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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洗澡不过是一个借口,安珩只是想为了以后见面,再制造另外一个借口而已。
    她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头发扎成马尾,走路像幼稚园放学出来的小朋友,一蹦一跳的,那头发便跟小哈巴狗的尾巴似的在后脑勺一甩一甩的。
    black循声望过来,看见她朝他笑,手里还抱了一包东西。
    安珩走近,自信满满的仰头看他,指了指时间,得意地说:“怎么样,一分不差吧。”
    black没跟她废话,直接坐进车里。
    安珩转身给周围看热闹的人打招呼,虽然这帮人绑了她,但是也没有对她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反而个个都挺真性情的,有什么说什么,也不给你耍什么心眼,坏毛病多了些,总归不害人,她也没真的他们计较。
    black摇下半个车窗看她,夜里的灯光衬得他眉眼轮廓深邃,他眯眼,声音一沉:“上不上?”
    安珩点头一笑,便要去拉副驾驶座的车门,一拉没拉动,抬头便看见有一双清冷的眸子在看她,然后他冷冰冰的说:“坐后面。”
    “……”安珩看了一眼莫名其妙的男人,嘴唇上下翕动,却没说什么,乖乖地坐到了后面。
    车身打了一个弯,慢慢开出3866仓库,仓库外面围了一群小孩,小孩跟营养不良似的,又干又瘦,一双乌黑的大眼睛盯着他们缓慢驶出来的车。
    安珩趴在车窗上看,看见他们手里拿了不少瓶瓶罐罐,好奇地问:“他们在干嘛?”
    又是一个转弯,男人说道:“接水。”
    安珩恍然大悟,想到刚才出来时看见阿菲娅在往外接水,敬佩感油然而生,左手往前一伸,本来想朝着开车的男人竖起大拇指,谁知道她的手抽什么风,中指噌的一下弹了出来。
    安珩讪笑着收回手:“对不起,情不自禁。”
    男人斜睨他一眼,冷笑地勾勾唇角,没说话。
    安珩窘意上涌,还是决定将刚才想说的话说完,“原来你们还是兼职做慈善的黑/社/会啊。”
    black:“……”
    算了,都要送走的人,也不用给她解释这么多。
    安珩住的地方是迪拜河畔的喜来登大酒店,虽然比不上帆船酒店,但是性价比绝对是最高的。
    从3866仓库到喜来登酒店,本来是先穿过香料街,然后直行通过文化中心再从巴斯塔齐亚过去,这条路是老城区最宽敞的大路,走起来更加节约时间,但是现在已经过了晚上十点,文化中心实行交通管制,车辆不放行,他们只能选择从黄金市场这条路绕过去,而这条路逼仄狭窄,白天人走着都很拥挤,虽然晚上人少了,但是车辆要走,也只能慢慢走。
    两边都是黑乎乎的深巷子,偶尔有门店亮着灯,望过去也只能看见门口贴着的一些面目狰狞的画像,看着有些渗人,安珩忍不住在这炎热的天气里,打了一个哆嗦,收回目光,她把注意力放到开车的人身上。
    初见这个男人的时候,他对她算不上和善,老是喜欢睨着眼睛看人,每每这时,他的眼尾会无意识的向上微弯,透着痞气和匪气,后来甚至还用刀尖指过她的脑门。
    但是在库尔沙漠遇到龙卷风的时候,他最后还是保护了她。那时候她的大脑被害怕支配,做什么全凭着本能,却清楚的记得,最后整个车冲进沙尘柱的时候,有一个坚硬却充满安全感的胸膛将她护在了身下。
    还有3866仓库外面接免费水的孩子,这些,都在说明一个问题,这个男人不是一个坏人,尽管他的身上散发着那股子痞气,横起来的时候像痞子,但是眉眼之间,正气犹在,而两者在他身上,并不冲突,反而是一种比男性荷尔蒙更加吸引人的存在。
    她不否认,她被他吸引了。
    转眼之间,喜来登酒店的身影越来越近,这也意味着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即将画上句号。
    安珩突然将头伸到前面,侧着脸盯着black看,眼神里满是笃定:“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black斜睨了她一眼,完全不认为自己对她做过的事情能算得上是一个好人,还是说,在她心里,一个好人的标准如此低?
    安珩又说:“所以,好人,你得帮我找回我的战斧和钱包,特别是钱包,里面有很重要的东西。”
    “……”将车稳稳停住,black解开安全带下车,绕后面将车门打开,单手撑车门上,俯下身叫她:“下车。”
    安珩乖乖下车,听到他又说:“你的东西是我的人拿走了,现在可能在二手市场。”
    他的食指和大拇指开始摩挲,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却什么也没有摸出来,一抬头,面前便是一双白嫩的手,捏着打火机和烟,眼里好似夹杂了星光。
    他有些诧异的看她,安珩却一下子将烟放进他的嘴里,black愣了一下,打火机却突然亮了。
    安珩朝他眨眼,她的眼眸里,有两团火焰在熊熊燃烧。
    black平静的看她,最后一低头,就着她的手,猛地一吸,然后侧头吐出一个不成形状的烟圈,他说:“最迟后天。”
    “嗯。”安珩点头。
    她其实没想到他会直接挑明了说,本来她觉得只要能找回来就好,至于怎么丢的,她丝毫不在意,可是现在面对这么坦诚的他,她倒是觉得此人挺可爱的。
    她朝他笑,问他:“是你亲自送过来吗?”
    迪拜的夜晚不常起风,这会儿也不知道从哪里吹来一阵凉风,微微扯着两人身上的衣料。
    他忽而直视,眸子像极了身后的迪拜河,可以倒映月光。
    而此时,他的眸子里映出的是她。
    咚咚咚……
    沉闷的心,骤然起搏。
    作者有话要说:  被大姨妈折磨得坐不住,只能躺……今天先更了,明天请个假。
    阿珩和布莱克真的好甜………
    第007章
    我爸说,我这辈子走过最长的路,是你妈的套路。
    ————《小奥利奥的私人日记》
    chapter 7
    两人都没有说话。
    安静而略显诡异的气氛随着black平静的将目光移开而结束。
    安珩有些恍然,很快又恢复成笑嘻嘻的样子。
    她拨了拨后面甩哒哒的马尾,说:“我知道,只要老大出马没什么解决不了的,毕竟,你是连龙卷风都不怕的男人。”
    “……”算了,权当她是在夸他好了。
    忽然有人朝他们喊了几声,说的是阿拉伯语,安珩没怎么听懂,又看着他们甩着手中的电棍似乎要往他们这边来。
    安珩怔忡半天,才转头问black:“他们这是要来找你打架吗?”
    喜来登酒店外面有固定的的停车位,就black的车,一没有交费,二没有停在车位上,说白了就是非法停车,他们也不是来找他打架的,而是过来要钱的,没钱就凶神恶煞的赶走。
    black远远朝那边一撇,目光很快收回来,又放到面前的女人身上,两根手指勾起车钥匙,想了想还是提醒了她一句:“记住,别乱说话,你没有离开过这个酒店,也没有去过库尔沙漠。”
    又说:“记住了吗?嗯?”尾音微扬。
    她点头。
    话说到这个份上就够了,再多无益,说完,他转身就走。
    安珩伸手拉住他。
    她的手其实算不上很白,但是和他的肤色放一起,她的手异常的白,白的有些刺眼,black目光落到她的脸上,淡淡看了一眼,将手抽回,“还有事?”
    “电话。”安珩朝他伸出一只手,说出来的理由也十分充分,“我得时刻关心着我的战斧和钱包。”
    目光瞥向一侧,几个人影已经往这边走来,他收回视线,声音极淡:“没有。”
    安珩也没强求,反而是把手里的东西强塞给他:“帮我拿一下。”
    然后几步跑到车边,探进半个身子,在控制台下的储物格里摸出纸和笔,笔帽用嘴咬着,纸贴在车上,她整个人趴在车边,飞快的写了一串数字,写完了,撕下来给他:“喏,这是我的电话号码,欢迎随时来骚扰我。”
    突然捂住嘴,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用词不对,哈哈一笑,从他手里将东西拿过来,安珩朝他挥手,俏皮地说:“记得经常联系啊,再见咯。”
    走了几步,他在身后突然叫住她,“等一下。”
    然后black便看见了一个姑娘,转身之后,对着他笑脸如花,就跟她早就知道他会叫住她似的。
    没由来的有些烦躁,他低头抽了口烟,两指捏着烟的前端,深吸了一口,烟便燃到了尽头。
    他掐了烟,随手扔到旁边的垃圾桶,转身从车里拿了一包东西给安珩扔过去,什么也没说,开了车门,坐上去就走。
    安珩狐疑的拿起black扔过来的纸包凑到鼻子下面闻,闻出味儿来,心中高兴的不得了,抱着纸包跑了几步,朝着慢慢驶出去的悍马,大声喊:
    “老大,你简直就是上帝派来的天使!”
    “老大,衣服洗好了,我会亲自还给你的。”
    “老大,你今晚一米八!”
    悍马慢慢开出去,风呼啦呼啦的往车里灌,后视镜里面的人越来越小,她的嗓门大,刚才吼的那几嗓子,他听得清楚。
    什么一米八?他明明一米九八!
    ***
    迪拜的夜,夜色裹着黄沙,空气又干又涩。
    在黄金大道和香料街的交叉口,停着一辆正冒着热气的悍马,悍马样子有些惨,整个前引擎盖都翻了起来,跟张大嘴喘气儿似的。
    black尝试着发动了几次,车子象征性突突突了几声,前面的白烟又浓了几分,最后也不突突突地叫了,彻底报废了。
    他不耐烦的拔出车钥匙,反手将车门啪的一声关上,走到车头,目光在引擎盖上一凝,然后一巴掌下去,车嘴巴终于给闭上了。
    走了几步,下意识地就伸进裤兜里掏烟,裤袋里空空如也,他才想起刚才的烟是安珩给的,又蹙眉默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什么,转身回去又将车门打开,在控制台下的储物盒摸了好一会儿,才找到那张皱巴巴的纸,展开贴在车窗上抚平,然后揣裤兜里,扔下已经报废的车,潇洒地走了。
    这个交叉口到3866仓库不算太远,black腿长,走上大约十来分钟就到了。他边走,边摸出手机打电话。
    他对手机的要求不高,这个手机随了他很多年,还是最古老的按键式,前不久屏幕在执行任务中压坏了,他才拿去修,维修店的老板告诉他,生产这款手机的公司前几年就已经倒闭了。
    他后知后觉,倒闭了吗?其实这手机挺耐用的,反正挺耐摔的。
    屏幕虽然压坏了,但是不妨碍打电话。因为工作原因,他们的手机里从来不存号码,都是靠脑子记住,他飞快的按下一串数字,给阿齐兹打了过去。
    当初black遇到阿齐兹的时候,是在撒哈拉沙漠里,他就穿了一条红内裤,顶着一头鸡窝一样的头发,胡子拧成一股一股的,满身都是灰不溜秋的像一个原始人一样,坐在一堆破铜烂铁上,眼巴巴的望着他。
    那时候,black一个人出去执行任务,为了逃避追击才选择冒险走这一片无人区,却不想在无人区还能碰到人。
    后来他决定将阿齐兹带回来,是因为他亲眼看见了阿齐兹将他屁股底下的一堆破铜烂铁变成了一辆摩托车!black吃惊了好久,才突然想起来,这不就是现代版的钢铁侠吗?
    人才啊!
    据阿齐兹说,他是逃债逃到撒哈拉沙漠来的,中途遇上武装冲突,他被迫踏上这一片无人区。后来车子坏掉已经无法修好,他便有了将车拆了,做成摩托车的想法,但是因为差了一个零件,摩托车始终无法完成,而车里仅剩的食物,节约一点,够撑上十来天,这十几天他做了两件事,第一将摩托车零件保护好,第二祈祷有人过来。
    上帝没有忘记他,给他派来了black,如果black是个女人,他绝对会娶了这个给他第二次生命的人,所以后来black问他愿不愿跟着他,他二话没说,心中自然是一百个一千个愿意的。
    在3866仓库的外面,碰见了打水出来的孩子们。
    这些孩子都是3866仓库的熟人,自然认识black,且对他尤为亲近,见着他便高兴地将他围在了中间,一个个的还没他腰高。
    “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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