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玩你们别地儿玩去”
一群人都有些悻悻,但看着谭鸣游不像是开玩笑,好像还有点严肃,也就都没自讨没趣,换地玩去了。片刻间,偌大的包厢里,只剩下谭鸣游和陆枫桥两个人。
陆枫桥叠着双腿靠坐在沙发上,脑袋仰在沙发背上,阖着双眼,刚刚的那些玩世不恭尽数退了下去。
谭鸣游从自己这个死党身上,感觉到了一股心灰意冷。
这是怎么了?谭鸣游不解,明明上辈子没见陆枫桥有过这么一幕。琢磨了一下,难道上辈子是因为自己没来赴这个约,错过了这些。
“说吧,怎么了?今天这么不对劲儿。”坐回到陆枫桥身旁,谭鸣游只能直接问。
“游儿,哥本以为总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时候,现在却发现,真的有些坚持不下去了”陆枫桥睁开眼睛,那里面是谭鸣游从没有见过的黯然。
陆枫桥捏了捏鼻梁,缓解了下不适,方继续道,“我本以为逸栾对我的冷淡只是本性如此,如今看来,该是我真的入不得他的眼吧。”
冷淡?你太看得起自己了吧!萧逸栾对着庄桓儿可热情着呢!谭鸣游心里吐槽,面上却端着张俊脸,明智的没有把心理活动表现出来。
谭鸣游觉得,那两人之间搞出这么多糟心事,陆枫桥也不是没有责任。他总是有本事为萧逸栾的厌恶找到合理的解释,且皆有利于自己。说白了,就是脑补帝,往往脑补的自得其乐,然后又自信满满的继续努力去了。萧逸栾估计也是被缠得烦了,态度越来越糟。任谁被自己讨厌的人纠缠也开心不起来。
虽然事实上是这样没错,但人心都是偏的,身为陆枫桥的死党,谭鸣游没理由帮理不帮亲。
但现在,看这模样,怎么就忽然之间开窍了呢?
谭鸣游也不理解为什么萧逸栾就这么不待见陆枫桥,论长相,陆枫桥是极好的,剑眉星目,俊朗不凡,绝对是一等一的英俊长相;论身材也是要胸肌有胸肌、要腹肌有腹肌、要屁股有屁股,绝对有料。完全可以入选庄桓儿的后攻,由此可见此君的优秀外表;而这人虽然是过于洒脱不羁了点,外人看了难免觉得有点风流,但对着萧逸栾,可从来不是如此。
不过一想萧逸栾对着庄桓儿一见倾心,再见钟情,三见就生死相许不在乎和别的男人共享一受,也就释然了。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他虽然喜欢的是英俊的帅哥型,像陆枫桥、魏宣三、庄桓儿的众小攻、以及他自己。但萧逸栾他们就爱那种倾城绝色的纤细美人,别人也没办法不是。
想着,谭鸣游叹了口气,拿起桌上的酒瓶给自己倒了杯酒,“萧逸栾又怎么了?”
“我昨天趁他喝醉了酒,和他上床了。”
“噗!咳咳”
饶是谭鸣游如今经过末世的洗礼,也没办法在这件他两辈子头一次听说的事前保持淡定。
“你把他给强上了?”
“我哪儿舍得,我要真上了他,他不得恨死我,那我们之间就彻底没戏了,这我还是知道的”
陆枫桥语气让谭鸣游也跟着心酸,但下一句谭鸣游就恨不得一巴掌直接拍死这个死党得了,因为陆枫桥说,“我让他把我上了。”
谭鸣游已经不知道如何形容现在的心情了,耳边好像有一百只苍蝇在轰鸣,嗡嗡嗡……嗡嗡嗡……
这种事上辈子他竟然不知道!
不过上辈子陆枫桥后来对萧逸栾确实不那么疯魔了,谭鸣游一度还以为他回头是岸了呢,没成想还有过这么一段。
至于萧逸栾对陆枫桥是个什么态度,因为两个人没对上,还没等见到萧逸栾呢,陆枫桥就挂了,所以他也无从得知。但既然萧逸栾对庄桓儿能一见钟情,然后就黏黏糊糊地在一起了,估计还是不怎么待见陆枫桥的。
“昨天他意识不清,为了不让他疼到,连润滑老子都自己做了”陆枫桥突然烦躁的揉着自己的头发,“槽”
“然后他早上起来不认账了?”
“如此那还好了,我还能以为他是因为害羞不好意思。”
“……”
陆枫桥使尽力气往后一靠,然后伸腿,将两条长腿交叠着架在前面的茶几上。
“他只是一脸嫌弃的说我真恶心,然后把自己关到浴室里一直洗澡,后来只留下一句再也不想看到我这个让他恶心反胃的人一眼。槽,好像昨儿晚上爽到不行的不是他一样。”
“游儿,恭喜哥吧,哥终于认识到了,逸栾对我半点好感都没有,我的出现只能让他更加厌恶。”
谭鸣游没直接表示你终于清醒了,喜大普奔!只是问“你怎么就突然想到去和萧逸栾酒后乱性了呢。”
谭鸣游确实是好奇,这明显不是陆枫桥的风格。他对着别人可以是流氓,但对上萧逸栾,虽然纠缠不休,但从来不会干出格的事。据他所知,强行拉拉小手都没有过。
“昨天他着了道,被人下药了。”
“然后你就去给人当解药了?”
“要不还能怎么办?”
“那你就没想过,谁给他下的药,为什么给他下药?”
“不管牵扯到什么,我哪能看着别人碰他。”
陆枫桥挥挥手,“管那么多,反正无论传出什么我都无所谓,最多就是让陆家那帮人抓到些把柄,反正我也不想要陆家的东西。”
“小乔,你才是陆家的嫡子,真的就不想要陆家。”
“不稀罕”陆枫桥耸耸肩,片刻间,已经压下了刚才的失落,“随他们去争去抢,哥不在乎。”
“小乔,还是跟着我干吧。”
“明明是哥罩着你。”
“都一样”谭鸣游耸耸肩,“小乔,我得跟你说件事,我没办法解释为什么我会知道这种事,你可以理解为我做了一个预言梦。”
陆枫桥看着谭鸣游神态严肃,不禁好奇,“什么事?”
“世界末日,你信吗?”
“信,信,当然信,哥能不信你吗?”陆枫桥随口答道,再看谭鸣游的神色,“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还有一年多,末世就来了。到时候会死掉大半的人,小半的人能获得异能,动植物变异。整个世界全乱了,人们和变异动物、植物相互厮杀,到最后最近人类会和智慧丧尸争斗。各地的幸存者基本不断建立、覆灭,能一直坚持下来的并不多,最近的一个在南风市,我们只有一年时间发展势力。”谭鸣游说到这,顿了一下,“我信得过的人,除了宣三,便只有你了。”
“你是想我先去南风市?”
谭鸣游点头,“你先带你的人过去,我手下的人一时间不能马上掉开。”
“我过去之后需要做些什么?”
“买块地,一年时间,我们最好能建成一个小型堡垒。发展势力,积累物资,还有军火,要囤积一些。末世前期,这些用处很大。”
“就是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呗。”陆枫桥道,“也好,那我过几天就出发。”
谭鸣游面上平静,其实心里是非常感动的。陆枫桥和他不一样,因为重生,所以知道那个末世是必然会来临的。而陆枫桥,只因为他一句话,一个虚无缥缈的预言,就放弃努力打拼下的一片基业。
能如此待他的,这世上,也就只有陆枫桥了。
和这个没有血脉关系的哥们一比,他的好哥哥,呵!
☆、第5章 、空间
离开夜色,谭鸣游开着车慢悠悠地在他出生成长的城市里转悠,东洲很繁华,夜晚降临后灯火通明。
街上喧闹的人群,醉酒高歌行人,甚至喝高了趴在街边大吐的,对着路灯嘘嘘的,也都是鲜活而有活力的。
看过这座城市化为废墟的样子,再见此时人声鼎沸、灯火辉煌,谭鸣游觉得自己有了那么点历尽沧桑的感觉。
乱世果然更磨练心境,虽然那时候他处于莫名其妙的nc状态。如今醒来,真是恍如人生一大梦。
如果不是那些疼那些痛那些屈辱太过真切,谭鸣游蓦地紧握住手中的方向盘,青筋毕现。
如果不是太真切,真就以为做了场噩梦。
打舵、换挡,车速猛然提升起来,绝尘而去。
谭家的主宅面积很大,洛可可风的建筑,俨然如同缩小了些的中世纪宫殿。谭家迁来东洲的时候便定居在这里,如今已经近三百年了。
“少爷,欢迎回来。”魏宣三欠身,然后上前为谭鸣游脱去外面的大衣。
魏宣三已经等候多时了,即使是午夜,他仍然精神奕奕。
纤尘不染的雪白衬衫、剪裁合体的黑色燕尾服、笔挺的黑色长裤、手工皮鞋,包裹着劲健的身体,愈加衬得人身姿挺拔。宽肩窄腰,真是完美的身材。
谭鸣游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表情很微妙。
“一会儿宵夜端去我房间。”
谭鸣游说完,转身上了楼,要先去拿手镯。
魏宣三听话的去厨房准备宵夜,面上不显内心却充满疑惑。今天少爷的态度好奇怪,少爷看他的眼神也好奇怪→(⊙_⊙)
谭鸣游进了主卧,抚过桌面、衣柜,这里让他怀念又伤感,一切都与谭母谭母在世时一样,他没让人动过这里一分一毫。
那个手镯就放在谭母梳妆台的抽屉里,想到庄桓儿竟敢随意出入他父母的房间,动他母亲留下来的东西,谭鸣游眼中厉色一闪而过。
手镯与铃铛一样看不出材质,造型古朴而别致。
虽然那时只有六岁,但他现在还记得,那年妈妈笑着将铃铛系在他的脚腕上,然后把手镯给了谭鸣宇,说“这镯子和脚铃是一对儿,做传家之用。谭家从来都是世代单传,到了我们这儿却有了你们这两个小家伙。现在脚铃给小游,手镯给小宇,你们兄弟俩要永远相亲相爱。”
谭鸣宇喜爱的把玩了会儿,却见庄桓儿站在那,一脸要哭不哭,好像被全世界抛弃了的凄惨样子。
“家里有我就够了,铃铛给桓儿,桓儿怎么可以没有。”
在场的谭爸谭妈具是一愣,“小宇,小游是你弟弟,亲弟弟。”
谭鸣宇只哼了一声,“谁稀罕,没有他才好呢,只会欺负桓儿。铃铛不给桓儿,我才不要”。
说着,谭鸣宇就把镯子扔在地上,拉着庄桓儿转身就走了。
天知道,谭鸣游怎么能欺负到比他大六岁的庄桓儿,反正谭鸣宇就是对此深信不疑。
谭鸣游永远都忘不了谭鸣宇当时看着他的厌恶,也看到了庄桓儿被他拉走后的眼带感动、欣慰和其中那份理所当然。
呵!感动!欣慰!理所当然!从此谭鸣游看到庄桓儿就只剩下恶心。
而面对母亲递过来的手镯,年幼的谭鸣游也赌气的没有接。
以上这些种种,那本nc小说中,自然是半点都没有提及。
书中庄桓儿用了三滴血让手镯认主,进入了空间。谭鸣游也有样学样,滴了三滴血,然后就看到了书中情节的现场版。
果然,滴在手镯上的血液被一点点吸收掉,造型古朴的手镯瞬间光芒大盛,谭鸣宇眼前一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到了一处奇妙的地方。
3亩土地,地里什么都没种,却并不荒芜。土地中央是一座小茅屋,屋旁有一汪灵泉。田地的边缘是厚重的浓雾,看不到外面。
这就是空间的初级形态了?谭鸣游想。据书中说,初级的形态是几亩地,小茅屋和一个小泉眼。之后,随着实力的提升,小茅屋会变成小竹楼、宅院,最后甚至会变成宫殿。土地和灵泉的面积也会越来越大。
但这个空间却并不是完整的,另一半是他的铃铛,铃铛是空间的另一部分,还有继续下去的功法。
这些是庄桓儿到了瓶颈期的时候才知道的,不然哪里容得谭鸣游成长起来。只是那时候脚铃已经认谭鸣游为主了,所以才有了谭鸣游必死的结局。
谭鸣游走进茅屋,屋里墙上有张画像,墙前有一张桌案。桌案上放着一个瓷瓶,两枚枚玉简和一块水晶。
那作画之人一看就是不凡,画上白衣人仙人之姿跃然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