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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岁的孟峄站在大楼顶层。
    风很大,太阳快沉下去了。
    两百多米的高度,脚下是稀薄的云雾,刚下过雨,楼顶很潮,半只皮鞋底悬空,再往前一点,他就会像一只海鸥,自由地掠过反射着夕阳余晖的玻璃,飞到茫茫的人海中去。
    有人在身后叫他,他听不清,眼前也模糊了,是药剂过量的副作用。
    他的头很轻,躯干却重,灵魂已经迫不及待地飘上天,俯瞰尘世。他好像看见了妈妈的脸,在远处的玻璃上,可是也不清晰。
    孟峄想了一会儿,他已经记不得妈妈长得什么样了。
    他们会不会也忘记他呢?
    不管怎么样,他都不想在这里待了。他待不下去了,他不想继续了。
    他太累了。
    他厌倦了。
    他踏出一步,然后被拽着胳膊拉了上来。
    秦立一头冷汗,脱力地瘫坐在身后,裤脚被积水湿透了。
    孟峄看着他,眼睛里有疑问,仿佛在问他为什么不让他张开翅膀飞走。
    秦立说:“你不是鸟,摔下去会死。你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你知道死亡是什么意思,我不想给你解释。”
    他只有生气时会跟孟峄这么说话,平时都和别人一样称呼他“先生”,因为孟峄喜欢站在高处拥有权力的感觉。
    孟峄依然看着他,眼眸漆黑,一丝光也没有。
    秦立突然也累了,他厌倦时不时就上楼顶、闯进他卧室把他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了。
    孟峄是真想死,他劝不住啊。他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守在他身边,他是心疼这孩子,但他也有自己的生活,有女儿要陪。
    于是秦立说:“回去看看吧,想想你过去的日子,然后再决定是否结束这一切。”
    孟峄坐在楼顶边缘,双腿垂下,凝目望着夕阳。
    秋天的风很冷,秦立扯下自己的围巾,给他戴上,坐在他身边。
    戴着黄围巾的孟峄像他给女儿讲的睡前故事里的主人公,遥远星球上的小王子,孤寂地望着第四十四次日落。
    围巾在风里飘荡,他一动不动。秦立抽出纸巾擦了擦裤子上的水,又迭成一朵玫瑰花,放到他手里。
    小王子是应该有一朵玫瑰花的。
    秦立是个话唠的性子,沉默了几刻,想找点话来讲,可又想不出什么。
    “孟鼎为什么同意你改名字?”
    他略知孟鼎夫妇和他的过去,觉得他抑郁是情有可原。他虽然知道,却从来没主动问过从前的事,这时是真的找不出话题了。
    他问了,孟峄没答,好像听不见他说话。
    “你为什么叫孟峄?”
    秦立忧心地瞧着他,他还是那样,安安静静地坐着,似乎下一瞬就要被风刮走。
    他耐心等了很久,等到以为孟峄因为药物作用根本失去了听觉,孟峄却奇迹般地有了反应。
    他的反应很轻微,只是眨了眨眼睛,最后一缕光刺进瞳孔,他轻轻蹙了下眉。
    秦立长舒一口气。
    他不知道孟峄在想什么,但知道他把人救回来了。
    孟峄的记忆是一团乱糟糟的线,那点儿光让他牵了个线头出来,拉出一根,然后心脏就被连带着扯了一下。
    他低头看着漂浮的云雾,染着很淡的金色,让他想起一幅画。
    他想了很久,才找出画和光有什么关系,又和他的记忆有什么关系。
    ΧRoùгoùщù.てoM
    秦立说的对,他应该回去看看,然后再离开。
    孟峄对身边关心他的人很抱歉,但他实在支撑不下去了,活着的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煎熬。
    孟鼎夫妇快七十岁了,身体每况愈下,去金斯顿医生那里的频率越来越高。他们放松了对他的监视,给了他更大的权限,但“孟岭”这个身份成为他的噩梦,就算他改了名,也时常被脑海中闪现出的那间密室惊醒。
    他先去了蒙特利尔。
    他在那座城市出生,在郊区长到五岁,父亲吸毒病死了。母亲带着他和四个兄弟搬到城区,给一个印度老头当情妇,寄居在一栋小楼里,一年后被正房赶出来。母亲得养活五张嘴,就拖家带口来到温哥华,她做过许多职业,在小餐馆帮工,帮街头毒品贩子望风,在垃圾桶里翻针管卖给神志不清的瘾君子,最后有人看她长得漂亮,就介绍她去当鸡,一晚能挣不少。
    孟峄家里行二,没有正经名字,大家叫他“火柴杆”。他负责管家务,洗衣做饭照顾弟弟,哥哥十二岁,已经能在贫民窟讨活干了,时常鼻青脸肿地带着钱回来,兄弟二人商量着怎么花,是给妈妈买点药膏,还是买只鸡来改善伙食。他们早就对垃圾桶里过期的超市食物深恶痛绝了。
    有一天孟峄又从垃圾桶翻出一盒颜色发暗的牛肉丝,这东西以前在魁北克俗名叫做“Cheveux   d'ange”,天使的头发。
    世界上哪有什么天使啊。他刚这么想,面前就多了双手,递给他一个塑料袋,里面是足够六个人吃的汉堡和炸鸡。
    第二天,孟峄就在母亲的允许下,跟他们走了。
    临走时母亲跪在那两人脚前,不停地吻他们的鞋尖,谢谢他们收养她的儿子。又叫孟峄要乖,不要哭,要笑,以后不要认她这个妈妈了。弟弟们羡慕地看着他,哥哥哭了,悲愤而不舍地嚎啕。
    孟峄也哭了,从那之后的叁年,他再也没有哭过,连孟鼎跟他说“你的家人已经不在了”,他也只是麻木地点了一下头。
    孟鼎和靳荣很满意。他们才是孟岭的父母,那个陪人睡觉的女人算什么?她配吗?
    但他们很快就不这么想了,开始怀疑从密室熬出来的孟峄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孟岭。他太不听话了,孟鼎跟他说话的时候,很容易看出他的心思不在上面,他注视一只鸟的时间都比注视“父亲”要长。
    渐渐的,这种分心随着年龄增长变成了激烈的反抗,孟鼎夫妇放弃了。可这孩子聪明得不像话,他会破解密码逃出去,他们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家,就把他带去了中国,正好能派上用场。他有一张比女孩子还漂亮精致的脸,配上挨鞭子时倔强又柔弱的表情,最能唤醒人心最阴暗的一面。
    孟峄被当成礼物送给了郝洞明,在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待了叁天,这叁天他见识到比孟家的试炼还残酷的东西。所幸他没有忘记反抗,拼死逃出别墅,带着满背伤痕在蚊虫肆虐的山林里藏了一晚,跑到了镇上。
    那天下着很大的雨。
    孟峄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雨,他在雨中躲刀,躲枪,杀手如同一条恶犬紧咬着他不放。他撕开厚重的雨幕,看到了两个人,不顾一切地冲上去。
    他回头,杀手不见了。
    孟峄反应很快,他知道他找的这个男人可能是个警察,他穿着制服,是杀手害怕的角色。
    警察。他往后退了一步。
    “孩子,你遇上抢劫了吗?不用怕,叔叔带你去警察局。”
    男人叁十多岁,面容刚正温和,身材十分高大,脸上挂着明朗亲切的微笑,他身旁的女人神态温柔,穿着红裙子,在雨里就像一朵美丽的芍药花。
    他们刚刚瞥见了逃走的杀手,皱起眉。这孩子生得漂亮,形容狼狈,不像是没家的孩子。
    孟峄大致听得懂他说话,但他会讲的中文和男人的口音差别很大,所以闭上嘴,一个劲地摇头,怎么都不肯去警局。
    男人伸出手,孟峄下意识握住,他的掌心很温暖。
    他把孟峄交给妻子,折回去报案,打算看看这一带谁家丢了孩子,叫他跟妻子回家。
    妻子开着小摩托,一路上和他说话,介绍自己和丈夫,还有他们的小女儿,又逗他开口,然后发现他脸色越来越白,停车掀开衣服一看,眉头皱成川字——他背上有许多又长又深的伤口,触目惊心,像是鞭子打的,血已经干了,这孩子竟能忍住一声不吭。
    下车时孟峄已经昏过去了,叶碧和奶奶把他搬进屋,清理伤口,擦洗身子,他发了高烧,他们要带他去医院,他在半梦半醒间死死抓着床单,不愿走。
    孟峄是被人戳醒的。
    映入眼帘的是一双大眼睛,黑葡萄似的,亮晶晶地盯着他。
    她还在戳。
    一边戳他的脸,一边好奇地说:“小——哥——哥。”
    讲话漏风,右边的虎牙缺了一颗。
    孟峄趴在床上,也看着她。
    他知道这是那对夫妻的女儿,八岁了,在县里上小学二年级,名字叫席桐。
    席桐舀了一勺绿豆汤,送到他嘴边:“奶奶让我照顾你,她说你走丢了,我爸爸帮你报警去了。你不要怕,我爸是警察,他很厉害的。”
    孟峄看着暗绿色的奇怪的汤,想起曾经吃过的东西,推开她,趴在床头掏心掏肺地吐,只吐出酸水。
    席桐吓到了,不明白怎么回事,“你是不是不喜欢吃……可是奶奶让我一定要给你吃东西啊,她和妈妈买菜去了……不行,你一定得吃,这里面有很多维生素的,你喝了就不会中暑。你看你都中暑这么久了。”
    孟峄猜是她家人怕吓到她,没跟她说他身上有伤。
    她搬来一把小板凳,拿了个漏斗过来,一脚踩在凳子上,孟峄看到这么点儿大的小姑娘要给他把汤灌下去,挺没面子的,拿过来自己喝。
    席桐又有意见了:“不行,奶奶让我照顾你,我要喂你,你不能动。”
    绿色的汤递到嘴边,孟峄做了一番心理斗争,终于尝了一口,甜甜的,但他还是不太能接受。
    她看他喝了,就很有满足感,学着她妈喂药的样子哄他:“小哥哥,你长得真漂亮,再喝一口嘛。”
    “小哥哥,你的眼睛真好看,再喝一口。”
    “小哥哥,你怎么不说话呀?再喝一口。”
    “小哥哥,你家住在哪儿?……”
    孟峄被她哄得一碗绿豆汤全灌下了肚子。他很讨厌别人夸他漂亮,他们的眼神像蛇一样,但这个词被嫩生生的嗓音说出来,就让他很舒坦。他还喜欢听她叫他小哥哥,这让他想起自己叁个弟弟,最小的那个会说的第一个字,就是“哥”。
    他虽然很舒服,却依旧谨慎,没有告诉她他家住在哪。
    平房里有叁个房间,一间给奶奶,一间给席桐爸妈,孟峄占了她的。他烧还没退下去,席桐又喂他吃消炎药。吃完了,她就自觉地坐在小桌子边,写暑假作业。
    孟峄吃了东西,恢复了一点力气,悄悄打量她。
    屋外没有下雨,蝉声聒噪,时不时有鸟儿清脆地叫两声。
    白色的印花窗帘挡住了炽烈的阳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西瓜的味道。席桐抱着半个西瓜,拿小勺子挖着吃,右手在纸上写写涂涂,翻页的声音在安静的屋里分外清晰。
    过了一会儿,孟峄听见她在念念有词地读英文,apple,banana,orange之类的初级词汇,下意识开口纠正了她的发音。
    席桐惊讶地回过头,蹬蹬蹬跑过来,指着课本:“你会英语啊?”
    孟峄点头。
    她给他一支笔,把作业塞给他。
    “小哥哥,你上几年级了?”席桐眼睛放光,把西瓜也抱过来,挖了一勺,放在他鼻子前。
    孟峄摇头不语,他是不会帮她写作业的,可是他的嘴已经张开了,把西瓜咽下去。
    他觉得这个小姑娘挺坏,会贿赂陌生人帮她干活。但她笑得那么甜,白里透红的皮肤,大大的酒窝,穿着蓝色的小裙子,戴着蓝色的蝴蝶结发箍,就像个活的瓷娃娃,像——像画出来的一样,可爱极了。
    孟鼎请过很多老师来家里给他上课,他学过艺术鉴赏,立即想出了一副比较符合的印象派油画,模特也是八岁。
    孟峄的手不听使唤了,他拿过作业,一边吃她喂的西瓜,一边写得飞快,连抄单词都帮她抄了。
    席桐把半个西瓜都给他了,之后傻了眼。他写得也太快了,一眨眼的功夫,把半本作业都给做了。他不用思考的吗?
    ”……你是外国人吗?”她得出结论。
    孟峄又点点头,专心致志地帮她写。
    叶碧和奶奶买完菜回来,席桐哭丧着脸负荆请罪,说她没照顾好小哥哥,小哥哥在厕所蹲了两个半小时了。叶碧一问,才知道她给那孩子吃了太多西瓜,烧是退了,肠胃却受不了,上吐下泻。
    孟峄吃了黄连素才有所好转,晚饭时也无精打采。席桐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把鸡腿夹到他碗里,眼巴巴地看着他吃下去。孟峄很久没有享用过这么正常的食物,狼吞虎咽,但他克制住了,没把鸡都吃完,留了一只鸡腿给她。
    叶碧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还是不说,席桐向她妈解释他不会中文,是外国来的。叶碧很诧异,这座县城里很少有外国人,这孩子是怎么过来的?
    奶奶看他好像听得懂中文,慈祥地说:“莫怕,很快就能找到你爸妈了。”
    孟峄打了个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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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王子是该有一朵玫瑰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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