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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他不会再留那舞姬在身边的。
    中山公主已死,他会朝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走过去,再没有人可以阻止他。
    长阳君一愣,“祭酒,这——”
    杨错不容再说,“若无正事,长阳君请回吧。”
    从头到尾,竟是看都不敢赵常乐一眼。
    杨错来花厅,似乎只为说这一句话,说完不多寒暄,迈步就往厅外走去。
    “上大夫留步!”
    赵常乐下意识喊道。
    她昨夜险些被勒死,此时不止脖子上一圈青紫,嗓音更是沙哑无比。
    赵常乐心中惶恐万分。
    自己若是进不了杨府,只能留在长阳君府邸,不说别的,她那位神秘主人恐怕都不会饶她一命。
    赵常乐咬唇,气节早被抛在脑后,她上半身被麻绳捆着,一路膝行到杨错面前。
    膝盖被磨得生疼,可赵常乐不喊一声。
    她跪在杨错脚底,谦卑的伏下身子,
    “求上大夫饶我一条生路。昨夜是我糊涂,往后不敢再亵渎您。求您留我一命,我……我……我一定为您做牛做马……”
    说罢她抬起头来,想让杨错看到她脖子上的勒痕,
    “上大夫若不收留我,我家主君绝不会留我性命。我知道上大夫仁厚,并不想追究我昨夜过错。可您纵不杀伯仁,伯仁却将因您而死,也是有损您的德行。”
    脖颈纤细,而勒痕青紫,看起来确实可怕。
    杨错心软,对人仁善,赵常乐知道。
    从前在宫里,奴仆偶尔犯错,只要在杨错面前苦苦哀求一番,杨错多半会替他们掩饰。
    赵常乐只能赌他仁善性格依旧不变。
    赵常乐此时着实是惨。
    手腕被杨错拧脱臼,至今还隐隐作痛;
    手肘处好大一块皮蹭破了,露出红红的血肉;
    脖子处是勒痕,青紫一片,说话时嗓子都是哑的;
    右脸颊红肿未消,是昨夜那欲强奸她的奴仆扇的。
    应该立刻转头就走的,杨错想,他见惯了人间惨事,这舞姬一点都不可怜。
    可不知为何,他身体却像是被禁锢住了一般。
    那一双相似凤眼盯着他,都是可怜与哀求。
    杨错只觉得晃神,时光错落,仿佛透过这双眼睛,看到了故去的人。
    中山公主在他面前死过两次。
    一次是三年前,她恨他,撞阶而死;
    还有一次是……
    无论哪一次死亡,那双凤眼都死死盯着他,满是恨意,杨错连辩白的机会都没有。
    此时此刻,舞姬的凤眼就这样盯着他,一眨不眨。
    透过这双眼睛,他仿佛看到了故人。
    一想起那个人,杨错仿佛被火烫到,几乎是有些狼狈的后退了一步。
    他闭了闭眼,眉头紧紧皱起,仿佛在克制着什么。
    杨错抬手,狠狠按着眉心,赵常乐亦皱眉看他。
    这是他习惯性的动作,从前赵常乐也经常看到,她问起,他开始不说原因,后来被她问烦了,就说是惯性的头痛。
    赵常乐因此还找宫中最好的医官给他看过,医官检查一番,却说他并无任何不适症状。
    可杨错的头痛之症却还是时不时发作。
    赵常乐抿唇,看他狠狠地按着眉心。
    她犹豫片刻,忍不住开口问道,
    “你是不是头疼?敷些冰帕子会好一些。”
    赵常乐冬天手冰,每次杨错头痛,她就用手覆上他的额。反正那时候他痛的厉害,没工夫反抗她。
    话音刚落,就见杨错猛然睁开眼,朝她看过来。
    他眼中是混合着清明与阴暗两种气质,似是在斗争,又似是天生就该如此融合。
    “头痛?”
    他嗓音带哑,像是被火灼烧过。
    将他如此症状傻乎乎认作头痛,还派医官来认真诊治的人,天下也就那一个傻子了。
    她从来没有怀疑过一丝一毫。
    赵常乐被杨错的眼神吓了吓,莫名其妙道,“你的症状看起来就是头痛啊。”
    不然是什么?
    一副“你是不是傻连自己生了什么病都不知道”的表情。
    杨错闭了闭眼。
    真像啊,怎么会有人与她如此像呢?
    眉眼,神态,说话的语气。
    杨错掐了掐眉心,慢慢吐出一口浊气,周身气质一变,又是那个清风明月的祭酒大人。
    “宁伯,让她留下吧。”
    极疲惫地留下这句话,杨错往门外走去。
    宁伯一愣,
    “这……大郎,这舞姬!她——!”
    杨错却好似疲惫至极,摆了摆手,不想再多说一句话。
    第13章
    赵常乐终于顺利留在了杨府,长阳君大功告成,也不管日后赵常乐命运如何,扔下赵常乐的卖身契就连忙告辞了。
    于是花厅里,只剩赵常乐与宁伯大眼瞪小眼。
    杨错发话了,宁伯再不喜赵常乐那张脸,此时无法,也只能把她留下。
    半晌宁伯沉默不语,这时一个少女声音响起来,“阿父,该吃午食了。”
    方才还冷眉冷眼的宁伯,见了来人,立刻就温柔下来,唤道,
    “葭儿回来了。”
    赵常乐转头回望。
    名叫宁葭的姑娘,穿的跟其他奴仆明显就不是一个等级的,真不愧是杨府管家的女儿。
    虽不是绸缎料子,但也是细葛布,红衣红裙,就连脚上的鞋子,都是黑布面绣红花。
    初夏的太阳灿烂,这姑娘一身红,也不嫌热。
    赵常乐扫了宁葭一眼,然后微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等着宁伯给她下一步的吩咐。
    宁葭将食盒放下,一边取出碗筷,一边瞟着赵常乐,“阿父,那是什么啊?”
    她指了指赵常乐,语气就像是问“那是什么东西”。
    赵常乐略皱眉。
    宁伯道,“长阳君送给大郎的人。”
    “哦……”
    宁葭落在赵常乐身上的目光,登时犀利起来。
    衣服暴露,一副浪荡模样,莫非是送给祭酒的姬妾?
    这两个字刚一浮现,宁葭就瞪了赵常乐一眼。
    此时宁伯又道,“还没想到安排她干什么活,目前各处也不怎么缺人。”
    这话一出,宁葭顿时放心了。
    原来不是姬妾。
    就说嘛,上大夫怎么会收这种女人!
    宁葭盯着赵常乐,心里不屑。
    这人一看平时就没干过活,细皮嫩肉的。若是让她去干粗活,把皮肤都晒的黝黑才好。
    宁葭眼睛一转,道,“阿父,刚巧昨天洒扫的丹河跟我说,她一个人清扫前院后院,有些顾不过来,问我能不能添一个人手。您看呢?”
    宁伯本就愁怎么安排赵常乐,如今一听,想了想,觉得不错。
    粗使的洒扫仆役,没机会见到大郎,且活计很累,这舞姬怕是也没机会起什么小心思。
    宁伯立刻同意。
    叫了个引路的小丫鬟过来,宁伯不同赵常乐多说话,让小丫鬟带她离开。
    小丫鬟将赵常乐带到后院一排倒座房里,敲了敲一扇门,喊道,“丹河!丹河!”
    没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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