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回了手枪藏好,童诗目光灼灼地追着一个极品男人的步伐,一颗心仿佛跟随而去,向阮昔抛了个飞吻,随后逃之夭夭。
“宝贝,我走了!”
阮昔懒懒地应了一声,继续蹲在角落里打量着宾。
今天的盛宴是李世尧的得意舞台,同时,也是他这辈子最风光的一天了。
等到了明天,他就会变成冷冰冰的尸体,无血无泪,再也不会呼吸。
盛宴里,各大商界名流,名模明星不在少数,走在哪里都是香风一片,男男女女混在里面都能如鱼得水。
除了对人的肉体完全不感兴趣那种。
恰好,阮昔就是这么个无趣的人,她端起高脚杯,持杯浅啜殷红色的液体。
垂长的发丝掠过眼帘,贴身的白色礼服勾勒出妙趣的景致,纤瘦得宜,每一寸都引人心醉,等到端起第二杯,耳朵里传来得意洋洋的女声,童诗在扩音器里显得很兴奋,“没几分钟就被我钓到了一个好货,真是极品啊!”
阮昔略顿一下,很想喷,“诗诗,你别玩过头了。”
“kk,别像沐意一样变成老妈子!”
说完,童诗把扩音器关掉了,阮昔也关掉了耳机。
宴会大厅里,华美璀璨的吊灯流光溢彩,远远看着仿佛像是水晶灯的世界,巨大的钟表挂在正前方,秒针一格格刻守着本份的前进,一秒又一秒。
还有两个小时,李世尧才会开拍,那个时候才是她们行动的最好时机。
她看着钟表正入神,突然一个影子笼罩在她的身上,她心里有种很不好的感觉,顺着影子徐徐转头,撞进一双沉沉的黑目里,英俊得让人发狂,全身都笼罩着一股子血腥的高大男人齐凌风正对着她举杯,以邀共饮。
两年前碰到齐凌风的时候,她曾经觉得这个男人很对她的胃口,彼此来往过一阵,还不到交往的地步,没想到,这个男人表面是贵公子,内里是个嗜血的恶魔。
她试图和暖,但这个男人行事有自己的一套准则,旁人的话根本听不进,就算是她也一样。
既然如此,她阮昔也不是好惹的,一怒之下断绝了往来,但齐凌风总是阴魂不散!把她当成他的所有物一样,不管她在哪里都可以撞见他,实在让她很头痛,此刻阮昔只想说一个字,ka!
早知道会遇上他,她还不如学童诗去泡男人呢!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齐凌风好像看不到她眼里的厌恶,昂扬的身躯拦住她的去路,安闲之极,手掌托起她的玉手,含情脉脉地诉衷情,“要不然,李老头也请不到我来。”
阮昔眉毛倒竖,忍不住轻声咒骂,“滚开。”
“就算你这么泼辣,我还是喜欢。”
说没用,骂也没用,难不成真让她在这里动手?阮昔两眼泛出刀锋一般的冷光,几乎可以割破人的喉咙。
“你知道我是什么人!”虽然她不玩杀伤力武器,真的对上,她也不会怕!
前提是,他的帮手不会过来帮忙,要不然十个阮昔也斗不过他背后的势力。
齐凌风一点反应也没有,反而从眼里散发出温柔的笑意,捧着她的手放到唇边,“我很想你,你知道的。”
阮昔气得发狂,用力攥回自己的手,用力搓了搓,好似可以搓去他的气息,无所不在,令人烦憎的气息!
男人眼睛里闪烁着星光,不愿意就此退让。
每一次见面都不欢而散,好不容易多看她几眼,却要被她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