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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沅低头避开他的视线,声音淡漠:“多谢世子好意,我突然觉得不大想吃了。”
    触了个软钉子,穆高泽舌头在嘴巴里边舔了一圈,呵呵笑了声:“夫人这是不给本世子面子?”
    程让松开缰绳,脚一蹬跃上马背,视线与他平齐,颔首道:“世子息怒,我夫人只是突然不想吃了。若她想吃,在下自然会给她烤,就不必劳烦世子您请客了。”
    穆高泽挑了挑半边眉,轻佻道:“程将军太客气了,替美人效劳是怎么会是劳烦?程夫人可是这兴阳城里一等一的美人,若不是嫁了人,想必求亲的门槛都要踏破了。”
    阿沅不知道他怎么突然拐到这上头来,且不说她已经嫁人,夫君就在旁边,世子说这话已是失礼,而且她还有自知之明,美人儿这么多,她可算不上是一等一的。
    世子有些嘴碎。
    她吸吸鼻子,偏过了头。程让顺势抬起手臂,将人往自己怀里带了些,遮住了她的面容。
    穆高泽遗憾地叹了一声,美人有夫,真是平生憾事。
    两匹马并行,街上过路人经过时都要抬头看一眼,然后惊叹一声,真是少年英侠,气势不凡。
    “程将军忙于军营琐事,程夫人平日里想必很寂寞吧?”行了一会儿,穆高泽又不甘心地挑起话题,眼神挑衅,“程将军也是,怎么不多陪陪夫人,夫人正是新婚呢,怎么能让这么如花似玉的姑娘独守空房?”
    听他越说越不像,程让面上淡淡的神色慢慢转黑。穆高泽在外一直都有风流的名声,听说这兴阳城里那几个名声较响的美人都被他请去过城主府赴宴,做了什么不好说,毕竟那些姑娘也都是自愿去的。如今他竟是想染指自家夫人吗?
    程让眉间的戾气若隐若现,眼眸中似黑云翻涌,暴雨顷刻便至。
    “世子慎言!”他冷声道,“时候不早了,在下告辞!”街尾处行人不多,他轻抽了下马鞭,马儿便小跑起来,甩开了后边的人,没一会儿就到了将军府大门外。
    穆高泽一拉缰绳,黑马停在原地,从鼻子里哼出浊气,蹄子不耐地在石板地上蹭了蹭。马的主人垂眼,脸上笑意散漫,呵,没想到程让还是个痴情种。美人是什么?不过都是些漂亮物件罢了。
    “你说定阳王世子有什么目的?挑拨离间?”阿沅百思不得其解,“若说挑拨,那这手段也未免太上不了台面了。”
    程让将手上叉着的烤肉翻了个面,刷上一层油,香味顿时溅出来,在炭火里发出滋滋的响声。
    他叹气道:“唉可他挑拨成功了。”
    “嗯?”阿沅正捧着碗牛乳低头喝着,闻言抬起头来,有些疑惑,“没有吧,他说我寂寞,可是我没觉得寂寞,也没有怪你啊。”
    程让看她嘴唇上边半圈都沾上了牛乳渍,手上正烤肉不得空,他干脆倾身过去,舌头在她唇上一舔,轻啄几下,将那牛乳都弄到自己唇上,抿了抿唇,末了悠然一笑:“怎么这么甜?”
    “啊呀你、你干什么呢!”阿沅脸色爆红,捻着帕子擦干净剩余的牛乳渍,轻瞪他一眼,“你倒是说他到底挑拨成功什么了?”按她理解,挑拨成功应当是让原本相互信任的两个人之间出现嫌隙,可他们两个人哪里像是不睦的样子。
    肉已经烤好,程让将肉盛到盘子里,端到她面前,指着道:“都能让我给你烤肉了,还不是挑拨成功?今日的烤肉只有这一块,再多便没有了。”
    “那明日还有吗?”阿沅充满希望地抬头看他,就这么一小块,味儿都没尝到就没了。
    仰着的小脑袋上被轻拍了下,他轻笑:“不许得寸进尺。”
    阿沅故意长叹一声:“唉,还真不如让世子请我呢,夫君委实小气。”
    程让差点被气笑,吓唬她道:“你再说我小气,这唯一一块肉也不许再吃了,反正为夫小气得很。”
    翌日,阿沅看见那匹枣红马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毛色纯净,而且眼神也很温和,一看就知道脾气很好,不像程让的嘶风一样,脾气那么烈,她第一次上马的时候差点被他给摔下来。
    “她叫什么名字?”她拿了把草喂小母马,马儿柔顺地低头吃草,还在她肩头蹭了蹭。
    程让试了试马鞍还算稳当,站在一旁看她喂马,闻言回道:“这是你的马,你想叫什么便叫什么。”
    阿沅摸了两把柔滑的鬃毛,回头兴奋道:“叫她嘶雨好不好?嘶风和嘶雨听起来很像兄妹啊。”
    “……你觉得好便行。”还行,他还以为阿沅会叫她“红毛”,毕竟以前他送的那只小白猫就被叫做“白毛”。
    “嘶雨嘶雨,你好乖啊。”小姑娘立马回头亲热地蹭上马的脖子。
    草原一望无际,天空广阔无边,白云朵朵在蓝底上绽放。阿沅只觉得从来没有这般畅快过,笑闹声不绝于耳。嘶雨很有灵性,会带着她慢慢小跑,在草原上跑了个大圈后,她终于累了停下来。
    “阿让,这里离那边雪山还有多远啊?”她抬手遮住阳光,眼睛往远处看。以前她站在城楼上看时,只觉得雪山并不是很远的样子,这会儿跑了这么久,却发现雪山真的很远。
    “骑马还需两刻钟。”程让下了马,让嘶风在一旁吃草,自己拉过嘶雨的缰绳慢慢走着,“雪山那边有点冷,你今日穿的衣服不够厚,等哪日下雪了,我再带你去玩。”
    “那你的军营呢?”阿沅继续问,难道军营不在这片草地上?可城门外就是这片草原啊,视线里除了草还是草。
    草间有一条小小的溪涧盘绕,嘶风在涧边饮水,程让扶着阿沅的手领她下地到涧边洗手。
    “军营在东边草原,我们如今在西边。”他指了指方向,“草原上的落日很美,在这边看得比较清楚,下次再带你去东边草原看日出。”
    等两匹马都喝完水了,程让一手牵过两份缰绳,另一只手还要牵着自家夫人的小手,生怕把她给丢了。
    走到一处草丘边坐下,太阳已经在慢慢西斜,阿沅依偎在他身上,看着日头渐移,有些感慨:“太阳永远都这样东升西降,万物都有规律,人在这天地间好渺小。”
    程让拥着她一下子往后躺倒,背部是柔软的草地上,对着的是高远的天空。
    “是啊很渺小,不管是在这天地间,还是在历史洪流里,人永远都是其中最为渺小的。”
    夕阳在草地尽头的山上还剩下半个圆,像烧红的烙饼一般,阿沅越看越饿,终于忍不住道:“你带我出来骑马竟然都没给我准备吃的!”
    程让一愣,这还真是他考虑不周了,他本来在城中酒楼定了一桌酒席,原想着带她回城后好好吃一顿。却没想过骑马消耗体力后容易饿,他自己身强体壮不觉得有什么,可小姑娘一饿就耐不住了。
    “要不我去打个猎,回来生火烤了吃?”他往四周看了看,草地深处一般有野兔出没。
    阿沅惊奇地看他,昨日这人还坚决不让她吃烤肉,现在这会也不得不打脸了。她抿嘴笑,故意为难他道:“这可不行,烤肉对肠胃不好,我昨日才吃的,今天不能再吃了。”
    程让一想也是,阿沅的脾胃本就若,这会也没盐油,确实不好烤肉吃。
    “那我们回城?”他试探着问道,“饿了还是该去吃饭,夕阳还有别的时间能来看。”
    阿沅摇摇头:“算了,我也没那么饿。现在都入秋了,你也该忙起来了,哪还有时间来看夕阳。”入秋就代表冬天也不远了,朔北的秋季很短,估计下个月就会冷起来。现在大家都要忙着贮藏冬季的食物,军营也要加强训练,因为冬季是蛮族入侵的高发时期。
    夏天水美草肥,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可一到冬天,雪山外的蛮族储备不足,无法过冬,便会铤而走险绕过雪山来抢掠粮草。
    雪山是阻挡蛮族的天然屏障,可也不是坚不可摧,蛮族对雪山之间的小路熟悉得很,且这雪山绵延不绝,军队总不能堵到每一个山口,总有蛮族能找到小路绕过来,趁着将士们来不及反应便抢掠一通,迅速逃窜。
    程让沉默下来,确实如此,已经有消息传来,雪山那边的蛮族蠢蠢欲动,因为去年被他狠狠打了一次,这回不仅是要来抢掠食物,还想要报仇雪耻。
    眼前这片广阔而美丽的草地,也许不久就会变成鲜血飞溅的屠杀地狱,而他很可能就是其中一个刽子手,只不过剁下的是敌人的头颅。
    他的荣光是由白骨堆砌而成,他背后有无数人倒下死去。
    “只要你想,我还能带你来看,只不过过些日子确实要忙一些。”他轻松地笑笑,也没点破这背后的刀光剑影,“如果我没时间你也可以叫留夷陪你,只在城门附近的草地上转转也是可以的。”
    阿沅点点头,突然想起来:“留夷姐姐这几日白天都不在,你看见她了么?”
    程让先是摇摇头,他怎么会看见留夷,刚摇完头却想到,他还真看见那个女护卫了,只不过当时匆匆一瞥,也没多留意。
    “她……好像最近和江三在一起……”他说这话时也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记忆,但越回想越确定,他确实在骑马路过时看见了留夷和江见杞在一块,两人之间气氛还挺和谐,只不过他当时急着回城接阿沅回家,看了一眼就忘了。
    阿沅惊呆:“不可能!”留夷姐姐居然不陪她,而是和江三在一处?独属于她一个人的女护卫居然抛弃了她!
    程让赶忙安抚:“也许是我看错了,今晚回去就问问她好了。”
    事实上他觉得自己绝对没看错,只能暗暗感慨江见杞这小子手段了得。
    作者有话要说:  想尝试日个万~
    第95章
    茶楼听说书,栽赃穆世子。
    蛮族入侵比阿沅预计中来得还要快些,过了十来日,程让就忙得早出晚归甚至不归。阿沅很多时候晚上睡下时他还没回来,早间起床时,床另一侧早没了余温。
    日子还真无聊了些,阿沅出门逛时,便看见兴阳城的百姓还是乐呵呵的,并没有蛮族入侵的危机感。她坐茶楼里看他们往来言笑晏晏,听他们说的也都是柴米油盐、家长里短。
    “不是听说蛮族又来了,为何你们还这般自在?”茶楼里客人很多,就有个姑娘与她拼桌坐在一处,她看那姑娘安安静静地低头品茶,好奇问道。
    姑娘抬起头来,温温柔柔一笑:“你是外地来的?这儿每年都有蛮族来抢东西,并不是大事。你看我们在这儿生活了这么多年,还是什么事儿都没有。你别担心,何况还有定阳王世子和大将军在呢,那些北荒蛮族不敢乱来的。”
    阿沅听她语气甚是平常,倒显得自己大惊小怪了些,略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我是第一次见这种事,感觉这城里的百姓竟一点都不着急。”
    姑娘道:“着急有什么用,日子都是这么过的。就算那蛮族明日打到这城门口,我们还是这般,该喝还得喝——”她执起手中茶杯示意,“这茶可是用雪水泡的,夫人尝尝?”
    阿沅失笑,端起茶杯,与她像是喝酒碰杯一般碰了下,低头抿了一口,清润的茶香在舌尖漾开,清甜夹杂甘苦又回味悠长。
    “真是好茶。”她赞叹一声,“我今日是碰巧入了这茶楼,却不知这楼里为何这般热闹?”她看看周围,雅间关着门看不出来,可楼上楼下的大厅里桌椅已经全坐满了。
    姑娘挑眉,眼里带了些赞叹道:“那夫人今日运道极好,这茶楼里待会会有个金嘴儿说书,他极有名气,每回说书都是座无虚席,我今日赶早了来才能与夫人拼上一桌,夫人却误打误撞选了这么个好位置。”
    她们坐的位置是正对着台子的二楼栏杆处,稍一低头就能看见一楼大堂全貌,金嘴儿待会儿说书就在那台子上,若是为了听说书,这位置可比雅间里那些还要好些。
    因而那姑娘才有此一说。
    “那还真是凑巧了。”她原本并不想出门的,还是程让早上特地嘱咐了留夷,让留夷带着她来这茶楼里喝茶,还给她定好了位置。
    阿沅还以为这茶楼有什么玄机,或者是这茶水有益于她的身子,没想到只是程让怕她无聊,让她来听说书的。
    许是看她为人和善,那姑娘也落落大方自我介绍道:“我姓李名唤霜落,不知夫人如何称呼?”
    阿沅道:“我姓林,单名一个沅字。”她没有说夫家的姓,还是下意识保持了距离。
    李霜落笑容如常,眼角余光一瞥,发现了金嘴儿,赶紧指与她看:“你瞧,站中间那个便是金嘴儿,听说他还会口技呢,可惜我还未曾听过。”
    阿沅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一个干干瘦瘦的老头,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穿一件发白的外衫,袖口和裤脚都挽着,不像一个说书人,倒像是个刚刚干完农活的农家老汉。似乎那衣衫下摆一撩起来,立马就能下地干活。
    她惊讶地“哎”了一声,李霜落看见了她的神情,笑道:“夫人你别看他这般,那张嘴可是无人能敌,我曾有幸看过他舌战数人,丝毫不落于下风。当真是人不可貌相,夫人你说是不是?”
    阿沅点点头,看见那老头不知从哪里摸出把折扇,一手悠悠地扇着风,一手端着杯茶三两口饮尽,喝完后满足地喟叹一声,收了扇子便信步走上了台子。
    “上回书说到那定阳王玉河关一战成名——”
    他说书毫不拖泥带水,上来便接着上回讲到的继续说下去。
    阿沅只听他说出口第一句,心里头便更惊讶了:“这说的竟是定阳王?”
    因金嘴儿老头还在讲前情提要,李霜落倒是回答了她的问题:“是呀,他说得最多的便是皇家之事,我们平头百姓怎么也摸不到皇亲国戚的影儿,也就听听说书过过瘾。他最先讲的是太|祖皇帝,后来也讲了先帝,现在才讲到定阳王。”
    也许是因为生活在远离京城的地界,天高皇帝远,阿沅发现这儿的百姓对皇室并不那么畏惧,日常说起时也没什么尊崇之心,就好像那也是一户寻常人家,只不过这户人家行事千奇百怪,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是极好的。
    阿沅从前对定阳王并不了解,知晓最多的便是在江太尉把持朝政之时,他打着“除奸臣”的名号准备率军回朝,不久先帝便驾崩了,京城里都传言是被定阳王气死的。那之后定阳王便老实了许多,虽然在几位亲王夺位的时候他还意图蹚浑水,但终因距离太远手不够长而告终。
    因皇帝的命令,程让和定阳王是隐隐站在对立面的,因而她对定阳王的观感也说不上好。但听了这金嘴儿的说书之后,她奇异地觉得定阳王也算是个难得的英雄,恶感竟消了许多。
    差不多一个多时辰过后,说书终于到了尾声,众人纷纷抚掌打赏,阿沅也凑热闹扔了块银锭。
    李霜落听得意犹未尽,看阿沅出手阔绰,忍不住道:“看来林夫人也是极喜欢的,我说得不错吧?”她像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得到了夸赞,一定要拿出来炫耀一样。
    阿沅点点头,不吝美言:“极好,我还未听过这般有趣的说书,今日真是来对了。”
    “下次说书时间是两日后,夫人若是还有兴趣,记得再来。”她眉眼弯弯,看得出来心情十分愉悦,“到时若能再和夫人有缘坐到一桌,那我便为夫人再介绍一些趣事。”
    “一定。”阿沅看她的背影慢慢走远,这才朝着与她相反的方向离开。
    留夷抱着把剑走在她外边,阻隔行人与她接触,看小姑娘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故事中,她有些不解:“那说书说的真有那般好?”反正她是什么都没听出来,一听定阳王这名字就听不下去了。说书人口中的那些英雄事迹怎么能和一身肥膘的定阳王联系起来?
    阿沅长叹一声:“说得极好,蛊惑人心。”难怪都说“一张巧嘴定乾坤”,今日这金嘴儿当真是将黑的说成白的,潜移默化改变听者的观念。
    留夷眯眼,姑娘说的这前一句和后一句是同一个意思?意思差远了吧。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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