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仿佛在一瞬间静止,铁面镜通道内的我们全部愣在了当场。
我们不明白哪里来的亮光?我们也不晓得下一刻自己的魂魄是否会被这传说中的摄魂阵摄去魂魄成为行尸走肉。
我们感到死亡的脚步正向我们走来,寂静中只有紊乱的心跳在砰砰砰地不规则的跳动着。
没人说话,全体放弃了作为,都静静的等待接下来命运的安排。
我们不作为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如何作为!
我眼前的铁面镜上出现了如血般朱砂涂染的莫名符文,这些符文整体的图案似乎是围成了一张人脸的形状,在人脸符文间隙处画有数十个缩小了的巴掌大的人。
这些人穿着古代时候的服装,手持兵戈,一脸萧穆,跪在地上,似乎是在虔诚的跪拜着什么,他们的脑门上全部点着一滴朱砂,不知道做什么用的,而我惊恐的脸庞恰好出现在整个朱砂符文中央。
我心道,完了,完蛋了,如果庄羽说的是真的,接下来自己马上要变成行尸走肉了!既然要死了,那就抓紧看看眼前的符文有什么古怪吧!
想到这里心下一横,站起身来,向组成人脸的符文看去,发现人脸符文的双眼也是由两个小人组成的,左边是一个男子,身穿一袭红袍,双手环于膝盖,浮空端坐,他脸上戴着一张面具,看不见人脸,两只眼睛似乎有着摄人心魂的魔力。
我只看了一眼就顿时感到晕眩,急忙将眼睛闭上,但又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睁眼向右边看去。右边是一名女子,长发向上飞扬,全身笼罩在黑袍之中,一对杏眼炯炯有神,也是有着勾人心魂的魔力。
有此前的经验,我根本不敢多看,只是扫了一眼,然后立马闭上眼睛,心道:“看来传言不虚,这镜面墙的摄魂原理应该是以朱砂符文为骨,以人脸符文上面的双眼为魂来对人进行摄魂工作的!”
说实话这一点只是我心里的揣测,到底是不是如此还有待考究,或许在这样诡异的情况下,所有的一切只是心理作用也说不定。
我正在胡思乱想之际,忽然听到庄羽发出了一声惨叫,我这一惊非同小可,飞快站起身,抽出别再腰上的铁骨扇,就看见通道中,庄羽被人掐住了脖子,立地而起,双眼外凸,舌头外伸,呼吸急速。
掐她脖子的人矮小如球,哪里是别人,正是我们一起探险的斗鸡眼。
我骂道,斗鸡眼你个二货要做什么,放下庄羽!
斗鸡眼对我的话不闻不问,只是又加大了手中的力气,在墙壁上镶嵌的发光石的光芒中,我看见他的手臂青筋外凸,看来要致庄羽于死地。
我心道,不好,这家伙应该是被镜面上人脸符文控制了心魂,此时已经没了人性。
电光火石之间,我来不及多想,手持铁骨扇就哇啦啦冲了上去,及至跟前,一扇子就劈在了斗鸡眼手臂之上。
啪地一声过后,斗鸡眼手臂上出现了一道血痕。
我情急之下,使出了吃奶的力气,铁扇沉重,这一下下去打不他骨折残废,也至少让他吃痛放下庄羽。但奇怪的是斗鸡眼似乎没有痛感,微微转头看了我一眼,嘴角露出邪恶的微笑,眼神凌厉,一点不像斗鸡眼吊儿郎当的神态。
我一击不成,飞身扑上,抱住斗鸡眼,使用我打架时候常用的“别腿”,想将他绊倒在地,哪知他的身子如同铁塔一般,纹丝不动。
我情急之下,张大嘴巴准备向他咬去,只见他随手一挥,将我摔出五米远,重重的撞在了铁面墙上,顿时一股血腥之气上涌,我急忙一口咽下,抬头看去,被斗鸡眼控制的庄羽此时已经没有了挣扎,全身已经软了下来,九死一生,凶多吉少。
我心道,这斗鸡眼此前竟然管张含充叫后生,似乎不是现代人的叫法,莫非他已经被前朝武夫的鬼影附身了?
我当时并没有在意这个问题,此时见他不知为何突然凶性大发,对同伴下死手,又加之他此前对付壁虱虫王游刃有余,而且很快就发现了进入墓内的入口,这足以说明了问题。很有可能我和斗鸡眼在进入八卦阵以前前朝武夫的鬼影就一直跟着我们,或许因为我们身上阳气很盛,他附身不得其法,知道斗鸡眼被壁虱虫王毒晕,奄奄一息之际,这才趁阳衰阴盛的时候上了身。
定然是这样了,难怪我自从醒来就觉得斗鸡眼身上有古怪!这样说来斗鸡眼也是凶多吉少,此时四人的探险队伍,三个人生死不明,想要活下去,只能靠自己了。
想到这里,我再也顾不上是否伤到斗鸡眼。心下一横,趁斗鸡眼将庄羽扔在地上,未转身之际,快步冲上前,然后凌空飞起,双脚踹向斗鸡眼。
斗鸡眼被前朝武夫附身,但毕竟不如一个人来的灵活,没有避过我这奋力一踹,顿时向前扑倒,而我也噗通掉在地上,顿时被摔的七荤八素,刚咽下去的那口鲜血又要涌将出来。
我哪里敢浪费这难得的鲜血,此前就听人说童子血有着辟邪的功效,此时死马当活马医,顾不得浑身的疼痛,复又爬起身,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斗鸡眼身前,一口鲜血就喷在了他的脸上。
随后奇异的一幕出现了:
鲜血喷在斗鸡眼脸上之后,前朝武夫的鬼影飘了出来,然后惊恐地左右看了两眼就转身向通道尽头飘去,忽然从我身侧的铁面镜中飘出了无数的鬼影,一阵如同烟雾缭绕的鬼影挣扎之后,前朝武夫的鬼影似乎是被镜面之内的那些鬼影拉进了墙壁,随后通道陷入了寂静之中。
我以为花了眼,揉了揉眼睛,斜眼瞅了瞅身边镜面墙之上的那些跪在地上的三国武士,他们还是虔诚的跪在地上,似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幻觉,幻觉,一定是幻觉!
我嘀咕了两句,然后心道,这童子之血还蛮有用的,想我二十多年保持童子之身,在这婆娑世间潜行,一直觉得上天待我很薄,为什么没让我遇到心爱的女子破了童子之身,此时只觉得上天真是厚待于我,一切的一切就是为了渡过今天的难关。
不然的话被前朝武夫附身的斗鸡眼在灭了庄羽之后,一定会来杀我,我估计很难在他手中活下来。
我跑到庄羽跟前,见她面若白纸,吐气如游丝,估计此时已经在逃避阴阳鬼差的捉拿了,即将摸到到阎王的鼻子了。
我丝毫没有犹豫,做起了人工呼吸!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哪怕亲了芳泽,庄羽醒来对我破口大骂,咱大老爷们的也不在乎那个。
忙了好一会,我发现庄羽身子动了一动,有醒转的迹象,于是意犹未尽的咂了咂嘴巴,然后向一旁看去,见有一双眼睛恶狠狠的盯着我,吓了我一跳。
原来此前晕过去的张含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来,不知为何全身动弹不得,也说不了话。
他见我对庄羽做人工呼吸又如同砸翻了了老醋坛子,估计内心已经骂了我一万句,如果他能动弹,肯定飞身上前找我拼命。
我双手一摊作无辜状,然后说道,张含充你还别嫉妒我,如不是我庄羽就会死掉,你有能耐你起来给庄羽做人工呼吸。
他听了我的话,嘴里长出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我不再理他,去观察躺在一侧不知死活的斗鸡眼,但见他的呼吸平稳,像是沉睡了过去,于是抓起矿泉水喝了一口,一口喷下!
随后斗鸡眼嗷嚎一嗓子跳了起来,然后大叫道,下雨啦,下雨啦,收衣服!
我说收你妹的衣服,刚才你干了些什么你知道吗?
斗鸡眼道,刚才我不是被一只怪物抓走,然后被它蛰了一下,就晕了过去啊,什么也没干啊?说完这话,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咦了一声道,咱们出了八卦阵了?前面是不是就是主墓室了?
我心道,看来自己所猜不假,斗鸡眼一定是在壁虱虫王的洞穴里被前朝武夫的鬼影上的身。
见他对此一无所知,我也就懒得去解释这一切。
这个时候,庄羽也已经醒来,醒来之后就要找斗鸡眼拼命,我好说歹说才作罢。
她哼了一声,便仔细的观察镜面墙上出现的暗格来。
我问道,庄大小姐,看出什么端倪了吗?
她指了指铁面墙上开启的凹陷机关说道,刚才张含充在前面攀爬的时候,触动了地面上的机关,在我将他拖开的时候,机关开启,随后镜面墙上出现了这些暗格,暗格里面竟然全部镶嵌了发光石,从而导致整个通道光芒大盛,只不过这摄魂墙却没将我们的魂魄摄了去,却不知为何?
我心道,莫非这摄魂墙的功能和他镇墓兽的功能是一样的?只是为了提防阴魂作祟,而对于活人并没有什么作用。前朝武夫被墙壁里面的鬼影捉了去,而并没有对我们施展攻击,这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这一切。
如果是防备阴魂,那么阴魂有影无质,没有什么质量,又不能触动地面的机关?这又说不通为什么要在地面上建造机关,让整个通道亮起来。
或许这只是古代墓葬里面的一种照明方式也说不准!还有铁面镜里面那些鬼影到底是真实存在的,还是我一时的幻觉,我真摸不准,眼睛里似乎是看到了,但就跟做梦一样。
那可当真是,实镜似如幻,鬼影壁上观。
第十七章 诡异人殉坑
张含充触碰的机关是一个尖锐的铁制品,上面涂抹了一种可以麻醉人神经的毒药,虽然不足以致命,但却使整个人跟瘫痪了似的,除了眼珠子能动,会喘气之外,全身软绵绵,说不了话,走不了路拉。
斗鸡眼自动请缨,扛起了张含充的身子。然后我们四人在提心吊胆之中,向铁面镜通道尽头走去,一路小心翼翼,唯恐被镜面里那些三国武士捉进镜子中,从此成为壁中人,再也闻不到乡音,好再那些镜中人一直虔诚的跪拜在人面符文双眼中一男一女下方,对我们是丝毫的不感兴趣。倒是镜中的一男一女一路盯着我们,我们都知晓他们的眼中似是有着魔力一般,都低头不去与之对视。
快到尽头的时候,我对庄羽说道,人面符文里面的那个一身红袍戴青铜面具的男的应该是周宣吧,另外那个女的一身黑袍作巫师打扮,应该是巫婆莲吧。
庄羽对自己如何死里逃生不得而知,而我也故意的避开了这茬,并没有提及,但我想她肯定在朦胧中应该感觉到了男子的气息与之近距离接触,此时不知道在想什么,一直低头沉默不语,也不知听到我的问话了吗?
见无人应答,我顿感无趣,便不再说话,小心前行,一会的功夫就走到了通道尽头。随后进入了一个宽阔的空间。
这是一个有上百平方的大殿,如同现代人的大客厅一般。
这个大殿里面左右两侧有两个大坑,散发着一股尸气,我们怕有毒,将准备的防毒面具戴在了脸上。
对于这个大殿的规模,我再次起了疑惑,在这次淄博之行前的那天晚上,我搜集了一些资料,对三国时期的丧葬文化做了一些了解,或许是由于汉朝盛行厚葬,导致盗墓这个职业的兴起,三国时候群雄争霸,有许多诸侯盗掘前人古墓以充军饷,像曹操就专门设置了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等官职,将盗墓上升到了官方的层次,按照现代化说法,这类职务就相当于盗墓办主任,史载曹操不仅设置盗墓官职,而且亲自率队指挥和发掘了梁孝王陵墓。
盗墓成风的现象,或许让曹操心有余悸,感念自己有一天也会死去,或许也会被别的盗墓分子将骸骨抛尸荒野,所以死后布置了许多疑冢,传说有七十二座,不知真假。
经过东汉末年的战乱,后世的曹丕深知世事沧桑。在丧葬方面,他认为盗墓的祸患是由厚葬引起的,厚葬封树,把珠玉金银珍宝等贵重物品都 随葬于墓,是引起后来被盗的主要原因。因此,他对于他死后的安排是:后宫淑媛、昭仪以下的妃嫔全部回家与其骨肉团聚或另行改嫁,陵墓要依山建造,不要在建寝殿,不要封土,不要修筑神道,墓内不要有金银玉器等随葬物件,要选在首阳山的一块荒芜的不毛之地处。
说的简单一点就是,我死了之后,你们一切从简,在首阳山上找个不毛之地挖个洞把我藏在里面就行了。
他如此作为的目的是,在改朝换代之后,让后世之人不知他墓葬的出处。
这件事在三国志魏书中有记载,为此曹丕特意作了遗诏放在宗庙里,还把副本各一份,分别存在尚书府、秘书府的档案里。
他在遗诏说——
安葬父母的遗体,使他们的魂灵永远安而无危,这是最大的孝顺。自古及今,没有不亡的朝代,没有不被发掘的墓冢。董卓乱国以来,东汉皇帝们的陵墓没有不被盗掘的。
冢墓一经发开,撬碎棺木,掠走金玉珠宝,骸骨散乱狼藉,像受肢解的刑罚一样,岂不心痛!为此他警告后世子孙们,如果你们违背了我的诏书,随便改变我薄葬的意愿,到后来我尸体就会碎了又碎,等于死了一次有一次,那就是违背的遗训,就是不忠不孝,我在阴间也不会保佑你们的。
在三国时期注重薄葬的不仅仅是曹丕一人,像著名的军事家诸葛亮,生前就有遗命说,我死了要把我葬在定军山,依山为坟,挖的墓穴只要能放下棺材,下葬的时候给我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就可以了,随葬的东西不要放一些贵重的器物。
可见当时薄葬风气在当时整个上层社会已经风行起来,正所谓上行下效,帝王将相如此的薄葬观点出现,下面官员自然要跟风学习。
周宣作为给曹丕解过梦的官员,作为一个乐安郡的领导,充其量也就算一个地级市干部,他的古墓如此上规模,与当时的薄葬的时代观点相违背,而且建造这样一个深入地下六十多米的墓穴,加上这些机关铁器,其工程量巨大,耗时耗力,上面领导不可能不知道他的作为,就能听之任之?
或许这里面有更多的猫腻,是时下我猜测不透的。
我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庄羽在大殿内转了一圈,没发现任何有用的信息,此时正站在大殿右侧的深坑边摇晃着脑袋,嘴里不停的嘀咕着不可思议。
我走上前去问她发现什么了。
她指着宽深约两米的疑似祭祀坑的深坑,对我说道,这坑内有着大量的尸骨,似乎是残忍的用活人殉葬,据我所知,在原始社会末期古人将奴隶和战俘来祭祀神灵之后出现了活人殉葬制度,到商朝的时候愈演愈烈。只不过这种残忍的方式到汉朝时候史书野史之中就鲜有记载了,汉唐一般流行的是活人陪葬制度,虽然一字之差,却凸显了当时社会的文明进展,陪葬即是让皇亲国戚在皇陵附近建个小屋守在皇陵旁,没事打扫打扫卫生烧个纸上个香啥的。
像曹操和曹丕在生前都立下遗诏,允许自己的妃嫔改嫁,既然这周宣是三国曹魏军事集团的骨干分子,又加上传说中的周宣爱民如子,既然如此的话,这两个活人殉葬坑出现在这里就有点奇怪了。
庄羽这么一说,我顿时也感到了此坑必有蹊跷,于是持手电观察起来,坑内层层叠叠堆着干尸,看不到坑底,坑壁上面黑乎乎的,似是千年前留下的血迹印痕。
在坑的北缘有一条引水渠,通向了前方的墓室,随后我们在左边的殉人坑内也发现了一条引水渠,我们觉得这引水渠很古怪,这个古墓虽然建在黄河边但是整个构造防潮效果很好,而且并没有发现地下水系流过,那么这殉人坑延伸出来的引水渠是作什么用的呢?
庄羽似乎也想到了这个问题,然后对我说道,这殉人坑里延伸出来的引水渠有古怪,很像是在举行某个仪式,这引水渠引的不是水,应该是人的鲜血。
我听了这话心下一凛,看了一眼坑内堆积在一起的干尸,似乎感受到他们死前痛苦的挣扎。
斗鸡眼一直抗着无法行动的张含充,累得跟狗似的,见我和庄羽没完没了的研究两个干尸坑,顿时不满起来,我说两位老大,咱们麻溜的行不,前面就到正主的地方了,抓紧开棺取宝,趁天亮之前离开这座古墓,以免白日出去被人发现。
我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墓穴里面透着许多的古怪,得搞明白了。
我边说边沿着大厅正中间的墓道向前走去,左右两侧各是一个耳室,耳室之后是一段通往主墓室的墓道,我由此推出,这个墓穴整体的构造应该呈“王”字形,典型的三室一厅格局,而正主估计就呆在最后的主墓室里。
我和庄羽并没有着急进入主墓室,而是各自进入了左右两侧的耳室,斗鸡眼则比较心急理我不理我们,抗着张含充进了主墓室。
我进入的左侧耳室空间也很大,但是里面丝毫没有任何的陪葬品和一些能透露出信息的壁画之类的东西,地面上坑坑洼洼透漏着古怪。
我用手电一寸寸的观察,觉得地面上的坑洼纹路似乎在哪里见过,经过仔细观察,认定耳室地面的纹路和镜面墙上面的人脸符文相同,只不过这里的人脸纹路只有一只眼睛,而这只眼睛正是那个黑袍女巫师,疑似巫婆莲。
耳室所有的纹路看似杂乱无章,却最终交叉汇集于东北角的一条浅沟之内。
我俯下身子,掏出矿泉水倒了一点进去,然后用手指磨磋,浅沟内黑乎乎的痕迹,氤氲开来,疑似鲜血。
由此我确认,此前庄羽所说的引水渠引的不是水,而是鲜血,这话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