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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宪又是一巴掌甩了过来,结结实实地打在李衾脸上,加上之前那一拳,他苍白的脸上很快青一块紫一块,格外明显。
    李绶毕竟心疼兄弟,便要上前阻拦,却给李珣拉住了。
    只听萧宪道:“你给我闭嘴!”
    他的双眼也变得通红,直直地盯着李衾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当然也想那是假的,我还想挖开坟墓,妹子就能死而复生呢!但那是不可能的,我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不可能,她死了!!这两个月,她的尸首也早就坏了!我妹子……妹子那样爱美,绝不会愿意让人看见她那个样……李三郎你给我听清楚!你敢动一动这里的一寸土让她不得安宁,我必杀你!”
    他在说到“妹子”的时候,再也忍不住了,泪珠滚滚落了下来。
    李衾看着萧宪,唯独对他,无话可说。
    萧宪年少成名,才华横溢,也因为自负才学,又加上系出名门,自然有些眼高于顶。
    但历来大才大能之人不免都是有些性情独特的,所以那些跟他相交或者仰慕他的人非但不恼,反而越发的亲近喜欢。
    萧宪向来特立独行,谁也奈何他不得,唯一的软肋就是萧东淑。
    毫不讳言的说,只要萧东淑撒个娇,萧宪什么都愿意为她去做,哪怕是造反。
    想当初家里给东淑订了亲,萧宪怕东淑不喜欢,先去探问她的意思。
    东淑是一朵有刺的玫瑰花,对着那些外人,自然是锋利扎手的,可面对兄长,却变成了一只小刺猬,乖乖地把刺儿都收了起来。
    她当然知道这门亲事不是凭空而来的,必定是萧家族内商议已久做出的最好决定。
    东淑很清楚,他们这些世家子女们,婚姻一概是由不得自己的,他们的婚姻会成为巩固世族势力的一大利器,而他们也该为了家族的长盛不衰做出“牺牲”。
    如果是个男子,还可以在外出将入相,有益于族中,但既然是女孩儿,唯一能做的就是这件事了。
    因此面对萧宪的询问,东淑反而一脸不以为意,笑道:“这李家不也算是门当户对吗,至于李家三郎……也还是个有真才实学的将才,自古有道是‘英雄配美人’,也是一桩佳话。”
    她心里知道萧宪宠她,若她说不喜欢,萧宪自然会竭尽全力为她周旋,但若不是她嫁,自然得是府内别的姊妹嫁,如果别的姊妹比她更合适,老太太那么疼她,之前早就换了别人了,又何必等他们兄妹着急呢。
    何况东淑打心里不愿意萧宪在此事上操心。
    所以这竟是天定的,也因为这个,东淑才“泰然处之”,顺其自然罢了。
    此后,萧宪跟一干世家子弟饮宴,微醺之际,曾当着众人的面儿公然说过:“李家三郎配不起我妹子!”
    这件事李衾自然是知道的。
    就算是萧东淑嫁了过来,萧宪也是三天两头的往李府走动……在此之前他可是一次也没有登门过,矜贵之极。
    由此可见他是何等的疼东淑,生怕东淑在李府受了委屈似的。
    能逼得萧宪说出这么一番话,李衾知道,木已成舟,伊人已去。
    他直直地看着萧宪,终于仰头向天,泪水无声无息地从眼角沁出,沿着鬓边滚滚落下。
    此后,李衾因为靖边有功,皇上下旨,封为右领军大都督,加封清河郡公。
    次年,又调升为兵部尚书,皇帝顾念他丧妻之痛,有意把燕语公主许配给他,却给李衾拒绝,问他缘故,却是妻子新丧,他无意再娶,必要为萧东淑守三年之孝。
    李尚书大人为了亡妻非但不愿尚金枝玉叶,且身边连个妾室娈童都没有,情深如许,洁身自好,天下皆知。
    这一天,跟随李衾的贴身小厮金鱼捧着一盆叶子油亮花开肥美的栀子,要送到李衾书房里去,过中厅的时候,见有两个外头的听差躲在墙根底下窃窃私语。
    金鱼怕他们又闲着嚼舌,便放轻脚步悄悄地靠近,想听他们在说什么。
    只听其中一个窃窃说道:“是真的!我特意擦了擦眼睛又细细看过的……”
    另一个道:“你怕是活见鬼了,咱们的三少奶奶这仙逝了都要一年了,怎么会出现在什么岁寒庵?”
    “我真的见着了,对天发誓!”
    “若不是活见鬼,就是你看错了……你又哪里认得三少奶奶?”
    “正是我之前见过少奶奶一面儿才认得的呢!少奶奶在咱们府内的时候不是出门过几次?恰好那么一次我在门上伺候,偷偷大胆抬头看了眼,真真是个天仙一样的人物,那样绝色无双的美人儿,这世上再没有第二个的,试问我又怎么会看错?”
    金鱼呆呆地听到这里,怀中的那盆栀子不知不觉抱不住了,“啪”地一声,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作者有话要说:
    衾(qin),有那么一句话叫“生则同衾,死则同穴”,是被子的意思,所以我们李大人又可以叫做被子大人哈哈xd
    第3章
    那边小厮们听见响动,忙探头看过来,见竟是金鱼,深知道他是李衾贴身的人,吓得忙要逃窜,却给金鱼叫住:“回来,我都看见了!”
    两人却也清楚金鱼认识他们,逃也逃不脱的,便讪讪地停了脚,回头垂手哈腰地等候发落。
    金鱼顾不上那盆花,只管走到他们跟前,压低了声音问道:“你们刚才说什么?什么庵堂,什么……少奶奶的?”
    这两个小厮彼此推搡,不敢出声。
    金鱼怕自己耳朵里听错了,只直直地盯着两人等他们回答,见状又道:“快说!不许扯谎!”
    两人哀求道:“好金鱼儿哥哥,这件事你好歹别告诉三爷去,我们可不想惹事。”
    金鱼道:“你们说了实话,我自然不会张扬出去,你们若是敢欺瞒我,我就叫张管事打断你们的腿!”
    这般威吓,小厮才终于道:“原本、原本是先前清明的时候,我去家庙送些祭拜的东西,经过岁寒庵,无意中看到……”
    “看到什么?”
    那小厮道:“我看到一个女子,那般长相、气质……竟是咱们三少奶奶!”
    金鱼咽了口唾沫,故作镇定:“你是不是看错了?”
    小厮摇头:“真的没错儿,我刚才也说了,除非、除非是这世间有跟少奶奶长的很像的第二个人!”
    金鱼屏息静气,又问:“你说的是岁寒庵?那你有没有上去问清楚?”
    小厮吐舌道:“我当时看的呆了,等回过神来,人早就不见了。”
    金鱼皱皱眉,见问不出什么来了,便挥手道:“你们去吧,只是别再嚼舌这件事,要是还从别人嘴里听见了一星半点儿的,我只找你们两个!”
    两个人忙忙地答应着去了。
    金鱼站在原地又呆了会儿,后知后觉想起自己那盆花。
    不料才转身,却见身后站着一个人,却把他吓了一跳。
    这来人竟是跟随李衾的另一个贴身的小厮,唤做林泉,最是聪明伶俐的性子。
    两人打了个照面,林泉便笑问:“金鱼儿,你刚才跟他们说什么呢?”
    金鱼忙道:“没、没说什么……只是他们在偷懒,我就训斥了几句。”
    林泉扫了眼那两人离开的方向,道:“我看到那盆栀子花摔在地上很不像样了,你怎么这么笨手笨脚的,留神让三爷不高兴。”
    金鱼搪塞道:“原本是失了手。”他忖度林泉的神态,仿佛是不知情的,便略松了口气:“你不是跟着三爷出去了吗?怎么忽然回来了?”
    林泉道:“这不是刚进门吗?要不是路上给阻了一阻,还回来的早呢。”
    金鱼打量地上那盆花,叫住一个过路的小厮让收拾起来,幸而没折了花枝子,重换个花盆便是。
    闻言随口又问:“给谁阻住了?”
    林泉笑道:“那可是个奇人。你先前有没有听说过,咱们府内有个本家的小侯爷,原先犯了律法给贬出京城的……最近才从云南回来了的?”
    金鱼微怔:“本家的小侯爷?我却不记得。”
    林泉的脸上浮出一丝奇怪的笑意,道:“你忘了?当初他在京城里哪吒闹海似的,把英国公府小公爷的肋骨打断了两根,国公府告到了皇上跟前,念在侯府昔日的军功,才没有追究他的罪,只是把他贬了出京了事,最近回来了。”
    金鱼这才想起来,笑道:“原来是那位小侯爷,何止哪吒闹海,简直大闹天宫,他怎么又回来了?”
    “这话说的,到底是勋贵后代,犯了错给撵出去,立了功自然就回来了。”林泉笑说。
    金鱼的好奇心给勾了起来,才要问是立了什么功,不料林泉继续说道:“但照我看啊,他在这京内也呆不了多久。”
    “这又是什么意思?”
    “你可知道先前我陪着三爷,是在哪里见到他的?”
    “我怎么知道?”
    “是在金谷园!”
    “什么?他竟然在那里!”金鱼吃惊。
    京城内人人皆知,这“金谷园”是一等的销金窟,因为这是京城中最为有名的青楼烟花之地,里头的女子,就算是扫地的丫鬟,姿色都是上上之选,不知多少男人在里头抛了全部身家。
    林泉笑道:“这可是个打架嫖赌样样精通的狠角色,这种不好惹的人物,回京后必然生事,我说他在京内是站不住脚的,可不是随口乱说。”
    金鱼嘀咕道:“之前打了人给贬出京去,好不容易回来,难道脾气半点儿没改?”
    “要不怎么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呢,难得三爷跟他说了那么许久的话,倒像是很看得起他似的,不知什么缘故。”
    金鱼思忖问:“这个小侯爷叫什么来着?”
    林泉笑道:“说起他的名字又是很好记的,叫做李持酒。”
    “李持久?”金鱼睁大眼睛,“哦对,我记起来了,好像是这个名字。既然三爷对他青眼有加的,那希望这次他真的能‘持久’一些吧。”
    金鱼喃喃几句,心里却又想起那两个小厮的话,有些心不在焉。
    林泉却给他这句逗的哈哈大笑:“要论起这小侯爷在青楼里的表现,倒是很对的起这个名儿的。”
    李衾的南书房。
    书房中坐着的,是兵部的张侍郎,张大人却正问道:“三爷,这镇远侯才进京几天呢,这花天酒地胡作非为的名声已经传出去了,这是个难办的刺头儿,怎么三爷却要重用他?”
    李衾淡声道:“瑕不掩瑜,只凭他在云南办的那件差事,足见此人之能。”
    云南多山地,因为地处偏远,朝廷管辖未免有不能到的地方,由此就滋生出许多的匪帮,抢劫杀戮无恶不作。
    地方官或因实力不够不敢招惹,或者也跟那些人有些勾连,一来二去,纵容匪帮势力越发坐大,欺男霸女,杀人如麻,官兵几度剿灭都给他们反杀。
    之前李持酒给贬出京后便远远地发配在了昆明,他非但丝毫不改纨绔本色,反而变本加厉地发扬光大,到处拉帮结派,不知结交了多少狐朋狗友,整天吃喝嫖赌,偶尔调戏良家妇女,放狗拦路,飞鹰缚兔等等……无所不为。
    一来二去,竟把昆明本地的恶霸势力都给压下去了,他反而成了新的地方一霸。
    本来没有人注意这个不成器的纨绔子弟,谁知就在半年前,李持酒悄而不闻地办成了一件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大事。
    他竟混入了云南最大的匪帮之中,且很得匪首的信任,就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李持酒亲手砍下了匪首的脑袋,一口气杀了匪帮中十几个大小的头目,将寨子点燃。
    他又事先跟一些心腹死党通过消息,外头那些人见了火光,一拥而入,里应外合,天明之际,已经将整个匪帮千余人尽数歼灭!
    而李持酒他们这边,加起来也不过是二百人不到而已!经过一番血战,剩下的已经不满五十人了。
    天明官兵赶来,几乎不敢相信眼前所见,满目的断肢残骸,血流成河,地上几乎没有落足之处,就仿佛地狱之门打开,误闯入了修罗之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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