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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尝尝看。”
    “好的。”庄子非说着,用没有在打吊针的左手试着夹上来一根胡萝卜土豆菠菜饼——他除了打抗生素外还有两种其他的针,不过左手不太灵活,虽然夹上来了,半路却又掉在地上。庄子非说:“对、对不起……”
    凌思凡叹了一口气,接过庄子非的筷子,又夹了一根菠菜饼,递到庄子非的嘴边——他辛辛苦苦做的菜,凉了后就不好吃了。
    庄子非愣愣地盯着凌思凡看,半晌之后,才小心翼翼地咬了很小一口,接着很仔细地咀嚼口中的菜,隔了几秒又低头撕了很小一块。
    “喂,”凌思凡举着手有点酸了,“你动作快点啊。”
    “……哦。”这是思凡第一次主动做出亲昵表现,他想要一点点细细体会,品味当下这种暧昧氛围,还有他自己那满溢着温暖的心情。
    他好想要对着天空“嗷呜嗷呜”大吼两声。
    接着,凌思凡又喂了庄子非一口黄金胡萝卜炒饭,给他喝了一口胡萝卜慕斯浓汤佐奶油面包丁,又递了一根胡萝卜金针菇奶酪卷过去,最后用第一个菜小黄鱼过渡了一下。
    “好吃么?”凌思凡问。
    “对、对呀……”
    “看你挺开心的。”
    “嗯。”最开心的,是这些都是思凡专门为了他做的,而且还在一口一口地亲手喂他菜。
    “还有很多,肯定够你的了。”
    说到这里,庄子非问:“思凡,你吃过了晚饭了么?”
    “没来得及,准备菜的时间长了,一出锅我就过来了。”
    “那,那你也一起呀。”
    “……好。”
    凌思凡本来想再拿一双筷子,两双筷子轮流给两个人使用,不过想了一想觉得太过麻烦,同时还会显得自己无比矫情,像在嫌弃庄子非不干净似的,可能也会让庄子非觉得有点难过,于是面无表情地就用庄子非的筷子往自己嘴里扒了几口炒饭。
    庄子非看着,有一点脸红,而后突然指着胡萝卜慕斯浓汤说:“这个汤好喝的,你也喝一喝看。”
    “出锅时我都试过了,不过我不爱胡萝卜。”凌思凡一边说一边拿起庄子非的勺子,舀了一勺汤送进了嘴里。
    就这么着,凌思凡不断地喂庄子非,同时在间歇时自己也吃两口,盒子里的菜逐渐地减少,最后竟然是全部都见了底儿。
    “你可真能吃胡萝卜。”凌思凡。
    “……呃。”其实他早就吃饱了,不过气氛实在太好,他还是坚持着硬塞,直到没什么可塞的。
    美好的未来似乎已见雏形。病床旁边的柜子上,有庄子非的朋友们探病时带来的百合。茎上绿叶螺旋向上,花朵炸开成了很美好的形状,白色花朵中间的花蕾全都是阳光般的金黄,花苞散发阵阵香气,盈满了这间不大的病房。
    凌思凡低头将饭盒收拾好了,随便用水冲了一下,便打算带回家放进洗碗机里,让洗碗机替他刷碗。
    整整十五年来,他都没什么碗可刷,洗碗机仿佛件摆设,有时凌思凡都怀疑它是不是已经坏了,而自己却不知。
    “思凡……”看见凌思凡洗完手回到了房间,庄子非问,“你要离开了么?”
    “对,”凌思凡道,“还有些工作的事情需要处理,你就自己待着,出院需要我么?”
    “不用不用,”庄子非说,“我自己来。”
    “嗯,那我明晚去你家看看你。”
    “好……”庄子非低头想了一会儿,突然抬起头对凌思凡说,“思凡……”
    “嗯?”
    “你吻吻我,行么?”
    “……”
    庄子非又低下了头。
    他们俩现在还没什么确定的关系,凌思凡自然不会真的去吻庄子非的唇——那是恋人之间才会做的事情,而他们现在并不算什么情侣。
    不过,见庄子非这么紧张,他也不想令其失望。
    凌思凡在心里轻叹一声,上前一步,伸手揽住了庄子非后颈,微低下头,在庄子非的额头轻轻落下一吻。他吻在了发际线上,感觉到了一些很轻柔的触感。
    “思凡……”庄子非抬头看着凌思凡白皙的脖子和上面的喉结,心里一阵恍惚。
    此前,凌思凡的心思总是被封闭着,然而现在,那脉脉的温情悄悄流淌出来,就像寒冷冬天中燃起的一点柴火,让人根本就舍不得走开。
    庄子非想,凌思凡曾对他说过,世界荒诞无稽、荒唐至极,唯一的应对方式就只有冷漠了,但凡给它一点回应,都会和它变得同样荒诞、荒唐。生在世上,便是俗的,区别只有是阳春白雪的恶俗、还是下里巴人的恶俗,是高雅的恶俗、还是粗鄙的恶俗,总之,只要搭理它了,便同样地恶俗了。
    而是最近,思凡却不那般冷漠——他竟愿意为了自己,变成以往他不屑的。
    庄子非倒觉得,俗就俗吧,既然已经为人,随心就好,干吗一定要制止呢。思凡就如同个学习乐器的人,过去,因为他不喜欢他周边的东西,只能克制地按照乐谱去演奏,然而最近,他却像个出色的音乐家那样,一边依然保有他自己的控制,一边开始任由音符顺从它的意识自我流淌。
    ……
    第二天是庄子非出院的日子。
    白天,凌思凡依然很忙碌。
    他面试了最后一个cfo的人选,评价就是比之前的都强,也怪不得贵友那么高兴,不过依然没有达到他的标准,让他忍不住开始怀疑是否需要降低期望值。
    另外,霄凡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即将到来。“霄凡”章程规定,董事会每个季度都会举行一次定期董事会,不过在有重大事件发生之时,董事长凌思凡也可以组织召开临时董事会。
    为了将会议通知发给各董事,并让所有人都明白会议内容,董事长秘书室充分地征求了各董事的意见,打算形成会议提案后交给凌思凡过目。
    “凌总……”秘书室的人告诉他,“有好几个董事提出,因为收购安世花费巨额现金,公司目前财政状况不算太好,应当增发股票融资。”
    “……”凌思凡问都不用问,就知道是银桥资本和东阳的人提出的。
    为了争夺对霄凡的控制,且是绝对控制,他们两方全都在拼命赶。
    银桥资本还有东阳一定希望,非凡科技还没被并进来,趁着凌思凡手上还没钱,迅速将股份数一举冲破一半,这样,六年之后,他们便能为所欲为,清洗掉管理层,按照他们的方式来运营霄凡。
    而凌思凡呢,则在力促合并。他所希望的是,将卖掉非凡科技后得到的钱用于增持,与第四大股东一起令持股数至少接近一半,保证不会再出现董事换届时发生的事。
    凌思凡想不通的是,银桥资本还有东阳,为何这次就急着提案了,因为看着不大可能通过。
    三分之一的否决票,己方还是很容易得。自己、第四大股东派出的一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两名公司高管,甚至都将近一半了。
    合并非凡科技不会有那么快,董事会每季度都有,他们应该准备妥当再行事的。
    第46章 野外失联(十一)
    凌思凡按照秘书送上来的材料拟定了提案。十天之后,新一届董事会的第一次定期会议便召开了。
    董事会先针对其他的几项议案进行了表决,比如聘用某家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审计师等等,均以十三票赞成票领票反对票通过了议案。
    最后就是新股增发提案。
    此前,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凌思凡已与董事会的公司高管沟通过,对方也都明白事关重大,表示绝对不会投赞成票给增发的提案。至于独立董事,凌思凡不好去干涉,但他知道两人从开始就站在自己一边,其中一人甚至就是由自己提名当选的。
    不过,股东大会上被打了一个耳光的凌思凡,在这次的董事会上连另一边脸也被扇了。
    这一系列提案的结果是:凌思凡、银桥资本、东阳、第四大股东共计六名利益相关者回避,剩余七名董事投票,五票赞成两票反对,提案居然获得通过。
    而且,定向增发数量还不算少。一般性授权将授予董事会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的20%的权力,认购方式只有现金,向本公司缴付认购价款,定价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定向增发方案之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的90%,发行对象为四名大股东及三名机构投资者共计七名,资金将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和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效期为通过议案之日起六个月,认购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对股东的锁定期则为三十六个月。
    当知道结果时,凌思凡整个人都是懵的。
    本来他还以为,银桥资本可能会为了投赞成票而不参与这次的增发,那用心太险恶,自己完全可以以不合规定为由向有关机构申请拒绝批准此次霄凡增发要求。而且,银桥资本也不大可能不参与增加。东阳所占股份的百分比比第四大股东并没有高出多少,倘若银桥资本放弃,东阳和第四大股东各按持股比例进行满额认购,东阳也比对方多拿不了几股,两派之间差距依然还是不太大。
    可是如今,银桥参与增发,提案依然通过。
    很显然,银桥资本还有东阳,想要借着这次增发,直接拿到50%以上的股权,绝对控制这家公司,以免今后夜长梦多。
    凌思凡想:斗到这步,应该已经超出他们的预料了。在对方预想中,用“将增发新股”取得中小股东支持,在股东大会上直接把自己踢掉,换上他们的人管理公司,就完事了——大概自己的一贯表现令他们很火大。他们在董事换届中人数也超过了三分之一,自己没有办法绕过他们引入什么新的股东。没想自己留了一手,未来六年都会留任,而且手头还将会有大量现金,说不定六年之后反而会吃掉他们,于是决定抢先增发,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那些自诩全世界最聪明的人认栽,比让他们登上月球还难。
    为什么可以通过呢……?
    董事会的势力,原本势均力敌。当初为了引入银桥资本救火,答应银桥会给对方三个席位,这让凌思凡一直都如坐针毡,只是事到如今只能认了,但即使是这样,也不该出问题。
    三名其他股东派的代表会投通过,凌思凡已经想到了,银桥用的还是那招——以后会找机会为他们也增发股票。可是,两名独立董事,两名公司高管里边,也有人“叛变”了。
    人,果然还是不能信任。
    我真的还是太年轻了么?凌思凡脑袋里乱哄哄的一片:连三十岁生日都还没过的我,和资本方斗太幼稚了么?
    金钱无所不能、只要霄凡曾经靠着他们的钱发展壮大,他们就是主人?
    贪婪这个怪兽,好像永远不会入眠。
    凌思凡看了看银桥资本的人,觉得对方外表也都十分普通,没有哪个好看,也没哪个难看。银桥资本一共三名董事,一个脸色发红,如生牛肉一般,嘴角两边有两道长长的皱纹。第二个人很白,胡子却是又黑有硬,好像一把什么扫灰尘的刷子。第三个呢,脸色晒得发黑,汗毛却是白的,还都直立起来扎进肉里,让凌思凡想起小时候看人针灸时那一根根的银针。当初,这三个人是和善的,令人想要亲近他们。所以,大抵,这世界上的人平日都很普通,甚至和善,然而因为某样私欲就会忽然生出恶意咬人一口,这忽然才是最令人不寒而栗的东西。
    凌思凡仿佛能看见,“霄凡”这个所有人眼中的庞然大物,正像海水一样,快速地从自己指缝间溜走了,不管他有多么用力,都无法制止这件事发生,到了最后,他手心里空无一物,只有将舌尖凑过去时才能尝到咸涩的味道,而那咸涩的味道,就是所有它曾经存在过的证明了。
    此刻,凌思凡甚至觉得,连这间会议室都不属于自己。
    六年来,嗜钱如命的他,将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在了这间公司上。他周六周日几乎就没休息过,凌晨两点前睡的日子一只手就能数得出来,中间各种各样的病得过多次,比如胃炎、贫血,似乎一直就不是很健康的人。他那么地拼命,怕的是什么呢?无非就是失去手中的财富了,因为那些就是他活着的意义。倘若他不再是霄凡的ceo,他就又会变成那个一无所有被嘲弄的孩子,周边许多人从身边绕过,揪一揪他蜉蝣一般透明和脆弱的翅膀。
    现在,他的心血、他的财富,似乎都在离他而去。
    生活是不是本身就是一种徒劳呢?
    一瞬间,凌思凡感到全身多个地方都被针扎了似的,似乎有什么看不见的蚊蝇落在了皮肤上面吸他的血。
    也许,对于一个平素强大的人来说,“失去”要更加无法被接受,因为那无情的命运曾经对他那么多情。
    ……
    浑浑噩噩开完了会,凌思凡回到办公室。
    “凌总……”时鹤生推门进来了,“你没事吧?”
    “……”凌思凡撑着额,轻轻摇了摇头。
    “我听说了……”
    “嗯。”
    “凌总,”时鹤生问,“你不是有优先认购权吗?”
    “霄凡”章程有些特殊。一般来说,公司在增发股票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认购增发新股,这是为了维持维护现有股东利益,虽然也有很多企业没有这条。然而,在某些企业中,为了表彰有特殊贡献的股东,激励其他的投资者,章程也允许全体股东协商后约定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购新股,而法律一般会尊重章程。如果公司章程里有这条,就说明它是经过不论大小的全体股东同意了的。
    在霄凡中,只有创始人凌思凡一个人可以不按比例认购新股,而是1:2认购,其他的投资者再去分剩下的。这是当时股权被稀释时他所争取到的,投资的人也点头同意了,也许是认为凌思凡也没有什么钱,于是在这上让步了,后来引入新的投资者时也没有人表示异议。
    “是啊,”凌思凡的声音中有着浓浓的疲倦感,“可问题是,我没钱啊。”
    “你还有非上市资产,银行贷款不可以吗?”
    “贷不了多少的。”凌思凡说,“将股份抵押给银行贷款,根本就贷不到很多,肯定是不够的。”按目前市值来都还不够,更不要说还折价了。至于他“霄凡”的股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是不可以抵押给银行申请个人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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