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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米分翻出了她“逃婚”的微博。
    从厨艺开始上升至人品,抨击她没有诚信,逃婚这种无良的事也干得出,男方得多伤心?西米想删微博,却咽不下这口恶气。
    美食道给她发微信:“别怕,不用回复,你解释再多,他们也不会对你有所改观。他们的目的是黑你,不是听你解释。”
    “我得罪了谁啊?”西米愤懑打字,手指发力,几乎敲碎屏幕,“我比个塞我容易么?”
    好在这些人并不知道她跟应曲和的关系,否则又得大做文章。
    美食道:“人红是非多,很正常,你的存在给人造成了威胁,才会有人这样费尽心思黑你。你应该欣慰被人嫉妒,说明你是优秀的。”
    西米:“谢谢鳖孙道,这口鸡汤我喝了。qaq”
    微博上沉寂已久的美食道忽然出现,转发了西米的微博,附带文字:“你非常棒,加油比赛。”
    美食道米分丝观光团几乎踩碎黑米分余孽,这条微博转发总数超过一千万,评论超过二十万,很可怕的数字,刷新了西米对微博的认知。
    第一次领会到美食道米分丝的可怕。
    她微博下的首页评论终于恢复平静,上微信跟美食道道谢:“谢谢你鳖孙道,你上次说的话,还算数吗?请我吃火锅,我请你吃饭也行!我在美食街‘光脑壳私家菜馆’工作,你来找我,我做菜给你吃。”
    美食道:“你找了工作?”
    西米:“嗯,对,我想过两天,我就可以还钱给你了。我很想见见你,我的救命恩人。【可爱/表情】”
    美食道:“如果,我骗了你,你会原谅我吗?”
    【一脸懵逼.jpg】
    西米:“(⊙v⊙)?你骗我神马?”
    美食道:“关于我的身份。”
    西米:“这个我觉得不难理解啊?如果可以,我也想披着马甲在二次元快乐地奔腾。如果你实在不愿意……就算啦。”
    对话框断断续续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西米内心急躁。
    好半晌,对方才说:“周六晚7点钟,应食轩总店见。”
    “好!一言为定,不见不散!你要敢爽约,我拿毕生厨艺诅咒你舌头变甜。:)”
    美食道:“那,期待周六。”
    “期待!期待!”
    跟美食道约定好面基时间,她终于有点能理解,季东霖即将见到她时的那种心情了。
    那种海内逢知己的兴奋感呼之欲出。
    她后知后觉发现,美食道与她约定的地点是在应食轩?是应曲和的餐馆,餐饮界内最大的高档餐饮连锁店。
    误亲事件让西米有点无法直视应曲和,即使两人共处一个厨房,也刻意与他保持距离。应曲和洗菜手法独特,总能让她将注意力集中在他手上。
    这种情况持续了整整两天,西米觉得自己要疯魔了。她甚至开始考虑,要不要赶紧找个男盆友,分散一下注意力。qaq。
    上班第二天,西米的厨艺和名气替餐馆招揽来很多客人,每天餐馆人满为患,为求西米一餐,餐厅门槛几乎被踏碎。
    在光脑壳老板帮助下,西米勉强撑过去,每天回家都处于累瘫状态,即使胳膊酸疼到抽筋,晚上也要装作没事儿,硬着头皮跟应曲和学做海鲜菜。
    餐馆生意好,老板临时给她加了两千工资,预支给她六千块钱,另送一只泰国空运回的榴莲给她。
    榴莲的香甜味渗投刺壳,西米贪婪地吮吸它的味道,抑制住吃独食的冲动,抱回家与应曲和共享。
    下午应曲和回到家,牵着ulria一进餐厅,刺鼻的榴莲味迎面而来,ulria受不了味道,疯狂挣脱狗绳,冲到阳台,狗鼻紧贴落地窗玻璃,望着外面一脸生无可恋。
    于应曲和来说,这种味道无异于腐烂的汽油。
    西米从厨房出来,看见ulria挣脱狗绳,怯怯地往应曲和身边靠,扯住他的袖子,指指榴莲:“老板送的榴莲。”她取出一小块递给应曲和,对方嫌弃地别开头。
    “这种味道的东西怎么吃?”
    西米反觉这是一种甜香的味道,她问:“你不会不敢吃榴莲吧?不懂它的人,觉得它是恶臭。懂它的人,会尝到它独领风骚的香甜,那种回味无穷的味道,会让人上瘾。闻起来如坠地狱,尝起来仿佛置身天堂。”
    应曲和已经从餐厅退至阳台,推开所有窗户,牵住狗:“这是我闻过最恶心的味道,它辜负了美味这个词。”
    “你等我一会,今晚以榴莲为食材,给你做一道菜。”
    西米进厨房,取出昨夜剩下的米饭,配以肉丝、胡萝卜、青豆下锅爆炒。厨房热火冲天,西米来回掂锅,米粒与配菜不断在空中翻腾,米饭仿佛被一道道力度打散,在空中撞击,变成一粒粒。
    炒饭里加入西米特制调料,最后下锅榴莲,与饭炒匀。
    榴莲在冷藏与过温之后,所谓的“臭”味会降低。
    炒饭出锅,色泽一片金黄。西米盛了两份,一份给应曲和,一份给ulria。
    应曲和盯着面前这盘榴莲炒饭,汽油腐烂的味道没那么强烈了,饭香里有丝丝香甜夹杂。
    似乎,感觉还不错?
    西米蹲在地上,端着狗碗跟ulria说话:“狼王,我给你送饭,你悠着点儿啊,不许咬人,嗯?”
    ulria“汪”一声,吓得西米将狗碗迅速推出去。
    西米拍拍胸脯表示受到惊吓:“这条狗就应该拴在后院看门嘛。”
    “它平时不进屋,牵它进来,只是想让他熟悉你,以免以后你去后院它误伤你。”应曲和取过餐具,拨弄了一下炒饭,舀起一勺。
    一盘好的黄金炒饭,米饭一粒粒不会重合。但这盘榴莲炒饭,米粒被果肉均匀裹成一小团,入嘴尝试,香甜立刻渗入味蕾。果肉的清香与脆口的米饭、胡萝卜融汇一起,再与弹牙的肉丝撞击,形成了绝妙的味道。
    从榴莲里,他居然吃出……芒果的味道?
    西米捧脸望着他,等他点评:“怎么样?味道怎么样?”
    问话被电话铃声打断。应曲和接完电话,告诉她:“大哥恬简,让我们去唱歌,庆祝你晋级。”
    西米疑惑:“我很久没看见他们了。”
    应曲和利用餐巾擦嘴,征求她的意见:“你想去吗?”
    西米激动起身:“去啊,古镇麦霸称号不是白给的?”
    她其实好奇应曲和唱歌的样子。
    第25章
    古镇没有ktv,大多是偏文艺性质的酒吧。( 小说阅读最佳体验尽在)
    西米总喜欢去玩儿,歌手坐在台上弹唱,她偶尔上去嚎两嗓。各地的旅客听她哼唱,觉得这姑娘小小的身体里,仿佛蕴含巨大能量。她拿捏得住古镇民歌,也能唱地道的美国民谣。
    她还记得第一次在酒吧唱歌,被路过的西老头逮了个正着,老头稳步走进来,举起拐杖对着她屁股,毫不留情抽了一棍。
    她发疯似的在古镇街道上逃窜,边跑边揉着屁股喊:“西老头杀人啦!西老头杀人啦!”
    回家后免不了又是一顿跪,跪在院里,没有饭吃,大师兄和小师弟会悄悄来给她塞馒头。
    西米靠在车椅背上,扭头看着车窗外面霓虹交错的城市。有点开始怀念古镇的慢节奏。晚饭后散步,能看见青瓦屋檐上落下的那道金色夕阳,葱郁的野生竹林在雨后能刨出够全古镇人口吃饱的竹笋。
    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应曲和扭过头见她发呆,伸手过去一指弹在她额头,“发什么呆?”
    “哎,想家了。”西米攥着胸前安全带,望着外面散步的一家三口感慨,“在古镇的时候,我也经常和朋友遛狗,他们家小泰迪在前面飞快地跑,我们在后面慢步走,晚风习习,很惬意。”
    应曲和继续开车,目不斜视盯着前方:“你的意思,是不想去ktv,想回去遛狗?”
    “我没这么说啊,我好久没唱歌,嗓子有点痒,”她粲然一笑,“你知道吗?以前来古镇旅游的一个音乐制作人,还想让我进军演艺圈来着。”
    应曲和调侃:“所以那制作人耳朵是聋的么?”
    “……”
    西米有点想掐人。
    ktv包间不仅有应笙南夫妻,还有乔珊左奕,一年前,西米在棠西古镇认识他们,那时候,应笙南为了撮合两人费尽心思。
    西米拘谨地与他们打招呼:“嗨,乔姐姐,”她坐过去,指着自己鼻尖问:“你还记得我吗?一年前,古镇犀角客栈。”
    乔珊怎么可能不记得她,她拽着小姑娘的手,摸摸脑袋:“哎哟小姑娘长这么大只了?头发越来越短了。”
    左奕性格安静,看见小姑娘只是点头微笑,替乔姗剥了一只葡萄,送到她嘴边。
    西米感慨时光,她认识乔珊左奕那会儿,两人还是冤家。
    恬简温暖的歌声在耳畔响起,一首《时光正好》让所有人安静。恬简握着话筒,一字一句,唱的中规中矩,一面盯着屏幕,一面紧张地看着应笙南。
    应笙南仿佛明白她的意思,对她竖起大拇指。恬简是个需要鼓励的孩子,受到鼓励,越唱越好。
    包间里两对夫妻,应曲和跟应笙南坐一起,西米一个人坐在乔珊夫妻身边,略窘迫,她觉得自己这个灯泡,瓦数有点大,默默地坐开,一个人去点歌。
    恬简唱完坐回应笙南身边。
    应笙南看向坐在高脚椅上点歌的西米,咬牙切齿戳应曲和的脑袋:“你是不是傻?姑娘在那儿,去泡啊!拎着酒瓶过去啊。这一桌洋酒红酒,给你们点的。”
    “……”应曲和手里端着一杯洋酒,小口慢酌,冷笑调侃:“我的酒量,你不知道?唱歌永远不在调。”
    应笙南恨铁不成钢:“你是不是傻?”
    恬简抱着应笙南胳膊凑过来,插嘴:“对啊,老曲你是不是傻?醉了你就能兽性大发,泡米米了呀。”
    应曲和晃晃杯中酒,目光扫过恬简,钉在应笙南脸上,语气微愤怒:“你这个老禽兽,恬简好好一姑娘,被你教成了这德行?”
    应笙南:“呵呵,老禽兽骂谁呢?是是是,我是老禽兽,我呢明着来。不像某些老处男,阴着来。”
    恬简学应笙南:“呵、呵!”
    呵呵……应曲和有点憋闷,重重搁下酒杯,起身走向点歌台。清脆的玻璃撞击声,吓得恬简往应笙南怀里一缩。
    西米慢腾腾找歌,身后忽然有人压过来,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出现在点歌屏上,点了一首美国民谣。
    她偏过头,平视应曲和的下巴。男人微低头,问她:“我顶一首,介意吗?”
    灼热的呼吸喷溅在她的脸上。
    她摇摇头。
    不介意。
    《jaaiaarewell》(再会牙买加)前奏响起,西米跟着节奏摇晃手中道具。应曲和一开嗓,西米微微蹙眉,似乎有点跑调呀……
    他唱歌胜在声音好听,一首民谣被他唱出诗歌朗诵的感觉,也算……别有风味吧?包厢里大概也只有西米欣赏应曲和这种诗歌朗诵式唱法了。
    乔珊没听过这首歌,深以为这首歌的唱法就是朗诵。她扭头问老公:“左奕,这是什么歌儿啊?为什么二哥一直在朗诵?怎么没有一句唱的歌词?”
    左奕:“……二哥大概是在念情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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