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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万圣节,这样的装扮可不太常见。
    “我对你做什么了吗,我碰都没碰到你,而你呢?糊得我衣服上全是血,还糊到我脸上来了。
    你有没有传染病,艾滋或者肝病之类的?”丹尼尔毫无人性地继续指责关于血的话题,
    孟惟有一些羞愧,强撑着为自己辩解:“我当然没病,血能被洗掉,而且是你先吓唬我的。”
    结账时,两人在自助收银机前付款,被管理人员叫住:
    “不好意思,请问你们遇到什么事了吗,有什么我能帮你们的吗?”
    孟惟有些茫然,表示没什么事,一切都好。
    管理人员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走到孟惟左面,帮她挡开丹尼尔:
    “但你们看起来不像没有事的样子。如果你遇到难以启齿的事,我可以帮你。”
    “是意外……”孟惟说她摔了一跤,但这个小伙子明显不相信,
    孟惟比划,她摔在水泥地上,所以看起来比较重。
    丹尼尔眼睛盯着地面,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中文:
    “不要说了,他觉得你遭遇了家暴,你是被我揍成这样的。”
    在药店上班的工作人员见过各式各样的受伤人士,
    遇上特别可疑的,他们会报警,比如刀伤枪伤。
    家暴也是其中一种,家暴不是私事,警察管得很认真,施暴者会被抓起来。
    这时候他俩说彼此毫无关系也是没用的,从一进门起,
    他们就在互相埋怨,交谈的过程被监控拍下来了。
    “你英文不行啊,站一边儿去,我来说。”
    丹尼尔示意让孟惟跟他们保持点距离,
    然后他手搭在药店小伙子肩膀上,低声一阵解释,
    声音太低,孟惟没听到他们说什么。
    最后那位工作人员把他俩放走了,
    但孟惟觉得药店的管理人员看自己的眼神非常奇怪,
    她一回头看他,他就转移目光,似乎不敢跟她对视,神情含有惧色。
    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丹尼尔用湿巾擦干净自己的脸以后,
    猛擦衣服上的血迹。孟惟先用清水冲过伤口,再打开手机百科,
    搜索“摔跤后如何处理擦伤”。她根本不懂怎么处理这么大的伤口。
    伤口聚集在两膝膝盖,跟手掌内侧,血红一片,看着很严重,
    但已经有凝固的趋势。见孟惟慢慢吞吞地在手机上搜索方法,
    丹尼尔好奇地问她:“你是不是很抗痛啊?”
    “这方面我还可以。”她条件反射就开始装厉害。
    “你这搜索方法得搜索到什么时候,再不收拾好,伤口要感染了,
    然后会化脓,发烧,溃烂,最后上医院截肢。”
    又是胡说八道。孟惟嘴上不说话,其实心里有一点担心,真化脓的话就不好办了。
    丹尼尔看衣服是擦不干净了,完全放弃了这条t恤,
    转而想忙活起别人的事:
    “我会处理,你敢不敢让我来?”
    孟惟有些迟疑,但自己的确处理不了,
    光是包扎的活儿就看不明白:“我会看着网上处理方法,然后你要按照步骤来。”
    她在心里早就对他下了评价,被她用血手心就能吓住的怂包公子,没什么好怕的。
    于是把手伸过去,让他握住自己的手腕。
    丹尼尔顺从地点头,表示没问题,然后——拿起酒精棉球就是一顿按,
    按得孟惟痛到眼冒金星:“你真的会吗?”
    “这样才能消毒,不消毒肯定会化脓,你已经耽误许久,不能一拖再拖了。”
    也不知道他是认真的,还是在说鬼话。
    按着按着,出于生理性疼痛,孟惟紧闭的双眼默默流淌下两行清泪,
    鼻尖发红,眼睛哭成两颗烂桃儿,跟遭了很大罪似的。
    真的太痛了,但她没有挣扎。
    丹尼尔看她这下真的哭了,不知怎么,有些不大笑得出来。
    这个人不知道是精明还笨,就像现在,老实到自投罗网,
    丹尼尔说这是必要步骤,孟惟就信,放在他掌心的手只有他的一半大,手腕细得惊人,
    是个血里糊啦,凄惨的女孩手掌。
    “好了吗?”她用手背胡乱擦眼泪,还是不敢睁眼,
    她是小时候去打针会紧闭眼睛的那种人。
    “你不是很抗痛的吗,才到这儿不行了啊。”
    话虽痞里痞气,孟惟感觉到按酒精棉球的力道轻了点。
    她竭力为自己辩解,不想被他看不起:
    “没细看不会害怕,细看总是会怕的,这是人之常情!”
    丹尼尔换成单膝跪地的姿势,煞有其事地说:
    “待会儿可是真痛了,就看你是不是货真价实的铿锵玫瑰了。”
    慢慢地撕开黑色裙边的一角,布料被血痂黏结在膝盖的皮肤上了。
    孟惟不想哭哭啼啼,可眼泪无法控制,掉得更剧烈了,
    她一面泪流成河一面嚷道:“我当然是!”潜移默化中,
    竟然被他一开口就胡言乱语的性格带动了,怕晚一秒会被他笑成是哭包。
    眼泪甚至砸在丹尼尔的手背上,他手一抖,
    仿佛被烫到了,不再说话,加快了处理的动作。
    清理完毕,丹尼尔蹲在闭着眼睛的女孩面前,
    用纱布松松地包扎在伤口上。
    我怎么真的给她干起活儿来了?不禁也纳罕自己在做什么。
    包扎好了,丹尼尔没告诉她,却想起另一桩事:
    “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尾随我。”
    孟惟依然闭着眼睛,仰起的脸上有横七竖八的泪痕,粉底都花了。
    她生得面容秀雅,眼尾纤长,额头宽阔,下巴小巧,
    看起来是个聪明又斯文的小姑娘,
    但实际上不但不如看上去那么聪明伶俐,还非常粗鲁。
    丹尼尔食指在她掌心戳了一下,痛得她一缩。长点记性吧你。
    孟惟睁开眼睛,用手指抠抠要掉不掉的假睫毛,诚实地说:
    “我也不知道我会跟你跟那么久,本来打算等一下就说的,
    然后不好意思开口,不知不觉就变成尾随了。”
    丹尼尔甩开她的手,没好气地走开:
    “看来你对我还是有三分尊敬的,没直接跳出来说我是小偷。”
    “你拿那个干嘛啊?”她跟假睫毛搏斗,撕下来一条,正在撕第二条。
    丹尼尔理所当然地回答:
    “看她得啵得啵得烦人,想拿走扔了。
    你又为什么对你不喜欢的人那么好,不喜欢的人吃闷亏,不是应该高兴吗?”
    “因为,对我来说,作品是第一位的,最最重要的,花了好多好多心思做出来的东西。
    所以我推己及人,对她来说,她的作品也是这么重要的东西吧。
    我不想看到别人的宝贝因为我的无心之失,被毁掉。
    我知道我说的话很傻,你不会理解的。”
    孟惟说出真心的话之后,挠挠脸蛋,低下头,摆弄起自己的手指。
    她早看出来了,丹尼尔是个非常聪明的人,玩牌聪明,脑袋聪明,做人行事也很聪明。
    这种傻气的想法在他看来一定不但没有必要,还自作多情。
    丹尼尔起身坐到长椅一侧,没有嘲笑她的意思。
    孟惟想打破沉默,换了个话题:“喂,你跟药店的人说了什么?”
    “我说那是经血,不是伤口。”丹尼尔点燃嘴边的万宝路香烟。
    “什么??那你脸上的血怎么解释?”
    他云淡风轻地抽了一口烟,看向远方:
    “我说,我们是一对情侣,你生气我在你生理期的时候不关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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