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到醉仙居门外的辅路上,缓缓停下一辆蓝色的酷炫跑车。车尾的英文标志,她恰好认得。
兰博基尼。
一道颀长的身影,从驾驶座慢悠悠下来,慵懒地往车身一靠,抬手朝醉仙居门口招了招。
夜色中的一切仿佛骤然被放大,叶玫甚至看清楚了路灯下扑闪着翅膀的飞蛾。
所以,也理所应当将年轻男人英俊的侧脸上,那漫不经心的笑靥尽收眼底。
是她再熟悉不过的风流和倨傲。
而此时醉仙居门口站着的,除了门童,就只有赵婷。
刚刚那声柔得仿佛能掐出水的“秦墨”,就是赵美女之口。
赵婷伸手回应了下车边的男人,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像只轻快的蝴蝶一般,穿过霓虹,飞快奔向那辆蓝色的跑车。
美人短裙下的长腿,在夜色中几乎晃眼 。
她一口气跑到男人身前,伸手揽住他的脖颈,亲昵地在他唇上轻啄一下。
男人伸手揉了把她蓬松卷曲的栗色长发,两人分别钻进车内,绝尘而去。
还在絮絮叨叨的萧雨,后知后觉随着叶玫转头,看到从身旁擦过的跑车,啧了一声,感叹道:“院草又换车了?他换车的速度可真是紧跟换女友的速度啊。”
叶玫心说还真是,半年前在学校看到他时,开的还是一辆黑色宝马,再之前,是红色法拉利、奔驰、路虎……总之,感谢秦院草奢华做派,让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穷酸学生,认识了十来种车标。
萧雨调侃完,目光回到好友脸上,见她眉头轻蹙,惊诧问:“你不会还不知道吧?”
“知道什么?”叶玫回神问。
“赵婷和秦墨的事啊!不是——”萧雨睁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你和秦墨好歹是同门,难道都没人跟你八卦过?也对,你俩又不熟,再说你们学霸从来不热衷八卦。”
叶玫很欣赏萧同学这种自问自答的好品质,省得自己还要为她莫名其妙的问题找答案。
萧雨惊觉好友竟然还不知这种惊天八卦,兴奋得直打鸡血:“两人上个期末就在一块了,是不是很意外?”
其实……也还好。
长发长腿明艳大美女,正是那人喜欢的类型。
当然也不是一点不意外。
叶玫想了想,问:“赵婷不是和钟扬在一块很多年了么?好不容易考到一个城市,怎么就分了?”
钟扬就是赵婷那位毕业就五十万年薪的计科才子男友。
萧雨说:“这事儿说起来真是狗血,可惜你上学期不在学校,错过了一场大戏。”
叶玫下意识问:“什么大戏?”
萧雨昂起脑袋,老神在在道:“容我给你慢慢道来。”说着瞅了眼神色淡定的某人,不满道,“你就不能表现出一点对于狗血八卦的好奇?而且这主角是电信院草和咱俩室友诶。我跟别人一说起这个,谁不兴奋得跟打鸡血似的。”
叶玫依旧淡定:“说吧,我听着呢。”
“这个说来其实话长。”萧雨见她没说话,又咦了一声,“你怎么不叫我长话短说?”
叶玫斜她一眼,道:“朋友一场,这么久没见,我可以充分满足你的表达欲。”
萧雨哈哈大笑:“那我慢慢跟你说啦。”说着还夸张地清了清嗓子,又才继续,“以前赵婷在宿舍里,不是特喜欢跟我们聊钟扬么?但从上学期大概期中那会儿开始,她每次回宿舍,跟我聊着聊着就各种打听咱们秦院草的事。我那时也没多想,就以为女生都喜欢聊帅哥呐。”
叶玫毫不留情吐槽:“你神经是比电线杆子还粗。”
萧雨权当这是对她的夸奖,笑道:“然后快到期末那会儿,发生了一件大事。不过因为学校压了下来,知道的人不多。要不是赵婷,我也不知道。你知道是什么吗?”
叶玫木着脸反问:“你觉得呢?”
萧雨嘿嘿一笑:“其实吧,具体什么情况我也不大清楚,据说是钟扬以为秦墨抢了自己女友,跑去找人理论。你也知道,秦院草这人本来就挺浑的。两人不知怎么就动了手,结果就是钟扬小腿骨折。这事本来不算小,往严重点能够上故意伤害罪了。但秦墨背景在那里,钟扬又临近毕业,怕闹大影响前途,学校出面一调节,就同意赔钱私了了。”
虽然叶玫对这桩八卦确实一无所知,但听到萧雨绘声绘色叙述,也并不觉得惊讶。
秦院草背景谁不知道?她记得刚读大学那会儿,秦墨家就给学校捐了五千万用来资助学生,像她这样的优等生,每个月可以领到一笔还算不菲的助学金。
解决这点小麻烦,他那样的背景,当然不算什么。
萧雨说到兴奋处,眼睛都亮了起来:“本来这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但绝就绝在,秦院草真的是个狠人,赔钱私了后,干脆和赵婷在一起了,坐实了横刀夺爱的罪名。你说嚣不嚣张?”
还行吧,反正更嚣张的事,秦院草也不是没干过。
两人一路说到宿舍,洗漱完毕铺好床,萧雨的小嘴巴还没停。
她显然不愿意这来之不易的二人世界,以两人早早睡去而结束,见叶玫带着眼罩准备会周公,忍不住伸手越过床头,戳了戳她:“说实话,我真不知赵婷怎么想的。钟扬对她多好,虽然长得不如秦墨帅,家里没人有钱。但人家是计科才子,一毕业就年薪五十万,大好前途等着,怎么算都是难得的青年才俊。最重要是,对女朋友一心一意,两个人在一起又那么多年了。咱们秦院草是什么人?女朋友月抛季抛的啊,赵婷她又不是不知道。”
陷入黑暗中的叶玫沉默了片刻,淡声道:“每个遇到花花公子的女孩子,大概都相信自己可以成为对方的终结者。”
萧雨深以为然地点头:“说得有道理,还是咱们学霸懂得理性分析。”她仰头躺倒,打着哈欠道,“话说秦院草帅归帅,可惜是个花心薄情之相,一般女人可hold不住。”
叶玫深以为然。
萧雨默了一会儿,又想起什么似的,在黑暗中感叹道:“你说从大一到现在,咱们院草这都交了多少个女朋友了?十几个了吧得有。”
十三。
叶玫脑子里几乎是下意识跳出这个数字。
十三——还真不是个好数字。《圣经》中“最后的晚餐”,耶稣被弟子犹大出卖,在受难前与门徒共进晚餐,参加晚餐的总共十三人。
从此,十三成为不吉利的象征。
作者有话要说:
一年没写现言啦,写个甜文。一个原本喜欢游戏人间喜欢大美女的狗比,最后变成女主舔狗的故事。
开文前三天会有新年小红包。
老规矩,捉虫的小可爱也会有红包,粗心大王欢迎大家捉虫。
第二章
叶玫去国外交换半年,她亲爱的导师王教授,显然对自己这个得意门生十分挂念,得知她返校,一大早忽然发来信息,召唤她去办公室觐见。
叶玫返校的第一个懒觉,就这么被中断。
好在她常年留着过耳短发,不烫不染不用任何打理,随手抓两把,也不化妆,戴上眼镜,背上书包,便风风火火朝院办奔去。
今日是个好天气,碧空如洗,万里无云,徐徐秋风提早登场,比起昨日的闷热,仿佛骤降了好几度。
走在阳光斑驳的校道上,十分的舒适宜人。
路过大操场时,叶玫看到今年本科新生军训已经开始。
她也常常被人误以为是大一大二的本科生,但其中原因不过是她朴素的打扮和不显眼的身高。
如今看着这些穿着迷彩服,青春张扬的少男少女,她才忽然意识到已经度过五年校园生活的自己,好像真的已经老了。
当然,一个二十出头还未走上社会的女生,用老来形容自己,听起来确实有点欠揍。但这一刻的叶玫,却是真切实在地感觉到年少光阴,已经离自己远去。
可分明,当年站在这片操场上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她望着操场的风景,脚步不由自主停下,目光落在不远处一个男生领队身上。
少年身形颀长挺拔,一身迷彩装也掩盖不住他那浑然天成的帅气和张扬,当仁不地成为操场上最耀眼的焦点。
这场景很有几分眼熟,大概每年都会在校园里上演。
就像五年前,他们电信院的男生队伍中,也有这样一个鹤立鸡群的少年。他个子修长挺拔,军训的迷彩服被他穿出英姿勃发。帽子下那张脸,虽然还带着少年人的青涩,但俊美的五官已经足够让他与周遭男生截然不同。
当然,最重要是他与众不同的气质,那是一种都市优渥出身的孩子才有的张扬和桀骜,与生俱来,浑然天成。
他只是站在队伍前,漫不经心挑起嘴角倨傲一笑,便击中了不知多少少女的芳心。
十八岁的叶玫亦未能幸免。
那时,她是刚刚从小镇考来都市的少女,新世界在她面前轰然展开,曾经在故乡的荣光和骄傲,如水滴入海,被毫不留情淹没在这偌大的校园中。
从小心高气傲的她,蓦地发觉原来自己只是茫茫人海中微不足道的一粟。
而那个站在队伍前光芒四射的男生,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子。
从此之后,他成为她对都市、未来、以及野心欲望的全部幻想和投射。
眼下,操场上的军训队伍,在年轻男孩的带领下,齐步朝这边走过来。
叶玫看清了那男孩的模样。
虽然也是模样英俊的少年,但比起当年的那个人,似乎还是差了一点。
至于差的是什么,她说不太上来。
实际上,这些年来,她似乎再没有见过能超越他的男生。
她长叹一口气,将目光从操场收回,加快速度,朝电信学院大楼走去。
*
从电梯出来,叶玫老远就听到她导师王争鸣的声音,似乎是在和人说话,时不时就爆发出一声洪亮爽朗的笑。
嚯!熟悉的味道。
她走到他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
“进来!”
叶玫推门而入。
“来啦?”坐在办公桌后的王争鸣笑眯眯朝她招手。
“王老师好!”叶玫恭敬打招呼。
办公室里除了王争鸣,还有一个人。
叶玫目光淡淡朝坐在沙发上的人看去。
他今天穿着黑色纯t和牛仔,头发大概是刚刚理过,很清爽利落,有几分学生的样子。但比起五年前操场上那个张扬的少年,面前这个人,无论如何都已经是一个趋于成熟的男人。
但她知道,有些东西,并没有随着时间推移改变。
无论是五年前,还是五年后,他依旧是那个张扬而不可一世的天之骄子。
大概是腿太长,而沙发又有些矮,天之骄子身子向前微倾,双腿朝两侧大喇喇撇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