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5q,真的是好东西,你能搜到所有实名注册5q的人,我发现我真的ut了,基本上我认识的同龄人都有这东东。当然,予墨也有,并且在她替我申请账号那天,已经和她自己的账号加了好友。
我开始喜欢上更新电子日志,因为会有很多认识抑或不认识的朋友评论,那种受人关注的感觉很是让我受用,特别是我的女神予墨也会每天上5q。
予墨很少发表评论,但是我还是等到了她给我写评论的那一天。
那是我在日语课休假的一天写的一篇名为《麻烦》的日志:
“太阳可真是讨厌的东东!
麻烦啊~没办法~把眼睛睁开吧~
懒洋洋的靠在墙上,其实我一点都不想往上瞧!
蔚蓝天空之中的几朵白云,其实一点都不耐看!
其实连发呆我都懒得想,闭上眼睛乖乖睡觉!
今天天气晴朗~
其实即使下雨都与我无关!
一切都很麻烦,包括吃饭!
这样的日子,无聊又美好~
张开嘴打个哈欠,平平凡凡的生活比什么都好~
察觉到天空第一千零一朵白云飘过~
喜欢坐在公车的最后一排~
喜欢看着人一个一个上来又一个一个得下去~
最后只剩下我一个!
但却始终不知道这种感觉是满足还是失落?
人活着是没有意义的!
但只有活着才能遇见那些有意义的事!
最怕和一个走路很快的人一起走!
我得不停的喊,慢点,急什么!
动作像个骨折的乌龟~
类似的规矩,类似的生活,类似的结局!
只要是类似的东东就是麻烦!
天上的云飘来飘去的~
看着它就不想去想其它的麻烦事了!”
予墨评论道:“喜欢看云的家伙,老爷爷的生活,我看你不是怕麻烦,是宅懒~”,评论最后还附带一个鬼脸表情,让我激动的傻笑了一夜,吓得成子坚持要领我去医院看精神科。
有了予墨的评论之后,我上5q就更加积极了,几乎每周都要更一更状态,写一写新日志,予墨在网上和我的互动也越来越频繁,我的文艺水平直线飙升,我一度感觉自己选错了专业,早知道自己这么有才,学什么化学专业,加入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要选哲学!
这天带家教的钱发下来了,我趁着课间休息,买了两支冰激凌回到上日语课的教室,“予墨,给你!”
“我不吃”,予墨一口拒绝。
“为什么?”我问道。
“没心情”,予墨头也不抬的答道。
“真不吃?”
“不吃!”
“那一会儿化了,可就不能吃了”,说完我开始独自吃起来。
“你这么乱花钱,你家里人知道吗?”予墨忽然问道。
“这个是我自己带家教挣得钱,可以自由支配!”我答道。
予墨抬起头认真的望着我:“那也不能乱花!”
予墨在管教我吗?她在管教我吗?那一刻,我整个人都融化了,额……我喜欢!
“你吃吧,下次我不乱花了,好吗?”我又把冰激凌递向她。
予墨这次没有拒绝,接过冰激凌,笑着说道:“下不为例!”
“呀,你胳膊上有只蚊子”,予墨拿着她那画着两个动漫萌妹子的画扇刚要往我身上招呼。
“别别别,让它喝完就走了。”我阻止予墨道。
“你……”予墨对我的反应有些无语。
“不然你要是打不中,它没吃饱一会儿回来吸你的血!”我解释道。
“那好吧,我给你扇扇风吧,别疼出汗了!”予墨说着,真的用她那把萌萌的扇子给我轻轻的扇起风来。
能受到这样的待遇,我简直幸福的要晕过去,我在心里真心祈祷:“亲爱的蚊子,请召集你的所有家族成员,快来吸我的血!”
“呀!”予墨突然花容失色,一声惊呼叫道,安静的课堂上犹如被劈了一道炸雷。
我也被吓了一跳,没想到平时纤声细语、温文尔雅、大小姐一般的予墨,竟能发出具有如此穿透力的尖叫,我赶紧问道:“怎么了予墨?”
“蟑、蟑螂!”予墨闭着眼说道。
“在哪呢?”我慌忙四处寻找。
予墨仍旧闭着眼睛,慢慢挪开自己的右脚,用手指着自己鞋子踏过的出事地点,那里赫然出现一具五脏尽失的蟑螂尸骨。
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予墨在极度恐惧之下,就这样结果了一条“小强”的性命,到底究竟应该是谁真的怕谁。
这天接下来的日语课,予墨的脸色一直不好,看来她真的是被惨死的“小强”吓到了。
像是勉强熬到放学了,予墨站起身来,她的右脚却似乎不敢占地,看来她是对自己用右脚踩死蟑螂的事耿耿于怀。
“今天我送你回家吧!”看到予墨这种情形,我很an的说道。
予墨看了我一眼,又看看自己的右脚,像是下了很大决心的样子,最终对我说道:“好吧。你有没有自行车,我现在感觉有点呼吸困难,想透透气。”
“你在教室里先等我一下,我去去就来!”说完,我急匆匆的跑到楼外,迅速拨通了成子的电话,“喂,成子,把你的‘飞鸽一号(成子的自行车)’借给我!”
“你什么时候用?”成子在电话那头儿询问道。
“立刻,马上”,我心急火燎的答道。
“我擦,我一会儿还要出去带家教啊!把‘飞鸽一号’借给你,我咋办!”成子诉苦道。
“你打车去,我给你报销车费,你赶紧把车钥匙从窗户扔下来!”说完,我便挂断电话,向着寝室楼下跑去。
自行车钥匙伴随着成子“你大爷的,知了”一同从八06宿舍窗口飞下楼来,我捡起钥匙,开锁,骑着‘飞鸽一号’飞速回到日语培训楼前。
予墨已经从日语教室里走了出来,亭亭玉立的站在楼前等我。
我将车子顺利停稳,有些不好意思的和予墨说道:“我和同学借的,车子有点破,你不会介意吧”
“我十分介意!”话未说完,她便轻舞着坐在了后座,“开车!”
幸亏我在中学时代练就了一身骑车的好本事,要不然成子这辆除了铃铛不响其余哪都响的‘飞鸽一号’,我还真是无法驾驭。但是我还是小看这车子的破旧程度了,这个车竟然没有车闸……
我小心的骑着车子,无奈车子太破了,再加上后面坐的可是予墨,我是骑得更加紧张了。
车子摇摇晃晃的穿梭在城市的一条条巷子里,予墨的手也从最初的轻揪我的衣服变成了狠抓我的肉。
于是,在一个夏末临近傍晚的时候,一个满头大汗的小子,骑着一个用鞋子当作车闸的破旧单车,载着一个他梦想中的薰衣草公主,如同幸福的蜗牛一样,缓缓的朝着前方快乐的骑行着。
“之后往左还是往右?”对于毫无方向感的我而言,虚心问路是我最大的优点。
“往前”,予墨指挥道。
“哦!”
予墨:“往左。”
我:“哦!”
予墨:“再往左。”
我:“再往左,没路了”
予墨:“叫你往左就往左”
我:“好吧”
“到了,下车”,随着予墨的停车命令,我猛的双脚杵地、鞋下生烟,‘飞鸽一号’被我硬生生的拉住缰绳。
我看了一下四周,问道:“这是哪啊?”
予墨轻轻的从‘飞鸽一号’上下来,指着前面说道:“放心我不会把你这个傻傻的路痴卖了的,喏,自己看,那石头上不是写着字吗?”
我发现和予墨在一起,我的五感就不再灵光了,眼睛里除了予墨其它什么都容不下,只见石头上写着四个大字——劳动公园。
“我还想在透透气,现在不想回家,走吧,陪我去转转”,予墨说道。
我赶忙说“好”,这样的机会,搁谁谁会不答应呢。
在这样的无风傍晚,和自己心意的姑娘自由自在的徜徉在公园里,别提多惬意,不知不觉我便哼起了beynd的“hei fun nei”。
我和予墨慢慢的走着,虽然我们之间隔着半米多远,但是从同样在公园里散步行人的眼光里,我能感受到,他们一定以为我和予墨是对情侣吧。
正当我美美的享受路人羡慕的眼神中时,予墨忽然问道:“看你5q上写的日志,大多都和云彩有关,你很喜欢看云,但是你为什么看起来又那么阳光呢?”
我想了想,做出了我迄今为止最令自己满意的回答:“人总有光明和黑暗的两面,但是绝对的光明与黑暗都会让人失明,这就我喜欢云的原因,有它你不至于被太阳的强光灼伤,你所收获的只是你所能承受的那一部分阳光,这样才舒服。”
“蛮有道理的”,予墨点点头,接着又叹道:“要是能把阳光装进容量瓶里该多好,这样我就不怕下雨天了。”
“要不,你把我装进瓶子里吧!”我打趣道。
予墨忍俊不禁笑了一下,然后说道:“你正经点,问你个严肃的问题!”
我拍拍衣服,站得笔直:“请讲!”
予墨开口问道:“如果让你选,你是选择爱你的人,还是选择你爱的人?”
我万万没想到予墨的思维跳跃性这么大,我更万万没想到是我竟然不假思索的答道:“爱我的人。”
“为什么?”予墨追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