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终于做成了一件事情,让她心里很快活,她现在也不是曾经的那个娇小姐了,家里的活,她现在也能干,无论做饭还是其他,她都行。
叶兰喂完猪回来,就看见叶知恬蹲在木盆旁边搓衣服,她吓了一跳,赶忙拉起她,“你洗什么衣服啊,走,我来洗。”
“衣服也不多,也洗好了,再清几遍就行了。”叶知恬说。
叶兰看了看木盆里的衣服,一时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才说:“那行。”
叶知恬将衣服清好,晒到院子里,过了一会儿再去看,看见她妈妈扯着湿衣服使劲看,几乎要将眼睛贴上去,叶知恬弯唇笑了起来。
夏天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家里抱了一只小猫过来,
是一只黑白猫,澄绿色的眼睛像宝石一般瑰丽,妈妈叶兰很爱动物,猫狗都十分喜欢,只是上半年狗被人打死了,她伤心了很久,也没再养,现在倒是抱了一只猫回来。
这只猫叶知恬是很有印象的,它在家里到了04年的时候才去世,后来养的就是它的儿子,一只很强壮很粘人的公猫,和它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它儿子一直到叶知恬结婚那时候,都是健健康康的,长得很壮,被爸妈宠得像狗那么大。
这只猫和它的儿子,陪伴了她们家几十年的时光,因为全家人的善待和爱护,他们都活得很好,叶知恬记得它小时候的很多事情,比如经常抓到老鼠,就往她门口放,她一出门看见死老鼠,吓得尖叫,它就在旁边舔爪子,眼神轻蔑的样子,比如到了冬天,又会悄悄地钻到她或者三哥的被窝里睡觉,在她肩膀处拱来拱去,早上又会将她舔醒,比如它第一次生孩子,夜里小猫因为怕冷,去没有盖上灰的炭火桶里取暖,结果掉进去烫死,第二天捞出一具猫尸,它在旁边哀叫时充满痛楚的眼神…………它的猫生她几乎参与了一半,她的人生中也从不缺少它的影子。
所有的事情都和前世那般,开始重合,猫的来到,让叶知恬多了几分熟悉的感觉,这些只活在她脑海里的记忆,现在也慢慢地在她眼前重现,这大概就是重生的馈赠了,让她还有机会,看到这只已经过世了十几年的猫。
猫现在还小,刚来家里,没熟悉,叶兰用根绳子将它拴在了门口,让它熟悉,叶知恬也没有去逗弄它,等它习惯了在家里的生活再说。
夏天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很快就从七月迈向了八月,叶知恬不知道周崇明住在哪儿,也没理由去镇上,所以这些日子,都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帮叶兰做事,一天下来也几乎忙的没办法想他。
因为叶知心闹得厉害,叶知恬用了家里剩下的蓝色碎花布料,给她做了一条裙子,小姑娘高兴得不行,洗完晒干就兴冲冲地穿上去出去玩了。
没多久,叶知心又跑了回来,她很得意,说:“叶芬她们说我这条裙子好看,问我是哪儿买的,姐,你手艺真好,她们都看不出来是自己家做的。”
叶知恬听了,笑了起来,“是吗?”
“对啊,以后就不用买衣服了,自己买布做好了,我那件衬衫,爸爸买回来都要五十几块,贵死了,有这个钱,买几十尺布,自己做它个七八件,件件不重样,换着穿,多舒坦!”
叶知恬听了心中微动,面上仍是笑,“做梦吧你,想累死我啊。”
叶知心眨了一下眼睛,捂着嘴笑。
叶知恬拍了拍她,说:“好了,别站在这儿了,要不你跟我一起做?”
“…………做什么啊,姐你咋变得这么勤快了。”叶知心看着木盆里被叶知恬剁碎的给猪吃的番薯叶,眼皮跳了跳。
“帮咱妈干点活,她也能轻松一点。”叶知恬说。
“啊,叶芬约了我去树林里玩,姐你忙吧。”叶知心说着,就跑了出去。
叶知恬看着她跑开,抬起手臂擦了擦汗,目光落到自己的手指,陷入了沉思。
她刚才有一个想法,不知道其中的可行性,她胆子其实也不大,没有那种冒险精神,也不敢去拼,但是重生回来了,难道就只是和周崇明在一起这个想法吗?
这是不应该的,她的想法一开始就不够成熟,其实也是,从离婚,再到后来的结婚,她一直都在依附着别人生活,之前的陈城,后来的周崇明,她从没改变过,一直一直都跟菟丝花一样,陈城用钱来威胁她的时候,她什么底气都没有,这边有孩子需要她带,家里都需要她来打理,根本不可能去工作,只能一味地讨好他,他不给钱,就只能再放低姿态,求着哄着让他给钱,那种日子太长了,几乎磨光了她的脾气,消磨了她的尊严,到离婚,她几乎是废人一个,什么技能都没有,和周崇明结婚,也是靠他养着,从陈城时期的迫切想赚钱拜托陈城的控制,到周崇明时期的随遇而安,也不过是短短半年的时间而已。
她能干什么呢?她想,之前那攒钱的想法,也是建立在家里每个星期给她多少钱的基础上,她还是没有改变那种思维,前世菟丝花一样攀附陈城和周崇明,现在重生了,仍然像菟丝花一样攀附父母,难道她就不能、不能再大胆一点吗?明明她重生了,知道未来几十年的发展前景,她还是想着攒她爸妈的钱吗?
胆子再大点也没关系吧,再糟糕,也不会比前辈子还糟糕了,要是连这一步都不敢迈出去的话,那么也不会比前辈子好到哪里去。
想了很多的叶知恬,眼底燃起了两簇明亮的火焰,那是野心,又或者说,是新的希望。
晚上叶爸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了自己闺女坐在他房间里等他,一副有话要跟他说的样子。
“这么晚了做什么不睡觉?”叶顺年轻的时候很俊美,是村子里很难得的帅哥,至今为止,别人说起他年轻时候的样子,都拍大腿说好看得不行,也十分可惜他娶了叶兰,因为叶兰的外貌实在普通,到现在这把年纪,他仍然带着几分俊气,任谁看了都不会怀疑他年轻时的俊美。
他对于两个女儿,都是在物质上默默宠爱的,他给儿子们买的东西屈指可数,去上海出差带回来最多的东西也是家里三个女人的,他也是这乡下少有的重女轻男的男人,不过即使宠爱女儿,他也仍然喜欢板着脸孔做一个严父,所以在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眉头一皱,看起来有些不悦。
叶知恬是知道家里的情况的,她爸爸是个很能干的人,但就是心太软,在她很小的时候,大约七八岁的样子,他开的不是现在这个厂子,而是兔场,卖兔子,绞的兔毛和兔肉都能卖上不错的价钱,但是她的那些舅舅和其他亲戚,就喜欢到他这儿白吃白拿,有时候连怀孕的母兔也不放过,说声我到你这儿吊一只兔子吃啊,就自己去兔场里抓兔子,用绳子一勒,勒死兔子让她妈妈做,吃饱喝足后还要拿几只回去,久而久之,她爸爸兔场里的兔子就被白吃白拿完了,兔场也就这么倒闭了。
兔场倒闭了,她爸又不甘心,到处借钱又办了一个厂子,做砚台,还是心太软,那些亲戚马上又蜂拥而至,要去厂子里工作,她爸没扛住,又答应了,然而这些亲戚什么也不做,就是白白拿工资而已,砚台在一开始还卖得挺好,到后面就因为渐渐找不到销路,又这么倒闭了,还欠了那些亲戚的工资,天天被他们明里暗里敲打着要债。
现在这个厂子是她爸爸办的第三个厂子,主要卖墨水,到现在为止,都卖得不错,不过后来发生的事情,对于她爸爸来说,大概是致命一击,在这个墨水厂破产倒闭后,她爸爸颓废了三年才重新振作。
第6章 no.6恋与骗
她爸爸是能干的,也豁的出去,这点叶知恬从来不怀疑,即使失败了,也会振作起来,东山再起,兔子场也好,砚台厂也好,还是这个墨水厂也好,一次次的失败,也没有让他的拼劲消失,即使颓废了三年,在三年后,他又能重新振作。
他不算成功的商人,但却是成功的一个丈夫,成功的父亲,他这个时候年纪已经很大了,仍然在为这个家庭努力着,给他们最好的物质条件,在她未婚先孕,决定和陈城结婚的时候,在陈城家里一分钱都不想出的时候,他即使不痛快,也为她添置了很多嫁妆,到她五个孩子出世,陈城家里还用着她的那些嫁妆,无论是电视机,还是自行车,又或者沙发和其他家具,也时常帮衬着她,不让她日子太难过。
不过他还是老了,东山再起也敌不过时代的变化,又或者是子女都已经成家不需要他照护的原因,他很快就退了下来,之后就再也没有折腾去办什么厂子,做什么实业了。
她爸爸其实是有把家业做大的资本的,叶知恬知道,因为办过几个厂子,他做事的思路流程还是很清晰的,只是败在了内部管理上,想到这里,叶知恬觉得不能再拖了,即使他不一定听自己的话。
“爸爸,你那个厂子,现在怎么样?”叶知恬开口了。
“问这些干什么?赶紧去睡觉。”叶顺严肃地放下包,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
“爸爸,我认真的,我想和你谈谈。”叶知恬说。
叶顺动作一顿,看了看叶知恬,搬了一条椅子坐下,问:“你想说什么?”他目光里带了点审视。
这种目光叶知恬也不陌生,好像在前辈子,自己偷偷溜出去和陈城约会回来后,她爸就是用这个目光看她的,“爸爸,你还记得那个兔子场吗?”
“……记得,怎么了?”他眼底的审视消失了,变成了疑惑,似乎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说起这个。
“那兔子场为什么关门你还记得吗?”叶知恬问。
“怎么了?你想说什么?”叶顺的脸上带上了一些不耐烦,他看起来不是很想和女儿谈论这个话题。
叶知恬呼出一口气,直接说:“那个墨水厂里,唯年哥在管账吧?”
叶顺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茶,“你怎么知道的?”
叶知恬看着叶顺的脸孔,不知道说什么好,那些亲戚在吸他们家的血,他不清楚吗?不,其实是清楚的,他还没有糊涂到那个份上,他心软,重情,但这些也不是他们吸他家血的原因。
墨水厂的倒闭,就是因为她的好表哥叶唯年,卷走了墨水厂里周转的资金,好几笔单子因为没有资金去做而黄在那儿,借款也借不到,然后,顺理成章的倒闭,还欠了工人的工资,这是第二次因为亲戚而破产倒闭,表哥在这样紧急的关头,背叛了她爸爸,这个打击让他消沉了三年,她舅舅过来各种道歉,说他儿子不懂事,他回来要打死他,不过也并没有说还钱,表哥在外面躲了很多年,在逃走的第二年,就将舅舅舅妈他们接走了,听说在城里买了大房子,也没再回过村子。
被吸血到这种程度,被弄到这种程度,他三年后再办厂,态度也坚决了很多,没有让亲戚再插手进自己的产业,但那个时候,他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现在距离墨水厂的倒闭,也还有一年不到,她记得十分清楚,不能让那些舅舅表哥表姐继续在厂子里了,就算进了,也得咬住牙关不能松口,在她家的厂子里找工作,就必须老老实实做事,别只拿钱不干事,不过就算他们不干事,她爸爸也不会辞退他们,他就是这样,心软,重情,爱护自己的亲人,对他们的偷懒、刮油,他都心知肚明,只是从来不管而已。
“爸爸,把他裁掉吧。”叶知恬吐出一口气,直接道。
叶顺表情变了,“你说什么?我干嘛要裁他?”
叶知恬说:“爸爸,你想想那个兔场,舅舅姑姑他们白吃白拿让兔场关了门,再想想那个砚台厂子,他们在工厂里顶掉了其他人的位置,又不做事,砚台厂倒闭后又明里暗里让你还钱,明明那个时候我们家都那么难了,他们也不肯松口气,现在你又松口让他们进了厂,到底要白养着他们到什么时候?”
叶顺没说话,他又喝了一口茶,“你小孩子别管这些。”
叶知恬知道他不会听他的,但这样的次数多了,他真的心不冷吗?血缘大概就是这么神奇的东西,无论亲人做错了什么,都没办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决绝,就像她曾经那么不懂事,他不也是没办法做到不理她吗?
叶知恬抿了抿唇,说:“爸爸,你有空的话,去看看账本吧,不止是唯年哥的账本,还有高叔叔他们的账本,你也一起看看吧,单子都是你谈的,你应该知道底细。”
叶顺有些诧异,他目光不动地看了她一会儿,才说:“我知道了,你去睡吧。”
叶知恬望着他,说:“表哥他……他是混蛋,总之,爸爸,你真的要帮衬他们的话,给他们在别的地方找工作也好,或者让他们在厂子做杂事也行,不要让他们接触账本,或者让他们管事,会出事的,你想想之前那些事情,帮他们是情分,不帮是本分,我们家没有那个义务帮他们养家,爸爸你想清楚。”
叶知恬说完,不等叶顺反应就离开了叶顺的房间。
叶兰洗漱完进了屋子,看叶顺还坐着,说:“还不去洗脸洗脚睡觉?”
叶顺动了,他起身出了房门,很快就回来了。
夫妻俩年纪已经很大了,晚上也就聊天了,叶兰说起大女儿,一阵感慨,说她现在很懂事,什么活都要帮她干。
叶顺听了,说:“她才几岁,洗洗碗扫扫地可以,别让她喂猪,打扫猪栏,这些粗活别让她做。”
“我知道。”叶兰说,“她要做,只让她做点轻活。”
叶顺沉默了一下,忽然问:“如果我让唯年他们走,你会不高兴吗?”其实他也受够了,他是心软,是在乎他们,但吃他家身上的肉,还要嫌弃他给肉给的不够多,心思不在工作上,反倒全在如何在他身上吃到更多的肉上,不知道大女儿发现了什么,反正她说的那个账本的事情,他是早就发现了,做假账这种事情,从古至今,都有人在做,唯年做的实在不算高超,他发现了,因为做的金额不算多,只是几百块,他碍于情面也不好说,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但是人的胃口,是会越吃越大的,现在只是几百,未来将会是几千,几万,甚至他的厂子都有可能被唯年他们拖垮。
叶顺心里都门清,只是他还不信唯年能做到那种程度,因为那渺小的信任,他放纵他到现在,只是现在连知恬知道了,唯年他是又做了什么?
叶兰听了叶顺的话,沉默了一下,才说:“随你,他们是什么德行我也知道,你有这个想法,就做吧,别在意我。”
叶顺没说话,他陷入了沉思之中。
*
过了几天,叶知恬就发现表姐叶欣欣和二舅舅他们到她家做客了。
“姐夫,你这么做不厚道啊,怎么说裁人就裁人?欣欣又没做错什么,为什么把她裁了?你把她裁了让她以后干什么?”二舅舅的口气里满是不善的质问。
叶知恬听到他说的话,惊呆了,她爸爸效率这么高的吗?不过如果是拿叶欣欣开刀的话,好像也没什么问题,他们太习惯躺在她家身上吸血了,已经吸成了习惯,已经觉得是理所当然了,有些人,真的不能对他太好,不然真的会觉得她家的付出就是应该的,一旦收回这个好,又会反过来怨恨,升米恩斗米仇,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从古至今就有例子,也算不得稀奇,本性如此。
她没有听叶顺说什么,既然她爸爸有了打算,她就不多管了,很多时候,人都是需要别人来给他打破幻想才会清醒,她爸爸对他们已经仁至义尽了,也根本不欠他们。
叶知恬想到这儿,呼出一口气,跑到屋后面的林子里去乘凉了。
她希望她爸爸能解决这些亲戚的事情,如果可以解决掉的话,她家破产的时间都会推迟个几年吧?现在,她应该要想想,怎么做成那件事情了,她之前就在想,女孩子的钱其实不论是从前现在还是未来,都是最好赚的,她的高中同学童萍就是卖女鞋发家的,还有其他卖什么女装卖化妆品的,都有,也都赚到了钱,说起来,这批同学里,应该就她过得最落魄了,想起那些跟这些同学姐妹们借钱度日的日子,叶知恬眼里闪过一丝复杂。
她是该好好想想,接下来做的事情了,她既然回来,就应该胆子大一点,她不想再依附别人生活了,不能再犹豫了,既然有这个想法,就勇敢去做好了!
不过,现在周崇明在干什么?
现在已经是八月了,到了九月,她就要返回学校了,周崇明应该也在上学,就是不知道在哪所学校,他也没有对自己提过,可能也没有念书了?她仔细想了想,忽然发现周崇明对自己透露过的他从前的信息很少,基本上就没多少,她从前告诉自己活在当下就好,到了这个时候,她才觉得,太特么当下了,当下到她对他的经历除了他失手打死人,坐了几十年牢以外,基本都不了解。
还是找个机会,去找他吧,她很想他了,即使现在他们还不熟悉,她也想和他说说话,说什么话都好,光是看见他,就足够让她开心了。
这个机会很快就出现了,八月的一个清爽的晚上,巴岭镇上要放露天电影,三个哥哥带着姐妹俩傍晚天还没黑,太阳还坠在云间的时候就开始赶路,要过去看电影。
三个哥哥,大哥叶鸣良年纪已经有二十四岁了,在村子里做文书工作,他的相貌是最像叶顺的,皮肤很白,长得很俊,很受村里姑娘的欢迎,不过他眼光高,到现在都没有定下来,二哥叶鸣惊也帅气,只是个子不高,性格也很沉默,存在感也不高,他已经是高三毕业了,因为高考那天发高烧,没考上好大学,分数勉强够上一个大专,因为这个打击,他这个暑假都闷闷不乐的,这次出来看电影,心情好像挺轻松的,甚至还接了几句叶知恬的话。
三哥叶鸣元只比叶知恬大一岁,是个油嘴滑舌的男孩子,长得好,又会说话,身边的女孩子从来没少过,这一路也是有了他的叽叽喳喳,才不至于太无聊。
五个人到了巴岭镇上,这个时候天已经黑了,镇上有一块儿空地,已经坐满了一半的人,大家都是自带板凳,叶家几个小伙子也带了两条长凳,男孩一条,女孩一条,刚刚好,叶鸣元找了一个好地方,招呼着哥哥们把长凳放下。
电影还没开始放,只是挂好了幕布,有人拿了放映机出来,在“咯吱咯吱”地拨弄着,不知道在干什么。
有人大声问:“要放了没?”
“快了快了别催。”那坐在放映机面前的人转头喊了一声,摇了一下手柄,一束白光打在幕布上,电影开始了。
叶知恬看到片名庐山恋,她有些惊讶,“爱情片呢?”
“应该是。”叶知心捂着嘴悄悄说。
这边叶鸣元在旁边笑上了,叶知恬看了他一眼,“笑什么?”
叶鸣元摇摇头,不说,只是笑,明明长得俊俏,那笑却平白带上了几分猥琐。
叶知恬无语,转过头来继续看,看着看着,她却有些集中不了注意力,她感觉有人在看她,有了这个直觉,她心跳加快了几分,怀着某种期待,她扭头环顾了四周,没看见他。
可能是自己错觉吧?周崇明他一向不喜欢看电影,又怎么会特意到镇上看电影?
叶知恬有些失望,她知道碰见他,就跟碰运气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