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有禁毒法,全世界一百二十多个国家都加入了条例。小坂裕生在越南,老挝的贩毒案底不少,这种毒枭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死罪。”
“但是他主要的经济来源不是贩毒,而是贩卖古董。”她不想便宜了这号人。
“对,但是国际法上并不追究盗墓贼。”
“太便宜他了,小坂裕生过去的两年里偷偷贩卖了不少古董,有些甚至是博物馆级别的文物……”她顿了顿,想到那些珍惜的文物都是通过自己的手流向市场的,忽然觉得过去的日子里自己无非扮演的是一个同谋的角色。
这么一想,过去一年的时光过得简直是浪费无比。
一阵风吹来,吹散了许多的思绪。靠近陵园的地方,她听到了教堂里传来的祈祷声,背景曲是?亨德尔的《弥赛亚》?——之所以认得这曲子是因为她前世曾被几个传教士教过几门功课。那是十九世纪初的中国,来华传教的外国人都信仰着基督。而所有的传教士都会在礼拜天去教堂里当临时的神父——那时候迷茫的人可比现在多得多了,需要忏悔的人也很多。
转过长长的林荫花道,她看到了树荫掩盖之下的殡仪馆。里面没有开灯,窗帘都关着,四周都是黑与白装饰着的图案,再也看不到第三种颜色。进了电梯,下到地下一层,四周的气氛都阴凉了起来。墙上挂着的照片都是黑白色的,木头边框的展示栏里写着丧葬服务的流程。空调温度低得像是要冰冻起来。
这种温度适合保存尸体,不一会儿她就看到了尸体——记忆中那个活泼又恣意的女子此时此刻没了声息。阳子的脸颊苍白,双眸紧闭,躺在了冰一般的冰柜里,被玻璃罩子好好笼罩了起来。她修长的双手交叠在胸前,握着一束白百合花。百合花下,衣衫上破了一个血窟窿,如今已经干涸发黑。
一瞬间沈悦很难过,原本以为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但是实际上她根本还是个感情用事的人,为什么阳子起来变小了呢?她楚楚的身影躺在冰柜里真可怜……沈悦看了又看,觉得阳子这一张脸真是小得可怜白得可怜,以至于她都不敢认了:“她变了。”
“尸体做过了处理。”杜以泽解释道。
沈悦牵起阳子的一只手,忽然觉得该恨的,不该恨的,还有那些念念不忘的伤心难过都随着她的体温一起冰冷了下来。原来人世走一遭就这么简单,但是她得弄个明白,至少明白阳子到底是怎么走的——
“我以为她不会出事的。”
“姐姐,那一晚上没有人是无辜的。”
“阳子她到底是怎么去世的?”她转而打量阳子衬衫上的一个血窟窿:“是警察还是小坂裕生的人开的枪?”
“沙漠.之.鹰号□□子弹,小坂裕生亲自动的手,事后判定是误杀。”
沈悦无言以对,良久,她才安静地离开了这里。
这样……也好……或许对阳子来说也是个解脱。
接下来是去看小坂裕生的尸体。
同样的冰柜,玻璃罩,罩子底下的尸体垂垂老矣,一缕缕白发散落在头盖骨的周围。几天不到的时间,这尸体的毛发就已经全部脱落了。在这之前,她十分不相信小坂裕生死了。而现在,她看到他的脑袋是被对穿的,子弹的作用挺大,半张脸几乎都崩了,剩下的半张脸的五官清晰可辨,活脱脱是小坂裕生。
她注视了一会儿:“希望这家殡仪馆有个服务叫做挫骨扬灰。”
从前,她恨小坂裕生是因为自己被他所戕害。如今,小坂裕生的罪名多了两条——潘的一生和阳子的死。想来潘的一生才全部是笑话,比自己可笑多了。可惜最后的关头,潘才知晓了一切。可他知晓了一切的时候,一切都太迟了,迟到只有用死亡的方式去清算一切业障。
至于阳子,那更是可悲。她一直以为自己是母亲带回来的野孩子,殊不知小坂裕生为了把持偌大的商业帝国六亲不认。
杜以泽听了这恶作剧的话,却是觉得有些好笑:“没有挫骨扬灰,但是后院养了几条看门的狗,姐姐,我建议你用狗,环保。”
“狗就不用了,狗又没犯错。”她深吸一口:“而他犯的错太多了,小泽,你懂我的意思吗?我只是觉得这样太便宜他了。他搅得许多人不得安生,我的看法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也该尝尝那些折磨的滋味。”
“一个老头子,活到这把岁数了怎么死都算尽了天年。”杜以泽不以为然道:“姐姐,看够了就出去。以后别再提这个老头子了。”
她笑了:“我不提了,反正他已经收到了报应。”
走出殡仪馆的时候,天光大开。沈悦深深呼吸了一口气,感觉同过去的那个自己彻底告别了。盘绕在心头的阴影,一层层瓦解,久违的自由又重新回来了。她想去购物,去拜访老朋友,去走遍天涯海角去看看那些不曾见过的美丽。
但是她刚刚踏出一步,却被杜以泽牵住了手:“姐姐,你去哪里?”
“都说了别喊我姐姐。”她瞥了他一眼:“没想去哪里。”
男人这才放开了手,他其实也不想如此神经敏感。但是她的目光一转向别处,他就忍不住要她看回来:“那中午一起吃个饭,有些事情得和你谈一谈。”
“不用中饭吃饭的事情谈,那样饭都吃不好。”她刚刚回到中国,吃什么都很香,不想被什么话题打扰了食欲:“要说就在这里说。”
“这里是殡仪馆。”杜以泽站在一个偌大的白色花圈前面,表情有些哭笑不得:“沈悦,你要我在殡仪馆里面,面对一具脑壳破了的尸体和你说什么?嗯?在火葬场里面和你说我们都有孩子了,要不要给孩子补办一个出生证明?他现在属于黑户口。”
她打量了一眼四周:“杜以泽,既然你明白这是什么地方,那么可别说大话。一堆死人都看着呢。”继而,挑起眉骨正视他,杜以泽没有丝毫退却之色。很好,他是真的想谈了。其实他们早该就孩子的问题谈一谈,但是之前杜以泽没有开口。她也不想用孩子当筹码要挟他承认什么,毕竟她过去的一年里面甚至忘了孩子还有个爸爸。
而杜以泽,未来前途无可限量。在南昌这种城市还好,到了杜家生意遍地走的北京,上海去。那就是万众瞩目的天之骄子。这种人忽然有了孩子有了老婆,那么意味着什么她也明白。就像女人嫁人了就不值钱一样,天之骄子娶妻了也不值钱了。何况她无权无势,并不能给杜以泽的家族带来什么——尽管她生了个儿子。
“姐姐,你要什么?”他反问她。
“你说的,孩子的出生证明。”她可一点都不含糊:“没有户口上学都成了问题……呃,最好是北京或者是上海的户口,上学容易一点。要不然沈阳户口的也可以。至于姓……我不介意儿子到底跟谁姓,必要的话随我的姓氏好了。”
“他不会是沈阳人。”杜以泽的脑门上有青筋在跳,口气也重了:“而且他姓杜,跟你姓?姐姐,我看你跟我姓还差不多。”
“那你是打算直接公开认了儿子吗?”
“要不然还能怎么样?”杜以泽冷笑道:“难道他是你一个人生的吗?”
沈悦顿时脸红了,不是不乐意让孩子直接归名到杜家去。只是……如果要这个孩子名正言顺成为杜家人,也就意味着她即将成为杜以泽正儿八经的妻子,要不然名声传出去要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对孩子的前途也不好……然而,和杜以泽结婚?先不说杜家的那位爷爷怎么看待,杜以泽才二十三岁,她也才二十五岁,功成名就一样都没做到就要负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不要以为只要相爱就能相处的来。
“小泽,你是打算娶了我吗?”她需要问个清楚。
“不然,你也可以让我现在就跟你求婚,在火葬场旁边。”杜以泽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按照他一贯的公子哥儿脾气这时候肯定要奚落她一份,但是他没有,尽量忍耐又保持着风度:“姐姐,现在我最大的任务是娶了你。其实这件事一年前我们就该办好的,拖到现在办都迟了。”
“你还真是……大胆。”她站在走廊的尽头。
沈悦明白的,决定和一个人一辈子在一起,也需要付出很大的勇气和毅力。尤其是杜以泽这样言出必行的人。和他结婚,没有离婚的可能,没有出轨的风险。但是天下夫妻最大的仇人叫做厌倦,叫做流年不等人。
杜以泽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但是根本没放在心上:“姐姐,假如你要说我草率,那我得提醒一下你,自从你变成什么沈悦到现在都十年了。十年了,我们认识了十年……还睡在一起大半年,相处的也不错。而且你对我干过什么你都清楚,十六岁的时候我就败在你手里了。你得对我负责到底。”
她脸红了起来,杜以泽说的肯定是她帮他泄.欲的那一次,想不到男人记仇这么深。
但是呢:“小泽,结婚了以后,你就不再是孩子了。你会成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不能再喊我姐姐,不能再跟我发你的公子哥脾气,也不能跟我们的孩子计较什么。你会不自由,不能再和年轻漂亮的女孩谈笑,需要避免一切有可能被误解的暧昧,需要夜夜归宿……更重要的是,你要把生命拿出来一部分和我们分享。”
她如水清澈的眼神荡漾着淡淡的光辉:“你才二十三岁,我明白你的未来还有许多可能,会遇到更好的人更美丽更值得留恋的东西,但是这些都将不属于你……你明白吗?我早就适应了母亲的角色,也把我的一切都拿出来和孩子分享,所以我不会允许我的孩子受到哪怕一点点的伤害,尤其是,他的父亲不能忽视了他。”
“我明白。”杜以泽嗤笑道:“姐姐,你要求真高。”
说完,一个吻落在她的唇边。炽热的吻几乎把人的理智给烧光,她听到他附在耳边轻声细语道:“姐姐,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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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9章 属于【大结局中】
^_^回到宾馆的时候已经是夜晚,黯淡的星光稀稀疏疏。
忙碌了一天,沈悦回到宾馆之后第一件事是看儿子。儿子正在酣睡,小巧的脸蛋红扑扑的,裹在软绵绵的被子里就像是一个小白面团子。她过去拉了拉孩子的手,细腻的五指轻轻滑过掌心,一瞬间她就觉得好像又坠入了爱情里面。一股暖洋洋的满足感溢出在心头,仿佛要把整个人都熏得飘起来。
临时负责照看孩子的保姆正在收拾满屋子的玩具“夫人,要不要叫醒小公子?”
“不用了。”她摸了摸孩子的额头“他今天玩了几个小时?”
“七个小时。”
“难怪。”沈悦松了一口气。当初被小坂裕生软禁的时候,由于活动范围太小太小,孩子也一直没能真正感受一下自由,明明七个月大的时候就能直立了,但连跑出院子都不能;现在好了,这么大的屋子,这么多的玩具,儿子想干嘛就干嘛。还有仆人悉心陪着他。她要弥补孩子从前那些未得到的东西。
“夫人,小公子和少爷长得真像呢。我伺候过许多贵人家的孩子,没有一个孩子如小公子这般漂亮。”保姆过来恭维她。沈悦笑了笑,大价钱雇佣来的人就是不一样,嘴甜。不过肉呼呼的孩子的确可爱得紧,使人不由得想到天使这个称呼。
对,孩子就是上帝派来的天使。她一直都这么认为。
轻手轻脚离开儿子的房间,沈悦又回到了杜以泽的卧室。男人还没回来,桌子上摆放着她那晚抢救下来的五件古董——摩羯纹多曲长杯,蔓草纹金碗,天鹅团花金碟,武则天除罪金简,还有《兰亭集序》——尤其是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恐怕它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只有《清明上河图》可以与之媲美了。
为了这个无价之宝,已经死了多少人,她都快算不清了。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何处理这四件无价之宝。
泛黄的纸张上散发出柔柔的宝光,矫若游龙的字体纵横捭阖,优美得无法比拟。历尽了一千多年的时光,当初的魏晋风流仿佛还跃然纸上。她想象不出是怎么样的天赋秉异,才让书圣王羲之在那个年代完成这样的杰作。
过去的一切还历历在目,岁月遗忘的东西,它们都记得。沈悦明白。摩挲着指节间的翡翠扳指,她下定了决心——国之重宝,既不属于自己,也不会属于任何个人。为了它们发生的灾难已经太多太多了,所以这一切必须要结束,结束在光天化日之下。
而不是隐瞒在深沉的湖底,也不是掩盖在罪恶的黑暗当中。
门开了,有风窜了进来。
“小泽。”她停止摸索翡翠扳指的时候,看到身边多了一个人,长身玉立,西装革履的人模人样,正是记忆中最爱的容颜“把它们捐出去,好不好?”
“把它们捐出去,而不是都捐出去,你到底指的是哪个?”杜以泽不看宝物,只看着她。
“武则天的除罪金简、《兰亭集序》、蔓草纹金碗还有天鹅团花金碟。当然,捐赠这几样东西是有条件的,起码我现在还没和你领结婚证。而这些东西都是属于我的,我有权用任何方式处理。”
“烧了也不错。”他半开玩笑道。如果不知道这些古董是怎么来的,他会以一个鉴赏家的眼光去欣赏它们,但是现在……想到姐姐为它们出生入死了许多回。他还真的恨不得一把火全烧了。毕竟受害者不只是姐姐一个。
“不烧。”她悠悠拿过《兰亭集序》,真的是看一次感慨一次。难怪那么多收藏家愿意为了心仪的藏品倾家荡产了,看看这翰然字迹端庄潇洒得震撼心灵,这种字里行间的气度和风韵实在太难寻,错过了就是后悔一生……
停止打量,她把《兰亭集序》收了起来“你也知道的,这种国宝在私人手里就是个麻烦。而且垂涎的人越多越危险,所以捐出去才是正经之道。但是我以个人的名义去捐,不过是赚个彩头外加弄点小钱罢了……我想你爷爷应该很有兴趣吧?老爷子活到这把岁数了,该有的都有了。只缺一个青史留名。”
“爷爷的确在许多领域都算得上是个人物,但是这些名声加起来肯定不及捐赠一件《兰亭集序》来得影响大。”杜以泽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目光又落在《兰亭集序》的旁边——那一件摩羯纹的金盘熠熠生辉,周身一圈卷草纹柔柔舒展着,好像要透过层层镀金破茧而出。
顺着他的目光,沈悦也盯住了这一件金盘。有淡淡的光辉在她的眼中流动。
古人匠心,造物赋魂。他早就注意到了姐姐更看重的是这一件宝物。她舍得捐出《兰亭集序》和除罪金简但是却不愿意把这样宝贝也捐献出去,绝不单单是因为钱的问题。事实上,她这一副鬼表情就出卖了她的想法。
他尽量用漫不经心的语气问道“那这一件怎么处理?”
“这件就算了,宝贝都捐献出去了,不留点东西给自己也不够意思。”她也尽量敷衍道。
“那拍卖?这东西也算得上是个孤品,还是武则天的随葬品。价格绝对不会低于八位数。”
她摇了摇头“不用,就算不是孤品,但是同规格的金银器在国内市场上也不是没见过。真正有用的是《兰亭集序》,无论是谁捐献出去这一件国之重宝,名誉和声望都会大涨的。就像你们家公司前几年的股份市场。”
“姐姐,是我们家。”杜以泽纠正她的话。沈悦说的不错,自从他扳倒了孟建林之后,杜家的股份就大红大紫起来。在国内市场一片唱衰的经济形势之下能够保持升值的劲头,已经是相当难得的了。
沈悦也明白这点,所以她才提出这个条件“小泽,杜家需要更大的名望去维持这么庞大的市场。对于你们而言,捐出《兰亭集序》绝对是一个明智的行为。”
但是杜以泽不耐烦了“沈悦,要钱还是要权直接说,不用走爷爷那一条道儿。他就是个老狐狸,和他打交道的人比你有心眼的多了去了。想算计他老人家不如来算计一下怎么折腾我。你完全可以相信我会为你争取你想得到的一切。”
“什么意思?”她略有不快,听起来像她故意算计老人家似的“我不是不放心你,我是说和你爷爷打交道多个筹码好谈话。再说了,我至于讹你什么吗?我都有你的孩子了还怕将来杜家没有我的一份?”
杜以泽没跟她计较下去,抬手刮了她一个鼻子“你最大的筹码是孩子,姐姐,爷爷他打了好几个电话过来让我们带着孩子回去看他。虽然我不认同那个爱哭的小鬼把你的时间都占了,但是他的确出现的很是时候。”
她拿过这根手指,有点委屈的样子“小泽,你不喜欢孩子吗?我还以为你挺期待一个儿子的,当初我生儿子的时候,还想你知道这消息不知道该有多高兴。”结果事与愿违,这些天她明显感觉到了小泽对儿子略冷漠。在她的强烈要求下,杜以泽才偶尔抱一抱儿子而已,看起来倒是敷衍的很。
这么想来,其实杜以泽最近的表现与其说是磨合她。还不如说是迁就她和孩子。而她担心的就是……
“姐姐,你搞错了一件事。作为一个男人我需要的不是孩子,而是你这样的一个女人。”杜以泽忽然说出了她的想法。沈悦扶额头疼,她就猜到是这么回事!杜以泽啊杜以泽,虎毒不食子啊!
大概是不想谈这个话题了,男人又提起那一件摩羯纹多曲长杯“姐姐,这玩意你想出多少钱?”
她不同意“不行,这一件我不想拿出去拍卖。”
“为什么?”
她无言以对。今天看过了小坂裕生和阳子的死亡,顿时觉得那些物是人非都淡了远了,唯独那个带火的夜晚那个名字却无法忘记——潘恩,潘神。最后的时刻潘留给她生命的希望,然后她就学会了去怀念一个人。怀念相遇与仇恨,怀念他说的每一句话,怀念曾经的每一个细节,直到最后的最后他脱下的黑色风衣。这些都深深刻进骨子里,怎么挖也挖不出根基。明知道不可能再见了,明知道无法道谢了,那么就留个纪念吧——关于那些错过的命运和迟来的觉悟。
说到底,她并不再恨他也算不上多喜欢这个男人,只是从前依赖惯了一个仇人的保护,这个仇人又对她和孩子很不错,三番几次救了她的命。所以她的心里是有他的,只是发现的太晚,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