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三
第1章 引
尘烟起,冬至,满城鹅雪沾染了战火硝烟后的黑,飘荡于血腥与腐烂的风中。
七朝国都燕京,曾繁荣昌盛歌舞升平,有孩童歌谣唱道‘金砖砌,玉瓦头,满街富贵盖百楼’,而今金砖玉瓦碎了一地,富贵百楼也成瓦砾,寒冬里的众人皆怀抱最后的干粮银钱,低着头于小巷中焦急穿梭,还有手上牵着小孩儿的,一边跑一边骂道:“还不快些?!迟了便要死!”
一声轰隆破了燕京的城门,满身血污的几名官兵在守不住城门的那一刹便举剑自刎,剑于脖上抹过的那一刹,燕京最高的阁楼似于眼前,一片猩红。
尸体重重倒下的时候,不知谁破了嗓子高喊一声:“北迹兵破城了!!!”
坐在城池街道正中央的孩子约只有四、五岁,头上扎着的两个羊角辫已经散乱,身上穿着布料上乘的小袄,小手抓着不着寸缕的女子的手指,那女子浑身青黑,已经冻死。孩子以小手暖着她的胳膊,慢慢抱在怀中,迎着从天而降的大雪哇哇大哭。
牵小孩儿的男子路过瞥见,心中唏嘘,心想当是富贵人家出来逃命,女子无力,被人抢了衣物银钱,活活冻死,小孩儿也饿了两日,一直坐在路中守着尸体喊娘,哭得声音都哑了。
男子走过两步,又回头看了一眼,咬了咬牙跑了过去,抓着小孩儿的衣领便要将那漂亮的小袄扯开,小孩儿倒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哭,直至身上小袄被男子扒了下来,才缩在女子尸体的臂弯里瑟瑟发抖。
男子的孩子看见这一幕,小眼睁得奇大,男子回头就给了自己一巴掌,又将小袄盖在了自己孩子的身上,将人抱在怀中便朝另一边跑,嘴唇贴在孩子的耳边,轻声喊道:“忘了,都得忘了!”
这是在逃命,哪管得了别人死活。
北迹西下,直攻西齐,西齐守了两年,国都燕京最终还是没保住,皇帝都在三日前逃了,死守城池的最后几名官兵也以身殉国,他们这些无钱无势的平民百姓,等到北迹兵入城,便是死路一条,剩下这些还未来得及走的,都是亡命之徒。
寅立十二年,北迹破了西齐国都,直取燕京,长达二十三年的国之逃亡,便于这一刻开始,北迹占领燕京后以燕京立为国都,改号天赐,实为奚落曾经盛极一时的西齐而今的衰败,二十三年内,西齐五次迁徙国都,从燕京到良川,再从良川到清平,从清平退至南郡时,西齐已飘荡了十七年。
十七年内,唯有一些国之老臣,与王孙贵胄还一直守着自己巴掌大的小国,妄图有朝一日能再将北迹赶回大漠,武官横行霸道,文官迂腐保守,一时间兵不成兵,匪不是匪。
南郡山多,百姓几次三番起义意图反抗退至南郡的西齐旧臣与亡国的皇帝对南郡子民的剥削,许多壮年男子都入山为匪,专劫西齐从别处以强硬手段征收的粮食与补给。
南郡城中皇帝鱼肉照吃,百姓却流离失所,苦不堪言,民起的匪群被官兵打散了好些,又再度聚起。
身披麻衣的女子大约只有十几岁,却手执长矛,捂着腹部的伤口一瘸一拐地走出了刚战争过的修罗场,一名西齐老臣站在城墙上声泪俱下,拍着大腿喊道:“诸位有这等能耐,为何不与我对抗北迹!都是西齐子民,却自己害了自己!天晓得陛下于宫中日夜以泪洗面,国不成国,你们还来添乱,难道真要西齐亡了才肯罢休吗?!”
那老臣声音才落,女子便抬头朝城墙上瞥了一眼,老臣胡子一把,已经跟着西齐迁徙了几次国都,却依旧脑满肥肠,肚子圆挺,反观这些起义的民兵民匪,却瘦得只剩皮包骨,究竟是谁害了谁呢?
女子听说,北迹掌管了十多年的燕京现下已经逐渐恢复元气,城内外皆无难民,若非南郡离燕京太远,他们都想过去当北迹的义兵,好早早结束这场苦修行了。
那老臣还在说,抬起广袖卷了几道,露出里头真丝的里衬来,袖子擦过眼角,似乎真的为西齐如今的局面心力憔悴,然后女子冷冷一笑,用尽手中全力,长矛往城墙上扔去,正好插入了老臣腹部,热血洒在了城墙白雪上,终于结束了聒噪。
她怕是活不久了。
伤是小伤,只是太饿,几日不曾吃饭,山间树皮也不够啃的,城中出来十个人,便能生吞了一片草野,她饿到抓着路边的白雪往嘴里狂塞,却也止不住腹中空荡饥饿传来的酸痛感,入城,本想找个富贵人家打劫敲些吃的来,却没想到将手中兵器白白送给了那老头儿。
心中着实有些可惜了,看那老头儿的岁数,也活不过两年,可她又在这乱世中,去哪儿找趁手的兵器呢?
脚下一个踉跄,女子重重地摔在了一层被白雪覆盖的台阶上,眼前模糊一片,只能看见这家人的木门上居然还刷了一层漆,抬头望去,可惜她不识字,但这牌匾却是很新的,一看就知道有钱。
女子伸手敲了敲门,没人应话,她已再无力气,只躺在雪地里望着从天而降的白雪,一片片覆盖在身上,却不见冷,或许是早就尝惯了寒冷的滋味儿,也认命了。
睫毛轻颤,视线逐渐转黑,漆门突然打开,传来了一道女声:“啊呀!这里怎么还睡着个姑娘?该不会冻死了吧?”
这声倒是将女子的魂魄给喊回来了,她顿时抬手,哑着声音道:“大姐,我没死……劳烦给碗粥,救命。”
“这……如今这乱世,一碗米都能卖天价,你这姑娘……啧,睡谁家门前不好,偏偏来我这儿了。”那女人似乎有些为难,旁边有个男人开口:“算了,给碗热水丢一边吧,有这顿,没下顿,迟早也是死的。”
男人说完,正准备蹲下去将女子抬走,那女子听见这话,心里无语,也很气,这世道,扔在路边上的尸体也能给人拆了吃了,骨头都化雪水熬汤的,将她丢一边,那她连全尸都保不住了。
她只有右手能挥动了,徒劳地抓着女子的裙摆,入手是一层棉花触感,柔软温暖,叫人嫉妒地想落泪。
就在她身体离地时,里头传来了一道声音,男子声音清润温柔,或许也有些睥睨的意思在里头,不过在女子的记忆中,是很善良友好的。
他说:“李姑姑,将本王的面赠与她吃吧,再将本王三年前的旧袄子给她,包几个馒头让她带上。”
“小王爷……”那女人显然有些为难。
那男子又道:“反正袄子也小了,南郡恐怕也守不住了,她若能活,也是造化。”
女人感叹,旧袄子小了也能改了做新的,可她家主人都发话了,又怎能不照办。
被饿得快死的女子听见有面吃,立刻撑着身子坐起来,没一会儿果然有人从里头端了一碗面出来,面上还飘了几粒猪油的油光,打了个鸡蛋,点了几片青菜叶子,女子捧着面碗呼啦呼啦往嘴里塞,虽有些囫囵吞枣,却也是她这几年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面才吃完,便有人扔了两件旧袄子出来,袄子里包了四个白面馒头,女人大约四十左右,这才认真看向女子,意外发现女子长得很乖巧可人,一双眼睛圆滚滚的,很精致,只是有些瘦得脱相,下巴削尖。
“若是前几年,我就让你入府伺候小王爷了,但这几年……唉,朝廷有消息,春来前北迹恐怕就要打过来了,你还是早早离开吧。”女人说完,又被女子抓住了手腕,那女子眼眸晶亮,问了声:“李姑姑,敢问这是哪家王爷府?”
“告诉你,也算记了小王爷一恩了,这是梁王府。”说罢,李姑姑关上了门。
女子捧着两件男子棉袄,贴着门缝朝里喊:“梁王爷!我叫秦鹿,我哥是城外慕山起义军的首领,如若有朝一日,我们起义军反了西齐,若有人抓到了你,你报我的名儿!能保命的!”
喊完,她就连忙跑了。
那时年少也幼稚,以为慕山起义军要对抗的只有西齐的军队,也以为只要拿下西齐的皇帝,便能过上好日子,秦鹿跟着兄长秦虎反了西齐一年多,说不清是军是匪,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南郡名声大噪的慕山起义军,成立不过两年便被西齐的叛军联合北迹一起给灭了。
西齐再度迁徙国都,五年内迁徙两处,最终彻底于肃州灭国,长达二十多年的战争,西齐以五次迁徙国都,曾经的盛极一时,却因为败后的不妥协,不罢休,残害了许多无辜百姓收尾。
北迹胜起,于西齐灭国后逐渐安定。
后来秦鹿回想起那些年的苦楚与难熬,也时常摇头唏嘘,倒是她家梁王爷,手中玉勺子舀了一撮鸟食,探入金笼里逗寿带鸟,无所谓地说了句:“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反正你也早就死了,放平常心吧。”
瞧瞧,这是人说的话吗,啧。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了,如无意外应该是日更的,请大家多多收藏,多多评论,多多支持,谢谢了!
第2章 桃花人面:一
顺召二十一年,距离北迹西下夺取燕京正好过了百年之久,当年北迹改国号为天赐,却于西齐反复奔波抵抗纠缠了二十三年,以最后一个西齐王朝的皇族血脉死去才正式成立,那兵荒马乱的二十三年,非但是北迹兵被西齐的不甘缠得头疼,就连西齐本来的子民也因为这无休无止大大小小的战役而对西齐蒙上了一层恨意。
真正的天怒人怨,所以才演变成真正的灭亡。
长达了二十多年的战争,广到九州的天赐王朝,花了足足五十年的时间才将一切扶上了正轨,十年立朝立法立官,十年救民救苦救难,十年大兴土木建设,十年邦交他国立威,最后的十年,才开始提高征税,扩建粮库,兴学助教,打通与他国之间的商道。
又过了二十多年,商道繁荣,田亩丰收,再穷的孩子都有书读,天赐王朝才终于走入了最繁荣昌盛的时代,万邦来朝,若是在燕京,还能瞧见许多他国人,金发碧眼的有,棕发黑皮的也有,穿着古怪,却都一片祥和。
七十七年,足以让众人忘却曾经维持了二十三年的战争,天赐王朝成立百年,举国欢庆,天师焚香进贡,以龟甲占卜出了良辰吉日,请皇帝登天台为天赐王朝再求一个国泰民安,昌盛无衰,正于这一年,入燕京的他国友人更多,抬头便能瞧见。
西齐,终于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唯有一些说书茶楼里,才能偶尔听到几句提起,但往往都不是什么溢美之词,多为厌弃。
欢意茶楼里头的人今日比平日里要少一些,恐怕是因为煜州卓城新开了一家青楼,名为万色,请了许多异国女人过来当舞姬,白日里也跳舞唱曲儿陪酒,据说那些金发碧眼的甚是美艳,就是床榻之间也更为放得开,且万色楼内还有镇楼之宝胡殷儿,千金难求见上一面,但凡见过的,都觉得这钱花得值了。
坐在台上的说书人才只说到了北迹破了西齐的城,取下燕京自立为国这一段,原先听故事的百来号人零零散散走了几十个,剩下不过三分之二还在嗑瓜子,有一人说道:“老许,换一个说,今天赐百年,说这些打仗破国的故事作甚?不吉利。”
那说书人两指捏着胡子,正斟酌着,又听见台下众人纷纷附和,于是清了清嗓子,端起一杯茶笑道:“那成,那我就给你们说几个怪志故事吧,虽为鬼怪妖灵,却也颇有意思。”
说书人老许开口,说那狐妖勾引王书生,才将书生吓到荒村中,正使那狐媚之术起幻象,让一个个孤魂在王书生的眼中成了活人,众人听得起劲儿,楼上却传来一声‘砰’。
几十号人吓了一跳,还有手中捧着茶水撒了的,气恼地问了一句:“谁啊?!”
楼上咄咄声,显然有人踩着木质楼梯下楼了,一连下来了十多人,走在最前头的一身锦衣华服,黄缎在阳光下亮得发光,上头绣了两只兽面。那人手上执了一把扇子,扇骨为金,拇指上的玉扳指色泽通透,价格不菲,再朝上看,男子长发束起,玉冠镶着红宝石,一张脸倒是年轻俊俏,只是双眼上扬,带着几分怒意。
男子眼睛朝听书的人群中一瞥,开口问了句:“方才谁在这儿吠呢?”
撒了茶水的人立刻噤声,倒是一旁站着的伙计出面打了圆场赔笑道:“哎哟!夏老板!定是我家这老许说的故事叫人太投入了,这才声音高了点儿,估摸这是问他呢!老许,问你呢,究竟是谁啊?”
老许回神,干笑了两声:“是狐妖,是狐妖嘛!”
伙计嘿嘿直笑:“夏老板,说的是狐妖,谁敢在您这儿乱开口呢不是?您若觉得一楼吵,二楼也不静,我去三楼给你弄个雅间,请我茶楼唱书的闫先生过去,今日这茶,算是免费请您的。”
姓夏的男子勾着嘴角,哼了一声:“就你们这儿清汤寡水的,下回请爷来,爷都不来了,闫先生?咿咿呀呀唱得听都听不懂,还不如万色楼里的翠红声音好听。”
说罢,那人便带着十个家仆一同转身,出了欢意茶楼时,迎面碰到个低着头的书生,贵人来气,一脚就将人给踹到了一边,说了句‘别挡道’便趾高气昂地离开了。
伙计赔笑送到了门前,等人不在跟前了,才连忙将倒在旁边的书生给扶起来,帮着对方拍掉身上的尘土道:“哎哟,这位公子可没事儿吧?”
那书生面容清丽,倒是生了个好面孔,只是脸色难看,郁郁寡欢,瞧上去有些晦气,难怪会触了方才那位的霉头。
书生摇头,看向那一行人离开的方向有些气恼,伙计道:“恕我多嘴,即便公子心中再气,也别去找那位的麻烦,这夏谦,可是我们煜州最大的富贾之一,脾气差,不好惹,听说知州都与他沾亲关系,在咱们卓城更是手眼通天,您啊,这回就自认倒霉吧。”
书生怔了怔,抬头看了一眼欢意茶楼,面色有些欣喜,紧忙问道:“敢问这位兄台,您可听说过梁王府?”
伙计顿时严肃,拉着书生的手都松开了,他上下打量了书生两眼,问道:“公子找梁王府?”
书生点头,伙计左右看了两眼,将人领了进来,书生进屋了,大堂内的说书还再继续,瓜子与花生配着菊花枸杞茶的味道浅浅地飘来,老许说到狐妖变化成妙龄少女,藏在了鬼魂幻化的众人里,一个回眸就将王书生的魂魄给勾了去。
书生听见这话,微微皱眉,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打扮,果然,听书的那一票人中好些朝他看过来。
跟着伙计上了二楼,一路走到了木门前,长廊这处已经不在待客的范围内,伙计在门上敲了敲,对里头喊:“掌柜的,有人找。”
“闷,不见人。”里头传来一声,伙计有些为难地看向略微局促的书生,又说了句:“那人要找梁王府呢。”
短暂的安静,等来了木门开了一条缝隙,伙计推开门请书生进去,二人才进门,迎面而来的烟味儿便呛得两人捂嘴咳嗽了好几声,伙计伸手挥了挥,眯起双眼在烟雾缭绕里找到了自家老板的影子,拉着书生径自走过去。
书生捂着口鼻,走近了才发现这屋子里的陈设有些古怪,窗上贴黄符,门上挂铜镜,一边是木,一边是水。二楼的房间里,居然砌了个池子,里头还养了鱼,恐怕是因为这房内的烟雾太浓,那几条锦鲤已经翻肚,苟延残喘地吐出稀薄的气泡,临死就差一步了。
欢意茶楼的掌柜的身上只穿着白色的里衣,一头长发有些杂乱,不知多久没有梳理了,见人进来,他提起衣摆盖住汗毛较为茂盛的腿,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提起一旁几乎烧干了的水壶,对着自己跟前正在冒烟的杯子倒进去,刺啦一声,烟雾的源头灭了,只留几缕还在房屋上方飘着。
书生这才看清了那人的长相,居然没有惊为天人,也没有丑陋不堪,就是一个寻常得入了人群恐怕便找不到的平常相貌,唯一特别的,便是他给自己的下巴续了胡子,稍稍几根,编成了小辫儿,分明年轻,却显出几分老成。
“是你、找梁王府啊?”那人问。
书生立刻回神,不再打量,毕恭毕敬道:“是、是小生在找梁王府,敢问这位老板,您可知道梁王府在哪儿?”
“你是从哪儿得知梁王府的?”那人继续问。
书生老实道:“不瞒您说,我……我身边出了些奇怪的事儿,我那家乡的老者说他年轻时遇见过梁王府的主人,便是在您这茶楼门前,那人帮了大忙,我、我这事儿有些棘手,所以想问问,您是否知晓梁王府在何处啊?”
那人撇嘴,嗯了一声:“天赐王朝可没有梁姓的王爷,又何来梁王府呢?”
书生一听,面色僵了僵,他自然知道,天赐王朝帝王姓易,开朝以来也没有异性王爷,所谓梁王府,根本就不存于世,他来前也怀疑,是不是镇上的老头儿年纪大了,记错了,还以为自己活在西齐呢,可他又不愿接受事实,夜夜辗转难眛,便抱着一丝希望,来煜州卓城找欢意茶楼。
没想到煜州的卓城当真有欢意茶楼,只是这茶楼的老板却说……世上没有梁王府。
瞧见书生眼里的失落,那男人抬了抬下巴,伙计立刻出去关上了房门,等屋内就剩他们俩了,男人才说:“我嘛,不知道这世上哪儿有梁王府,但我倒是知道,隔壁轩城有个秦戏楼,或许,你能在那里碰碰运气。”
“秦戏楼?”书生疑惑。
“嗯,轩城秦戏楼,他或许不在,但也可能在,但他向来喜欢听戏下棋遛鸟,你只要守着秦戏楼,就一定能见到他。”男人说着,伸手朝杯子里抹了一把,手指抬起时,指腹上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黑灰,男人朝书生道:“手来。”
书生将手伸过去,男人用手上的黑灰在书生手心写了个字,一笔而过,转眼消失,他收回了手,抖了抖袖子道:“他嘛,银发过肩,一身宽大的蓝袍,上绣祥云,手提金丝鸟笼,笼里一只蓝冠白羽寿带鸟,脾气不太好,但贵气逼人,你若瞧见,一眼就能认出。”
“他……是谁?”书生瑟瑟问道。
男人砸了砸嘴,回答:“西齐小王爷,梁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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