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程越这种把人死死地圈在怀里的,一定是还在热恋期,是一种爱的表现,同时也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程越就好像是把他当成了私人所有物,非得从头到脚霸占着才高兴,就像小动物喜欢把属于自己的小玩具拖进小窝里。
这是一种本能。
我想要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必须是我的,谁都不能碰。
虽然不知道那帖子是不是胡吹的,但他觉得程越的占有欲是真的很强。
不过……他本人也不是很讨厌这种被霸占着的感觉就对了,因为程越的喜欢,会让他有种被护着的感觉,可以短暂地放松自己。
沈竞用力搓揉了一下自己的脖子,一阵酸酸涨涨的感觉令他倒抽了一口凉气,脖子好像睡落枕了……
重新调整好睡姿以后,他抬手搂紧了程越的后腰,脑袋往他胸口钻。
两人都没穿衣服,光着身子贴在一起,能直接感受到对方皮肤的温度。
程越的胸口总是暖乎乎的,这让他想起了小时候家里养得一条大狼狗。
那时候爷爷奶奶还没有过世,那条狗是爷爷从外边捡回家的,捡回来的时候,狗狗还很小,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咬了还是被人打的,右眼和一条后腿都受了很严重的伤,老妈替它包扎的时候,它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另外一只深褐色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就这么看着他,喉咙里发出微弱的呜呜声。
当时一家人对狗的品种都没什么研究,以为是条没人要的小草狗就这么养着了,谁知道才半年多就长得跟餐桌一样高了,吃的比全家人加起来还多。
那时候沈竞才念小学,还给狼狗起了个特土的名字,阿黄,就因为它的毛黑中带点黄。
沈竞小时候性格比较孤僻,一有空就跟阿黄黏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玩耍一起巡街一起睡觉,恨不得去上学都要带着它。
老妈是不允许阿黄进卧室的,一到晚上就让它守着院子。
沈竞的小卧室最靠近院子,到了晚上就偷偷打开窗户,吹声口哨,阿黄总是十分机灵地竖起耳朵,飞奔到窗边纵身一跃,轻轻松松就蹦到了沈竞的小床上。
一人一狗,几乎要占据掉整个床位。
沈竞喜欢枕着阿黄的肚皮睡觉,软乎乎毛茸茸的,还能听见呼噜呼噜的喘息和平稳规律的心跳声。
可惜阿黄在爷爷去世后的第三天,也跟着走了,那时候沈竞念初二,接二连三受到残忍的打击,哭得很厉害,整整一星期都没怎么吃下东西,饿瘦了一大圈。
打从那之后,家里面就再也没有养过什么小动物,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因为太喜欢。
阿黄庞大的身躯给年幼的沈竞带去了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虽然现在的他早已长大成熟,但幼时那些零碎的记忆还很深刻。
特别是睡觉的时候,整个人都被安全地包裹着的感觉……
就像现在这样。
耳侧是程越起起伏伏的胸膛以及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沈竞赧然一笑,搂得更紧了。
程越后背的皮肤摸起来凹凸不平,特别丑。
有一次他不小心看到,着实被吓了一跳,当时没怎么好控制住自己的表情。
大概就是因为那个惊恐的表情,不小心刺痛了程越的敏感神经,以至于后来程越在清醒的时候,都不会让自己摸他的后背。
其实他真的不介意那片皮肤很丑,也没觉得不舒服,当时,那真的是一种本能的,惊诧,恐惧的表情,等他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程越似乎对此特别在意。
还记得有两次,在接吻的时候,他故意顺着程越的腰侧滑到后背,程越忽然反手握住了他的手腕,将他的手掌移回了小腹。
总之会有意无意地避开别人去触碰他的后背。
想想真的挺心酸的,也很心疼。
程越有一晚做噩梦,醒来满头大汗,呼吸急促,问他怎么了,也不说话,好半天才缓过神来,说自己是梦见了那场爆破意外。
“身上着火了,毁容了,你不喜欢我了。”
听见这话的时候,沈竞的鼻尖都泛酸了,把人圈进怀里,好不容易才把他给哄睡着。
后来想想还是有些后怕,如果当初那场爆炸意外再严重一些,灼伤了他的眼睛,脸颊,或者是被浓烟破坏了呼吸道,那程越估计就真的再也没办法唱歌了。
自己会怀揣着愧疚感度过这一生。
一个连命都肯为他豁出去的人,怎么能不珍惜呢。
沈竞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就是接拍了《弱冠之年》,在那个星辰漫天的夏夜,遇见了全世界最好的程越。
闫明昊来敲门的时候,程越还睡得昏天暗地,怎么都叫不醒。
沈竞捏着耳朵把人从床上揪了起来,程越一睁眼,看到他就笑了,“早安。”
“不早了弟弟,这都快七点了!”沈竞跟逃难似的,飞快地捡起了一地的衣服,扔进脏衣篮。
闫明昊再次敲门,沈竞胡乱套了件浴袍,“来了!”
床上一个赤身裸.体,头发凌乱,门口一个衣衫不整,脸颊泛红,未遮掩住的胸口红痕点点,怎么看都像是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奋战”。
闫明昊的嘴角浮现出一抹狡黠的笑意,强装淡定道:“生日快乐哈。”
“谢谢,晚上请你们吃蛋糕。”沈竞接过他手里的衣服,走向浴室。
闫明昊把程越的衣服扔在床上,走到窗边感叹一声,“这儿的景色是真的美啊。”
“还成。”程越打了个哈欠,扣着衬衣纽扣。
“不知道昨晚上某人欣赏夜景了没啊。”闫明昊回头看了一眼程越。
“赏了啊,”程越美滋滋地笑了起来,“特别美。”
“还顾得上欣赏啊?”闫明昊抱着胳膊。
程越勾唇一笑,“哎,我发现你这阵是不是跟肖肖混多了,怎么这么爱八卦,情情爱爱的事情用得着跟你交代那么清楚么。”
“嘿嘿,理不直气不壮的,说话声音都软下去了,那就是顾不上欣赏咯。”闫明昊用一种洞悉一切的眼神看着他。
“滚!”程越抓起抱枕砸在他脑门上。
闫明昊扫了一眼浴室门,坐到床上小声问:“我搁在抽屉里的药你用了没啊?”
“我他妈又没病吃什么药!”程越又一枕头砸过去。
闫明昊“啧”了一声,抱住了抱枕,“你看没看抽屉啊!我准备的东西你都没用上!?”
“啊?”程越愣了一下,转身拉开了抽屉,昨晚上他还真没留意里面还有东西。
润滑液,安全套,以及……马应龙痔疮膏?!
程越笑了一声,举着痔疮膏晃了晃,“这什么玩意儿啊?”
“事后用的啊,”闫明昊摸了摸大腿,凑近小声道,“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准备的这么齐全,特意上网搜了些资料,如果有发炎的话记得要抹哦,别不好意思,回头要是严重到要去医院检查就不好了。”
“你想的可真周到……”程越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你俩昨晚上没用到啊?”闫明昊瞥见瓶子和套套都还没开封。
“纯洁的一夜。”程越耸耸肩,颇不要脸地说。
“好吧,”闫明昊轻轻摇了摇头,准备把抽屉里的东西都收起来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我把你们想龌龊了。”
程越眼疾手快地夺过他手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往自己的背包里塞。
恰巧这时候沈竞从浴室出来,看见贼眉鼠眼的两人,拧了拧眉毛,“抢什么呢?”
“没,”程越火速将背包拉链拉上,转了个话题,“早饭想吃什么?”
“小笼。”沈竞说。
时间不早,三人打包了小笼在车里边吃边聊,赶在剧务的叫醒服务抵达之前冲回酒店。
沈竞和程越在片场哈欠连连。
化妆的时候,肖励给两人一人递了杯咖啡,“昨晚没睡好啊?怎么眼睛肿肿的。”
沈竞再次打了个哈欠,“睡了三个多钟头。”
“对不起,我错了。”程越小声道歉。
沈竞的化妆师和造型师纷纷扭过头看向程越。
“我拉他打了好几场排位赛。”程越迅速解释。
几个工作人员又兴趣全无地把头转了回去。
剧情还是接昨天的,顾航骁昏迷过去之后又被曾振良用锤子砸碎了膝盖骨。
拍这场分镜的时候,沈竞要求工作人员在不穿帮的情况下用筷子在背后夹他的手指骨节,十指连心的疼痛让他迅速进入到了状态。
一声撕心裂肺的狂吼响彻天际。
摄像师给了沈竞一个脸部特写,额头几乎快要爆裂的青筋看得人双腿发软。
关星舟带人赶到的时候,曾振良跟同伙早已经开黑车跑了。
“一会你拉开仓库大门的时候先别急着冲过去念台词,人在极度惊恐的情况下反应会迟钝那么一到两秒,你在门口都怔住了,你甚至都不敢相信那个人就是顾航骁,心里是不接受的,但现实又强迫你去接受,注意表情上的一个过渡,从震惊到惊恐到不敢置信,再是慌乱地去替他松绑。”李卿梁站在一边给程越讲戏。
程越耐心地记着。
这是顾航骁在剧中的最后一个镜头,演完这场沈竞就杀青了。
“一会要不就按之前的版本,给顾航骁再多安排上两句台词?就给一个笑容,也太心酸了,好歹是男一号。”编剧说。
“咱就不学别人那套了,死之前还能嘚嘚嘚大半个钟头,一个笑容,一个眼神,就已经包含了一切,”李卿梁扭头对沈竞说,“留给观众的最后一个眼神,你自由发挥,我相信你能流露出那种让观众惦记一辈子的眼神。”
沈竞深吸了一口气,点点头。
其实早在剧本刚拿到手的那一刻他就想过作为顾航骁这个角色,要怎么面对死亡。
顾航骁,英勇无比的刑警队长,想必走的时候也是坦荡心安的,就算死,也要有“老子二十年以后还是一条好汉”的气势。
但真正到了这一刻,他又觉得不对。
不可能的。
一个有家庭,有事业,有理想,有抱负,还没有来得及把凶犯绳之以法的刑警,走得时候怎么可能无牵无挂,坦坦荡荡。
没有人真的不怕死,只是怕死的程度不一样,在器官停止运作的最后那几秒,他的眼神里一定是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留恋。
他肯定还想活下去,想再看一眼他最深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