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了身孕的女人,跟从前的待遇自然不同。林水向来是个心疼妻子的人,又因这么多年,膝下只有林蔚这一个女儿,心里难免焦急,总想要个儿子。遂对有了身孕的王氏越发百依百顺。
连家里的顶梁柱都站在自己这边,王氏就更加有恃无恐了,变本加厉的对林蔚吆五喝六。一时让她喂猪喂鸡,一时又让她烧洗脚水,总之就是不让林蔚闲着。
初时,林蔚看在她爹,以及王氏肚子里这点血缘的份上,没跟王氏计较。横竖在家里,喂猪喂鸡这种脏活累活一直都是她干的。至于烧洗脚水,林蔚就没这么客气了,直接吆喝着让林惜去烧。
一来二去这烧洗脚水的事就被王氏给知道了,揪着林惜的耳朵在堂屋里又哭又骂,指桑骂槐,要不是怕伤了肚子里的孩子,指不定就要蹦起来骂街了。
林蔚只做听不懂,有空就背着竹筐,拎着把镰刀上山挖野人参去。哪知王氏那个女人见不得林蔚靠这个挣钱,村里村外一吆喝,满村的人纷纷效仿,就差没把山上的老树根挖出来卖了。
只是,这野人参在别的地方,可能还值钱些,在这清河镇却是卖不到几个钱的。一来二去,山上的野人参几乎要被挖绝了,村里的人忙活了一场,也就卖几十个铜板换一口袋米。
林蔚早就算到会有这么一日,另外找了条挣钱的门路。卖猪肉的摊子往往都把没有肉的大骨头拿回家喂狗,白白糟蹋了东西。林蔚就以三文钱一根的价钱,一次性买个三、四根,回家洗干净过个滚水,煮上一大锅,切点萝卜丁进去,再配上自己特制的野菜团子,香喷喷的一大锅骨头汤就出锅了。
二狗哥对林蔚很是照顾,知道她想做小本生意,遂带着她跑镇上购置了几副碗筷,还有一张桌子,几个小板凳。顺便又买了一些五颜六色的丝带和一大摞素白色的手帕。
丝带可以打络子,只要花样多,就不愁卖不出去。至于素白帕子,自然是要在上面绣花。镇上有专门的绣坊,专门收这个。绣好一张手帕能卖三文钱,一张素帕子一文钱。要是一天能绣十张手帕,就能挣二十文钱,远比林秀才给东家抄书帖来钱快。
一大清早的,林蔚早早起了身,背着背篓出了房门。背篓里放了不少东西,一株野灵芝,还有一些打好的花结,另外就是才绣好的手帕。
二狗哥驾车在院门口等着,见林蔚出来了,眼睛一亮。赶忙翻身下车,从林蔚手里提过一只大瓦罐,笑道:“这东西这么沉,就让我来提吧!”
“谢谢二狗哥,那我去把碗给拎来。”
二狗哥身材结实,典型的庄稼汉子,身上跟有用不完的劲似的。先把盛骨头汤的大瓦罐小心翼翼的放在驴车上,又转身把买来的桌子板凳都抬上去。
“东西太多了。”林蔚抿唇,有些难为情道:“这样你就不能拉村里人了。”
“没事,俺就拉你一个。”
二狗哥憨厚的笑了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我看这样吧,就当我包了你的车,一来一回给你二十个铜板。”林蔚想了想,还是觉得不能平白无故的担人情。
“随便你哩。”
二狗哥给林蔚找了个稍微宽敞点的位置坐,这才驾着驴车往镇上赶。
东边的晨光微透,空气里的水气渐渐消散,太阳一出来,整片大地都烫了起来。林蔚早上起来还觉得有些凉意,眼下小脸汗津津的,穿着一身葱绿色的衣裙,衣料虽普通,可远比以前的粗布麻衣好上太多了。
常小大夫给的药十分管用,林蔚喝了两贴之后,从前的胸闷乏力一扫而空,这身上也有劲儿了,胃口也好了不少。一来二去身上也长了点肉,虽然看起来还是十分瘦弱,可却比从前好看几分。
不施粉黛,一头青丝仅用一根发带松松绑在脑后,更显得小脸清丽,虽比不得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可却别有一番滋味。
好不容易到了镇上,时辰也不早了。林蔚估摸着临近正午生意会更好一些。遂先去绣坊把手帕卖了,换了二十个铜板,直接给了二狗哥。
二狗哥说什么也不肯要,林蔚便板着脸吓唬他道:“你要是不肯收,以后我都不找你帮忙了。”
早先便说二狗哥脑袋一根筋,林蔚小脸这么一板,赶忙就妥协了。特意找了个宽敞地,把桌椅板凳摆好,忙得满头大汗。
镇上人多,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流拥挤,林蔚这个小摊在街的最拐角,没什么生意。
她心里着急,原地转了一圈,突然想到个好主意。站在马车上大声吆喝着: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祖传手艺排骨汤。喝一口强身健体,喝两口阖家幸福咯!快来呀,一碗只要两文钱!”
这招牌打的响,自然会有好奇的客人过来围着看。见这小摊主居然是个十多岁的小丫头,一时竟然都笑开了。
林蔚便道:“来来,祖传的手艺,不好喝不要钱啊!”
如此,一来二去就来了几个人要喝汤的,林蔚赶忙盛了五碗出来,将汤送了过去。
“好喝!姑娘这厨艺不差,比得上天仙楼的厨子了!”
林蔚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闻言便笑道:“好喝的话,以后要常来啊!到时候给老顾客便宜点!”
这生意一旦做得好了,总有那么一两个地痞无赖过来找茬。一个身穿灰色长褂,满脸络腮胡子的男子,喝完汤就走,林蔚去问他要汤钱,这人非但不给,还骂骂咧咧。
“这么难喝的汤,居然还敢拿到外头来卖!我呸!不是你自己说的,不好喝不要钱!”
林蔚最厌恶这种地痞无赖,遂道:“我的确说过这话不假,可喝过我这排骨汤的人都说好喝。想白喝汤不给钱,我拉你去见官府!”
这络腮胡子一听,当即一脚把椅子踹翻,嘴里骂骂咧咧就要上来打人。二狗哥见状,气势汹汹的走了过来,一推肩膀,将人推了个跟头。
“好!真有你的!”
络腮胡子见二狗哥身形健壮,心知自己打不过。对着人竖了根中指,这才摇摇晃晃的往街的另一边走了。
这中午生意最好,不多一会儿,就将一大瓦罐的排骨汤卖得差不多了。林蔚心里跟抹了蜜似的,腰间的荷包鼓鼓囊囊的,轻轻一震,铜板撞着铜板,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别提有多欢快了。
她见生意做的差不多了,这才招呼着二狗哥收拾东西。拿过背篓时,见里头还放着一株野灵芝和一只小盅。
“二狗哥,你先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买个东西,很快就回来。”
二狗哥正在往车上搬桌子,闻声便道:“去吧,去吧,俺在这等你!”
算了算日子,也有些时日都没见过常小大夫了。
不知道为何,自从上回在常小大夫面前说,倾心他很久之类的话后,林蔚每每一回想起常小大夫的脸,面颊就不由自主的发烫起来。
越是想见他,有时候往往越是不敢去见。林蔚走到医馆门口,又有些后悔,正犹豫不决时,就听边上有人喊她。
“这不是林蔚吗?你怎么来这了,看病还是拿药?”
林蔚抬脸,就见眼前站着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年,正是上回那个医馆小工,常宁喊他小四来着。
“小四哥。”林蔚素来秉承着嘴甜不要钱的优良品质,笑眯眯道:“你们家常小大夫今日出诊吗?”
小四挠了挠头,似乎是头一回被姑娘家这么喊,白净的面庞微微发红,只道:“在的,反正现在是中午,医馆里也没什么看诊的病人。走,我带你直接进去找他。”
说着,小四就抬腿领着林蔚往医馆后堂走,穿过一道隔间,就见常宁正坐在饭桌前吃饭。
两荤一素,伙食不差。常宁吃相极其斯文,执筷子的手白如玉骨,分外好看。见林蔚过来了,将碗放下,温声询问道:“怎么这个时辰过来了?吃饭了么?”
“吃过了。”
林蔚吞了吞口水,嘴上这么说,可肚子却十分诚实的闹了起来,发出一串的“咕噜”声。
“哎呦,姑娘你还会说腹语啊!”
小四笑得直不起来腰,打趣道:“看来还是咱们常小大夫魅力大,但凡是有姑娘见了他,保管连饭都吃不下了。”
他一抚掌,冲着常宁揶揄道:“这叫什么?秀色可餐!”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这个脸,我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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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少女心思
“打哪儿学得抖机灵,没事就去捣药。”
常宁放下碗来,给林蔚也盛了一碗,示意她坐下。
“行,你们先吃着,趁着天好,我去后院把药材翻翻。”小四冲着常宁挤眉弄眼一阵,提起翻药材,又唉声叹气,“咱们医馆同广福药材铺子一向井水不犯河水。也不知怎么的,前一阵子来了这么多人闹事,要不是常小大夫身手了得,否则就那几个老大夫的身子骨,架都没打,吓都要吓死了。”
闻言,林蔚微微一愣,莫不是上回那事,才害得常宁被人上门挑衅了?
常宁递给林蔚一双干净筷子,眼皮轻抬,淡淡道:“我已经跟这里的主持大夫解释过了,但小四却是不知情的。”
林蔚歉疚道:“这都怪我,要不是为了救我,你哪里用得着去惹那种地痞流氓,你没受什么伤吧?”
“不关你的事,你不必抱有歉意。”
常宁手指轻轻敲了两下桌面,温声道:“有什么事,吃过饭再说。”
林蔚正预拿起筷子,突然想起来正事,赶忙将背篓里的小盅小心翼翼的捧了出来。推到常宁的跟前,轻轻道:“这个给你喝。”
“这是什么?”
常宁将盖子打开,扑面一股子浓浓的荤香,油而不腻,汤色浓白,上头还点缀着几根葱花,看着就很有食欲。
“这是……你自己做的?”
林蔚微垂着头,绞着衣角,点了点头。再抬眼时,见常宁正端着一只白瓷碗,颜色略淡的唇瓣贴在碗边。好看的喉结微微滚动,再往下素白的衣领浆洗的一尘不染。
说来也很奇怪,这个常小大夫不是本地人,观其穿着打扮也寻常,却通身一股子清贵之气,就是穿着半新不旧的长袍,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住。
“很好喝,谢谢你的一番心意。”
常宁放下碗来,抬眸望着林蔚,轻轻一笑。
不知为何,林蔚听着这话,总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她仓惶抬眼,正巧同常宁对视了一眼。少女怀春最是单纯懵懂,仅仅一眼就让她心慌意乱起来。面庞微微发烫。
赶忙从座位上退了下来,胡乱说了一句“你喜欢我就天天给你做”,说完耳朵尖都红透了。
这话意味深长,林蔚生怕常宁误会,赶忙摆了摆手,辩解道:“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说,只要你想喝,我可以做给你喝。”
其实,两句话的意思差不了多少。关键看常宁是如何想的了。
常宁伸手要把林蔚拉坐下,哪知林蔚跟受了惊的兔子似的,一下子跳多远。
这抬起来的手,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常宁无奈的叹了口气,问她:“你很怕我么?你躲什么?”
“我……我没有躲啊!”
常宁手又抬了一下,果不其然,林蔚又紧接着往后跳了一步。
这下一来,林蔚脖颈都开始红了起来。常宁不疑有他,起身大步走了上前,抬手一触林蔚的额头,蹙眉道:“怎么,生病了?脸怎么这么红。”
林蔚支支吾吾的,也说不上来什么。抬眼悄悄的望了常宁一眼,又望一眼,心脏砰砰砰的乱跳,像是揣了一只活兔子。
“我……我该走了,晚了时辰的话,我后娘会骂我的。”
“后娘?”
“嗯,我亲娘去世很多年了。后娘带回来一个妹妹,还有一个弟弟,现在又怀孕了。我爹给别人临摹字帖换钱,家里的一切事情都是我干。”
“这样啊。”
常宁恍然大悟,勾唇摇头道:“我其实也有一个弟弟,性子很淘气,成天在家上蹦下窜的,也没人能管得住他。”
林蔚这是头一回听见常宁聊起他家里人,出于礼貌,自然不好多问。
常宁又说要她拎两贴安胎药回去,林蔚这回说什么也不肯要。
这常小大夫每回给她开药,从来不收她钱。这在偏远的小镇上,一个小大夫每个月能挣多少银子,哪里经得住这样。
可偏偏常小大夫从来不把银子当银子,遇见穷得看不起病的人,那都是自掏腰包。他又年轻,医术却精湛,虽在清河镇待的时日不长,可这里一片的人都夸他菩萨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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