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解决,还有下一顿还是要出去打猎。顾熙月觉得自己有果子就够了,再说赤赢的伤并没有好,如果再出去打猎,不小心就会伤口崩裂,到时候可就麻烦了。
赤赢并不在乎身上的伤,他还极力的安慰顾熙月:“这伤很平常,伤口也不算深,我都习惯了,不碍事的。”
顾熙月不放心,于是他离开山洞时,她就像是小尾巴一样紧紧的跟在后面。
赤赢被她跟的没办法,只能无奈的让她跟着。这一次,两个人是朝着小溪相反的方向,并没有发现兔子,却遇到了鲜嫩的蘑菇。
蘑菇稀稀疏疏的长了一大片,各种颜色的都有,看起来一小朵一小朵的,很可爱。顾熙月听赤赢告诉她,这些就是蘑菇的时候,眼睛瞪的溜圆,她喝过各种类型的蘑菇汤,却不知道原来树林中的蘑菇是长成这样的。
赤赢不知道顾熙月喜不喜欢吃蘑菇,试着问她:“如果今晚没有猎到兔子,烤蘑菇怎么样?”
顾熙月立即点头,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顿顿都吃兔子肉,她可受不了,如今能换换口味,自然是好的。
赤赢有伤在身,蹲下的动作会使他的伤口更疼。她不准赤赢帮忙,自己钻过矮树丛,兴高采烈的开始采蘑菇。她还没采几个,赤赢就阻止了她,无奈又无辜的告诉她:“你手里的那几只蘑菇都是有毒的,吃了会死人。”
顾熙月愣了愣,不明所以望向赤赢:“这么漂亮的蘑菇竟然有毒?”
赤赢无奈揉着额头,他早该想到,顾熙月以前是京城大户人家的千金,她原本连这些蘑菇都不认识,就更无法分辨出它们有没有毒了。他耐心的告诉顾熙月:“越是漂亮的蘑菇越有毒。”他还特意拖着腿,走到顾熙月身边,指着地上的几种蘑菇,帮她分辨:“这几种是能吃的,味美鲜滑,那种几种是不能吃的,带着毒,吃了会要人命。”
经过赤赢的指导,顾熙月受教了,很快的熟练上手,摘得蘑菇又多又好。
两个人回到山洞烤蘑菇时,赤赢又特意的检查了一边顾熙月的摘的那些,全都是能吃的。这一顿新鲜的野蘑菇吃的两个人都很开心。天又黑了,顾熙月喂完兔子之后,躺在石洞里睡觉,侧着脸借着没有熄灭的火光,能清楚的看见赤赢。
赤赢这个人确实是令人佩服的男子汉,他的左腿和后背受了两道箭伤,除了之前听到过他两声闷哼之外,这几天她都没有听到赤赢叫疼。不仅如此,在受伤这么严重的情况下,他像是一个完好的人一样,天天出去打猎,如果不是他的腿走路不方便,顾熙月简直都要忘了他是一个伤患病号了。他似乎很强悍,甚至已经强悍到无视伤痛了。
“赤赢,你睡了吗?”
不太明亮的石洞里,听见顾熙月的声音,赤赢缓缓的睁开了眼睛。眼神有些迷离,显然刚才他已经睡着了。不过,他却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有睡,我还醒着呢。怎么了?”
“我没事。”顾熙月心中微微一暖,赤赢他真是个好人啊!就算是个粗鄙大汉,也是个很善良的粗鄙大汉。“我就想问问你,你的伤口还疼不疼?”
“不疼了,我没事,你快睡吧!”
“哦。”顾熙月闭上眼睛,很快的进入了梦想。
赤赢却睁着眼睛,双眼空洞,目光迷茫,似懂非懂的自言自语:“汉人的姑娘,都是她这个样子的吗?”
什么样子的,他却没说。
第二天一早,两个人又吃了烤蘑菇。顾熙月担心赤赢的伤,不允许他出去打猎。赤赢犹豫了许久,点头答应了她,然后又告诉她:“明天我们就起程离开这里,往林子那一边走,你准备准备吧。”
顾熙月虽然不知道赤赢是怎么计划的,但是她还是积极的准备了起来。那只活兔子自然是不能带的,但她又舍不得,于是决定明天离开之前再把那只兔子放生。
赤赢的那匹名叫四蹄的马身上挂了装东西的布袋,顾熙月毫不客气的把布袋占为己有。爱吃的果子要带的足够多,所以赤赢又帮着顾熙月砍了一枝树杈。水囊的水是必备的,还有草药、蘑菇,很快四蹄的马背上的布袋已经塞得满满的。看着鼓囊囊的布袋,顾熙月才满意的拍了拍四蹄的后背,准备工作算是全做完了。
对于顾熙月的准备,赤赢并没有参与,只是偶尔帮了个忙。
当天晚上,两个人又饱饱的吃了一顿烤兔肉,美滋滋的睡下了。
第二天,赤赢起得很早,牵着四蹄,带着顾熙月往溪边去了。顾熙月快步的跑到溪边简单的洗漱了一下,神清气爽的跟着赤赢准备上路。她这几天的洗漱问题都是在小溪边解决的,抛掉大家闺秀的约束后,她现在能熟练的在溪水边洗漱,还能用树上的条形长叶刷牙,这些可是她以前从来都不会做的事。
一切都准备妥当,两个人准备出发。赤赢先把顾熙月扶到马上坐稳,然后才一跃而起,跨到马背上。因为他的左腿受伤了,他就单臂撑着马背,用强壮的臂力支撑自己上了马,顾熙月简直对他越来越佩服!
她崇拜的小眼神直接暴露了她的心思,赤赢对获得她的崇拜似乎格外开心,竟然朝着她露出一个露了牙齿的笑容,把顾熙月唬的顿时一愣,傻乎乎的转过头,盯着前方,目不斜视,坚决不看身后的人。
第三次被赤赢拥在怀里骑马,顾熙月多少有些习惯了,并没有向前两次一样身体过于僵硬。这一次跟着赤赢骑马,她竟然还有了看天、看树、看花花草草的心思。
赤赢说,他们这是要往林子深处走,如果方向没有错,运气好的话,走个两三天就能出林子。林子那一边也是草原,草原上应该会有牧户,他们可以去牧户家里借宿。
两人走走停停,饿了赤赢就去猎只兔子,有一回他还猎到一只毛色很漂亮的野鸡。赤赢杀鸡拔毛,处理内脏手法娴熟。顾熙月不喜欢这种血腥的场面,所以不管是烤兔子还是杀鸡,每一次都是赤赢自己一个人完成。她现在主要负责捡木头生火,捡木头她很在行,但生火这项技能学的不到位,虽然最后磕磕绊绊的总能把火生起来,但是又是烟浪费时间,赤赢如果收拾完猎物回来得早,就会主动把生火这活揽过去。
就这么晃晃悠悠的,两个人在第三天走出了树林,看见了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第11章 草借宿
在林子里呆久了,忽然看见这么平坦的草原,视野辽阔,顾熙月一时间竟有些不适应了。以前的她,从未想过,远在西梁国的草原,竟然也是如此的美,放眼望去,全是绿色。天蓝草绿,一片平坦,远处成群的牛羊,闷着头的吃草。
“这里是你的家乡吗?”
“不是,我的家乡在遥远的峡谷,需要再走一段路程才能到。”赤赢一边回答顾熙月的话,一边四周张望,努力的寻找牧户的毡房。很快,眼尖的赤赢就发现了远处的一顶白色的毡房,策马直奔而去。
顾熙月也看见了那顶毡房,好奇问赤赢:“这家牧户,和你是同一个部落的吗?”
“当然不是,这里虽然是西梁国境内,但草原上的部落千千万万。就算是占领了康城的三哥他们的部落,也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而我的家乡在峡谷,一些风俗上与草原部落也有些不同。”
说话间,四蹄已经带着赤赢和顾熙月到了那顶毡房前,牧户家的男主人出去放牧了,只有女主人留在家里。女主人见到他们非常热情,跟赤赢讲了一堆顾熙月听不懂的话。她这两天跟着赤赢学了几句夷话,隐约能听见女主人说的话中含着吃饭、睡觉等词语。
她第一次见草原的毡房,新奇的打量着,这毡房很大,四周是环形的毡墙,上面是圆形的屋顶,白色的屋顶掩在绿色的草原中,非常的漂亮。赤赢一边跟女主人交谈,一边用汉话告诉她,毡房是圆顶的帐篷,用木条做骨架,上蒙毡子,是易于拆卸、便于携带的房屋,非常适合一年四季到处迁徙的游牧民族。之前她住过的帐子,是比这种普通牧户家居用的更简便的帐篷,保暖和长期居住的实用性比较差,但胜在拆装便捷,能够保证部落迅速的安营扎寨和撤离营地。
女主人热情的把他们两个人迎进了毡房,还瞧着顾熙月几眼之后,朝着赤赢眉飞色舞的说了好大一通话。顾熙月听不懂,只能在旁边保持微笑,还时不时的点头,假装自己能听懂。
等到女主人好不容易离开之后,顾熙月拽住赤赢的袖子,用汉话问他:“刚才她看着我时,都跟你说了什么?”
赤赢忍不住笑:“她在夸你漂亮,而你一直在点头承认。”
顾熙月:“……”她哪里知道人家是夸她漂亮,她只是礼貌性的点头!
为了防止主人家觉得她没有自知之明,女主人再说什么其他话时,她一点反应都不给了。因为丢了面子,顾熙月一直闷闷不乐,直到要吃晚饭前,赤赢才大大方方的告诉她:“我们刚见女主人时,我就告诉她,你不懂夷话,所以你不用觉得丢了面子。”
顾熙月顿时腮帮子就鼓了起来,气的!赤赢绝对是那种蔫坏蔫坏的!
晚饭时,他们借宿这家的男主人回来了,还有男主人的三个弟弟。他们一一的和赤赢打过招呼,其中一个年级不大,十七八岁,是他们最小的弟弟。他听到赤赢的名字时似乎愣了一愣,后来在吃饭的过程中,就一直好奇的盯着赤赢看,眼睛眨都不眨一下。
一顿饭被盯了全程,赤赢毫不在意,该切烤肉切烤肉,该往嘴里放就往嘴里放,时不时的还要照顾身侧笨手笨脚切肉的顾熙月,整个人淡定从容,不慌不忙的。
被好生招待了一顿的顾熙月吃得饱饱的,她很喜欢喝女主人端给她的奶茶,有点咸味,但很符合她的口味。女主人还给她在里面放了一些炒米。加工好的炒米,色黄而不焦,米坚而不硬,晶莹明亮,泡在奶茶中色味香美,酥香可口。这一顿绝对是顾熙月自从遇见赤赢之后吃得最过瘾的一天。
到了晚上睡觉时,主人家让出了旁侧一顶小一些的毡房,据说平日里是,是最小的那个弟弟住的,为了给他们腾地方,那个弟弟便要到其他两位哥哥那里挤一挤。
不过,顾熙月比较疑惑的是,她和赤赢孤男寡女的住在一顶毡房里,主人家竟然不阻拦,还积极地替他们准备。她把心中的疑问告诉赤赢时,赤赢奇怪的看了她一眼之后,不慌不忙的脱衣服,准备洗澡换药,漫不经心道:“我告诉主人家,我们是夫妻。”
顾熙月:“……”好吧,她忍!她又不是没跟赤赢在一个帐子待过,甚至都躺在一张床上过,什么名节贞洁对她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反正他现在背上和腿上都受了伤,也不会冒险对她做些什么的。
主人家知道赤赢受了伤,主动的帮他和顾熙月提了热水,女主人更是热情的给他们送来的换洗衣物。样式跟蛮匪部落的那些有些不同,是家居用的衣袍裤子,但和蛮匪部落的衣服一样,都是动物皮毛所做,保暖透气,穿起来还是很舒服的。
赤赢让顾熙月先洗了澡,然后他才洗了给自己换药。
顾熙月自从上次在赤赢的帐子里洗过一次澡之后,就一直在小溪边解决自己的洗漱问题。林子的溪边并不安全,赤赢又是个大男人,她是受过大家闺秀的教育的,根本不好意思在小溪里洗澡,一直忍到现在。这么长时间不洗澡,她甚至都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发臭了。
洗了澡,换了干净的里衣,她望着毡房里唯一的一张床,咬咬牙,爬了上去。现在睡觉才是大事,这种时候,都跟赤赢住一个毡房了,她才不会矫情的去装什么大家闺秀呢。
赤赢很快的洗完了,也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应该是男主人的。这家人真的很热情,素不相识,却收留他们住宿,还大方的给他们送了衣服,她身上穿的应该是女主人的,而且还是崭新的,女主人都没上过身的。
这一天过来,赤赢的伤口虽然没有愈合,但已经好了大半。他给自己的腿上了药之后,背部又交给了顾熙月。此时的顾熙月对于上药这件事,已经轻车熟路,做得又快又好,赤赢还不曾吝啬的夸赞了她一番。
她合衣躺在床上,赤赢却起身走到了毡房门口,耳朵贴在上面,似乎听着什么。很快他的身体便做出了戒备的动作,那把又大又长的大刀,刀柄已经被他紧握在手里,随时准备□□,浑身散发着杀气,连床上躺着的顾熙月都清楚的感觉到了。
她眼睛紧盯着赤赢,一动也不敢动。这时候的赤赢,跟蛮匪营地那些凶神恶煞的蛮匪们没有任何区别,顾熙月甚至开始担心他下一秒就会拔刀发狂开始杀人。
很久之后,赤赢才离开毡房门口,走到床边,把刀放在他了触手可及的地方,合衣躺下。临睡之前,他告诉顾熙月:“我们可能会在这里多借住几天,等我的伤全养好了,我们再离开。”
一直紧绷着弦的顾熙月,木愣愣的回答他:“哦,好。”她知道身边的人,是个强悍不可攻破的,甚至可以随时杀人的,她此刻被恐惧和不安包围着,不敢动也不敢说,生怕哪里出了错,他伸手就拎着刀把她切成尸块,就如那些死掉的宫中女侍一样。
大概是又累又困,加上近几日一直忧心忡忡的在逃命,虽然她心里藏着很多事,竟然出乎意料的睡得十分安稳,整个夜晚连个梦都没做。
第二天一早,顾熙月是被毡房外熙熙攘攘的说话声给吵醒的,虽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几个男人似乎很热闹的再聊天,其中还有夹杂着赤赢的声音。
顾熙月穿好衣服,掀开帘子走了出来,就看见毡房不远处,这家的男主人带着他的三个弟弟正在围着赤赢有说有笑。
女主人一个人站在毡房前的炉子,正在熬着什么。顾熙月赶紧过去帮忙,她跟着赤赢学了几句普通的日常用语,加上用手比划,很快女主人就明白她要帮忙的意思。
女主人也会讲几句汉话,磕磕巴巴的:“姑娘,是,汉人,欢迎,来到,我家!”
顾熙月用刚学来不久的夷话感谢她:“谢谢您的热情招待。”
女主人得到谢意,很开心的拉着顾熙月,夷话汉话的胡乱的往外蹦。女主人热情的拉着她到了炉子那里,炉子上有一个大铁锅,里面已经倒进了半锅水。女主人告诉顾熙月,这是准备煮奶茶的,就是昨晚她喜欢喝的那种热乎乎的东西。
顾熙月没见过这些东西,好奇的很,她看着女主人在铁锅里的水烧沸腾之后,把一块青黑色的砖茶打碎,放到了热水中,等到水再次烧开之后,又倒入了一些牛奶,稍微搅动了一会儿,又加入了盐巴,然后女主人就笑眯眯的守在旁边,等着锅里的奶茶做好。她还热情的告诉顾熙月:“整锅奶茶开始沸腾时,就算把奶茶煮了,盛在碗中就能饮用了。”
当然,这么复杂的句子,顾熙月是听不懂的,还是赤赢正好在她身边,帮着她翻译的。
用过了早饭,赤赢主动要求跟着男主人和他的兄弟们一起去牧场帮忙放牧,被他们摇头拒绝了。顾熙月在他们交谈中,听见男主人说了“养伤”,猜测可能是他们因为赤赢有伤在身,才拒绝他们帮忙的。
最后赤赢被留了下来,顾熙月却被赤赢要求去跟女主人一起洗衣服。她要洗自己昨天换下来的,赤赢又逼着她把他的也洗了。她看在他是个伤号的份上,决定不和他一般见识,心不甘情不愿的抱着一盆脏衣服,跟着女主人往毡房不远处的湖边走去。
☆、第12章 洗衣做饭
赤赢告诉过顾熙月,天冷时,生活在草原部落的人们会从就近的小溪、湖水活着泉水接水到毡房,然后用炉子烧开之后在洗衣服。天气比较暖时,他们就会把脏衣服带到小溪、湖水旁边,洗完后把衣服带回家。她端着盆走出毡房时,赤赢还不放心的特意嘱咐了她一句:不要把洗过衣服的脏水倒进湖里。
草原的昼夜温差很大,比如说,现在这时候就太阳暖暖的,甚至还有些过热了。晚上的时候,却十分寒冷,就像是赤赢说过的,穿一身单薄的衣服,很有可能一晚上就被冻死了。
作为从未亲手洗过衣服的顾熙月来说,第一次就要洗这种又厚有大的衣袍裤子,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女主人常年劳作,力气大,不一会儿,好大一盆就洗的差不多了,而顾熙月还迟迟没有进展。
女主人好心肠的要帮着顾熙月洗衣服,被她摇头拒绝了。她不可以依靠任何人,她现在已经不是京中养在顾家深闺中的顾熙月了,如果想要独自存活下去,像是衣服这种事,就必须亲力亲为。她生硬的用夷话告诉女主人:“我第一次洗,很慢,您可以先回去,我洗完之后再回去。”
在顾熙月的坚持下,女主人抱着洗好衣服,一步一回头的走了。顾熙月咬着牙,在水盆里努力的与脏衣服作对。虽然现在天很暖,太阳升的高高的,还有点晒人,但湖水并不暖,时间长了就很冰手,她的手已经发红,手指关节都开始发麻。
顾熙月越洗越想哭,但她还是咬着牙坚持着。别人能做到,她就一定做到。不过是把以前娇滴滴的样子抛弃,又不是丢了性命,多么简单的事情啊!
忽然,有一双大手从她身侧伸过来过来,把她因冷水冻得冰凉的小手从水盆里捞了出来,包裹在自己暖烘烘的手心里。那双大手不停地搓着顾熙月的小手,手的主人坐在她身侧草地上,低着头,她看不清他的表情,更无法判断他此刻的情绪。
大手的主人是赤赢。他把顾熙月的手搓暖之后,才开口说话,但却一直没有抬头:“你,不适合洗衣服。”
他的声音饱含了很多情绪,顾熙月尽量往好的方面想,她猜他可能是心疼她,才不让她洗衣服的。她转过头,盯着赤赢,认真的告诉他:“我能做到的。”
赤赢却不再说话,把她面前的水盆拉到自己身前,低着头开始搓洗衣服。他很会洗衣服,应该是以前就经常洗。顾熙月又羡慕又妒忌,赤赢真是个文武全才,外带居家过日子的好手。如果她想独立在生存下去,至少要练成赤赢的十分之一才有可能。
顾熙月不甘心让赤赢一个人洗,何况他的伤口还没有完全好,洗衣服会带动他背部的伤口的,于是她伸手去抢。然后,赤赢身手敏捷,直到洗完之前,都没有给顾熙月半点机会。
顾熙月又感动又恼怒,有点赌气的质问他:“赤赢,你不让我洗衣服,难道是要圈养我吗?”
赤赢竟然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诚恳的回答她:“圈养你,也可以。”
顾熙月不受控制的翻了个白眼。
赤赢又补充道:“以后我会让你做你力所能及的家务的,这种就不要做了。”
最终,他们两个人的衣服都是由赤赢一个人洗完的。女主人看见赤赢帮着顾熙月洗衣服,脸上都笑开了花,拉着顾熙月各种的夸赞赤赢是个懂得体贴人的好男人,是草原的真汉子。顾熙月心下却暗自决定,趁着在女主人家借住的这段时间,她要跟女主人学习生活技巧,比如说做饭、洗衣服等,她可不能再做一个五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了。
女主人既热情又实在,顾熙月跟着她不仅学了许多家务事和草原的农活,连夷话都大有进步。她虽然现在说的不太好,但是主人家相互聊天时说的一些比较短的句子,她都能听懂。
一天晚上她和赤赢与主人家一起用饭时,主人家那个最小的弟弟忽然问了一句:“你是不是达甘峡谷的那个赤赢?”
这句夷话,顾熙月听懂了,她最近学习夷话十分的顺利,进步也很大。
赤赢抬头看了一眼那个少年,随即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