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萝也十四了,再过一年就十五了,若是不乘着机会,把亲事定下,说不定月萝就得许配给别人。
郑林越想越心慌,家里的耕地不多,平常他总是跟着爹收猪,杀猪,再去城里卖猪肉。但是这样赚钱太慢,他等不了,所以才有了去乌江拉纤强的想法。
“你还是不要去了,去乌江的路太远,而且你不是跟着郑叔卖猪肉吗?多多少少也能补贴家用,可别为了挣钱,再把身体搞跨了。”
两人边走边说着话,经过又长又暗的城门,进了城,便看到商铺林立,有门开着门脸,也有整齐摆放的摊点。
永安不愧是大都城,瞧瞧这繁华的景像。
车马穿梭,喧哗昌盛,都快赶上唐太宗时期的长安城了。
郑林有些奇怪她的反应,好像从来没见过永安城似的,虽说沈月萝不时出门,但以前也是永安城中,富甲一方沈家的大小姐,不至于这般惊讶吧?
“月萝小心,”郑林正纳闷间,就听见一声吆喝,抬头一看,一辆马车,正从他们前方驶了过来,而月萝还站在原地,两眼放光的看着周围,。
他猛的伸手,拽着沈月萝的胳膊,将人拉到一边,“你怎么了,为何发呆?以后不要站在路中间,太危险。”
说着话的同时,他不经意的瞟向从他们身边经过的马车,他看不出马车的好坏,就是感觉这马车不是普通人坐的那种,透着低调奢华的气息。
不过在永安城里,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还有顶着官职的贵人,随便撞着一个,都有可能哪家有钱的公子,或者哪位官老爷的宝贝儿子。
永安城属于西楚国的封地,赐予了上一代的永安王,到这一代的永安王继位,差不多有百年了。经过百年的发展,封地不仅土地肥沃,靠着乌江,还有几座矿山,永安可谓是富可敌国,兵强马壮。
沈月萝歉意的笑笑,“知道了,以后我贴着墙根走,这总成了吧?”
“贴墙根走?”郑林满眼怪异的瞪着她,根本没想到她会说这样的话,以前的沈月萝,好像不会开这种玩笑。
沈月萝调皮的冲他眨眨眼睛,“你的意思我明白,你想说,这里到处都是达官跺贵人嘛,那我以后进城贴墙根走,这样就不用担心碰着谁,呵呵,比如这样……”
也许是郑林呆萌的样子感染了她,也许是莫名其妙的穿越,搞的她心里压抑郁闷。
沈月萝搞怪的把自个儿拍在城墙根下,还摆了个古怪的造型,垫起脚,蹭了蹭。
郑林这下不再是呆萌的表情,而是彻底傻眼了,愣愣的站在那,好半响没动弹。
而刚刚驶过去的马车,因为风的原因,被吹开了一角,而那飞起的角度,正露出一双清洌的,似淬了冰的眼睛。
当那双眼睛,看见贴在墙根边的沈月萝时,淡漠凌厉的眼神微乎其微的晃了一下下,也仅仅是一下下而已,当马车驶过去时,车帘又重新垂了下去,平静的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沈月萝俏皮的从墙根下跳到郑林面前,伸出嫩白的小手,在他眼前挥了挥,“回神了,逗你玩的,瞧你那傻样,真不禁逗,好啦,咱们快些去买小猪,你要帮我挑最好的,回家给它栓个绳子,以后人家溜狗,我溜猪,好像也不错哦!”
虽说古代的食物,都是纯天然无污染,但她还是琢磨着,养个功夫猪出来,猪肉好吃了,价钱才能高。
郑林在她不着调的嚷嚷声,深吸了口气,淡定又担忧的看着她,“月萝,你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
肯定的啊,都能说出溜猪这样的话,还……还摆那样的造型,他真怕别人将她当傻子看待。
沈月萝明媚的眼睛,瞬间暗淡下来,“唉,受刺激是肯定的,有人要逼我成亲,你说我还能正常吗?”之所以提起这事,也是为了让郑林安心,受了刺激,变的不正常,是可以理解的哦!
“啥?那个女人又来找你的麻烦了?”郑林阳光般俊美的脸上,满是怒火。
能逼着月萝成亲的人,肯定是沈宅那边的人。一想到有人要给月萝提亲,郑林心里是又急又怕,垂下的拳头,攥了松,松了又攥紧。
当然,周秀兰此人,他也知道的,因为当年他爹……
“找就找吧,反正我是不会答应她的,让我嫁给永安王府的世子爷,亏她想的出来,”沈月萝边走边看着街道两边的店铺。
“永安王府?”郑林不知想到了什么,声音有些不对,跟在沈月萝身后,默默的走着。
正要说什么呢,一抬头,沈月萝竟然抬脚跑了。
刚刚两人已经走到专门售卖家禽的菜市,这气味可不太好闻,还有嘈杂的鸡叫,鹅叫,远处的一个围栏,圈着十几头小猪仔,出生的时间不同,大小不同,价格也不一样。
沈月萝一心要买小猪,自然是朝着圈猪仔的围栏跑去。
看着猪圈着,互相挤来挤去,也不怕人,还一个劲往她跟前凑的小猪仔,她乐的不行,拽了根稻草,逗着小猪,戳它们的大鼻子,全然忘了刚才说了什么。
郑林追上她,见她趴在围栏边,美如天仙似的小脸上,没有半点嫌恶,反倒一脸乐呵呵的神情。
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忍不住,开口问她,“月萝,你别难过,也许龙二少爷对此事并不知情,你才是沈家大小姐,他们不该这样对你。”
沈月萝逗小猪的手停顿了下,转头,用奇怪的眼神看他,“关龙二少什么事?我跟他很熟吗?”
她问的很含糊,听上去有点赌气的成份,实则是为了探探郑林的口风。她不是真正的沈月萝,当然不记得那位龙二少是何等人物,跟她有关吗?
不会有私情吧?
卧槽!
一想到有这个可能,她浑身都不得劲。
尼妈,可千万不要蹦出来什么情定三生的男人。她又不打算一辈子留在这儿,万一哪天找到回去的路,她挥一挥衣袖,半片落叶也不会带走,更不要扯什么情,什么爱呀的,忒俗气。
郑林似乎有些难以言说,纠结了片刻,才说道:“你真的不记得了?那天……那天我俩在路上救了龙家二少,你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然后呢?即便是救了,也不代表我对他有意思吧?”
第三章“这个……”郑林不知该如何开口,毕竟是女儿家的心思,他只记得月萝盯着龙昊的背影看了好久。
沈月萝甩着手里的稻草,满不在乎的拍拍他的肩膀,“行啦,你都说不出来,那就当没这回事,喜欢也分很多种,比如我喜欢你,我喜欢娘,我还喜欢这小猪呢,都是喜欢,你觉得是一样的吗?”
郑林在听到她那句‘我喜欢你’的时候,止不住的狂跳着,可是再往下听,又觉着不对味了,喜欢他跟喜欢猪是一样的?这算什么!
卖猪的猪倌还想做生意呢,可是看他俩只顾着说话,还把摊位给挡了,他不高兴了,“嗳嗳,我说你们两个,要聊天到一边去,别碍着我做生意。”
“谁碍着你做生意了,我们两个也是来买猪的,呃……这一头怎么卖的,就这个啃墙皮的,”沈月萝探进半个身子,用稻草戳着一头小猪的背。
准确的说,那是一头小花猪,背上有黑白花纹,想必它是黑白混合体,刚才那群小猪凑在一起挤来挤去的时候,就属它最安静,躲在一个角落,又啃又拱的,倒有几分与众不同的感觉。
☆、第6章 买小花
“这头吗?”猪倌一听他们真是买猪的,态度好了不少,弯身过去,出手极快的抓了那头啃墙皮,啃的正起劲的小花猪,“你这小姑娘眼光倒是特别,瞧见这小猪身上的花纹没,它爹是野猪,它也算半个野猪,性子又野又烈,我劝你还是换一头性子温顺的,不然累死你。”
猪当然也有个性,就跟猫啊狗啊的一样。
有特别好斗的,有特别贪吃的,也有特别懒的,除了睡,就是吃。
最后一种,喂养起来更省心,而且还长膘,会养猪的人,大都会选这种,不出大半年,就能收获一头大肥猪,卖了钱,给家里还账,或是添些米粮。
郑林知道她从来没养过猪,知道猪倌说的是实话,正要劝她放弃呢,就听见沈月萝一拍围栏,“不用换,我就要这头。”
说着,她还伸手想摸摸小花猪的鼻子,刚碰到,那小猪便凶巴巴的哼了起来,好像对她很不满似的。
沈月萝乐坏了,“真没看出来,你这头猪也有自尊,也好,本姑娘最爱玩驯服,看看是你横,还是我横,老板,这头猪多少钱,你都说它难养了,一定要给我便宜些才成。”
那猪倌也是个实诚的生意人,否则也不会在这里做这么久的生意,见她诚心想要,便伸了三个手指头,“三百文,其他猪都得,姑娘,这个价格不能再少了。”
他也是收猪仔的,也不是专门开养猪厂的,把这些小猪仔弄来,卖不出去的时候,还得供它们吃喝,也是要不少本钱的。
“大叔,这只小猪想必你也养了几天,一直没卖掉,可它也没长多少肉,您要是再卖不掉,还得继续亏本,不如再便宜些吧,”郑林有些为难的肯求道,他知道月萝家里的情况,能还一点是一点。
沈月萝不会为了顾及面子,不去砍价。
开玩笑,这种时候清高,吃亏的是自己。
她皱着小脸,可怜巴巴的瞅着猪倌,“大叔,您就再便宜一些,我跟我娘相依为命,又没田没地的,收入少的可怜,我想买只小猪养着,也是为了给家里减轻些负担,这样好不好,您再让我五十文,二百五十文,这样成不成?”
听她砍掉的价格,那猪倌乐了,“小丫头,你这是舍脸不会财啊,二百五也无所谓?”
“那有什么关系,脸皮又不能当饭吃,您要是肯便宜五十文,我做二百五也没什么不可以,”沈月萝说的理直气壮。
穿越以前的她,小时候吃过的苦,可多着呢!后来好不容易考上警校,虽说出人头地了,可她勤俭节约的习惯,一直都没丢掉,论起精打细算,她绝对是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
“哈哈,你这小丫头倒是有趣,好吧,看在你这么诚心的份上,二百五十文卖给你了,”猪倌爽快的应了她。
“呵!”
这一声突兀的笑,是从沈月萝身后传来的,似乎暗暗压着,本来是想爆笑的,可还是忍住了。
沈月萝诧异的回头,就看见一个华服男人站在她身后三步之外的地方,俊眉星目,乌发如墨,鼻梁又直又挺,但这些都不重要。这个男人最好看的地方,其实是嘴巴。
听说有一种唇形,最适合接吻,便是如他这般,微微翘起,大小适中,唇形饱满,简直就是诱人犯罪啊!
再瞧他的身形,比郑林高出一个头,体形也属于偏瘦一类,穿着一身淡蓝云纹的的锦袍,衣袖不大不小,随着他挥动扇子的动作,在胸前划出一抹暗色弧线。
见她看过来,视线大大方方的迎上,没有半分女儿家的娇羞与脸红,很坦荡的打量,一样,却又有哪里不一样。
沈月萝毕竟是个开过眼的妞,没染指过美男,但好歹还是见过猪跑的,淡淡的瞪了他一眼,便收回视线,转回身,继续跟猪倌商量买猪的事。
那猪倌倒是没注意站在远处的人,在她刚刚回头的功夫,又给郑林挑了两头小猪。
刚才郑林就是亲自进到圈栏里,挑猪去了。
等他走回来,一眼就看见有个气度不凡,还很俊俏的男人站在沈月萝身后,但这个人他也不认识,而且看他们站着的距离,应该只是过路的。
郑林没有在意那个男人,只道:“月萝,你把竹篓拿过来,我先帮你把小猪装上。”
他们背来的竹篓,都是用来装小猪的,但貌似不够用。
“不用了,我去找根绳子,我要赶着它走,你把我的竹篓拿去,再去弄个扁担,正好挑着走,”沈月萝不等郑林反对,更不在意后面那位嘴巴适合接吻的美男是否还在,就要去找绳子。
“小丫头,我这里有,可是你真能赶着猪走路?就怕你拉不住它,”猪倌递给她一条麻绳,不无担心的劝道。
野猪的脾气,他可是清楚的很,野性大,疯起来,能把牛顶死,就这小丫头细胳膊细腿的,能拉得住才怪。
郑林算是知道她如今渐变的性子,瞧她偶尔皱着鼻子,蹙着眉头,撅着嘴巴,整张俏脸都像是有了生气一般,可爱的要命。
所以,他主动帮着给小花猪系上了绳子,自然是系在脖子上,还从猪倌那里,拿了根竹竿,笑眯眯的递到她面前,“你一定得抓紧了,不然这二百五十文钱,可就白搭了。”
沈月萝冷哼了声,扔掉稻草,将那根竹竿拿在手里,用竿头捣了下小猪的屁股,“小花,只要你乖乖的听话,或许我不会杀了你吃肉,走了,咱们回家!”
小花?身后又有闷闷的笑声,就连郑林也忍不住直抽嘴角,亏她想的出来,她难道不觉着别扭吗?
人类的话,一头猪哪能听的懂,又不是猪元帅,所以,小花除了一个劲的哼哼,再没有别的表示。
郑林挑着担子,先一步走在前面。
沈月萝正要抬步走呢,可是不经意的还是扭头看了眼性感美男。
好家伙,她心里开始冒粉红小泡泡了。
因为人家正盯着她瞧呢,火热执着的眼神,要是一般女子,肯定得晕菜,再一个身软体弱的扑上去,抱着人家撒娇,再哄着攀着,兴许还能混个小妾当当。
可她不是啊,美男看看就行了,真要爱上,那可完蛋了,等着日后跟一堆女人争宠吧!
她忽然想起来,小花好像是母的,于是,她扯了下,套着小花的绳子,语重心长的对它道:“小花,你要牢牢记着,漂亮的公猪要不得,你已经是花的了,再不能生一堆五颜六色的小猪,野的更是不得,你会受不住的!”
啪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