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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就坏了?”宋丁香正在跟宋李氏学裁衣服呢,被自己老娘一把嗓子吓了个哆嗦。
    “都长毛了,这还能吃吗?哎呀,你说你怎么总想着折腾这些费钱的东西呢?就不能去折腾折腾那些土啊石头啊,让它们变得赚钱了?”方氏瞅着那些豆腐,伸手摸了一下,“这还能吃不?”
    宋丁香看到豆腐上发出来漂亮的长毛,笑道:“长毛了才好吃,等我把豆腐腌上,回头桌上还能多个菜呢。”说完,就去找她早就洗刷好了的腌菜坛子。
    方氏帮着她把豆腐一块块摞进去,道:“人家吃豆腐都是吃新鲜的,吃好的。咱家可好,好好的豆腐闷成这样了,就吃长毛的,坏的。也不怕吃出病来。”
    宋丁香赶紧转移话题,道:“明天我小叔就回来了吧?咱家那几间屋子都收拾好了?后天可就是接亲的日子了,喜宴的大师傅都定下没?要做什么菜啊?”
    方氏是个很容易被转移了注意力的人,一听这个立马就把长毛的豆腐这件事甩到脑后,眉开眼笑的道:“都定下了,到时候炸丸子炖肉管够。那几间屋子也都收拾出来了给亲家住。人家可都是读书人,咱也不能怠慢了不是?哎哟,我得去找娘再对对这个单子,看看还有啥要填补的没。”
    宋丁香耸耸肩,叫了宋紫堇出来,俩人合力把豆腐都装进坛子,除了豆腐还要撒盐,再倒上菜籽油和辣椒粉,就用泥巴封了坛子,放去橱柜下面了。
    宋志轩如今都二十出头了,算是大龄未婚青年。他未婚妻也十八了,为了他考秀才这件事足足等了他三年,如今终于盼出了头。
    原本宋兴义和宋李氏给宋志轩准备了二十两银子的聘礼,再加上两只大鹅,两只肥鸡,一对儿蹄髈和一篓子梨一篓子柿子。这在农村已经是很富足的聘礼了。后来因为王家送了不少笔墨纸砚,干脆又加了一对毛笔,一对鎏金墨块,一对折扇在里面。这聘礼哪怕是在镇上,也能算的上头等的了。
    到了成亲那一日,宋兴义和宋李氏都穿上了崭新的新衣服,宋李氏还特地戴了两只银簪子和一个金戒指。那金戒指是当初宋兴义赚了一笔钱咬咬牙给媳妇儿买的,如今已经戴了二十来年了,平日里只有这种喜事的时候才会拿出来展现一下。
    宋志轩一大早就带着哥哥嫂子们去迎亲,为了迎亲也特特借了一辆骡车。可谁知道还没到镇上王家就派了一辆马车来借给宋志轩用,说毕竟是镇上书院山长的闺女出嫁,总不好太委屈了。
    见宋志轩死活不肯收,又说是跟周一诺与宋丁香的情谊,死活让宋志轩换上了马车。
    这骡车换马车,一下子就更加气派,连白山长都笑意连连,没怎么让人为难自己这儿婿,顺利的把闺女送出了门。
    马车速度也快,来回两个多时辰的路程用一个多时辰就回来了。意气风发的新郎官用红绸子牵着自己的新媳妇,笑不拢嘴的下了马车。
    “新媳妇是个小脚!!”有孩子专门跑去撩新媳妇裙子,看见红色的裙子下面盖着的那双小巧绣花鞋,兴奋的嗷嗷直叫。
    方氏和张氏连忙把这群孩子轰走,又给他们撒了糖块,这才把新媳妇护送进院子。
    宋丁香没去接亲,而是守在宋李氏身边打下手。这新媳妇一进门她就亮了眼睛。
    这新媳妇儿毕竟是镇上唯一书院里山长的闺女,一身大红色龙凤呈祥的吉服,头上盖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再加上一双小脚,走起来轻轻盈盈漂亮的很。
    村里没有女人裹小脚,因为裹了小脚就没法干活了。能裹小脚的基本上家里都是有些钱财,不需要女人下地干重活的。宋丁香虽然并不赞成女人裹脚,但是看到这新媳妇儿的仪态也不得不说个赞字。
    新媳妇很快就被送进洞房,宋紫堇拽着宋丁香也跟着钻了进去,她们算是陪客,要和几个嫂子婶子专门陪新媳妇儿和娘家人的。
    宋志轩拿了秤杆,激动的手直哆嗦,挑了两次才把红盖头挑开,露出了新媳妇那张满施脂粉的脸。
    宋丁香看了眼,差点儿没笑出来。
    或许是这里的审美问题,也或许是风格问题。新媳妇儿擦了一张大白脸,嘴巴描的小小的,额头上还点了红点儿。再加上两颊的胭脂,怎么看怎么……不漂亮。
    她觉得不好看,可是宋紫堇却激动的不行,“姐,你看小婶子脸好白啊,据说得上好的珍珠粉才能擦出这么白的脸呢。还有那口脂也好红,真好看。”
    宋丁香:……
    她庆幸自己是从村里嫁人的,村里新媳妇不时兴这个,算是躲过一劫。
    掀开红盖头,吃过生饺子,新郎官就被一群人起哄着拽出去喝酒了。屋里只留下一群叽叽喳喳的女人和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新娘子。
    宋丁香和宋紫堇插不上话,只能坐在角落抱着花生瓜子磕,然后看着新婶子羞答答的垂着头,别人问上好几句才哼一声,看上去娇弱的很。
    “姐,你说新婶子会留在村里跟咱们一起住吗?”宋紫堇问道。
    宋丁香摇摇头道:“我觉得应该不会,小叔叔还要去镇上读书呢,他去读书怎么能不带着新娘子?再说了,你看小婶子那双脚,留在村里除了围着灶台转还能干啥?小叔能舍得让她干重活?”
    “也是,不过小婶子的脚可真好看啊,那鞋子也好看。”宋紫堇看看自己的脚,悄悄的往裙子下面缩了缩。
    宋丁香见左右的人都没注意到这边,便低声道:“你只觉得好看,不觉得受罪?那脚都是要掰折了脚面的骨头才能裹成那样,平日里睡觉都不能脱袜子的。再说这么小的脚哪里好看?跑也跑不动,走也走不远,想想就累。”
    宋紫堇惊讶道:“真的啊?这么受罪那为什么城里人都裹脚?”
    宋丁香不好解释什么叫男权审美,只能道:“因为她们不需要下地干活,男人又觉得那样的脚好看就忽悠女人裹脚,其实受罪的不还是自己?”
    宋紫堇有些似懂非懂,道:“反正我不裹脚,从咱家走去镇上得不少时候呢,若是裹了脚还咋走?”
    宋丁香噗的笑出来,道:“所以说裹脚的都是有钱的人家啊,人家出门坐车坐轿子,谁要走呢。”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宋丁香才见到新婶子的真面目。
    白氏长得虽然算不得顶尖好看,但是也是清秀一挂的,再加上从小在书本里长大,带着一身浓浓的书卷气。不过虽然这样,她身上也没有看出骄纵的习惯,一大早就起来烧火煮粥热菜冲茶水,做好了又去给宋兴义和宋李氏磕了头,这才算正儿八经得到了公婆的认同。
    宋志轩是村里拔尖儿的好看模样,虽然新媳妇长得还不如自己男人,但是两个人身上同样带着令人舒适的气息,光是看着就觉得十分般配。而且这新婶子说话柔声细气,不但写字好看,绣活也相当不错,做饭也有一手。
    这也怪不得宋志轩会心心念念自己媳妇儿,每次回来都吧白氏夸的不行,如今终于抱得佳人归,脸上的喜气浓的都化不开了。
    女人们坐在一起,话题很快就转到了新娘子身上。
    宋紫堇快人快语,直接问白氏裹脚疼不疼。
    白氏柔柔一笑道:“疼得很,疼的好几天都睡不着,也不敢下地走,特别受罪。我那时候真的不想裹脚,可是我们家女人都要裹,也没办法。倒是羡慕你们,跑跑跳跳的多自在,不像我,下地走一会儿都累的慌。”
    宋紫堇一脸跟着心疼的样子,道:“既然这么受罪,为什么还裹啊。裹了脚岂不是不能爬山了?也不能四处溜达着玩了?”
    白氏道:“就是这样,不过皇帝已经下令不让裹脚了。不过话虽然这么说,可是仍旧会有人裹,觉得好看。”
    宋紫堇羡慕的看着那尖头绣花鞋道:“确实好看,这鞋子看着只有一点点儿呢。婶子走路的时候也好看,不像我们。”
    白氏笑了,道:“那是因为不敢大步走啊,容易摔倒。不过我看咱家院子压的平实,走起来很是稳当,到也放了心。”
    宋李氏道:“那是你爹特地寻了便宜的青砖铺的,就怕下雪下雨踩一脚泥呢。”
    白氏道:“相公跟我说了,爹娘,哥哥嫂子们都是勤快人。只是我做不了那地里的活儿,平日里这屋里做饭也好,洗洗涮涮也好我都能做得,娘以后就教给我做吧。”
    宋李氏一下子笑开了,道:“哪就这么麻烦了?咱家虽然说成亲了就分家,不过也是都住在一起的,平日里这院子里的活也都是大家一起干,没得让你一个人都包揽了。再说了等出了正月,你和老三不也要去镇子上住?你把他照顾好了就行。”
    白氏一愣,道:“娘的意思是,让我陪着相公去镇上住?那怎么使得,若是我去了便无法孝敬爹娘,说出去总归不好听的。”
    宋李氏道:“说出去?谁说?说给谁听?咱家的事管别人什么呢?再说老三读书本就累人,你又是个柔和的,在旁边照顾我才能放心。但是有一样得说好,成了亲就分家是咱家的规矩。分了家你若是愿意,便当没分的时候那样过也是可以,当分了家那样过也是可以。只是咱家的人心都善,没得出去说三说四的,知道吗?”
    白氏下了炕盈盈一拜,道:“娘教训的是,相公一直说爹娘是最和善不过的人,原本媳妇儿心里还有些紧张,如今却不紧张了。娘说什么媳妇儿就听着,绝不会跟哥哥嫂子生分的。”
    不过分家也不能刚成亲就分家,这件事早早就商量好了,等出了正月请山长上门来,再请了村长里正一起做证人,这个家才能分。
    别人家分家的时候都闹得鸡飞狗跳,也就这一家,分家轻描淡写,就好像说吃了一杯茶一样,轻飘飘的过去了。
    五千字,写了将近四个小时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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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章
    周一诺躲在雪坑里, 一动不动的潜伏。跟他一起这样潜伏的还有十几个弟兄, 哪怕已经冻的受不了了, 却仍旧不敢动弹。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一队人马正缓缓通过。马车上高高的垒着粮草物资,在厚厚的积雪上艰难行走。守护马车的是一群穿着皮衣戴着毡帽的异族士兵,他们各个膀大腰圆, 腰间挂着酒囊,相互说着旁人听不懂的异族语。
    马车终于通过,周一诺从雪坑里钻了出来,飞快的拍掉身上的积雪。
    “老子差点儿冻死!”他旁边也钻出来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从头到脚冻的全是积雪,看上去像个雪人。“嘿,别说……诺子你这个东西确实好用, 一点儿雪都没透进来。”
    周一诺摸了摸身上的衣服笑了。这东西是他远在家乡的小媳妇儿给做的,短斗篷直接从头罩到前胸只露出双眼, 皮手套也可以打开上半截方便抓握东西,冷的时候则把上半截套过来, 就成了一个严严实实的皮手捂子。他的护膝和靴子上面都缝着柔软的狼皮,这些则是他的丈母娘给缝的,针脚细密,温暖至极。
    军中自己也打猎, 不值钱的皮子都被做成了皮靴和护膝还有手捂子。短斗篷也做了不少,专门给他们这些斥候准备的。
    “诺子哥,你怎么看?”一个瘦小的男孩子走了过来, 从他的声音听上去年龄比周一诺更小。
    周一诺看向车队消失的方向,道:“大个儿跟狗子各带三个人跟着我继续探查,这里留三个人驻守,其他人回去报信。”
    “咋?周一诺你不跟着我们回去啊?”另一个身形圆乎的男人道:“这回你是不是又要想着出什么幺蛾子?立功不打算带兄弟们一起?”
    周一诺看了这个男人一眼,道:“要么你带着人留下,我回去报信?”
    那人拽了拽蒙住口鼻的地方,不言语了。
    大个儿冷笑道:“胖刘你这就没意思了,诺子之前立功也都是自己拼杀出来的,你想他怎么带你?抓着你的手去杀人,还是把自己的军功分给你?这次出来做斥候也是你嚷嚷着非要根来的吧?这一路你也没少抱怨吧?咋?只想拿军功不想受罪?天底下有这么便宜的事儿记得叫老哥跟你一起啊。”
    胖刘呸了声,道:“还不是仗着自己有个好媳妇儿?这军功还不如给那娘们儿呢。”
    “人家能娶个好媳妇儿你咋不能啊?娶个好媳妇儿也是本事不是?”大个儿反唇相讥。
    “行了,别吵了。”周一诺淡淡道:“胖刘,要么你带人继续追踪,要么回去报信,你选一个。”
    胖刘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没好气道:“我带人回去报信儿。”
    他才不继续追踪呢,万一被人发现了简直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再说了对方那么多人,他们连偷袭都没法偷袭,这军功还是个没影儿的事呢,不小心小命儿都没了。
    胖刘选了几个跟自己关系不错的,急匆匆的就往回赶了。周一诺又选了几个熟悉山林生活的留下蹲守,然后带着大个儿跟狗子和其他几个人,在雪色中追随那队车队而去。
    雪下的大,车队走的也不快,很快他们再一次缀上了车队远远的跟着。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但是因为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仍旧能将四周看的清清楚楚。
    “诺子,你打算怎么做?”大个儿的声音蒙在斗篷里瓮声瓮气的。
    周一诺压住口鼻中呼出的白雾,低声道:“我在想有没有偷袭的可能。”
    “诺子哥你疯了?他们一百多个人呢!”狗子一听也有些吃惊。
    周一诺道:“所以说是在想,寻找机会。再说军功不就是用命换的?除了拼命,还得动动脑子。”
    大个儿搓了搓手,从怀中摸出个油纸包打开,捏了一撮姜末炒虾米塞进嘴里嚼,“脑子你动,我出力就好,我的脑子早就被这该死的老天冻僵了。”
    马车在天色彻底暗下来之前选了个空旷的地方安营扎寨,十几辆马车围在中间,马匹也都被卸了下来,站在马车旁慢悠悠的嚼着稻草。那群人分散在周围,用毛毡搭起了简易的帐篷,没一会儿,酒肉的香气就四下飘散。
    “特娘的!”大个儿愤愤的骂了一句,然后在雪坑里活动了几下冻僵的手脚。
    “狗子……”周一诺声音淡淡的,“你跟我去抓几只活兔子,大个儿你继续在这里盯着。”
    大个儿嗅着□□咽了口唾沫,道:“不是吧,诺子你疯了?打算在这里烤肉?”
    “嗯。”周一诺的声音带着笑,“是,吃烤肉。”
    雪天里也有兔子活动,而且兔子们都换上了厚厚的毛,蹲在雪地里就是个球,十分不容易找。不过周一诺好歹有着几年上山打猎的经验,狗子家也是猎户出身,他们对这些小东西的活动习惯还是很熟悉的。
    很快,两个人掏了个兔子窝,抓到四只兔子。
    周一诺从腰包里掏出个油纸包,里面包着几串小小的鞭炮。这鞭炮平日里是用来传信儿的,空旷的地方一炸顺风能传很远,炸几声,什么意思,都是暗语。
    他和狗子挪到距离车队最近的地方,按住兔子,在兔子尾巴上拴了鞭炮,点燃后将兔子对准车队松了手,然后立刻转身逃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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