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就是和你发发牢骚,也不是真的觉得这里不好,你别告我状啊!”
“谁要告你的状。”
“不告状?那你带我去哪儿?”
“回家。”
“……啊?”
这下胡来来更不明白了,直到又听见他说道:“你还想继续留在这里被虐待?”
“虐待?”她一听这个词,觉得事情的发展好像不太对劲,又是摇头又是摆手,赶紧澄清,“也没那么严重啦,反正只剩最后几天了,而且,而且今天我还和你见面了啊,烦恼全扫光了。”
见他神情认真,似乎真的把她的那番抱怨放在了心上,弄得胡来来都不知道是自己大题小做了,还是他小题大做了,有点后悔和他倒苦水,好说歹说,才让他打消了带她离开的念头。
这时,程霭探了个脑袋进来,催道:“来来,该回去了,马上要熄灯了。”
“嗯!”
她回头应了声,又转过身子,飞快地偷抱了下叶孟沉,拍拍他的后背,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自己安慰他,温柔道:“你真的不用担心我啦,再等一周,活蹦乱跳的胡来来就回到你的身边了!”
说完后,小姑娘似乎有点不好意思,甩着衣袖跑走了,进了风的外套被吹得气鼓鼓,从背后看过去,像是一只快要起飞的风筝。
这一晚,胡来来一夜好眠,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正准备穿鞋,蔡蔡的声音便从上铺传来。
由于昨晚胡来来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熄灯的时间,为了不打扰别人休息,她憋了一晚上,所以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关心道:“来来,你昨晚没挨骂吧?”
“没呀。”
这么欢快?
看她的心情比昨天简直不要好太多,蔡蔡也觉得她不像是被骂了的样子,更加好奇道:“那程教官找你干什么?”
“请我吃糖。”
“吃糖?什么糖?”
“嗯……”胡来来一边系鞋带一边组织措辞,站起来后,笑眯眯道,“秘密。”
“……欠揍!”
蔡蔡反手就是一巴掌,还好她早就做好了逃跑的准备,提前跑向门外,而后对着还在叠被子的人喊道:“文文,记得帮我拿一下我床上的那件外套,我先去食堂占位置了!”
等小分队的剩余成员来到食堂,胡来来已经帮她们打好了饭。
丁文文坐下后,把她要的外套递了过去,顺便提醒道:“对了,来来,我刚才看衣服领子上别了枚胸牌,怕你扎着手,所以取下来了,就放左边的衣兜里。”
胸牌?
胡来来一惊,赶紧摸了摸衣兜,把胸牌拿出来,见上面写着“金钱”两个大字,她的脸上也瞬间多出“完了”两个大字,心想自己吃的可能是一颗掺了屎的糖吧。
她赶紧回想了一下昨晚有没有出现什么异常情况,同时又觉得叶孟沉肯定没看见,否则他早就生气了,怎么可能像昨晚那样风平浪静。
嗯,绝对是这样的!
胡来来握紧了拳头,仿佛这样就能让“叶孟沉没有看见胸牌”的理论依据更有说服力一些。
最后,这场没有底气的自我安慰持续了一个上午,直到她看见程霭,突然想起另外一件重要的事,这才稍微转移了点注意力,溜了过去,悄悄问道:“程教官,我能问你个事儿么?”
“想问我为什么认识你?”
“……你怎么知道?”胡来来觉得叶孟沉身边的人好像都会读心术,被看穿后有点不好意思,“我就是好奇,为什么你认识我,我不认识你?按理说,如果我们见过面,我肯定会对你有印象吧。”
“万一不是见面认识的,而是叶孟沉给我看了你的照片,特意让我好好照顾你呢。”
叶孟沉怎么可能做这种事。
胡来来怕她是在钓鱼执法,态度十分小心谨慎,甚至没有正面回答,选择了最安全的拍马屁:“我觉得程教官不像是会开后门的人。”
一听这话,程霭回想起了一些往事,笑着叹了口气,不和她兜圈子了,回道:“你当然不认识我,谁让你的眼睛里只有叶孟沉一个人。”
程霭第一次见胡来来是七年前,在叶孟沉的狐朋狗友为他办的送别派对上。
当时的京城会所还没易主,也没现在这么有名,但这并不妨碍它的受欢迎程度,一有什么值得庆祝或是高兴的事,这些财大气粗的主儿就会包下“四时好”,彻夜狂欢。
“四时好”是这里最大的包厢。
晚上十点,里面灯光昏暗,烟雾缭绕,到处都弥漫着浓浓的酒精味,刚成年或是即将成年的少年们疯起来没个限度,音乐声开到最大,肆意扭动着年轻的身体。
就是这样声色犬马的场合,却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稚气的小姑娘。
看见的人还以为是谁家小孩走错了地方,可她只在门口东张西望了一小会儿,而后直冲冲地朝包厢的另一边跑去,最后站在今晚的主人公旁边,一把抢过他指间的烟,扔在地上。
“咚咚咚”地用力踩灭后,她一本正经地教育道:“抽烟会让人变笨的。”
“那怎么没见你聪明到哪儿去。”
说话的是陈科。
由于在此之前,他已经见过胡来来几面了,所以逗起来得心应手,再反观一旁的叶孟沉,从看见她的那一刻起,紧皱的眉头便没有松开过,一抬手,把小姑娘捞到自个儿面前。
“谁让你来的。”
“叶爷爷啊。”面对这番质问,胡来来一点都不怯场,早就准备好了要说的鬼话,“他说你明天就要走了,让我来和你好好道个别,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打电话问问他。”
因为算准了他不会打这通电话,所以她撒起谎来毫无顾虑,至于真正的大功臣,当然是她的小姐妹,永远的情报后盾,李寒秋。
不过对叶孟沉而言,理由是什么并不重要,反正不可能让她继续留在这里,见招拆招道:“道好了,走吧。”
“……”
胡来来赶紧挣脱开他的手,不管三七二十一,随手抓住一个东西便死死抱住,说什么也不肯撒手,最后只能由被她抱住的东西代表发言。
“人小姑娘辛辛苦苦跑来看你,你能不能有点礼貌,尽尽地主之谊啊。再说了,这里又不是什么乌烟瘴气的地方,她想留下来玩就留下来玩啊,还能顺便早点见识见识这世上的男生都是些什么鬼样子,对她以后谈恋爱避开渣男百利而无一害。”
陈科有理有据地分析着,末了,还征求了一下当事人的想法:“对吧,小朋友。”
“嗯嗯嗯!”
胡来来没怎么听懂他说的话,只知道他是在帮自己求情,于是重重地点了点头,表明强烈认同他的观点。
闻言,叶孟沉冷哼了一声,没想到小姑娘的胳膊肘这么快就往外拐了,见她细细的脖子点得都快折了,捏着她的下巴,左右晃了晃她的脑袋,不悦道:“嗯你个头,是不是又皮痒了?”
“……”
胡来来被晃得有点晕,双手在半空中胡乱扑腾着,陈科看不过去,开始搬救兵:“你也太不要脸了吧,居然连小孩子都恐吓,程霭,快过来!”
很快,救兵赶了过来,他立马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快点带着小姑娘离开,自己则一边拉着叶孟沉往喝酒的吧台走,一边继续劝说着。
“行了,你就让她玩一会儿吧,有程霭陪着,怕什么。哦,还有,今天别指望贺霆舟能来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不喜欢这类场合,反正他说了今晚他请客,对你也算是仁至义……”
望着他们离开的背影,胡来来的肩膀往下一垮,被带到稍微安静的区域后,正襟危坐着,明明不太适应这样的环境,偏偏还要装作见惯了大风大浪的样子,这样的装腔作势只会让人觉得可爱。
程霭忍俊不禁,试着和她搭话,说道:“他们就在旁边喝酒,你想找叶孟沉随时都可以过去。”
“我才不要去找他。”
她好像还在记仇,程霭也没有拆穿她的小心思,只是问道:“嗯,那你要不要唱歌?”
唱歌?
虽然胡来来不是喜欢在众人面前表演的性格,但还是考虑了一下这个提议,因为她想起以前爷爷带她去公园遛弯,也经常让她唱唱歌跳跳舞,路过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夸她唱得好跳得好。
所以,这应该是件可以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事吧?对于让叶孟沉不忘记她这件事也有帮助吧?
这么一权衡后,她点了点头。
于是程霭把话筒递给了她,问道:“唱什么,《爱的供养》还是《见或不见》?”
“可以唱别的么?”
“可以啊,你想唱什么?”
当时清穿剧《宫锁心玉》正在热映,主题曲片尾曲更是红遍大街小巷,程霭家里有个和她差不多年龄的表妹,就是这部剧的忠实粉丝,成天抱着手机唱,还以为她也会喜欢。
事实上,胡来来平时不怎么看电视,也不赶潮流,身上的艺术细菌全都源于两位老人的熏陶,接过话筒后认真想了想,从自己的歌单里选出一首好评度最高的歌。
“《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
“……”
全场寂静。
等她一曲歌毕,整个包厢的人都觉得自己沐浴在党的光辉下,恨不得现在就冲回家挑灯夜读。
对此,陈科只能庆幸刚才把她留了下来,要不然哪儿能看见这么有趣的画面。
于是他拎了瓶酒,坐在叶孟沉的旁边,称赞道:“这小姑娘真是块宝啊,可惜属尾巴,成天只知道跟在你身后面跑,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更好。”
话音刚落,他搁在桌上的腿便挨了一脚,接着耳畔响起一道冷冰冰的声音:“碍着你了?”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没有幽默细胞,老子开个玩笑都不行?”
“不行。”
“……”
日你奶奶个腿!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句脏话不要学哈
你宠我我宠你的一章哈哈哈,写得差点要了我半条老命,够肥了吧??
今天必须夸夸我们来来,在这种地方□□歌,思想觉悟真高,还要申明的一点是,这个时候的叶孟沉对胡来来并不是男女间的喜欢,要不然就是变态了……然后你们可能不知道,唯一能够轻松虐叶孟沉的大概只有贺霆舟了哈哈哈
不知道有多少人当年追了《宫锁心玉》,反正我是追了的:)虽然《爱的供养》已经被玩坏了,但我真的觉得挺好听的……当然,不是大幂幂的版本
每次红包送得多评论反而变少,所以这章还是送50个好了,最后推一首这几天单曲循环的歌啦,色盲by大宽
谢谢【无情人】【那夏】x3砸雷
☆、第21章 chapter 21
军训结束的时候, 充满桂花香的九月也只剩下了半天, 即将到来的国庆节算是上天在真正的大学生活正式开始前, 给同学们的最后一段缓冲期了。
从返校大巴上下来后, 小分队的人道了别, 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没妈可以找的人只能自抱自泣,拖着行李箱, 独自往校外走。
每到节假日, 学校门口总是挤满了人,耳边不是人的说话声,就是箱子滑轮在地上咕噜噜的滚动声, 这让胡来来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的放学二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