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这种东西,一向是恨的恨死,爱的爱死,黎小麦是后者,看林肯的反应明显是不怎么喜欢的,不然这么好吃的点心,他那样吃简直就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
好气啊!
这边李家骏在李安妮的提醒之下看了全程,倒是没有觉得自己林哥有什么不对,只想着他大概是误解了黎小麦的意思。
从小物质条件极其优越的少年,善良且富有同情心,觉得这位姐姐真是可怜,和大伯流落在外的日子过得一定十分拮据,怕是都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于是立刻捧起自己那份点心放在黎小麦面前,十分真诚地道:“小麦姐,这个给你吃。”
黎小麦正暗自运气,不防对面这不起眼的少年有这样的动作,不由得怔了一怔。
李安妮也没想到弟弟会主动给黎小麦送吃的,她的本意是想和弟弟一起嘲笑黎小麦——虽然黎小麦吃东西的样子没有什么不雅,但一个女孩子吃那么多东西,酸甜苦辣咸荤素不忌,本身就不符合优雅淑女的人设。
李家骏将榴莲酥放在黎小麦面前,便绕绕头有些害羞地又坐回自己的位子上,但仍然看着黎小麦,一脸期待,黎小麦对少年的示好心生暖意,便冲他感激地笑了笑,但经过刚刚和林肯的那一通闹,她对这点心的渴望消退了不少。
吃东西就是这样,吃的时候停不下来,一旦被打断,饱腹感上来,胃口就没那么好了,这也是吃饭慢的人不容易长胖的缘故。
黎小麦好吃却不贪吃,她好动,消耗大,饭量比一般女孩子要大,却从不吃撑,因此她从小到大都没胖过,这一度令王童十分嫉妒。
一方面她不想再吃了,另一方面这是李家骏小朋友第一次对她示好,情意拳拳,黎小麦不想辜负他的好意,眼珠一转,便将点心递给旁边的林肯:“刚刚我看林同学很喜欢,我怕胖不敢多吃,就借花献佛送给林同学吧。”
林肯闻言慢慢地转头看向黎小麦,眼神凉凉的,黎小麦不甘示弱,嘴角露出个挑衅的笑意:吃啊!有本事你接着吃啊!
两人对视了片刻,就在黎小麦以为他会不管不顾推开自己手的时候,林肯忽然嘴角勾出了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黎小麦忽然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只见林肯忽然低下头去,然后黎小麦就感觉自己的指尖碰到什么软软滑滑的东西,还在怀疑是不是错觉,林肯却已经将点心卷进嘴里,还用力嚼了两下。
黎小麦目瞪口呆,只觉得“轰”得一下,气血上涌,整个人傻成了一座红通通的雕塑。
她满脑子都是林肯忽然低下来的头和头顶的发旋,林肯个子比她高,这还是黎小麦第一次清楚地看到林肯的发旋,和别人不一样,竟然是两个并列在头顶,中间还有不小的距离。
两个发旋当然比一个面积大,这是不是意味着,林肯将来秃顶的速度都要比别人快一倍?
听说秃顶会遗传,看看林晟依然茂密的黑发,和林爷爷虽然全部变白仍然牢牢长在头上的那些毛发,又觉得林肯大概率不会变秃——啧,便宜他了!
黎小麦思维继续发散,想到还有个说法,说是长着两个发旋的人,会比普通人更加执拗、叛逆,就像是生着反骨一样,你让他往东他就偏要往西。
看着林肯一边咬牙吃掉榴莲酥,一边用同样挑衅的眼神看向自己,黎小麦第一次感到后悔,这么个幼儿园都没毕业的狗男人,她干嘛去惹他呢?这下尴尬了吧。
黎小麦近乎头皮发麻胆战心惊地偷偷拿眼光溜向其他人,已经做好了被围观和嘲笑的心理准备,却发现周围似乎和她想的不太一样。
只见几个大人仍在若无其事地吃饭聊天,就连黎小麦最担心的林爷爷,也没有看她,而是从碗里挖出一勺杂粮饭,慢慢地送到嘴里,一边摇头一边认真地咀嚼,和林肯吃榴莲酥的样子神似——很显然他也不不喜欢吃那碗花里胡哨的饭。
除了李安妮一贯的白眼和不屑,剩下的人居然都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李家骏见送出去的点心虽然黎小麦没有吃,但进了自己偶像林哥的嘴里,感觉是一样一样的,并没有什么不满。
而吴丝丝双眼微垂,没有露出什么情绪,如果不是林肯那货又开始猛灌水,而自己手指尖的触感还有如实质,她都觉得刚才那一幕是自己臆想的了。
之前不过是给林晟剥了个橘子大家反应都这么大,怎么林肯这厮从她手里抢吃的这些人都觉得很正常呢?
橘子?电光火石之间,黎小麦忽然明白了什么,皱了皱眉头正觉得要糟,却见林肯喝完水之后把杯子放下,慢慢开口:“这次就算了,以后注意点儿,不是每个人都像我和父亲这样好说话的。”
作者有话要说: 林肯:你以为逛动物园呢?拿着东西东喂一下西喂一下?
第28章
林晟是个大忙人, 他下了飞机便过来老宅这边,门外还有一溜儿的秘书和助理在等候,饭毕很快就告辞,临走前着重和黎小麦打招呼,邀请她去家里玩,并对林肯提出要求:“在学校多关照一下妹妹。”
和当时在病房里李老爷子提出的要求一模一样。
林肯闻言看了眼黎小麦,扯扯嘴角不置可否,黎小麦也不以为然,她现在适应的好着呢,林坏水不给她找麻烦就不错了, 还指望他照顾她?
做梦比较快!
好在林晟离开后,林肯也没有继续在她眼前晃悠——李家骏好容易等到晚饭散场, 迫不及待地拉林肯去看他新添置的航模。
李安妮则缠着母亲吴丝丝想要回家, 看得出她很不喜欢来老宅,应付完例行差事就坐不住了。
但吴丝丝显然不打算为了女儿把丈夫独自撇下, 而李念南被李老爷子叫进书房谈事情,一时半会儿走不掉,李安妮只能窝在角落无聊地刷手机。
而黎小麦则被落单的林爷爷叫住:“丫头, 过来, 爷爷这边有点事问你。”
黎小麦嘴里答应着, 心里却有些打鼓,她现在草木皆兵,总觉得这一屋子的人都各有心思,偏偏她一个人独处其间, 表面上人人都照顾她,但其实她和谁都不熟,最熟的林肯又那么狗,这让她每一步走下来都有一种在探险的感觉。
就算林爷爷从头到尾表现得都像个与世无争的小老头儿,她也不敢掉以轻心。
尤其现在林老的行为还带些鬼祟,叫她过去的时候还特意看了下四周,发现没有人注意到她才放心的样子。
然而等黎小麦这边忐忑着坐下来,却见林老头儿从身后拿出一个手机,黎小麦打眼一看,嗬,老爷子还挺潮,华为最新款的机子,前几天刚举办完新品发布会,oled环屏幕,机身非常漂亮。
然而机器上显示的字体却远比正常的大,也没有贴防窥膜,以至于黎小麦人还没过去,就看到上面显示的是xx文学网的界面。
老爷子还看网络小说?黎小麦有些惊讶,却见老爷子笑眯眯地问她:“丫头,你看网文吗?”
黎小麦摇摇头,如实回答:“不怎么看。”主要是没有时间,她性格好动,学习已经占据了她几乎所有安静下来的时间,别说网文,连电影电视都很少看。
不像王童,她几乎精通所有二次元世界,阳春白雪世界名著,周易八卦玄学传奇,动漫电影网文论坛,就没有她不知道的,嘴里经常冒出一些她听不懂的潮流词汇,知识面广阔得像蓝天大海,标准的移动小百科,和她在一起,黎小麦经常怀疑自己脑容量不够用。
林爷爷似乎有些遗憾,不过似乎除了她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人讨论,还是说出了他的本意:“是这样的,爷爷退休赋闲在家没事情做,就把年轻时候的经历加工润色了一下,写了本小说发在网上。”
黎小麦愣愣地看着林老头儿兴奋的脸,林家标志性的狭长双眸,尽管因为眼皮松弛有些耷拉下来,让主人多了几分和蔼,少了几分林肯脸上的意气和林晟脸上的锋锐,但仍然在主人激昂的情绪下散发出夺目的光芒。
“然后你猜怎么着,他们网站的编辑给我发邮件,说要跟我签约!”林老的脸庞在灯光下越发红亮,一脸的得意溢于言表:“我也有资格成为签约作家了!”
黎小麦:……忽然不知道该怎么说,不过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的,她诚心赞叹:“林爷爷您真有文化,实在太厉害了!”
这是真心话,想想和他差不多年纪的黎洪昌老神棍,写出来的汉字和他画的符没什么区别,普通话都讲不标准,再看看李老爷子,也绝对不会像林老这样胸怀赤子之心。
林老被夸奖之后高兴极了:“我就知道你这小丫头识货!”说完似乎想到了什么,叹了口气:“可惜除了你他们都不支持我。”
“为什么啊?”黎小麦有些想不明白,从外公外婆的身上她早就明白,人老了之后身体由盛转衰,生理影响心理,他们慢慢变得像孩童一样需要人照顾,不管是日常生活中还是平时的相处中,“老小孩”就是这么来的。
而且人老了,很多事情看透,会抓紧时间做一些年轻时没来得及做或不方便做的事情,比如说外婆生了六个孩子,年轻时忙于教养子女,可她的爱好偏偏是当裁缝,到老了才慢慢捡起来这项技能,热衷于给黎小麦做各种花衣裳。
而外公将族长的位置卸任给大舅舅之后,就致力于鬼画符和制膏药,还声称要修炼体魄元神沟通鬼神和阴阳两界——比起他,林老爷子只是喜欢写小说而已,这爱好太高尚太正常了好嘛!
黎小麦想不通林家的人为什么不支持他,于是随口问道:“谁不支持,林肯吗?”管的还挺多!
林老摇摇头:“阿肯还好,他除了担心我颈椎不好眼睛不好,建议我语音输入之外,别的没说什么,可他爸爸反对,最关键还是你爷爷,一听说我写小说,就跳着脚地骂,骂我痴心妄想,说我要敢签约,他就把网站给封了!”
“你说这不是没事找事吗?你林爷爷一辈子也没做什么恃强凌弱的事,偏偏他就那么霸道,动不动要封人网站,人家招他惹他了?我不是怕他,虽然以前在部队他是主官我是参谋长,但就他那暴脾气,我要给他挖坑,他分分钟被上头打发去蹲牛棚吃沙子,要不是我……”
黎小麦越听越糊涂,看这林老头儿一脸愤愤陷入回忆不可自拔的样子,忍不住轻声打断他:“不好意思,林爷爷,方便告诉我您写的是什么小说吗?”
林老终于醒过神来,谈到自己的小说立刻来了精神,连骂李庆祥那老鬼都顾不上了,你问李庆祥是谁?还不就是这乖丫头的爷爷,真是的,名字那么俗,长得也不好看,偏偏生了个这么好的丫头,这都是灵韵的功劳啊!
黎小麦接过林老头儿的手机一看:《重生之回到六零抢媳妇》,挺大众的标题,放在文学网站上并不突兀,经过林老的允许之后,她又点开看了看文章的梗概,发现故事内容大概就是在六零年代的时候,一对儿好哥们儿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再教育,在南方山区同时认识了个美丽的姑娘,两兄弟一个霸道,一个温文,同时爱上了这姑娘,姑娘接受了其中霸道的那个,另一个,也就是本书的主角,晚了一步,只能抱憾送上祝福。
正在这时,政策有变,有了回城的机会,男主不想每天吃狗粮闹心,就主动申请回城,霸道兄弟和姑娘恋情正浓,当然不会和哥们儿抢这个机会,男主回城后便接受家里的安排结婚生子。
霸道兄弟后来也和姑娘结了婚,婚后不久姑娘就怀孕了,生下来的孩子天资俊秀,聪明异常。
但随着回城的人越来越多,最初的浓情蜜意转变成了生活里的鸡毛蒜皮,霸道兄弟的想法也发生了改变,他有才能,有干劲儿,不甘心一辈子窝在穷乡僻壤,儿子有神童的资质,他更不愿意埋没他。
但那姑娘却不愿意离开家乡,在博弈的过程中两人感情变淡,适逢国家爆发对外战争,霸道兄弟没和妻子商量就报名从了军。
姑娘很失望,赶在霸道兄弟加入军籍之前提出离婚,霸道兄弟没想到妻子这么绝情,一怒之下就答应了。
等三年后战争结束霸道兄弟立了功升了职,再回去看望前妻,发现前妻坟头的草都老高了,只留下一个儿子,被男主找到带回首都照料。
后来才知道,姑娘祖上是山中猎户,为了不耽误儿子,攒钱给他提供更好的教育,便再次和同伴出山去猎虎,谁知道运气不好,老虎没找到,反而碰上了群狼,猎虎小分队全军覆没,等村民们找过去的时候,尸骨都没能收全。
霸道兄弟在外征战联系不上,而本文男主军校毕业后已经有了不小的官职,当时一怒之下命令周围剿匪的驻军,带着枪/支/弹/药血洗山林,别说狼了,兔子都没留下几只,那一带的山脉,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成了荒山。
男主还因为私下命令遭受了处分,影响了升迁,尽管起点比霸道兄弟高,学历也比他好,仕途却没有他走得顺畅。
尽管如此,男主却不后悔。
然而仇报了,人却回不来了,那个美丽的姑娘葬身狼腹,霸道兄弟回来后伤心了一段时间,也再次娶妻生子。
就连她留下来的儿子,被接到霸道兄弟身边教养长大后,也因为和父亲在前途和观念上起了冲突,中断学业离家出走,或许是骨子里有那山里姑娘血脉的缘故吧,他也去了山区,一走二十年杳无音信。
前一世的故事大体就是这样,精彩的是这一世,这一世的男主带了前世的记忆,有金手指还开挂,自打一开始就把霸道兄弟秒得渣渣都不剩,姑娘当然爱上了他,孩子也是和他生的,还生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个,有儿有女,个个都优秀得要上天。
姑娘当然也没出事,婚后笑口常开,和男主一起大杀四方傲视群雄,霸道兄弟也没霸道起来,成了他们夫妻俩秀恩爱专属观众和小跟班,一个人辗转反侧孤独终老,凄凄惨惨戚戚。
黎小麦快速扫完故事梗概,看着一脸期待她点评的林老爷子,感觉颇为复杂。
军人都是这种耿直的性格吗?这码打的也太薄了点儿吧!
如果李老爷子是霸道兄弟,林老是男主的话,那么如果她没猜错,山区姑娘就是她亲奶奶。
情感上来说,她当然同情自己奶奶和爸爸,想给他们一个好的人生和结局,李老爷子此人行为也确实有值得人诟病的地方。
可她如果站林老爷子,让他重生回去和自己亲奶奶双宿双栖站在人生之巅,似乎也不怎么对劲儿。
她当然没有什么女人应该从一而终的情节,她只是觉得,如果按照林老爷子的重生计划,从林晟李京辉到李念南,都不会出生,那她和林肯李安妮李家骏当然也不会存在这个世上。
大家都没有了还怎么玩?
李老爷子对此夺妻之恨气得要封网站,林晟也是反对的,但林肯支持他这是几个意思啊?
第29章
不过林肯整个人在她看来都不怎么正常, 对于他的各种行为早就槽多无口,黎小麦也懒得去深思了。
无心插柳柳成荫,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了解到长辈们的恩怨,黎小麦还需要时间去消化一下。
尽管林老爷子遗憾地恨不得要重生,但细究起来,这故事里似乎也没有绝对的恶人,就算是最令人一言难尽的李老爷子,其实从他自己的角度来看,也是能够自洽的。
世家出身,有知识有文化有理想有能力的四有青年, 因为时代和政策的原因不得不下乡是一回事,有机会回城实现抱负却逼着他放弃, 又是另一回事。
他并没有抛妻弃子的打算, 参军之前是想要将祖母和父亲母子俩接回首都,托给家里人照顾的, 但祖母不同意,宁可离婚也不同意离开家乡,还火急火燎地在他加入军籍之前办离婚, 不然有个“军嫂”的名声顶在头上, 一切就没那么便利了。
征战在即, 此去前途难料生死不明,发妻却急着和自己划清界限,李老爷子在奔赴战场前心情一定不怎么美妙。
三年征战恍如隔世,等到功成名就, 昔日娇妻只余一抔黄土,李老爷子是个务实的人,不是苏东坡,写不来“十年生死两茫茫”的千古佳句,但不代表他不难受。便是苏东坡,词句写的那样深情,续弦纳妾一样没有耽误,李老爷子再娶也很正常。
父亲胸怀博大,教养良好,性格也不偏激,一看就是少时接受过很好的教育,钱和爱都不缺那种。
后来父亲离家的原因黎小麦不清楚,便是林爷爷也没在小说里详细描述,人家父子之间的事,他作为外人未必能了解透彻。
但从小到大,父亲也并没有说上一句李家这边的坏话,她偷偷离开家独自北上,父亲担心她安危,甚至主动联系了李家,虽然后来打电话的时候建议她换号,但随即那夫妇俩就双双进山躲清静,显然也没对这件事多上心,大有顺其自然的架势。
黎小麦也正是看清了这种局面,才没有拒绝和李家接触。
往事浮出水面,果然和她想的一样,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要恨也只能恨造化弄人。
现在唯一的麻烦就是,林老爷子重生有一定难度,他抱憾终身的事,似乎想通过另一种渠道来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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