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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连着三声的尖叫大到恐怖,压过了场上的麦克风,压过了乐队的伴奏,甚至超过国际巨星威尔弗里德上场时的气势。
    樊歆的心紧得更厉害——赫祈没来,这些人的愤怒已经远超看见威尔弗里德的惊喜了。
    樊歆捏了捏话筒,强自镇定。可没几秒她发现不对劲,全场观众疯狂的笑里都带着惊喜,仿佛瞧见了比赫祈还重量级的人物空降现场。
    灯光投在樊歆身上,摄像机将她的脸放映到舞台背景屏幕上,她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特写画面,一点点转过脸去。
    粉丝们全部站起身来,高举着双手,纵声大喊,一波接一波呐喊中,一束灯光追随着一个挺秀身影自舞台边缘移到舞台中央,那人步伐从容,簇新的雪白衬衣,剪裁妥帖的墨色燕尾服,怀抱着萨克斯,施施然向观众席挥手。
    背景屏幕上,樊歆的表情就此定格。
    而粉丝们摇摆着手臂用尽力气高呼:“温浅!温浅!温浅!”
    欢呼声如浪潮席卷整个演播厅,观众们几欲疯狂。
    这些年,温浅的高规格高身段世人皆知,他在演艺圈内赫赫有名,又超脱这个圈子,他是家喻户晓的巨星,更是全球拔尖的艺术家。他有巡回演出,但只涉足国际巅峰的艺术殿堂,他是横跨在演艺圈上最浓墨重彩的虹光,是艺术界高山之巅的云海,苍穹尽头的罕世极光,终身可遇而不可求。
    倘若说赫祈代表的是通俗文化的巨星,那么温浅代表的则是社会顶层的人文观与艺术观,他的存在如高山仰止,从来只供远观。
    而如今,他自遥远的云端落下,携卷着空灵之气,真真实实出现在大众面前,观众怎能不震撼,怎么能不疯狂!赫祈这次没看到,大不了下次买票去他的演唱会,可温浅一旦错过,也许就是一生。
    人们近乎癫狂的纵声呼喊,嗓子都快喊哑。
    “温浅!温浅!温浅!”
    “温浅!温浅!温浅!温浅!”
    ……
    在演播室全民疯狂的同一时刻,后台里的汪姐也要疯了。
    她目不转睛盯着led屏幕,看着那个身姿笔挺的男人一步步走到舞台中央,明亮的光束追寻着他,像全场追随着他的成千上万道目光。
    他在樊歆身边停驻脚步,环视全场,略微抬起了手,没有很剧烈的动作,就那么将掌心轻轻往下一压,姿势悠然如挥袖拂开一片云,或是在春深时分拈起一朵含苞静绽的花,优雅、流畅、浑然天成的清贵雍容。全场登时便鸦雀无声,方才狂热的声浪在一瞬消失,静得连一根针掉下都听得见。
    所有人不敢再随便乱动,唯恐一个冒昧便是亵渎。
    人群安静地看着他捧起了萨克斯,灯光在金色的萨克斯上闪耀流转,有悠扬的声音潺潺流出。
    音乐重新响起一霎,呆立在旁的樊歆终于如梦初醒,她强稳住噗通狂跳的心,拿起话筒,沿着方才继续唱。
    在她开口唱的一霎,周身多余的光瞬间熄灭,只留下最后窄窄的一束,打在她与温浅身上,罩着两人刚好一圈。朦胧如星辉般的光圈中,她拿着话筒婉转低吟,而温浅在一步之外,目光深深的吹奏着萨克斯。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象一张破碎的脸。
    难以开口道再见,就让一切走远。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却都没有哭泣。
    让它淡淡地来,让它好好地去。
    到如今年复一年,我不能停止怀念。
    怀念你怀念从前,但愿那海风再起。
    只为那浪花的手,恰似你的温柔……”
    ……
    乐队没有再伴奏,全部的音乐只来源于她的歌声与他的乐器。萨克斯缠绵而明亮,而她的声音轻柔而婉转,水乳般交融在一起,唱的人心颤。
    亲眼见过这一幕的观众,有生之年再忘不了这一幕。
    空旷的舞台只有一盏灯,投在舞台正中,在幽暗中给予观众最明亮的指引,容颜清丽的女子长睫半敛眸光柔软,演绎着萨克斯的男子神情专注。萨克斯的深情悱恻与歌声的浅唱低吟完美糅合为一体,无可挑剔的唯美。柔白的光线打在他与她身上,沐着银色的微微辉亮,仿似仲夏之夜的融融月光,又如秋末夜色的皑皑凉霜,看得久了,竟有恍然一梦的错觉。
    此情此景如梦如幻,此曲此乐如痴如醉,全场屏息无声,仿佛坠入一个迷离梦境。
    良久,直到萨克斯的音乐停下,那窈窕恬静的女子将话筒拿开,静默的观众这才清醒过来。霎时掌声如春雷般席卷翻腾,无数人站起身,挥手狂热的齐声大喊:“温浅!樊歆!温浅!樊歆!”
    再没什么能比观众的呐喊更鼓舞人心,樊歆激动的弯腰鞠躬,温浅亦跟着微微欠了欠身。
    向观众致敬完毕后,舞台灯光一瞬亮起,两人一前一后的下了台。
    ※
    二十分钟后,总决赛下半场的结果终于出炉。
    五个选手齐齐聚到了台上,听到那个出人意料而又在预测之中的结果。
    第一名,樊歆。
    喊出这个名字时,全场观众一片欢呼。票都是他们投的,那是他们为最后的唯美一幕表达最真挚的喜爱。
    但宣布的只是总决赛下半场的单场成绩,而比赛最后的成绩要结合上下两场及网络、短信投票结果综合得出。
    十分钟后,统计完结果的电视台将最终结果宣布。
    冠军,苏越。
    虽然单场她只拿了第二,上一场成绩也不如人意,但她以压倒性的网络人气夺得终极桂冠。
    亚军,樊歆。
    本场成绩第一,上场居中,本可以问鼎冠军,但因为是新起之秀,没什么人气,网络投票成绩不佳,所以总分被苏越压过,
    季军,祁峰。
    本场成绩第三,上场第二。结合网络投票综合实力第三,屈于樊歆之下。
    ……
    宣布完最终结果之后,在持续不断的掌声中,全场再次沸腾,这一期的《歌手之夜》至此落下帷幕。
    ※
    樊歆走出电视台时,从未见过这样的架势,电视台门口密密麻麻堵满了记者,天下起了雨,无数粉丝冒雨在外面欢腾呐喊,一眼看去全是黑压压的人头,一个接一个的话筒塞到她面前,记者们发问声此起彼伏。
    “樊歆,作为今晚最大的黑马,你有什么感想吗?”
    “樊歆,拿了《歌手之夜》亚军的好成绩,你现在心情如何?”
    “樊歆,从不参加这种节目的温先生来《歌手之夜》倾力帮助,请问你们是什么关系?”
    “樊歆,据说你原本的帮唱歌手是赫祈,为什么半道换人,中间发生了什么曲折吗?”
    ……
    记者们的提问没完没了,樊歆压根不知道回答哪一个,一群人又推来挤去,她险些摔倒。
    汪姐及时扶住她,在几名电台保安的帮助下,汪姐拉着樊歆往前走,还不忘向众位记者挥手,“不好意思各位媒体朋友,我们现在不方便回答这些问题,改天再接受你们的采访,谢谢!”
    ……
    在保安的保驾护航下,樊歆终于抵达地下车库——这位置有保全把关,记者进不来。
    樊歆跟汪姐进了保姆车,五分钟后却被司机告知一个悲催的消息。
    保姆车出故障,无法再开。
    樊歆下了车,心急如焚的想出去打车。她担心赫祈,赶着去医院。
    她刚走到车库门口,一辆墨黑的保时捷拦在她面前,车窗摇下,露出一张清癯的脸,他的声音微沉而动听,如同弹琴低音的奏鸣,“去哪?”
    樊歆站在车外,不知如何跟他开口,汪姐从后面赶过来,冲着车上人道:“温先生,我们要去医院看赫祈,但我们的保姆车坏了。”
    温浅略一颔首,开了车门,“上来,我送你们去。”
    “谢谢啊!”汪姐受宠若惊,一屁股坐了上去,见樊歆还在车外呆站着,一把将她拽上了车,“愣着干嘛,不是你心急火燎的要去看赫祈吗?”
    樊歆坐在紧贴着车门的位置,踌躇着想下去,“汪姐,没必要麻烦温先生,我们可以打的。”
    前排温浅截住她的话,“就当我为上次害你跌倒的事赔礼道歉吧。”
    樊歆的话瞬时被堵得严严实实。
    ※
    几人赶到医院,才知道赫祈的病情早已稳定下来,为了得到更好的治疗护理,他转院回了y市。
    樊歆松了一口气,向汪姐道:“我们回y市吧,我还是要去看看赫祈。”
    一旁温浅道:“我也要回y市,顺路带你们吧。”
    “不用了。”樊歆迅速接口,“谢谢温先生的好意,温先生今天帮我的已足够,不好再麻烦你了,我跟汪姐搭高铁回去。”
    “不麻烦啊!”汪姐跳出来反驳,“这下雨天的,赶高铁才麻烦,反正温先生同路嘛。”
    “可是……”樊歆还想说点什么,汪姐手狠劲一推,直接将她推进了副驾驶。
    ※
    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平稳的飞驰,天空似被晕开墨汁的清水,阴蒙蒙的烟灰色,小雨千丝万缕的自天地间飘摇而下。
    后车座的汪姐还沉浸在《歌手之夜》的战绩中,一个人兴奋的喋喋不休,直到见樊歆默不作声,停下来问:“樊歆,你发呆想什么呢?”
    樊歆坐在副驾驶上,脑子早乱成一锅粥,一会是医院里旧疾复发的赫祈,一会是方才惊心动魄的决赛现场,一会又是身边不想碰到却偏偏躲不过的温浅,汪姐的呼喊她根本没听到。
    “樊歆!”汪姐更大声的叫了一声。
    “嗯?”樊歆终于回了魂。
    汪姐瞪她一眼,“人家温先生帮这么大的忙,你连句谢谢都没有。”
    樊歆飞快扫一眼温浅,说了句谢谢,神情略显平静,丝毫看不出对国际顶尖艺术家仗义救场的热切之意,汪姐气得在后面掐了她一把——这死妮子有机会不知道抓住,此刻笼络好温浅还怕红不了?偏偏她总一副我不想见到你的模样……
    温浅不以为杵,他握着方向盘,目不斜视看着前方道路,回了言简意赅的六个字,“不谢,举手之劳。”
    他口吻略显冷意,汪姐以为惹他不快了,忙道:“温先生您别见怪啊,我们家樊歆就是这性格,跟不很熟的人话不多。”
    “没关系。”温浅淡然道:“现在不熟,日后就熟了。”
    汪姐大喜,听温浅这口气似乎是想跟樊歆进一步熟络,日后好合作?她正要喜滋滋应承一句,不料樊歆的话立刻堵了上来,“温先生贵人事多,希望日后我别再给您添麻烦。”
    这话意傻子都听得出来,温浅脸色沉了沉,但没说话。
    为了缓解这尴尬,汪姐指着驾驶座旁的一支签字笔转移话题:“这笔是s.n的限量版吧?好漂亮。”她一贯对品牌货很有研究。
    细雨扑打在车上,刮雨器来回刮着车窗,眼前一片视线朦胧。温浅的余光瞟瞟笔,神色稍缓,“一个朋友送的。”
    樊歆的视线原本在窗外,听到“笔”这一词时,回头看了一眼,靠方向盘的内侧放着一只签字笔,流畅的宝蓝笔身,笔帽上镶有小小的一块蓝宝石,在这光线并不明朗的车厢流转着幽幽的光。
    只那一眼,樊歆眸光一凝,仿佛不敢再看第二眼,她迅速扭过头去。
    汪姐见她反应异常,问:“你怎么了?那只笔不好看吗?”
    樊歆讪讪的笑,“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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