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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司在小学时就因为个头偏高,性子又野,过早长了一身的壮肉,他组织了小胖墩在内的几个同样大小的野孩子,搞了个篮球小队,特地命名为“大狼队”,经常跟外校的高年级生比赛。
    儿时的兴趣魏司并不想失去,尽管最后他的篮球队都散了,么仔跟着爸妈出了国,阿细最后北上念书打工,钢子去当兵,他和小胖墩子都上了三流大学,毕业后,只有胖墩蓝翎海才一直有联系。
    现在再回头看着这些发小们,魏司心里特别的感慨,少年时哪里会知道以后人生的坎坷变化,其实魏司也明白,他们的感情可以不用改变,是自己的原因才导致与这帮哥们渐行渐远。
    因为在外漂着的各种不顺心,魏司这个昔日老大觉得自己特别没面子,他虽然表面上还是坚韧不屈服,一付毫不在意的模样大大咧咧地过日子,可只有自己知道,心底那股无以伦比的失落和挫败一直让自己没脸面对那群发小。
    他好面子好上了瘾,一个人在影视城里挤着人群求角儿演,一个人租着地下室睡在冰冷的地板上,那时的魏司什么壮志凌云的气势都化成一团烟,他的自尊和自大早就已经被现实磨光了梭角。
    那些时间发小们都纷纷辗转的找他,么仔难得回一次国,就为了找他这个魏队长,阿细听说他在海城,跟学校请了假,叫上当兵回家探亲的钢子一同去影视城找他,可魏司因为可怜的自尊心硬是把发小们都挡在了门外。
    本来他连蓝翎海都不见,但是蓝翎海凌晨五点钟就守在影视城城洞下面等他,伸手就递给他一个信封,魏司因为几天没活接,地下室都快租不起了,还要打肿脸给徐小妙买演唱会的票,蓝翎海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他的近况,专门守在影视城城洞下边给了他一叠钱,然后就这样,两个发小才有了联系。
    现在回想起来,上辈子真他妈的过得太混了,自己活的失败是原因的,为了那点可怜的自尊心和自负,连发小们都不要了,还自以为是,总想着等有一天出人头地时,一定得光鲜的召集发小们好好吃一顿才行。
    可这个梦想到死都没有实现。
    “嗨!阿司,快过来啊!等你好久啦!”
    “阿司,魏队长!”
    宽阔的篮球场上,秋风习习,吹过茂盛的树林,几个十岁的小男孩子跳着脚冲魏司招手,大声叫唤,魏司眼睛一热,狠狠抹了把脸,把校服一脱一甩,大步奔向他的发小们。
    那时候的小学生没多少娱乐,像魏司这样穷孩子,精力旺盛又无钱发泄,自然是要找个地方来好好洒脱一下,他组织的这个“大狼队”今天跟邻校的初中生一块进行篮球比赛,按道理他们一群十岁的小学生是不该挑战中学生,但那时的魏司胆大如牛,硬是拗着一股劲跟群中学生较量。
    他队伍里的人都是跟他一样过早发育又无人看管的壮男孩,除了胖墩蓝翎海实在是上不得场外,么仔和钢子从小都是肌肉发达的小猛男,而阿细人精瘦擅跑,还是投篮高手,一场比赛下来,对方的初中生还打不赢这群野孩子。
    “太好了,二十比十一,咱们又得赢啦!”小胖墩一跃三尺高,冲着赛场上扭起来胖屁股,对方的阵营里有几个初中生实在是憋不下这口气,比赛时越发的狠,一个狠狠地拦脚就把正准备投篮的阿细给撞了下来。
    “喂,你们怎么能这样!这犯规!不算!”十岁的小孩子哪里能吵得过中学生,大哥哥们双手抱拳幸灾乐祸地笑:“有种就换个人上啊,这局赢了,我们请你吃烧烤,咋样?”
    烧烤对野孩子们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一听这话,么仔和钢子就回头看看魏司,魏司当然知道他们几个的意思,可…….魏司回头看了眼场边得分栏旁的小胖墩,叹了口气,这死胖子咋还不减肥咧,非得等到十八岁以后才拉成长条,现在要换人都找不着。
    正在他低头犹豫的时候,么仔撞了撞他胳膊,“阿司,你同桌怎么来了?”
    魏司猛地抬起头,不知道什么时候,瘦小的盛锦世居然抱着皮书包站在场外,正怯怯地朝他走过来。
    这家伙怎么来了?刚刚咋没发现,这人藏哪了?
    不等他想明白,小盛同学已经慢悠悠地走到他面前,看了看周围的学生,再看向魏司,还是一惯的细声细气,“我,能不能也加入你们球队。”他说到这舔了舔唇,像是想让大家相信一样,又说:“我以前也打过篮球的。”
    大伙的目光都落在魏司身上,魏司抽了抽嘴角,这小鸡崽仔的模样不被人扔出去才叫好吧,薄身板上回被他轻轻一推就倒在地上,小白脸被他狠扇几下的痕迹到现在还留在脸上,依稀可见斑斑点点的红痕。
    虽然魏司挺讨厌这情敌少爷仔,但上回毕竟也打了他一顿,心底那股气多少也消了些,他是不想跟盛锦世拉上什么关系,特别是当盛锦世每回小心冀冀地侧着脸看他时,抿着嘴唇笑的模样让魏司打从心底不自在。
    那双白袜子更是让魏司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他也想不明白是什么感觉,总之就是各种的隔应。
    “算了吧,你这样的不行,还是快点回家做作业去吧。”魏司老神在在的手一挥,把盛锦世给推开了。
    小盛同学脸色变了变,小白脸急得泛红,他抱着皮书包急急地说:“我,我真地可以打的,我在香港打过球,我真地可以哒,你杯我上啦,我得的。”
    魏司不得不配服小盛同学,怎么这家伙一求起人来,黑眼睛里一片亮晶晶的浮光,如果你再不答应,怕是眼泪珠子下一秒就要掉下来。
    那可真是丢脸了,魏司这人最怕人掉眼泪,以前跟徐小妙在一块时,小妙每次生气还没掉珠子,只是眼睛红了,他都怕得不行,现在看着盛锦世这样,他抽抽嘴角,再望望其它发小,钢子耸耸肩,么仔也两手一摊,显然是都怕了这个少爷仔。
    “好吧,那你就顶阿细的位置,哎,我得先说一句,你要是哪摔伤了别怪我啊。”魏司瞧了眼盛锦世说道。
    心中暗忖:嘿,最好摔个狗/吃/屎,这样你就不会老对着本大爷笑了,还顺便挫挫你身上的锐气,哼!
    魏司只要一想上辈子受得窝囊气,心里又不平衡,保时捷上那一眼像根刺似的刺在他心里,这口气到底还是不顺啊。
    小盛同学却是毫不知情,他见魏司答应后,小脸立即笑成了一朵花,使劲地点点头,然后转身小跑着把皮书包放在场边,脱了黑色制服,把小领带也给解了下来,顺势松了一颗扣子,露漂亮光洁的脖颈。
    几个中学生有点不怀好意地吹起了口哨,魏司哼了哼,眼神忍不住瞟了几眼,这小子还挺白的。
    第6章 纯洁如白痴
    球场上很快打得热火朝天,起初魏司还想着看那少爷仔的笑话,他可不指望这根脆弱的瘦面条能有起死回生的本事,甚至还想着最好摔他妈的一跟头才乐呢,魏司多少有点心眼小,他对这种天生富贵的富二代特别痛恨,刚从上辈子失败的人生里头重活一回,魏司还是多少放不下那点仇富心理。
    可小盛同学的表现却让他有点吃惊,或许正如盛锦世所说的那样,他在香港是打过篮球,而且看样子好像还挺专业的,虽然人又瘦又矮小,看着脸白细嫩,那身子板却是灵活的很,而且投篮还特准,魏司没想到他这么小的个子竟能轻而易举地投出几个三分球,真是令人刮目相看。
    没多久功夫,一场比赛下来,中学生们不但没得一分,还屡屡被魏司的队伍抢了不少分,再加神投手盛锦世的几次远程投射,分数根本是拍马都追不上。
    “时间到!”球场旁的小胖墩乐得直跳,两手直拍:“烧烤!烧烤!噢耶!”
    中学生们人人相视一眼,无奈地垂下头,其中一个领头的男孩子说:“好吧,今晚上七点在东城街夜市见。”
    他说完后,眼睛看了眼魏司身后的盛锦世,小盛同学不像魏司那帮人,一脸臭汗,又黑又脏,他也是满面汗珠,可挂在他脸上就越发显得晶莹剔透,简直像朵水晶花似耀眼,身上的白衬衣经过一场激烈的球赛居然没有半点污渍,只是湿透了,能隐约看见薄薄的身板。
    男孩子摸了摸鼻子,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魏司还以为他想干架,结果人家直直就穿过他身边,对他身后的盛锦世伸出手,“你好,我叫杜一昕,你呢?”
    还在激动中的小盛同学没想到对方的领头羊会主动跟自己说话,一时间有点茫然地四下张望,过了会才伸出手怯怯地回道:“我叫盛锦世,你好。”
    杜一昕笑着用力握了握他的手,“你好,以后咱们都认识了,可以一起玩球,你要多来啊。”
    “嗯。”盛锦世有点受宠地点了点头,头还没低完,两只手就被一旁的魏司给打断了,“好了好了,我肚子饿了,快点去东城街吧,我们几个坐公交车去还要半小时呢。”
    不知道出于何种心理,魏司就看不惯有人待见这少爷仔,虽然他的篮球是有那么两下子,可魏司那上辈子的恩怨情结还没散干净呢,对盛锦世总是有股不爽快,现在看对方队长都主动关注这小白脸了,魏司的怨气就更重了。
    毛错!这绝逼是怨气,要不然他哪会周身不痛快呢。
    所以临散场时,当看到盛锦世抱着皮书包还打算跟在他后面,魏司就不客气地说:“你回去吧,吃烧烤的地方脏得要命,可不是你这样的人受得了,再说,你家司机也该来接你了吧。”
    魏司的几句话就像冷水似的当头浇下,把还欢天喜地的小盛同学给淋蒙了,他抱着皮书包怔在原地,过了会,才低声说:“我已经跟家里打电话了,我今晚可以晚点回去。”
    “不是吧,那你赶紧再打回电话让他们来接你啊。”魏司挥挥手,像赶苍蝇似把盛锦世扫出些距离,小盛同学的眼睛又开始泛光了,低头抱着皮书包呆呆地站着,倒还是不想走。
    钢子劝了句:“算了,阿司,你同桌他也算是出了份力,就让他跟我们去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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