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所以,我没有拒绝他们的好意,来到伦敦,就是为了修养,顺带,完成工作。但现在,我也有我自己的事要做。”
“所以,欧洛丝,我会离开。”
“但我向你保证,我会在那边事情完成后,再度返回伦敦探望你,日后,如果你有需要,我也可以回来。”
“那我怎么办……”欧洛丝呢喃道,她突然说道, “我可以和你一起去……”
阿普斯打断了她,在这一点上她的态度坚决:“欧洛丝,你很清楚,这是不可能的;你同样很清楚,为什么你在我身边可以帮助你阻隔外来信息。我想以你的头脑,不可能不知道,只要我在你身上设立单独的空气墙,我就没有必须呆在你身边的理由。”
“欧洛丝,我不敢小瞧你的大脑,你也不要小瞧我的智商。”
“你我都清楚,这几日相处下来,如果你没有搞明白我的能力和运作方式,那是拿我们双方的头脑当傻子糊弄。”
阿普斯的蓝眸异常明亮,那双眼睛能看透一个人的内心,他拉过欧洛丝,额头相贴:“你知道我为什么对你与众不同,欧洛丝,我们还会再见面的,我保证。”
欧洛丝慢慢伸直自己的手指,穿插进阿普斯的指缝中:“阿普斯……你要向我保证,这一次,你不会再受伤了。”
“我保证。”
“你有把握?”
“我有把握欧洛丝,”阿普斯眉梢挑起, “没哪个家伙能让我吃第二次亏,更何况那群家伙手中的底牌已经打完了,就剩全押全输了。”
“毕竟,坐庄的可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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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行完结,主要还是欧洛丝和阿普斯相遇的过程。
这里解释一下欧洛丝的问题,她主要的问题就是大脑太发达了,导致她看到的世界和普通人都不一样,比如说,我们看到一只笔,我们想的是,这支笔能写字,什么颜色的,好不好看,好不好用之类的;但是欧洛丝,可能看到的就是这只笔的构成,每个零件的材质,工艺技术,甚至是来自哪里,生产线有什么特点,一天可能生产出多少只同样的笔,会销往哪里……等等。所以在神夏剧情中,当欧洛丝年幼时,她会尝试用刀子划开自己的皮肤,却不知道什么是疼痛,因为有太多的信息同时出现,疼痛已经被掩盖了。
那么阿普斯和他的空气墙,就为欧洛丝搭建了一个缓冲区,能够把各种信息进行减缓,这样,欧洛丝的大脑就可以有序接收各类信息,自然就能帮助她感知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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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if线(一)
阿普斯变小了。
整件事说起来是个天大的乌龙,起初是在日常监控中,阿普斯发现一个非常小的(hei)道团伙似乎“异想天开”地想要触碰“药品”生意。
要知道,在哥谭这种野蛮生长的环境中,这种规模的团伙不过是比社会中的渣滓地位稍微高一点,不说驻守哥谭的蝙蝠家族,就是gcpd或者任何一个普通人,用对方法都能轻松拿捏这帮人。
因此,阿普斯才会认为他们异想天开,他实在是不明白,究竟是哪来的自信,让这种规模的团伙居然认为自己可以轻易涉足就连企鹅人和黑面具都要小心谨慎的“药品”领域。
鉴于对他们“勇气”和“智慧”的敬佩,阿普斯决定给他们一个痛快,并且为自己兄长红头罩的事业添砖加瓦。
红头罩来者不拒,毕竟苍蝇腿也是肉,兄弟俩一拍即合,在简单布置一番后(主要是这群货实在是没什么技术含量),整个团伙被轻松一锅端,一群蠢蛋被抓走关起来好好回顾他们的“宏图大业” ——这帮家伙连黑门监狱都不够格,就在蓝喉鸲和红头罩愉快地处理后续工作时,准备和这个团伙进行交易的另一方派出的喽啰一头扎了进来。
要不怎么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呢?能和这种蠢蛋做交易的家伙也聪明不到哪去,这个莽进来的小兵仔儿完美地错过刚刚开走的警车,无视一切的打斗痕迹, “英勇无畏”地闯进来后,直到看到正在整理犯罪证据的两名蒙面义警,还没有意识到已经大事不妙,居然把二人当做和他交易的对象。
蓝喉鸲和红头罩面面相觑,再看这个小喽啰的脸上,居然能看到愚蠢的“圣光”。
真的,在哥谭这种野蛮环境下,像这样的蠢蛋都属于珍稀物种。
为了好好保护这种堪比大熊猫的珍稀物种(不含任何贬义的意思),兄弟俩破天荒地选择更“温柔”的处理方式,把这货打晕捆好准备交给gcpd处理。
结果事实证明一个蠢货要比一个聪明人破坏力要大得多,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那九成新的大脑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任何的逻辑在他身上都显得毫无道理。
在这种情况下,也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想的,居然会认为此时的他居然还有一拼之力,在慌乱中,将自己身上带着的不知名小药瓶猛地摔在地上,一股深紫色的浓雾腾空而起,借着风向向两人散去。
蓝喉鸲挥出棱剑,一道空气墙完美阻隔,剩余三道把这蠢货和这股浓雾包在一起,站在绝对安全的地方对红头罩问道:“他没有和稻草人学习怎么释放毒气吗?我认为看看新闻就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