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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心里酝酿了许久了,觉得还挺体面的。但现在说出口了,却觉得蹩脚得不行。
    他甚至准备好了金兰殊会说“就你这破丝巾还和罗浮宫比呢”的准备了。
    没想到,金兰殊微微笑着看他:“有心了。”
    宋风时的心就跟着砰通砰通地乱跳了。
    金兰殊难得没有刻薄的评价,而且看起来就像是很高兴的样子。
    宋风时也跟着愉快起来。
    金兰殊又道:“而且那么巧,这花还是开着的,不用我费心培养了。我想起你以前在宿舍养那盆花,伺候了好久,它才开的。我那时就想,花还真的不好伺候。”
    ——也没你不好伺候啊。
    宋风时默默腹诽,但还是笑着说话:“是啊,但是花开的时候就是很好看啊。”
    “嗯,我留意到了。”金兰殊想起当时的情景,“那天我早上起来的时候就看到花开了,而且那正正是我准备好了丝巾的时候。我原本打算将丝巾放在礼盒里送你的,但却觉得,花开得那么恰巧,正好就让花和丝巾见个面吧。”
    “噗。”宋风时忍不住笑了,“正好就让花和丝巾见个面……真是个浪漫的说法,真不像您。”
    “什么?”金兰殊不悦,“我不能浪漫?”
    宋风时笑而不语。
    金兰殊想了想,说:“那个时候,你还挺年轻的。”
    宋风时以为金兰殊在暗讽自己不年轻了,宋风时就不悦回嘴说:“我和你那个时候都挺年轻的。”
    就是要把金兰殊拖下水。要老,一起老。
    金兰殊却并没有暗示宋风时变老的意思,所以也没有觉得宋风时的话刺耳,还点头,说:“是啊,年轻挺好的。”
    宋风时知道自己多心了,胸口的闷气立即就消了,他拍着金兰殊的肩膀,说:“那可不?”
    金兰殊侧头看向宋风时:“现在也挺好的。”
    宋风时感到气氛变得花一样美好了,只得点头附会,心里却若有所思起来。
    他好像想到了广告词写什么了。
    在新一次的汇报上,办公室里依旧只坐着金兰殊、欧文、曹大头和贾克琳。
    曹大头上次“锐意创新”碰了壁,便变得保守起来,出的广告词是:“新的我,新的宝梵琉。”
    金兰殊果然摇头:“这个太普通了,也没有什么画面感可言,重点不突出,你以为是小学生的命题作文吗?”
    “对不起,我再改!”曹大头立即道歉。
    “再看看吧。”金兰殊看向贾克琳,“你们组呢?”
    贾克琳拿出了文案:“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曹大头看见金兰殊似乎脸色转好,便僵硬一笑,挑剔说:“可是这个好像也没有突出‘改变’吧?”
    贾克琳便解释:“其实在思路上也说了,我们原定是‘最好的年纪,最新的宝梵琉’。用‘最新’来凸显宝梵琉现在的变化。但觉得这样太过僵硬,画蛇添足了。总裁不是一直说要‘主次分明’‘突出主题’吗?我们觉得改动后会比较好,当然,这是两套备选方案,可以让总裁选择的。”
    摆在桌面上,便是贾克琳小组提供的两个方案,一个是完全按照“年轻”和“改变”写的“最好的年纪,最新的宝梵琉”,另一个是只突出“年轻”和品牌的广告语“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嗯。”金兰殊沉吟了半晌,才合上文稿,说,“这也不是命题作文,太过附会反而不自然。我们就用贾克琳刚刚提交的那个。”
    其实无论选哪一个,对贾克琳都是一样的。因此,贾克琳一边朝金兰殊点头答应,一边斜瞥曹大头一眼,露出胜利的笑容。
    既然方案定了下来了,品牌部的效率还是很高的。广告很快就落地了。
    宋风时怀着要看看自己“亲儿子”的心,专门到了他曾经工作的那个购物广场,看着广场中央竖立的大幅海报。海报里,年轻美丽的女模特逆着光灿烂微笑,穿着宝梵琉新款的黑色纱裙,纱裙上缀着奥地利水晶,在阳光下如暗夜里的星辰般闪闪发亮,细长的腿配了一双新款白鞋。下方一行分明的字“在最好的年纪,遇见宝梵琉”。
    “呼……”宋风时仰头看着这个大海报,连日来的烦闷总算是一扫而空,代之以丰富的成就感。
    除了成就感之外,还有一种浪漫的感觉……
    就像……这是写给金兰殊的情书一样。
    其实,没有人能定义什么是“最好的年纪”,也没有人能够预测自己会在什么年纪遇见什么人。
    看着那盆开了的兰花,宋风时觉得,在当年二十出头遇见了二十出头的金兰殊、在现在成熟的年纪遇见不太成熟的金兰殊,都是很难得的奢侈品了。
    他是这么想的。
    “是你吗,小宋?”身后响起了熟悉的声音。
    宋风时惊讶地转过头,看见了许久不见的刘易斯先生。
    第三十二章
    刘易斯还是那个风度翩翩的样子,含笑看着宋风时。
    宋风时有些吃惊,但还是习惯性地对人露出微笑:“嗨,怎么是你呀?”
    刘易斯笑着说道:“还真是巧呢。”
    刘易斯说着,又抬头看了看那大幅的海报,说:“这是宝梵琉的新广告?”
    “嗯,是的。”宋风时顿了顿,又说,“好像上苑春从不打广告?”
    “是的。”刘易斯开玩笑地说,“省钱呀。”
    宋风时也笑了,说:“这话说的……是你们东西好,‘酒香不怕巷子深’,不必费劲儿吆喝。”
    “那可不敢,宣传肯定是要有的。”刘易斯朝宋风时温和一笑,“好比今天,就有宣传活动。您能赏个面、捧个场吗?”
    “那么巧?”宋风时顿了顿,又开玩笑说,“可不会又叫我花钱买东西了吧?实话说,上次那70欧买的筷子,我都没舍得用呢。”
    “那就不对了,再好的东西都是给人用的。不然那钱才叫白花了呢。”刘易斯一边笑着,一边领宋风时往商场中央走去。
    这是上苑春难得的一个比较具有开放性的活动。现场还有媒体朋友。
    他们上苑春从不打“广告”,但不代表不宣传。比如这次的活动,明天就会见诸各大报章、媒体。
    宋风时跟在刘易斯的背后,盯着他的背脊看,便发现刘易斯今天穿的衣服很轻薄,贴着身体、随风而动,隐约能勾勒出腰肌的线条。这布料不但质感特殊,颜色也有些奇异,是一种不均匀的深褐色。以宋风时当导购多年的经验而言,这样的衣服挂在架子上肯定不好看,像一张烂纸,但是穿在刘易斯身上就格外风流蕴藉了。
    刘易斯转过身,见宋风时盯着自己的衣服看,便解释说:“这是竹纤维做的衣服,属于我们的‘竹衣’系列。”
    “哦,那真是很厉害!既古典,又创意,还环保。”宋风时不觉点头,只是觉得这样的衣服不好卖吧,太难穿得好看了。
    “其实这衣服也不好穿,是吧?”刘易斯笑笑,仿佛看出了宋风时的真实想法,“就是为了符合今天活动的主题,我才穿的。”
    宋风时顺着刘易斯的指示,抬眼一看,见商场中央搭起了一个一层楼高的竹棚子。
    看来,这次上苑春活动的主题的竹制品啊。
    他们进了棚子,便看到一个小舞台,也是竹子搭建的。舞台中央是一个年过半百的工艺人在做手工。他用粗糙的手掌捧住一白如凝脂的瓷器,并用细丝一样的竹篾将瓷器包裹。
    四周是木架上都摆放着秀丽的手工制品,都是被竹丝缠着白色瓷器,看来都是出自这位匠人之手。
    木架下放着一捆竹丝,刘易斯取出一根竹丝,让宋风时碰触。宋风时伸手摸了摸那根竹丝,便立即脸露惊异之色:“好柔软、好滑溜,简直不像是竹子。”
    “是的,一百斤的竹子才能取出八两这种质感的竹丝。”刘易斯微笑着介绍说,“光是这竹丝,就比瓷器要贵呢。”
    宋风时有些吃惊。
    “但其实再贵的东西摆在那儿看都没什么意思,还是要用得起来才好。”刘易斯说出了自己的生活哲学,便将展品拿起来——那是一个裹着竹丝的素色茶杯。他往里头注满热水,递给了宋风时。宋风时见里头有热水的,便小心接过,没想到杯子拿在手里却一点都不烫。
    刘易斯便道:“因为这些竹丝的缘故,瓷器拿在手里既不会太烫、也不会太冰凉,算是弥补了瓷器的缺点了。”
    “这就是……”宋风时抬头看着墙壁上挂着的牌子,牌子上写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竹丝扣瓷”。
    宋风时见场内的产品均无标价,但听着他们这一顿介绍,就觉得自己根本买不起,又暗道:不就是要倒茶不烫么?我用马克杯还不行么?
    刘易斯笑道:“你喝一口茶,看看会不会竹子清香?”
    宋风时带着疑惑拿竹丝扣瓷小杯子喝了一口:“嗯……是有点。”其实根本尝不出什么竹子清香呢,但为了对方的面子,还是说有吧!
    没想到,刘易斯却哧的笑了:“竹子缠在外面的,怎么可能让茶有竹子香气?”
    宋风时脸有些热了:“我……这……这不是你问的么?”
    刘易斯笑着拍拍宋风时肩膀,说:“是的,谢谢你赏脸。这个杯子就送你了。”
    宋风时一惊:“这可不好吧?太贵重的礼物……”
    “不贵重的,很普通。”刘易斯回答,“这些展品本来就不会拿去卖的,堆在仓库里也没着落。”
    “可是……”宋风时还是觉得受之有愧。
    刘易斯又说:“况且,你都喝过了,还不要它,是不是有点没礼貌。”
    “啊?”不是你让我喝的吗?
    总之,宋风时到达了一个虽然“受之有愧”却又“却之不恭”的窘迫状况,最后只得收下了。
    刘易斯又说:“你实在过意不去,就请我喝个下午茶吧。”
    宋风时就带着刘易斯去了商场空中花园餐厅喝英式下午茶了。
    回头一想,宋风时觉得自己好像都是被刘易斯牵着鼻子走了。
    但这样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宋风时本人就是比较规矩、听话的性格。
    而刘易斯看起来特别温文尔雅,骨子里大概和金兰殊也是相类的,有那种要别人按他想的做的掌控欲。
    但凡是做到一个大公司总裁的人,肯定都是有掌控欲的人。
    只是看他是如何表现的。
    刘易斯和宋风时边吃下午茶,边闲聊。便又聊起了今天挂起的那幅宝梵琉的新海报来。刘易斯又问道:“你觉得宝梵琉的新路线怎么样?”
    宋风时没好意思告诉刘易斯自己是“宝梵琉”的员工,更不好意思跟刘易斯说那个新广告词是自己的作品,只得说:“我哪懂啊?不过,我倒是很想听听您的意见呢。”
    刘易斯想了想,便道:“我记得大约是我十岁的时候……又或者是十二岁的时候,记不清了。但那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吧,一个很重要的宴会……具体是什么宴会,我又记不得了。只是我的母亲赴宴的时候穿了一条裙子,获得了许多称赞,那条裙子是宝梵琉的。从此,我母亲就成了宝梵琉的忠实客户。衣柜里堆满了宝梵琉的衣服,晚饭散步也常去宝梵琉的店里,没事随便买点什么。”
    宋风时听到这个故事,第一反应居然是:哇,那你妈很有钱啊。
    不过,仔细看刘易斯那种对待奢侈品、对待钱财的态度,也大抵能推测出,刘易斯是个从来没缺过钱的人。
    这种人总有一种自在的优容,与其他人一眼就能区别开。
    不过嘛,尽管宋风时抓住的中心信息是“刘易斯妈妈很有钱”,但刘易斯根本不是要表达这个意思。他只是很平淡地继续描述,好像宝梵琉就是个超市一样,吃完饭散步去买点什么好正常的。
    刘易斯继续说道:“当时宝梵琉是很坚持传统的风格的,那条裙子我还记得是法式刺绣。”
    “嗯?法式刺绣?”宋风时作为宝梵琉的导购,也有些恍惚,“那真的是很久之前的作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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