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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时,寺人尖利着嗓子宣鬼谷子陶朱公入庭见魏王。
    能够一次性接见两位当世贤者,对于一向注重贤命的魏王来说,可以算得上是荣耀一件,是以,身边的重臣也随侍左右。
    昨夜被恩师拒之门外的庞涓也在队列之中,当看见恩师出现在庭前时,庞大将军的眼底闪过一丝恨意。
    作者有话要说:  咩 上班班去了!~~~~这敲字小速度~~
    第15章
    不得不说,王诩很会隐藏丽姝的姣好。美人再美,也不堪滑稽的打扮,更何况还被遮盖了额头眉眼,加之有盛名已久的西施在场,自然而言都是将目光都倾情投入到了那昔日的吴国如夫人的身上。
    就算沾染了些岁月风尘,曾经覆灭了一个诸侯国的风采已然超越了人间的庸脂俗粉,令人为之神往。
    可惜魏王不能全然放下身心去欣赏美人,他端坐在高位之上,面带微笑地对范蠡与王诩道:“二位贤者能同时抵达大梁,乃是魏国的荣幸,愿美酒车马与贤者共,若是二位肯留下成为魏国的上卿,更是魏国之福啊!”
    范蠡拘礼道:“大王美意,范某实在是感激不尽,然某已经在乡野闲散惯了,年岁又渐大,实在不堪重用,只是追逐钱利之心不减,此番前来,是想沽一货卖与大王,让魏能充盈国库。”
    这般将钱利毫不掩饰地至于士卿云集的朝堂之上,简直是时人不可想之事,士卿皆是追求高雅,淡薄钱利是衡量君子必不可少的要义,这也是商贾为人所唾弃的缘由之一。
    但是魏国的钱库的确是空缺了些,此前与秦国的那一战的胜利,除了战士们的热血外,更是靠钱银堆出的。而迁都大梁,城中百废待兴,更是让本来丰盈的国库有些捉襟见肘。
    是以魏王此时听见陶朱公的提议,不但没有反感,反而眼前一亮,好奇地问道是何奇货。
    范蠡微微笑道:“乃是粟米耳。”
    这话一出,满朝支着耳朵的士卿简直是大失所望,要知道粟米乃是时人日常的主食,随处可见,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待沽奇货。
    范蠡却不慌不忙道:“粟米虽小,但是百姓不可短少之物,不过,一贵一贱极有反复。货物太贵,便有变得贱价之忧,可若是太贱,也可慢慢升价变得昂贵。而且‘坐商’与‘远行’的利益更是不同。比如魏国的粟米粮仓满溢,不及食用有些便已经霉烂。可是远离魏国的几个侯国却因为雨水欠奉而粟米不足。若是魏国多余的粟米能运过去,便可卖出高价,也可避免粟米的浪费。”
    魏王微微皱眉道:“可是这般去做,岂不是白白壮大的其他侯国的实力,再说买卖粟米而已,能有多少利?魏国除了钱银还能得了什么好处?
    范蠡微微笑道:“若是用粟米换钱利,还真是不大划算,可是若是用它易物,换取各地的青铜起居,农耒铁锄呢?”
    魏因为兴建新都,青铜损耗严重。甚至影响了农具的制造,若是待得来年,农具不足势必形象农务,今天粟米丰盈的魏国,来年很有可能饥不饱腹啊!而且这铁器所制的农具,乃是楚燕两国的稀罕物,使用起来,比铜质的农具好用得多!若是能换来大量铁器,当真是奇货啊!
    这下魏王被勾起了兴致,魏国新建了运河鸿沟,运输上要比其他诸侯国便利许多,而范蠡有经验丰富的船队和各地的人脉,若是能有陶朱公引导此事,对于魏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啊!
    于是这番买卖算是双方一拍即合,顺利达成。
    听着范蠡的侃侃而谈,莘奴其实心内却在想着父亲曾经评价在这吴国能臣的一段话:“人虽有治国之才,却无忠心可言,轻易弃主而去,难成比干姜尚一般的贤名。”
    如今看来,这人的确头脑活络得很,听闻范蠡此前定居楚国,不堪楚王烦扰,散尽了自己的家财才得以脱身,此番前来魏国提出这等提议,在她看来却有点空手套白狼,做个买空卖空的无本生意之感。
    看来陶朱公的确是缺钱了,才来魏王这里打打秋风啊!
    对于鬼谷子,魏王自然不能厚此薄彼,也是恳请地挽留王诩为魏国上卿。
    王诩垂眸拱手道:“乡野之人,怎堪如此大用?某唯有开业解惑尚有些门道,所幸所收弟子各有专长,有了自己的一番成就,惟愿此后再多培养出些人才,辅佐在大王左右。”
    说出这番话时,王诩是一脸和煦地看着自己的爱徒庞涓,那副心疼的样子,只恨不得再派几个得力的弟子过来,替师兄分忧。
    魏王也深觉此话在理,想起白圭,庞涓,还有新近服侍在自己身旁的孙仲,俱是出自鬼谷子门下,便哈哈大笑,直说鬼谷子真乃当世名师,是魏国之福矣。
    莘奴默默地站在鬼谷子的身后,心内暗自发急,眼看着宴请贤者的宴会,接近了尾声,这等难得接近魏王的机会不可错过,想起父亲的遗愿,只鼓起勇气握了握拳,从鬼谷子的身旁走了出来,来到庭下,撩衫跪倒道:“鬼谷莘子后人拜见魏王!”
    魏王皱眉看着这个身着长衫,体型单薄的少年,一时隔得太远,看不清她的眉眼,不过看在她是王诩领来的情面上,倒是没有申斥她的无礼,只是说道:“莘子……最近孤倒是经常听到有人提及他……你是莘子的儿子?”
    莘奴有心说自己是女儿身,可是思及自己一回要说的话,若是以男子的身份,当时更加顺畅些,便只俯下了自己的头,算作默认。
    魏王皱下眉,冷声道:“有何事?”
    莘奴俯首道:“家父当初仰慕魏文侯之相——李悝,虽只短短几日随侍左右,修习李相皮毛,但著有《论政》一书,内有阐述发扬李相变法之说的《经卷》,如今家父去世,愿魏王能够一阅其卷,若能得以济世,也不枉家父一番呕心沥血。”
    王诩看着跪在地上的女子,他心里早就知道她是为何事而见魏王,不过依然为她的一番口才而轻轻地拍了一下桌面。
    倒是一副好心机!父亲已经过世,可是他的弟子们却无可出头之人。普天之下,如今是魏国一家独霸,若是能得了魏王的首肯,莘子遗作倒是有些扬名之时……
    这个女子虽然性子顽固,却也不傻,自己当初点评莘子《论证》不合时宜的话,看来是听进去了,满篇的腐朽里,她竟然单选出了还算能入眼实用的《经卷》呈给魏王,又千方百计地与魏国的先贤李悝拉扯上关系。总算是呈上了一盘还能入眼的菜肴……
    魏王向来爱惜自己纳贤美名,就算听得莘子的名姓心内不喜,也要在人前装一下面子,当下说道:“书卷呈上来。”
    莘奴道:“父亲遗作已经被我默背下来。愿给大王书写一段过目。”
    魏王点了点头,有寺人托举着笔墨还有竹简放置到了莘奴的面前。
    莘奴伸出一只手挽起衣袖,拿起笔来在竹简上写下一行行娟秀的小字。
    当时女人认字的都是少数,更何况是这番龙飞凤舞的书写?一时间出了认出了莘奴的庞涓和白圭等人外,旁人倒是没有疑心她的女子身份。
    待得写了一段后,寺人将竹简呈送给了魏王。
    魏王展目看了看,只觉得字写得极好,一目十行扫过后,却意味阑珊道:“莘子果然是李相高徒,便随手甩到了一旁,并无伸入细问之意。
    有大臣接过了那书简后看了看,依次递呈给了其他的士卿。不知为何,那些大臣看完后都是脸色微变,竟有种说不出的微妙。
    莘奴心里一沉,直觉这里是有些机关的。果然传到了白圭的手里时,他看了看微微一笑道:“看来,天下通晓李相法理之人,不止公孙鞅一人耳。不过莘子的想法虽妙,实施的细节,却不及公孙氏的提议妥帖可行啊!”
    这话一出,朝堂上立刻传来了轻笑之声。
    原来就在一个月前,魏王得一士,乃是卫国国君后裔,名唤公孙鞅。他因为仰慕李悝的法理,喜欢刑名法术之学,而投奔到了魏王的麾下。
    莘奴今日写下的东西,与当日公孙鞅奉给了魏王与诸位士卿的论述可以说是大同小异,毫无新鲜之感。这等被人咀嚼了一遍的东西,就算再奉上来也看不出它原来是何等珍馐美味了。
    就算不知来龙去脉,但是莘奴察言观色也能猜出一二,眼看着父亲呕心之作却被当成了拾人牙慧而弃如敝履。莘奴心内愈发着急,不由得想起母亲临终之言,壮胆开口道:“小人的母亲生前曾说,王曾许诺可答应她一事,不知誓言犹在否?”
    魏王脸色阴沉道:“你的母亲……可是琏氏家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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