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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家的小娇娘
作者:女王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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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
燕京城最繁华的东十四街道上,一座宏伟的宅院。一个阔气的朱红色大门,两个昂然挺首的大狮子。
阿烟望着这朱红色的大门上尚还算新鲜的喜色,立在门前一座昂然挺首的大狮子旁,安静地等待在那里。
寒风萧瑟,路上并没有多少行人。
她低下头,把皴裂的双手藏进打着补丁的袖子里。
实在是太冷了,她身上的衣衫单薄。
抬头看向一旁的守门的小厮,那小厮是一脸的嫌弃和防备。
阿烟笑了下,并没有在意。自从十年前夫君亡去,她因了那一张拥有绝世容颜的脸蛋而屡屡惹来麻烦,以至于一刀下去自毁容貌后,这种眼光,她见多了。
她仰起脸,望向那朱红色的大门。
这是她夫君侄子沈越的府邸,他殿试当了探花,金榜题名,又被当朝九公主榜下捉婿,就此当了驸马,不知道羡煞多少人也。
可惜他这般风光后,就再也没有回去看过她一眼。
今年收成并不好,出去做点零碎活儿也没人要,这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她只好千里跋涉来到这里,投奔她的侄子。
十年的时间,她供奉这个侄子读书,如今他算是飞黄腾达了,也没指望他能如何孝敬自己这个婶子,不过是求着能有一个照应罢了。
可是她已经等在这里半天的功夫了。
就在阿烟轻轻跺着脚以抵御寒冷的时候,那大门终于开了,一个婆子探头出来,眯着一双探究的眼睛望着阿烟。
这个婆子,阿烟是认识的,那是侄子的母亲身边的第一心腹人儿。
她怎么在这里?
阿烟笑了下,想着这侄子终究是和那自小分离将他抛弃的母亲相认了吧?
那婆子也认出了阿烟,一双势力的眼睛尖酸地望着阿烟,笑道:“哎呦,这不是二少奶奶么,怎么如今落到这个天地,这脸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要说起来,满燕京城里,如今谁还能认出这是昔日那个晋江侯府的二少奶奶啊!”
阿烟并没在意,淡淡地问道:“越儿还没回来吗?”
婆子跨出大门,居高临下地站在台阶上:“你还是别来了,虽说你养了少爷那么些年,可是如今我们夫人过来认了儿子,今日少爷是不敢见你了。”
阿烟挑眉,轻轻问道:“为何不敢见我?我是他的婶母,难不成他认了亲娘,就可以不认养了他十年供他读书的婶母了?”
婆子冷哼一声:“如今这府里是住着公主的,堂堂驸马府,不是一般的门第,自然不是什么叫花子丑八怪都能进去的。”
阿烟仰起脸:“这就是沈越的意思吧?”
婆子连正眼都懒得看阿烟了:“我说二少奶奶,您还是赶紧走吧,您如今这个样子,进了咱们这府门,要是传出去,实在是丢人现眼。别说吓坏了那娇贵的公主,便是我这老婆子见了你这脸,都怕晚上做噩梦呢!”
阿烟沉默了许久,最后终于点头:“你的意思,我都明白了。”
说完这个,她转身,昂头离开,临走之前,扔下最后一句:“告诉沈越,今生今世,我顾烟绝对不会再踏上他的门槛半步。”
婆子站在门槛上,见那昔日风光娇美的二少奶奶穿着破旧补丁的麻袄儿,就这么挺着腰杆一步步走了,走起来腰臀微摆,如同杨柳摇曳在风中,竟然还隐约有昔日的风采。
她不由得“呸”出一声:“小贱蹄子,都这副德行了,还浪给谁看!”
阿烟知道自己的脸难免引起别人的惊怕,于是干脆低着头,抄小道顺着这个大街走。
她这一路过来,其实是半乞讨走过来的。
原想着投奔沈越,结果他是不想见自己了,一时她望着这冬日里依旧透着繁华气息的燕京城,怔怔看着那挑起的酒旗子,竟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往哪里。
其实燕京城里,昔日的闺中好友或者其他相知,倒是认识一些,如今她便是厚着脸皮用昔日交情来求得一个收留,也未尝不可。
可是顾烟是何许人也,她自然不会去打这种秋风。
今日她便是低到了尘埃里,那她也要在尘埃里自己爬。
她还有手有脚,也有一张嘴,便是揽不来零活挣不来银子,她可以低下头去祈求陌生人的怜悯。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青衣的小厮鬼鬼祟祟地出现了,怀里捂着一包东西,他追上了阿烟后,忙看看四周,小心翼翼地道:“今日少爷实在是不好见你,不过他知道你今日的难处,便说让我偷偷地把这个交给你。”
说着,他把怀里的一包东西往阿烟手里一塞,又硬着头皮道:“少爷还说,你以后就不要再到府门前来了,外人看到不好!”
说完这个,他头也不回地溜走了。
阿烟低头看过去,却见手里的是一个破旧的青皮包袱,那还是昔日他上京来赶考时,自己给他做的,当时里面是细细地包了各样小吃,还有自己辛苦多年积攒的银子。
如今打开这往昔的青皮包袱,却见里面是一件棉衣,还有十两银子。
阿烟笑了下,心道这就是她十年辛苦换来的,一件棉衣,十两银子。
该说沈越这孩子是个贴心的吧,知道她冷,知道她穷,也知道她饿。
阿烟没有扔掉这些东西,而是将那棉衣裹在身上,又将那十两银子塞到自己的包袱里了。
那棉衣是个锦缎的,和她如今这一身破旧的麻衣很不相称,甚至还是有几分滑稽,不过她如今不过是半乞讨的落魄妇人罢了,也就不讲究这些了。
正走着时,便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飘来,伴随着那股肉香,阿烟仿佛看到了肥而不腻的猪手炖在色泽浓郁的汤汁中,冒着热气,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
她麻木地转首,看向香味飘来的院子,却见那里有袅烟升起,隐约仿佛还听到小孩子的笑闹声。
想来那院子里,一定是一个温暖舒适,充满了欢笑和肉香的所在吧。
阿烟怔怔地望着那袅烟,忽而想到,自己名字中是占了一个烟字的,是不是也就如同这烟雾一般,转瞬即逝?
正想着间,忽而听到后面马蹄声响,她忙要躲到一旁,谁知道那骏马来势汹汹,就这么险些踩到她,她一个趔趄,狼狈地摔倒在地上了。
腊月里的燕京城,青石板的地面混合着些许被冻得僵硬的泥土,她这一摔,只觉得自己骨头都散架了。
这十年操劳,她没日没夜地忙碌,做着各种活计,虽则其实也只有二十六岁,这身子骨其实已经不行了。
她耳边嗡嗡嗡响着,便听到有吆喝声有呵斥声,还有骏马被制服后的嘶鸣声。
最后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这位嬷嬷,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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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留
紧接着就听到另一个声音恭敬地向什么人禀报:“侯爷,无忌刚才窜入了一条巷子,险些撞上了一位老嬷嬷,幸好看起来并无大碍。”
然后呢,一个威严的声音低沉地响起:“过去问问吧,莫要伤了无辜之人。”
阿烟勉强起身,努力地笑了下,摇头道:“我没事的,不过是吓了一下,然后自己跌倒了。”
那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侍卫,此时见她抬头,看到她脸上那道狰狞的疤痕,倒是有些诧异,不过并没有露出什么嫌弃或者惊惧,只是有些疑惑她的年纪,看起来竟然不是自己以为的老嬷嬷吧?
阿烟低下头,知道自己虽然只有二十六岁,可是别人看着,怕都是已经三四十岁了吧。
女人的容貌是最娇艳的花朵,原本需要精心呵护,卖命操劳,她老得快。
而就在她说着这话的时候,那侯爷凌厉的眸子直射过来,一时眸光微动,拧眉淡道:“去把刚才那位老嬷嬷带过来,本侯要亲自问话。”
他的耳力目力一向惊人,堪称过耳不忘过目不忘,纵然是十年前偶尔听到的一点声音,在十年后他依然能够记得。
如果他并没有听错,刚才那个女人的声音,分明是十一年前燕京城里那个左相家的三姑娘——顾烟。
十年前,他还只是一介武将,远没有今日权倾朝野的威势。
那时候的顾家三小姐对于他来说,高不可攀。
不过因缘际会,他见过她的。
于是他眯了下眸子,吩咐道:“请她过来一下。”
他用了一个“请”字。
尽管世人皆知这位不过位高权重的平西侯一向谦和低调,不过能在他面前,被他用一个“请”字的人,普天之下并没有多少了。
很快,一身狼狈的阿烟就被请到了平西侯的马前,她跪在那里,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并没敢抬头看。
平西侯低首望着面前的女人,头发中已经掺着银丝,打着补丁的麻衣裹着一个锦袄,看起来极为滑稽可笑。
她低着头,他看不到她的脸,却能看到她因为跪在那里而伏在地上的手。
那是一双经历过多年操劳而粗糙不堪的手。
平西侯的喉头有些发热,心里竟然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其实他和这个女人并不熟,只是因缘际会下的几面之缘而已。
可是,他也曾默默地关注过这个女人,一直到她嫁为人妇。
在后来的戎马生涯之中,在被风沙侵蚀的城墙和一望不到边际的黄沙中,他偶尔会想起,那个站在粉润的桃花树下,身段曼妙捏着一枝桃花的姑娘。
此时,已经权倾朝野的他,踏过了刀光血影,骑着高头大马,背对着燕京城这十里繁华,低头望着地上跪着的形色狼狈的妇人。
“你——可否抬起头来?”
跪在那里的阿烟其实并不认识眼前的这个平西侯,不过她意识到了什么,于是便抬起了头。
抬头望过去时,一个身穿玄袍的男子,魁梧奇伟,内敛沉稳,就那么威严而矜贵地立在皮毛光亮的骏马上。
他带着高冠,穿着锦袍,一个缀着珠宝的腰封——象征了他尊贵的身份。
平西侯眸间微动,尽管这个女人脸上一道狰狞的伤疤,不过他依然认出来了,这是昔日那个娇美无双的三姑娘。
他喉咙微动,沉吟了片刻,才哑声道:“你是顾家的三姑娘吧,为何出现在这里?”
阿烟抬头凝视着眼前这人,却见他一张脸庞刚毅坚硬,眉如刀裁,眸如寒星,一时她竟记不起,自己认识他吗?
至于他问的问题,自己又该如何作答?
左相顾家的衰败,晋江侯府的陨落,一群人等四散零落,她带着重病的夫君,领着十几岁的侄子,经历了多少磨难,最后她孤身一人,穿着这一身荒谬而可笑的衣着,如同一个老妪一般跪在这里,惶恐地回答着一个位高权重的王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