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喜悦又奇怪,“朱豪说见过大黑小黑好几次,都还被凶,看来,小女子跟郡王有缘分,狗狗也喜欢小女子。”
江瑾瑜笑笑地从怀里拿出一条帕子,夏兰桂一看,就是她送去的白兔吃草,一想,脸顿时红了。
他把她的帕子放身上,大黑小黑天天闻到,自然不觉得她是外人。
原来是这样……果然凡事都有解释。
在大草地上一路前进,不断有人过来见过平云郡王,这个说几句,那个说几句,一路耽搁,终于走到另一端的帐子。
还没进去呢,就听到路王大声咆哮,“本王说了,让双喜陪着秦小姐去。”
“双喜县主已经纵马走了……”
“找回来。”
夏兰桂想,脾气这么大啊……
江瑾瑜掀开帐子走进去,她跟在后头,就见一个头发花白的壮硕胖子坐在帐子中间的小榻上,一脸生气,旁边的少女正在宽慰他。
两世为人,前生又在演艺圈,见过不少绝世佳人,但眼前这位皮相真是没话说,简直是美到骨子里只是配上旁边那个年纪很大的路王,感觉就很……
“侄孙瑾瑜见过叔爷爷。”
路王原本气呼呼,见到江瑾瑜倒是有几分高兴的样子,“快点过来本王这边坐,怎么只有你来?东儿跟山柏呢?”
“大哥染了风寒,所以在家休养,二哥今日跟温侧妃上长孙家去拜访。”
“山柏跟长孙小姐的喜事也快了,这贺礼我得准备大份的。”路王这辈子生了十四个郡主,没一个儿子,所以对这些侄子侄孙都十分关心,单纯以皇家立场而言,是一个不错的长辈。
“叔爷爷要是当日能来,二哥肯定就很高兴了。”
“本王的侄孙终于娶妻,怎能不去,说来是侄媳妇小心眼,累得你跟山柏这么晚才成亲,哎呀!”路王拍了一下肥肥的大腿,“只顾着跟你这小子说话,这位是夏大小姐吧。”
“小女子夏兰桂见过路王爷。”
“好孩子不用多礼,回头本王让人给你送点人参过去,好好补一补,太瘦了,得多吃点。”路王看起来十分高兴,“都是自家人,顺便认识一下,这是本王的新侧妃,黄门侍郎家的女儿,秦玫霜,明年六月过门,今日带来跟家里人见见,玫霜啊,这是我侄孙跟未来的侄孙媳妇。”
江瑾瑜便道:“秦大小姐安好。”
他是从一品的郡王,秦玫霜就算过了门有了侧妃的名衔,但王爷侧妃也不过是三品,低他几级,他自是不用行礼,先开口问好,是给路王面子。
秦玫霜行礼,“小女子见过平云郡王。”然后起身,“夏大小姐安好。”
夏兰桂由衷的道:“秦小姐真好看,这样的才貌,在京城恐怕找不出第二位。”
路王哈哈大笑,“瑾瑜,你这媳妇倒有意思,居然赞起本王的侧妃漂亮了。”
江瑾瑜微笑,“太史局丞由着孙女,她便这样了,倒是让叔爷爷笑话。”
“不会不会,这性子本王喜欢,有人跟本王一样欣赏玫霜漂亮,本王很高兴,本王的女儿都是出嫁,没人入赘,王府空荡荡也没什么人,以后成了亲,常常带她过来叔爷爷这边,都是亲戚,该多走动走动。”
夏兰桂挺喜欢路王的性子,平易近人,但只要想起快七十岁了还娶个十六岁小姑娘,感觉就很不舒服,不过也许这只是自己的感觉,因为她看秦玫霜也没有委屈的样子——东瑞国重男轻女很厉害,女孩子家要出头,只能靠丈夫,也许黄门侍郎对秦玫霜这孙女不好,她想高嫁给自己争一口气。
这时帐子外头又有人进来,“禀路王,双喜县主走得太远,找不回来了。”
路王马上就把茶壶往那人身上摔去,“没用的东西。”
热水淋身,冒着白烟,那人一句话都不敢吭。
夏兰桂一惊,可怕。
江瑾瑜道:“叔爷爷又不是不知道双喜那疯丫头每年就等秋猎,怎可能乖乖在帐子里,叔爷爷有什么事情,瑾瑜替您办吧。”
路王想都不想就道:“也好,本王年纪大,骑不动马,但玫霜是第一次参加皇室秋猎,你们两人替本王带玫霜去山头绕绕。”
“这不难,秦小姐可有带骑装?”
秦玫霜点头。
“那我跟夏大小姐在帐子外等,秦小姐换上骑装就出来。”
江瑾瑜说完起身,夏兰桂匆匆忙忙也跟在后头,内心忍不住嘀咕,这也跟想像得太不一样了,人多就算了,现在两人之间还多了个十六岁的电灯泡?
这算啥呢。
幻想:两人并肩慢骑,一路说笑,山谷中回荡着她银铃般的笑声。
现实:大黑小黑领路,四人前后小跑,对,四人,因为朱豪也加入他们这个队伍,后面还跟着一串侍卫。
幻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夏兰桂只能安慰自己,好歹有出来走走,别当成约会,就当单纯散心,晒晒秋天的阳光,吹吹干爽的风,其实也不坏。
江瑾瑜对狩猎十分有兴趣,因此他的马骑快一些,有时会因为追赶猎物不见,但一会儿又会从不知名的地方冒出来,讲了猎物倒地的地方,侍卫自然会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