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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娴觉得她们已然无法交流,甚至彼此之间存在着一道很厚的屏障。
    孺慕嫡姐是一回事,可能否好生交流,却又是另一回事了。
    嫡姐丝毫不认为自己把话聊死了,甚至还紧接着说奚娴衣裳穿得太少了,捏着她身上的布料拧眉,转眼淡淡问她:“这是夏日里?我看风一吹,你便已是没有知觉了罢?嗯?”
    奚娴认为自己得快些离开,于是敷衍着含含糊糊应了,得到了一声了然的冷笑,才又急忙拿了红线给嫡姐的鞋履量尺寸。
    嫡姐的鞋一点也不秀气,甚至常年穿着同样的黑靴,奚娴十分怀疑嫡姐备了上百双同样的鞋,上头以丝线绣着暗纹,的确是低调华贵了,却一点也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小姑娘爱穿的。
    刻板单调得厉害。
    奚娴撇撇嘴,量完尺寸,才想起自己先前的注意,想要嫡姐为她也绣些甚么,不拘是荷包还是帕子,只要是能长久佩戴的都成,这般才算是好姐妹。
    于是待手头的事结束,奚娴才拉着嫡姐痴缠道:“姊姊,我都给你做鞋了,您也给我做个帕子,做个荷包甚么的呗?若是您做的,我必是要贴身戴着的。”
    她没好意思说诃子的事体,之前觉得没什么,姨娘不也给娴娴缝肚兜么?
    大家都是女子,关系又很好,这并没什么,只是经过了先前的对话,奚娴反倒是不太好意思了。
    想起嫡姐修长清贵的手指,指缘利落优美,那可是握着剑的手,也是下棋拨弦的手。
    怎么能在昏黄的灯光下,为别人绣肚兜呢?
    听上去便羞耻得很。
    嫡姐觑她面颊泛红,才挑了长眉审视她,慢慢道:“你脸红甚么?”
    奚娴赶忙摇了头,轻声搪塞起来道:“没有,只是、只是想您的绣活一定是绝佳的,到底您甚么都会,可我其实并不精,做出来的鞋或许还远远不若您养的绣娘。”
    她垂着软白的脖颈,小声道:“所以便不好意思了……”
    嫡姐笑了起来,宽和道:“心意到了便成。”
    嫡姐答应给奚娴做荷包,做帕子,倒是十分干脆,没有半分的扭捏。
    奚娴又大胆加了一些条件:“想要小兔子的纹样,颜色要淡雅一些的,不要大红大绿的。”
    介于嫡姐对颜色的认知,她认为自己很有必要强调这些。
    嫡姐也一概应了下来,神色淡淡,甚至含着温和宁静的笑意。
    奚娴觉得嫡姐更像一个长辈了,虽然有时无法理解她,但是大多数时候强大到无所不能,故而心中安宁之意更甚。
    这样的嫡姐又像极了她的姨娘,无论娴娴提出什么要求,都会尽量满足。
    即便姨娘本事不大,却能让奚娴觉得安宁。
    她又胆肥了不少,小心翼翼道:“姊姊,我还想要一件诃子,也要小兔子的纹样,柔粉色的好不好?”
    她怕嫡姐觉得厌烦,毕竟有些东西是旁人主动做的,却不能是自己舔着脸要求的,故而又急急忙忙道:“只有诃子也可以的。”
    嫡姐的眸色深邃了一些,平静凝视着她,啜了一口茶水,才慢条斯理微笑道:“可以啊。”
    奚娴心里雀跃起来,似乎这般便能证明她在嫡姐心目中的地位。
    嫡姐有很多妹妹,她们都与姊姊不是血亲。
    可只有娴娴是被嫡姐纵容看中的那一个,她们又同为重生之人,这般想来,或许她与嫡姐很早以前就该交心,变成亲密无间的一对好姐妹。
    奚娴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这样想。
    其实一件衣裳完全无法代表甚么,只是她想的事体太过纤敏了,以至于大多时候,都容易将一件事想得无比复杂。
    可是奚娴控制不住自己的脑袋呀,这便很无奈了。
    她又与嫡姐坐了一会儿,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又与嫡姐作了约定,隔五日一定要与她见面,不然嫡姐闭关礼佛,一转眼又是一两个月过去,不肯见她,也万事不知。
    待奚娴走了,紫玉便进来清理台面。
    她比青玉要沉默多了,时常连着两三日一语不发,主子不问她,便似个木头人似的不讲话。
    他们受了训,不该讲话的时候,便像是空气一般透明,只有从前的青玉话多些,也温婉些,先头便被派来奚家当差。
    只是青玉年纪大了,有了点小心思,便再没有用处了。
    男人看着紫玉,才低沉道:“你会女红?”
    他用的是原来的嗓音,紫玉抬头时,便见太子冷淡寂寂的眼眸瞧着自己,闲适的靠在榻上,又慢慢合眸。
    紫玉听见自己声音沙哑道:“会。”
    顿了顿,太子才慢慢道:“你来教孤。”
    紫玉实在惊讶,主子甚么都会,山野村夫该会的他懂,清贵公子要贯通的他也精,文武全才也不为过。
    他是天潢贵胄,可听闻就连厨艺也是懂的,会的事物从不问贵贱。
    要说唯独不会的,或许便是女红与生孩子。
    可是身为一个男人,也不必学这两样罢?
    况且主子日理万机,朝中事体颇为繁杂,一应衣袍配饰俱有尚衣局供应,储君殿下哪里会有心思学这些?
    她却没有露出半分,还是定定道:“喏。”
    太子的神情还是冷淡从容得紧,没有半点局促,跟着紫玉捻着绣花针,扎了绣棚在阳光下,一针一线穿引着。
    待男人回了东宫,得了空闲也要拿了棚子穿针引线。他与幕僚闲话,都并不避讳,一边慢条斯理说着,一边手头做着女红,是坦荡从容的模样,时不时掀起眼皮,冷淡指出一些政局上的问题,还有冬日治水的难题,以及一些改进的法子。
    女红非是一日两日可练成的,可太子天纵之才,又不拘小节,故而倒是进步得很快。
    只小半个月而已,男人已能绣出一只肥嘟嘟的小兔子,嘴里还叼着一根胡萝卜,眼珠子红通通呆呆的。
    东宫幕僚近乎要疯了,他们私下不敢讨论,可谁心里不猜测两下因由。
    太子得空去了一趟奚家,将绣棚丢给紫玉,散漫吩咐道:“做成肚兜的样式,给你们六姑娘送去。”
    第27章
    太子殿下亲自给人缝肚兜,紫玉自是无话可说。
    原先她还在思虑,奚六姑娘对于主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一个偶尔感兴趣的玩物,或是位高权重的男人,偶然而生的一缕风月之思?
    现在紫玉明白了,那都不是,也都太浅显了。
    奚娴很快便从嫡姐那头,得了一件诃子。
    藕粉色嫩得滴水,左下角绣了一只肥嘟嘟的滚圆白兔子,嘴里叼着一根胡萝卜,红眼睛呆呆。
    绣纹十分精密准确,几乎没有多余的累赘之处,就连萝卜的绿缨子也绣得惟妙惟肖,脉络清晰简洁。
    奚娴觉得嫡姐太懂她了,因为她就喜欢这样的小兔子,而姊姊的绣活也十分精妙,比她不差些甚么。
    她顿时有些微的羞惭起来。
    毕竟奚衡会的那样多,事事都做的这般完美,可是她只会那么两三样事体,还弄得一团乱糟糟。
    奚娴想了想,便对着铜镜褪下衣裳,露出白生生的身段,又命春草进来为她系带子,从后脖颈打结,再绕到纤细如柳的腰肢,是恰好的贴身。
    嫡姐对她的身材很有把握,至少这件诃子的布料一点没白费,也丁点没多。
    奚娴对着铜镜弯腰,玉白的身子在昏暗跳脱的灯火下,近乎与藕粉的诃子连成一体,她对春草弯了弯眉眼:“好看吗?”
    春草也笑起来,点了点头,只是有些疑惑道:“姑娘夜里不落,穿着诃子作甚?”
    奚娴托腮认真道:“是姊姊给我做的,故而才想要试试。”
    她把诃子脱下,小心翼翼叠起来,埋头一嗅,便闻见了悠远的檀香,奚娴便知道,这一定是姊姊亲手做的。
    她抱着诃子靠在床上,轻轻闭上眼,很快便安下心来,不一会儿陷入了黑沉的梦境里。
    她很少有这样安心的感觉了。
    而这样的感知,却是从前那个恶毒刻薄的嫡姐赋予她的,让她觉得自己真正被爱护、被需要了,所以从灵魂深处感知到了安然。
    奚娴一觉睡得黑沉香甜,再次睁眼时,外头有些诡异的寂静,她懒散支起身趿了丝履下地,才发觉外头的天阴沉沉的,似乎要下雨。
    奚娴身子单薄柔弱,披着外袍走在风口上,却见春草掀了帘子进来。
    她见春草面色不佳,才疑惑问道:“草儿,这是怎么了?外头天气不好,你的脸色也这么差。”
    奚娴这般说着,又折回身,坐在窗边给自己斟茶,边吃边醒神,却仍是睡眼惺忪的困倦。
    却听耳边响起春草犹豫的声音:“皇城里头有动静,昨儿个夜半封锁城门,听闻皇帝陛下抱病有恙,身染旧疾,如今是太子监国。”
    还有一些军队上的变动,她没有说,其实自个儿也只听了个囫囵,便不敢拿来使姑娘害怕。
    奚娴蓦地睁大眼,惺忪的睡意也被驱赶走,她只觉浑身泛凉。
    上辈子、上辈子她记得太子监国前……是有一场选秀的,而老皇帝倒下可不止是因为甄氏,还有他最宠爱的瑾王推波助澜,可惜却为暗中的太子做了嫁衣。
    隋元帝哪里是染了旧疾?
    可现下,那场会让太子东宫充盈的选秀没了,取而代之的却是立即执掌大权的年轻储君。
    奚娴的心烧得厉害,只那么一个简短的消息,她便局促地坐在桌前,整张脸都惨白起来。
    她不晓得到底是哪步出了差错,明明重生的那个人是嫡姐,可是太子在政治上做出的每一步决定,也被改变了。
    若重生的不是太子,若重生的真只有她与奚衡两个人,而奚衡还是储君的亲表妹。
    上辈子嫡姐死得早,可这辈子奚娴什么都与嫡姐说了,尽管她不愿怀疑,可是真的不是嫡姐在背后使的手段么?
    只是她又很了解太子,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他从不做任何多余的事。
    又过了半月,奚娴才被允许去见嫡姐。
    最近嫡姐礼佛的时间变多了,奚娴时常见不到她,心知嫡姐性子古怪阴沉,认定的事情不会改变,也便从无怨言。
    只是现在奚娴实在很想见嫡姐一面,她太想知道到底为什么了,只要嫡姐一句话便成。
    只消嫡姐告诉了她,自己什么也没做,更不晓得这与太子有什么干系,或者说,即便太子也是重生的,奚娴都可以稍稍心安一些。
    虽然听上去本末倒置,可是这样的话,嫡姐就没有背叛过她们的诺言。
    说好的不帮着太子欺负她,说好要护着她,与她一道防备讨厌太子,怎么可以食言?
    奚娴去见了嫡姐,只是这趟嫡姐在佛堂里,她还得再次沐浴净身,不染尘土之后,方能被允准进入。
    奚娴觉得嫡姐对于佛教的执念和敬重,已到了近乎有点病态和偏执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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