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们家,那还能是谁?有些事情,连咱们村里人都不知道的,外人咋知道?”
这么说也有道理,尤其是之后有人打听到,编故事的那人名叫秀水居士。这下,愈发的让人认为是王家人干的了。不是王家还能是谁?村里其他人有这个本事?没钱也没人,难不成还能自己写?谁写?村里识字的有几人?
哪怕秋收在即,到底还没开始,再说闲人还是占了多数的。
就有人用了排除法,挨个儿的将秀水村的所有人都撸了一遍,最终锁定了三人。
杨铁蛋杨秀才,朱六郎,以及猪毛。
这仨都是认识字的,猪毛都能去参加童生试了,肯定也没问题。至于村学里的其他人,或者是一早就已经不念书的,都被排除了,不是学问不够,就是将学问都还给了先生,没这个能耐。
再之后,猪毛也被排除了,他要参加童生试啊,忙得连饭菜都是匆匆吃一口,哪里会有时间去编故事?杨秀才也很快自证清白,他本人包括家里人,最近几个月压根就没出过村子。
那就……
猜到真相的人纷纷倒抽一口凉气。
太狠了。
朱六郎真不愧是朱四郎的亲弟弟,这反手插自家一刀的本事,简直令人瞠目结舌。
难道他会不知道故事传开以后,迟早会叫人知道故事原型的?王家那边兴许无所谓,看王大嫂那反应居然还挺乐呵的,因为作者将她塑造成了一个明珠蒙尘的乡下大美人,王大哥也被塑造成了嘴上不多言但心中自有沟壑的聪明人。反正整个王家,除了嫁出去的那俩,其他人的形象都挺正面的。
有正面形象就必须要反面形象。
哪怕眼下只出了两册,知悉内情的秀水村人也猜到了接下来的剧情。
等村里人再看到朱六郎时,目光里不由的带上了审视的意味。哪怕朱六郎很正常的在村道上走路,仿佛也有一种六亲不认的气势。
太可怕了,这世上咋会有这样的人呢?
再一次,那些没将闺女嫁给六郎的人,不由的拍着胸口暗自庆幸。试想想,今个儿朱六郎他能对自家亲人下手,坑的还是跟他一家的四哥四嫂,那将来呢?老丈人一家迟早被坑,毕竟姻亲哪里有兄弟来得亲近呢?
还有就是,别看村里人明着看不惯朱四郎,暗地里都羡慕得很。而且平心而论,朱四郎哪怕对不起王家,可对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朱六郎那是别提有多好了,说是掏心掏肺都不为过。
结果呢?
结果呢!!
村里人恍然大悟,原来老朱家的黑心黑肺是祖传的。只不过其他人没传到,朱四郎坑的是别人对自家人还是极好的,而最小的朱六郎就不一样了,谁都坑!!
太坏了,太缺德了,太……
难怪他娶不到媳妇→_→
六郎这人还是挺迟钝的,主要是这两天宁氏又开始作幺了,逼着他多读书,还要锻炼文笔,提高表达方式,为将来的写书做准备等等。折腾得他都不知道今夕是何夕了,真的没心思去管村里那些八卦消息了。
本来,老朱家这边消息最灵通的就属宁氏了,可宁氏这不是忙着开创新事业吗?
温氏则因为这几日天气太热了,害喜状况一下子变得特别严重了,她连自己都顾不上了,确实没有心力管别人了。
朱母更是见天的往外跑,她已经对坑村里姑娘不抱任何希望了,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外头不知情的人家上。
王香芹就更不用说了,她本来就消息十分落后,再一个,很多事情往往当事人反而是最后一个知道的。那个故事里,老朱家的人压根就还没露面,唯独她已经出现了,是作为反派出现的。
只这般,老朱家这头愣是没得到半点儿消息,还是在秋收前一日早上,朱家大伯娘一脸犹豫的找上了朱母,十分委婉的提了这个事儿。
朱母彻底懵了。
及至朱家大伯娘走了,朱母还沉浸在巨大的震惊之中,等她好不容易回过神来,顿时勃然大怒:“宁氏!!!!!!!!!”
虽说宁氏那院子离朱家老屋不远,可所谓的不远也得走上一小段路。刚吃过早饭的宁氏,正在自家檐下走动着消食,隐约间好像从不远处传来一记喊声,似乎听着是在叫她,可仔细一听却又不是很分明了。
宁氏也没太在意,只当是自己听岔了。
可很快,她就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朱母杀上了门。
随之而来的,还有硬被朱母拽过来的王香芹。
宁氏在看到二人到来时,吓得打出了一记饱嗝。
等真相从朱母嘴里说出来后,宁氏转了转眼珠子,很快就有了说辞:“写书啊,那肯定要……对对,四弟妹以前跟我说过的,要艺术加工的。我这是夸大了,编故事啊,难道要我写一日三餐这种流水账吗?谁耐烦听呢?这不是,大家都喜欢听穷人乍富吗?王大嫂突然间从一个穷苦的乡下妇人,摇身一变成了官宦人家的少奶奶,多吸引人呢!四弟妹那会儿就说了,话本子都不敢这么写,还说写成话本子一准有人看!”
王香芹:……
她好像是说过这话。
“那确定了王大嫂俩口子当主角,我总不能说他俩的坏话吗?再说了,人家王家现在是官宦人家了,我要是胡乱编排他们,诬陷他们,回头保不准王家就喊人把我抓起来了,你说我怕不怕?”
朱母:……
这么一说貌似有点儿道理。
“四弟妹你肯定是懂我的,你教我的啊,要迎合市场,写故事就跟卖吃的一样的,别人想听啥故事就得写啥,啥赚钱卖啥,对不?咋能跟那些看书的听书的反着干呢?我一直都是这么发财的,这是……我想想啊,四弟妹那话是咋说的来着……对对,是适应市场规则的!!”
王香芹:……
她二嫂真的不是穿越的吗?
“娘啊,你也知道的,要是我那小饭馆开得好好的,我肯定不能搞事啊!你老说我爱搞事,不肯本分过日子,可这不是因为我想发财呢?要是本本分分的就能发大财,我为啥要搞事呢?我又不傻!再说了,让六郎背锅这个事儿真的怪不得我,谁叫我家灶台笨呢,记个菜谱还成,写故事他是真不行呢!我答应你,回头要是灶台聪明了,让他写,好不好?那要是实在不行,你们就对外说,写那故事是我的主意,都是我的错,成吧?”
朱母:……
成个屁!谁信啊!!
试想想,在所有人都认定了某个事情的时候,你跳出来跟人家说,大家全都猜错了,事情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而是另外一个版本的。谁信?反正她是不会信的。
尤其眼下,在全村人都认为朱六郎不是个东西,朱家男人都他娘的一肚子坏水,为了发财连这种坏主意都想得出来,踩着亲哥哥嫂子发财,暴露后甚至还抓了另外一个嫂子顶包……
太坏了。
人咋能那么坏呢?
坏透了,都坏得流油了!
第107章
家里人倒是都知道了这事儿是宁氏干的, 确切的说,她才是幕后主使。
可问题是, 光老朱家的人知道这个事儿没用啊!外头人会怎么想?怎么说?还不照旧将矛头对准了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朱六郎?
因为宁氏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朱母哪怕是她婆婆, 也一样没辙儿。
其实, 这也是因为老朱家已经分家单过的缘故, 就算是当婆婆的,也不能插手太多。再说了,宁氏怕啥?她最怕的是发不了财,别的才不在乎呢, 朱母又不可能为了这个事儿真叫二郎休了她。再说了, 朱母私底下琢磨着,怕只怕今个儿二郎真的休妻了, 宁氏还是不会改的。
用宁氏的话来说, 只要还能喘气, 那就要发财!
摊上这么个儿媳妇,朱母也是无奈了。
第n场战役,宁氏依旧获胜。
叫人没想到的是, 就在朱母和王香芹退败后不久, 有一个既出乎意外又在情理之中的人出现在了宁氏家门口。
宁氏送走了人后, 就去了后院那头, 她是养了几只鸡的, 为了吃蛋方便, 结果才刚走到后院, 还没来得及喂鸡呢,就听到前头有人唤她。等她再度来到前院时,看到的却是有一阵子没见面的王大嫂。
“你……”见着正主,宁氏心下闪过那么一丝丝的心虚。不过,对她而言,心虚不心虚的也就那么一回事儿,反正哪怕明知道自己做错了,只要能发财那就不叫个事儿。
很快,宁氏恢复了正常,笑眯眯的领着王大嫂往里头坐,又是沏茶又是拿糕点果子的,殷勤得不得了。这要是换做温氏,被宁氏这般热情的招待,一早就心里发毛防备起来了。可王大嫂嘛,她跟宁氏的以前没太多交集,也就是几个月前因为刘神仙的缘故,才熟悉了起来,而且一开始的熟悉……那还真不是啥好话。
宁氏是因为拿人家当了小说里的女主角,天然的心虚,只是她脸皮厚绷住了而已。
王大嫂则是对刘神仙有些犯怵,连带看到刘神仙的狗腿子时,也会带上一些客气。
俩人互相谦让了一会儿,又说了一些客套话,再接着就沉默了。
乡下地头妇人们聊天说嘴,多半都是跟地里的收成、家养的牲畜、男人、孩子、公婆等等,就是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偏宁氏和王大嫂其实没有太多的共同语言可讲,谁让宁氏打小就吃好穿好的,嫁到老朱家以后日子过得也不错,之后更是连着发了好几笔财。而王大嫂呢?她命是好的,可真要说享福,起码到目前为止,还没享受到太多的福,王举人那头倒是托管家带了银票来,可银票是捏在她公婆手里的,再说她也舍不得大手大脚的花销。
一时间,堂屋内的气氛略有些尴尬。
总这么尴尬下去也不是法子,宁氏是真的不想开口,她生怕王大嫂是来找她麻烦的,更怕的则是王大嫂会管她要钱。因此,她索性打定了主意先叫王大嫂开口,这样才能见招拆招。
又好一会儿,王大嫂大概是意识到宁氏不可能主动开口,她无奈的扯了个话题:“二郎媳妇,你最近听没听说过,县里有个听出名的话本子?”
宁氏瞬间明了,可正因为她听明白了,才更加不能揽事上身,可装傻充愣也得有个限度,这事儿明显整个村子都知道了,哪怕宁氏眼下怀着身子,那怀孕又不代表足不出户,就算真的足不出户,还不兴人家上门来跟她聊天?
略一迟疑,宁氏咬牙点了点头:“好像是有这事儿,咋了?”
王大嫂拿眼上上下下的瞧她,却见她一脸的茫然无辜,仿佛真的跟这事儿无关似的:“刘神仙说你是个发财命,我原是不信的,可经了我自个儿这事儿,就再没了不信他的道理。可我寻思着,开饭馆子又能挣几个钱?别说石门镇了,就算是县城里,开酒楼饭馆的,赚钱肯定不少,可发财呢?啥叫发财命?”
“嘿嘿,王大嫂你有话就直说呗。”
其实,她俩的年岁相差无几的,王大嫂是因为娘家穷且不靠谱,这才被耽搁了好几年,最后不得不嫁了个外来户王家。真要算起来,王大嫂、宁氏、温氏,这仨都是同龄人。
可同龄人嘛,其实不需要这般尊重的,一般称呼都是随夫家走。像王大嫂就喊温氏为大郎媳妇,喊宁氏为二郎媳妇。而私底下,温氏也好宁氏也罢,都是管王大嫂叫王家的。
称呼这玩意儿挺神奇的,有时候什么都不用说,光品位一下称呼,大概就能猜到对方在附近一带的地位了。只是,王家到底起来得晚,又不知道啥时候就会搬出去,哪怕他们家日后真的不一样了,村里人的感触其实并不深。也因此,背后大家提起王家就觉得他们家走了狗屎运,只是当面又不得不忍着酸劲儿捧着他们。
宁氏倒是不酸,原先她还羡慕过王大嫂,觉得这人命是好,啥都不用做就能享福。不像她,天天为了发大财,那叫一个累死累活的。
俩人一来一往的又说了一会儿话,宁氏明摆着是不愿意说出实话的,王大嫂见她实在是难缠,索性敞开天窗说亮话。
“我就问你,那书其实是你写的吧?秀水居士也是你吧?”
听到这话,宁氏心里一个咯噔,她是真没想到,王大嫂的直觉那么灵?这要不是直觉太灵,难道还能是太了解她了?不等她想出说辞来,王大嫂又是一叠声的发问,语气是笃笃定的,一副你瞒不过我的模样。
末了,王大嫂又道:“我特地来找你,可不是为了跟你闲话家常的,更不是来找你算账的。这事儿吧,你承认不承认对我来说也没差的。就是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前些日子,你没少找我聊天,还缠着我问了不少事儿。我敢说,整个秀水村除了我们老王家,也就只有你对清楚家里的事儿了。”
宁氏眼神里透着虚,往左瞄瞄往右瞧瞧,就是不看王大嫂。
“你不用怕,我真的不是来找你算账的。我去过县城里,还特地去了茶馆里点了一壶茶,仔细的听那说书人说了故事。你写的挺好的,不过还是不够好,你要听听我说吗?”
王大嫂还真就不是来找宁氏算账的,她跟王香芹不同,她完全没有**观念,再说了,宁氏既然要将她写成女主角,就必须捧着她。在茶馆里,当她听说书人说,那汪大嫂肤若凝脂、面带桃花、秀发乌亮、身段窈窕……
她那感觉啊,那可真的是太舒坦了,从小到大都没人这么夸过她啊!
宁氏是接受了王香芹的小说套路,觉得男主负责事业线,女主负责美美美,当然,因为才刚开了头,事业线尚未起来,可女主角的美丽却已经征服了大众。
当然,也征服了王大嫂本人。
王大嫂是头一回经历这种事儿,被人从头到尾仔仔细细且不重样的夸赞了一番。不单在书里被夸奖,人家说书人还是要自己加不少词的,这么一来,她这心里就更痛快了。
太舒坦了,简直比喝了蜜都甜!
所以,她不生气,她真的一点儿都不生气。
非但不生气,她还想好好感谢一下秀水居士,谢谢对方能这么昧着良心夸赞她。
宁氏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