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予南侧脸看了看怀里的女人,嘴角慢慢弯起了一个笑,附在她耳边轻声说:“老婆,谢谢。”
孟璇的手顿了一下,问道:“嗯?”
陆予南没再说话,只是转过她的脸轻轻地吻住了她的唇,一切都好像定格在了这一刻一样。
周围的一切他们都听不到了,整个世界好像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曾经他也是一个荒唐的男人,而现在,他只是无比珍惜自己眼下的生活。
☆、第066章 番外:如此多情一场
沈曦十五岁那年,家里来过一个会算命的风水大师,据说那大师是什么庄子的第一千七百八十三代传人,身怀绝技,更是青城有名的大师。
当时沈曦刚刚放学,经过客厅的时候瞟了那大师一眼,本着思想政治课上的,“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抵制宗教迷信”的理论,沈曦连头也没回的就准备上楼了。
再说了,孔子现在才八十三代传人,他家都一千七百八十三代传人,估计从元谋人时期就开始算了。
沈曦的父亲和大师聊得热火朝天,好像下一秒奔着福布斯排行榜第一名就去了似的。
沈曦没理他们,反倒是那个大师抬头看了她一眼,转而对她爸爸说:“沈总,令千金命里有大富大贵之相啊!”
沈曦朝天翻了个白眼,打算装没听见的过去,结果还是被她老爸给叫了下来,之后听大师给她算了一个多小时的命。
据这位大师所讲,沈曦是火命,容易急躁,且性格风风火火,这样对她日后的发展来说非常不利,因此她需要找一个能克住她的人。
沈曦的爸爸在一旁听得极其认真,不时还要点头附和,可沈曦满脑子都是今天下午那道数学题还没算出来。
大师所谓的破解办法,就是要给沈曦定一门亲事,男方必须是水命,水克火,这样才能镇得住她。
沈曦的爸爸一直谨记着大师的交代,沈曦十六岁那年,他们出席一场酒会,在那里遇见了一个老总的儿子,几番攀谈下来,他们发现那个老总也找过大师,大师说他儿子需要一个火命的媳妇来帮衬着,所以他一直在找这个姑娘。
两个父亲一合计,决定送两个孩子出国留学,顺便培养感情。
然而沈曦并不认为这个所谓的“水命男”能镇得住她,酒会当晚,沈曦就以一道鸡兔同笼的弱智数学题完爆了水命男的智商。
就算是水克火,估计这男的也是加了酒精的水,只能不断地让沈曦越烧越旺。
沈曦平生最讨厌的就是一无是处的富家子,而她这位“准老公”,还偏偏就是这种人。
在国外留学的几年里,沈曦一直在学习,其实她并不是一个爱学的人,用她和闺蜜的话来说,就是实在是太无聊了,只能学习来打发时间了。
结果这一个不小心,就差点考到了博士。
年龄慢慢大了之后,家里人开始催着他俩赶紧结婚。
其实沈曦心里知道,那俩迷信的爹想让他们结婚,这样就能完成什么狗屁的“水火交融”。
沈曦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娘,想来那大师可能是郭敬明的“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看多了,居然用这种东西来忽悠人。最搞笑的是他们的俩爹居然就相信了。
所以说,迷信有时候跟学历其实没什么关系,就像沈曦他爹好歹也是八十年代留学回来的,堪比《围城》里的方鸿渐,结果还是栽了。
沈曦不想让自己成为联姻牺牲品,更不想用自己的婚姻祭奠迷信*。
所以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夏天,她偷跑回了青城,并且首先找到了年少时的哥哥,陆予南。
被陆予南收留是意料之中的事,只不过她要帮他追回前妻孟璇。然而唯一一个意外,大概就是遇见了周启霖。
她和周启霖其实很多年前就已经见过了,只不过她还记得,而他已经把她忘了。
遇见周启霖的时候,她是和孟璇在一起的,彼时这个优质的傻大个正苦苦的追着孟璇。
所以说有时候直男的反应是很迟钝的,就以孟璇当时的那个表现,随便一个人都能看得出她很勉强,大概也就只有周启霖一个人还乐在其中吧。
因为答应了陆予南要帮他把孟璇追回来,所以沈曦也开始时不时的就去孟璇眼前绕一圈,时间久了,自然也就接触到了周启霖。
平心而论,周启霖真的是个很好的男人,成熟、稳重、温雅而且又体贴。
但这些属性也从根本上断定了一件事,那就是他注定会是男二的命运。
不过沈曦就喜欢男二性格的人,又或者她本身就比较喜欢周启霖这样的人。
没有比较就没有发言权,一段时间的接触之后,沈曦更加看好这个男人,尤其是有前面那个未婚夫的对比,周启霖简直成了她心里男神级的人物。
和孟璇常常在一起,有时候她也会听到一些关于周启霖的事。譬如他对孟璇的照顾,还有他对孟璇的付出,每一件事都让沈曦觉得他是个好男人。
偶然一次机会,沈曦经过他们公司楼下的时候,想上去跟孟璇打个招呼,结果孟璇不在,没想到却正好碰到了周启霖。
当时正好是晚饭时间,周启霖便提出来请她吃饭。
两个人吃饭的时候,沈曦还问他,“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难道你对所有人都这么好?”
周启霖笑了笑,“你不是小璇的妹妹吗?而且吃顿饭而已,这算什么好?”
他并不知道她其实是陆予南派来的小间谍,只当她是孟璇的妹妹,这让她觉得高兴却又失望。
高兴的是,在周启霖眼里,她至少还算一个好女孩,失望的是,他只把她当做女朋友的妹妹,多少有点爱屋及乌的意思。
这样一来一去,他们就算是熟悉了,有时候沈曦无聊的时候也会叫他出来。周启霖是个比较单细胞的男人,再加上一心都在孟璇身上,所以对沈曦的变化也没有察觉到什么,就像是认了个妹妹一样,总是有求必应的。
沈曦大概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慢慢喜欢上他的。
有时候喜欢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少年,可能只是因为他穿了一件白衬衣,上大学的时候喜欢一个男生,可能只是因为他篮球打得好。
而沈曦的喜欢,是因为周启霖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成熟男人的气质。
女孩子多少都容易多想,明明这个人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可她却会因为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从而误会了这个人对她有意思。
比如有一天沈曦无意间看到了一个戒指很喜欢,周启霖便问她要不要买下来,他可以送她。
其实这有什么呢?
他本就是这样的男人,就算是同公司关系好一点的女同事,他也会买小礼物送她们。
他觉得这是人际交往的一步,是礼貌,可她心里却千回百转的有了无数想法。
感情滋生起来真的是无法控制的,沈曦发现自己是真的喜欢周启霖,而以她的性格,她喜欢他,就一定会告白让他知道。
可告白还没来得及,她就被家里发现偷跑回国,于是又被抓了回去,去公司里上班。
这样一来,她就少了很多见周启霖的机会。
沈曦二十四岁生日的时候,家里给她办的很奢侈,除了一些闺蜜朋友,她也请了周启霖一起来。
给宾客们打完招呼之后,沈曦终于有了一点自己的时间,此时她已经喝得差不多了,有些微醺的走到周启霖身边看着他,笑眯眯的,像个花痴一样。
周启霖被她看的哭笑不得,问她,“你笑什么?”
她就这么看着,忽然说:“你就不觉得我喜欢你吗?”
小女孩的告白来的突然又没头没脑,周启霖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摇了摇头,“你喝醉了。”
这也算是一种拒绝吧,沈曦知道他其实听懂了,只是不想接受而已。
勉强是最没意思的事情,她宁愿等着也不愿意勉强他,所以这件事就这么没了下文。
直到孟璇渐渐开始动摇,周启霖终于发现,他再也留不住这个女人了。
以前他总是催眠自己,在一起之后她总会发现他的好的,可是这么久了,他仍然没能打动她。
他喝的烂醉的时候给沈曦打电话,沈曦赶来的时候他舌头都捋不直了,嘟嘟囔囔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沈曦气急败坏的骂他,“她要是真的喜欢你,就不会成现在这样了!你连我都感动了,却没感动了她,说明她对你真的没感情!你怎么那么蠢?”
周启霖在模模糊糊的状态之下,其实把她说的话全都听进去了。
他也觉得自己挺蠢的,一个二十四岁的小女孩都懂得事,他却怎么也不懂。
沈曦把他带到了附近的一间酒店,陪了他一整晚,期间絮絮叨叨的说过很多,她也不知道他听进去没有,反正他喝成那样,她也不指望他能听进去。
其实周启霖多少还是听了一些,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沈曦已经走了,他隐约还记得她说过的话。
她说她喜欢他,想和他在一起,等多久都行。
周启霖打心底里没把她的话当回事,一个小女孩而已,一时兴起。
他到最后还是没能和孟璇在一起,而且是他主动提出分手的。
☆、第067章 番外:如此多情一场
他到底也是个男人,与其让孟璇亲口说出分手,倒不如他自己主动一点,把所有的记忆都留在比较好的时候。
分手之后他多少还是消沉过一段时间,连着一个多星期没去公司,总是喝酒,躲在家里胡子也不刮,像个野人似的。
沈曦几乎是在第一时间找到他的,她理解他的状态,也不逼着他振作起来,反而是陪着他喝酒,陪他一起消沉。
周启霖一点都不知道沈曦酒精过敏,所以当她喝掉小半瓶茅台,晕倒在卫生间的时候,他吓得整个人都清醒了。
他倒是从来没想过会有姑娘这么死心眼的对他,在病房里看着她的时候,他都觉得她脑子可能缺根筋。
用沈曦自己的话来说,她脑子里面从头到尾就一根筋,而这一根筋里面全都是他。
沈曦在医院的时候,都是周启霖照顾她的,接连熬了几天,他都要长出络腮胡了。
沈曦笑他,说他像鲁滨孙漂流记上的星期五,他也不反驳,任由她笑,甚至跟她一起笑。
老实说,跟孟璇分手之后,他好像还从来没想现在这么轻松过。
以前跟孟璇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尽力把自己打造成一个暖男,甚至去知乎贴吧和微博上面找攻略,想知道怎么才能打动女孩子。
而沈曦告诉他,他就算不那么用心的伪装自己,他也能打动她。
从医院出来之后,两人先去了周启霖的家里,因为那里还有她一些东西要拿。
在他家的时候,沈曦看到卫生间里的剃须刀,忽然就提出要帮他刮胡子,周启霖也没有扭捏,就答应了。
这是沈曦第一次给男人刮胡子,也是周启霖第一次被女人刮胡子,两个人都有些紧张。
直到她仔仔细细的给他刮完,他又像之前一样清俊的时候,沈曦终于满意的笑了。
她抬头看着他,两人四目相对,她说:“你看,真正喜欢你的人,不管你是什么样子,都会喜欢你。你西装革履的时候,她会觉得你是个业界精英,你落拓消沉的时候,她会帮你想办法,她不会觉得你一蹶不振,因为她知道你不是那种人。所以,我想我是那个喜欢你的人。周启霖,现在我想问你,你要不要跟我试一试?”
周启霖也低头看着她,她的眼睛很亮,有些期待,也很坦荡,她一向是个落落大方的女孩子,从不会扭捏。
他忽然觉得这样的女孩子也有她的可爱之处,良久之后,他笑了笑,轻轻点头说:“好,我们试一试,谢谢你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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