随口道:“你都说我是物妖了,我何须你来护我?”物妖一说,纯粹是他一厢情愿的认为,我从没“亲口”承认过。
“……我听闻,蛊物修行,离不开蛊,等回到咱们族里,你要什么蛊,我都给你,好不好?”他迟疑了一下,答道。
“您当您在诱拐流浪阿狗、流浪阿猫回家吗?”我嗤笑。
“我现在的修为还不够,帮不了你许多……但是祭司婆婆说,我是百年罕见的惊世奇才,数十年之后,我对你一定有所助益。”他急急说道。
数十年之后……子啊,把他拖走吧!
颜煜的事,还要从长计议;但是我的事,已经刻不容缓了!
我不再理会他,看看已经完全暗下来的天色,估摸已是酉时,如果我再不回去,东院的弟子就会出来寻我了。
“您先慢慢想您的作用,半夜再来找我探讨。现在我必须回去了!”我敷衍地对他说道,将簪子插回发髻,顺手理了理凌乱的衣襟。
“这里有其他的修行者,修为比我高出太多了……我用幻影术见你的时候,门派里的法阵突然被人催动了。从那天之后,我就用不了幻影术,甚至使不出移行术了。”他懊恼地说道。
“那夜不是用得好好的吗?”我奇道。
“我原以为不过是一般的五行阵,并未上心。结果,进阵不过一柱香时间,就差点被自己的力量反噬……”他迟疑地说着,“那位前辈设的法阵,居然包囊了整个门派!按上下两方,东南西北四隅,与年月日时,分别化为三圈。外圈是十二地支,配合天干演化成六十甲子;中圈是卦为乾兑离震巽坎艮坤,代表天泽火雷风水山地;内圈是按龟背的九格,分为九数的九宫格。地理、时间、方位、风水全部计算进去了,毫无破绽。如此庞然大物,竟只用了一炷香时间催动啊!如此高人啊……”
我想说,您不用露出如此神往的表情——宇文景就住在我隔壁的“清晖流苑”,步行不过二十分钟,请自行前往,免费参观……
听着这么玄乎,我不禁沉吟。宇文景,发现了什么,又知道了多少呢?
颜煜突然展颜笑道:“我本来以为,如果我一直破不了阵,要两年时间才能再见到你。好在今天你又召出金蚕,被我感应到了……”
“请恕我愚昧,”我打断他,疑心又起,问道:“您是上月中旬,作为新弟子被招进门派的吧?那个时候,您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我并不知道啊!”他没注意到我态度的转变,兀自回忆着说道:“离家的时候,阿娘有交代,让我一边修行一边寻访蛊物。我想蛊物好蛊,就到处找蛊。我听人说,这里的蛊,都是世间少有的珍奇,就来了,正好遇到招收新弟子。”
这么巧?!我暗自记下,继续探问:“为什么说破不了阵,要两年才能见到我呢?”
“不是规定,新弟子入门两年时间,才能正式拜师吗?”他回答得这么理所当然,倒是一下就把我噎住了。
“拜师跟你见我,有什么联系吗?”我不耻下问。
“你住在东院,我住在北院。我去东院找过你,守院的弟子不让我进去。”他依然理直气壮地说道。
“我每天都会从东院到南院,再从南院回东院,路线规律得连她都知道了!为什么你却不知道?”我顺手指向花圃。
“谁?”他顺势望去,自然什么都没看到。我不耐地拖他过去,拨开遮挡的花枝,食指垂直向下——
“你……你杀了她?”包子脸再次皱起,他连连后退。
“不然你以为金蚕是哪里来的?”我漫不经心地说道。
他不会是第一次见死人吧?那张“粉”脸,似乎白里透青了,他似乎开口欲言,却久久未发出声音,只张着嘴低喘了。
“我……门派内管得紧,我既不能移行,又不能幻影,大多时间都在北院,但是一有时间,我就会去东院外面等你,只是一直看不到你!”
这话越听越暧昧了,令我不禁想到《西厢记》里的桥段,可惜对方是颗包子,还是颗肉包子……
“你只是不能用移行跟幻影,那能用的应该还很多吧?怎么会这么蠢呢!”我感叹。
“除了移行术跟幻影术,我只会一点御火术……”他越说越小声,垂下了脑袋。
我挑眉看着他,于立谈之间,做了一个决定,一个大胆的决定,遂开口问道:“您家的火,能烧得多旺盛?能让这个跟我的药瓶一样变成砂砾吗?”
他抬头看过来,凤眼迷离,顺着我的手势,再度看向了地上的尸体,唇瓣颤抖了几下,终是缓步挪了过来。
“我试试……”他看着尸体,用力地吞咽了一口唾沫,然后就只是站着,没见他念咒或者动手,只见地上的尸身如风化般,渐渐变干,宛如黄土陶偶,最后真的化为黄土一柸……
一柸黄土,一缕青烟,一行浊泪,怎能证明我曾在这世上走了一遭?!我怎甘心啊!
“颜煜,你愿意认我为主吗?缔结血之契约,在我有生之年,只要你不背叛我,我就用我的性命,护你一生一世!”
我抬起头,对颜煜灿笑,几乎被我遗忘的真心的笑。
☆、20峰回路转柳暗花明3
颜煜怔在那儿,没说同意,也没反对,只是呆呆地看着我。
这所谓的“认主”,根本就是变相的卖身,还是连身子带灵魂,买一送一,跳楼大甩卖。我素来好占这样的便宜,但是绝不允许他人来占我此等的便宜。对颜煜,我已不打算放手了。修行者,一个送上门的修行者,一个送上门让我占便宜的修行者!
“既然你已寻到蛊物,有什么打算呢?”我开始放鱼饵。
“你答应跟我回族里了,那咱们就回去好了。”他总算从我要他认主的宣言中恢复过来了,偏头想了想,说道。
“按理说,你确是该立刻护送蛊物回族里的,但是你离族,除了找寻蛊物,更重要的,是为了历练,也就是你所说的‘修行’。修行之道,达正悟方止。而在完全的正悟之前,每一刻都是你的‘道’。道是一种经验,一种修持,及一种指示,当你学会克服相对的障碍,你的修行就会达到绝对的突破。现在,你的术被法阵所困,这无疑就是一个道,你要把握这个难得的修行机缘啊!”我说得飞快,口沫横飞。
绕了这么一大圈,我的目的只有一个——骶族,我是绝对不会也绝对不能跟他回去的,他傻得把我当成他族里的蛊物,不代表整个骶族的人都傻,等等发现我是史上最大的一个蛊,直接将我“生人祭”了……
颜煜一脸认真地吸收我的话,但是包子脸突然又皱起来了,他开口问道:“我留在这里修行,那你呢?”
“自然是陪着你修行了。”我不加思索地答道。
“那我回去北院修行……可是我要怎么才能再见到你呢?”他期期艾艾地问着。
“你还回北院作甚?自然是跟着我了。只是,你要到我的东院,需要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总算说到正题了,我故作为难地说道。
“那两年后,你一定要让我拜师到你的门下。”他认真地看着我。
两年……我的眉角狠狠地抽搐了几下,他这样,是叫实心眼,还是死心眼呢?!
“你如果拜我为师,就必须尊师重道。所谓尊师,即是尊敬我,古人云‘天地君亲师’,你信仰天神,远离朝廷,如此一来就是‘天亲师’了,也就是说,除了你的信仰,你的爹娘,就是我了,因而你待我,该像伺奉信仰与爹娘那般;而所谓重道,就是重视我的教导,既然重视我的教导,就应该听我的话,既然听我的话,就绝对不忤逆于我。”
他连连点头称是,没有发现我的“概念偷换”,也就是诡辩中的“套袋式原理”。
“如果你能以此立血誓,我就勉为其难,立即收你为徒!”我一副施恩的嘴脸,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如此最好,这样咱们就能呆在一起了,你陪着我修行,等我完成这个‘道’之后,咱们就回族里!”他没深想,笑眯眯地应承下来了。
只见他突然张口咬破一指,挤出鲜血,涂抹于十指的指尖,然后看着我,目不转睛,双手快速而熟练地结印,轻轻念道:“上谒,以吾之血、以吾之身、以吾之魂诺,觉遍十方界,了达于无明,知彼如空华,吾奉汝为师,如伺天、如伺亲,无悖于汝;若违而不然,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脑垢色,皆归于土,唾涕脓血,津液涎沫,痰泪精气,皆归于水,四大各离,今者妄身。”
他念誓之时,表情木然,神色阴冷。他的人明明仍站在我跟前,但是声音宛如从远方传来一般,空洞而渺然,明明只有他一个人,却发出重叠之声,仿佛数十人数百人一同念道……一瞬间的恍惚,我的身子如坠冰窖,心底一阵惊寒,却又说不上来到底在惧怕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突然出现他的笑脸,凤眸细细弯弯的,晶亮而清澈,我想回他一笑,却发现脸部僵硬,只能轻扯嘴角,心底因血誓而起的震憾,久久不得平复。
“我现在能跟你回去了吗?”他笑着问道。
我静静看着他,轻轻说道:“你千万记住,除非万不得已,别再对人发血誓,包括我。”
他不解,张口欲言,我已先行开口,说道:“半月之前,你在东院回廊散步的时候,看到我遗落下帕子,拾起欲还我,但我已走远。之后数日,你经常去东院,就是为了还我帕子,但一直见不到我。近日听说,我每天未时,都会经过这儿回东院,所以今天特地来这儿寻我,但是一直没等到我,却又不愿就此离去。一直到酉时,也就是现在,突然听到有人呼救,你寻声而来,见一蒙面黑衣女子正欲对我不利,你放声大叫……”
恶俗的故事编完了,我顺手从怀中掏出已经沾血的帕子,展在他眼前,道“记好这个故事,不管谁问,你都这么答话!记住这个帕子,我只用白布帕子,帕上无字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