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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有消息赶紧说,没消息我挂了。”
    “欸欸欸别急啊,打电话给你当然有事。”杨成轩不卖关子,直接道,“刚才我遇到个跟易晖长得很像的人,在d大校园里。”
    “然后呢?”
    “啧,你就不好奇吗?”
    周晋珩皱眉,不耐烦道:“你说了‘很像’,就代表不是他。”
    电话那头的杨成轩哈哈大笑:“还是你了解我。确实不是,我特地确认过了。”
    反倒引起周晋珩的好奇:“你怎么确认的?”
    “他手背上不是有好大一块疤吗?”杨成轩浑不在意道,“我仔细看了,两只手白白净净的,什么都没有。”
    挂掉电话,车轮在地面高速旋转,周晋珩的大脑也一刻不停地运转。
    杨成轩口中的疤,其实是烫伤。
    小傻子皮肤白,身上很容易留痕迹,何况沸腾的热水直接泼上去。
    还不止一次,光周晋珩印象中的就有三次之多。
    第一次是不小心,小傻子起得早,怕他口渴倒水送到床边,被刚醒来有起床气的他一巴掌挥开,杯子落在地上砸得粉碎,热水洒了小傻子一身。
    第二次是在大舅哥无形的威胁下,硬着头皮带小傻子出去过情人节。去的那家餐厅是他和方宥清曾经去过的,于是越看对面坐着的小傻子越不顺眼,上了一道生着炭火的烤肉,小傻子傻乎乎地给他夹菜,他嫌弃得很,抬手猛推了一下跟前的菜盘,烧烤盆顿时倾倒,滚烫的边沿刚好碰到小傻子伸过来的手。
    如果前两次能算作无心,第三次便掺杂了些许有意为之。
    那天他听说方宥清在m国那边考取了心仪的美术学院,未来两三年都不可能回国,随着最后的一点希望在眼前消失,他却被困在这座荒唐的婚姻牢笼中什么都做不了,心情瞬间跌落谷底。
    其他人都知道在他生气的时候退避三舍,偏偏小傻子不识相,屁颠屁颠地跟着他,问他怎么了,为什么不开心,还让他吃东西,说吃点甜的喝点热水就好了。
    他被小傻子弄烦了,满腔躁怒无处发泄,叫小傻子拿着杯子,自己抄起开水壶往杯子里倒。看着小傻子被隔着杯壁烫到倒抽气还不够,杯子满了也没停下,魔怔了似的,任由刚烧沸的水漫出来,洒在小傻子紧紧抓着杯子的手上。
    手背的疤就是这么来的。要是别人抹几天烫伤膏兴许就好了,小傻子不知道抹,还整天捂着不让人看,拖到伤口蜕了层皮,疤永久地留在了身上。
    想到当时小傻子被烫到掉眼泪也没有松手,周晋珩的表情越发凝重,双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线。
    以年轻气盛作为借口迁怒一个无辜的人,他也觉得当时的自己太过恶劣。可小傻子非但不怪他,还竭力隐瞒不让别人知道,周晋珩偶尔良心发现问起来,他就瞪圆眼睛一脸真诚地说不疼,还说:“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没关系啦,过几天疤就消了。”
    小傻子没什么时间概念,狰狞的疤在手上留了两年多也不当回事,被哥哥问到只说是自己不小心碰的。
    就这样,也能叫“对我很好”?
    周晋珩扯了下嘴角,却没笑出来。程非池转述给他的那条短信,仿佛一记重拳落在他身上,将他猜测的、自以为的真相砸了个粉碎,告诉他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小傻子表里如一,把对他的信任和爱都融在流逝的时光里,只要回头探寻,便能窥得痕迹。
    对了,短信,手机!
    一口气顿时提到嗓子眼,周晋珩猛打方向盘,在距离飞机场不到两公里的地方掉头。
    还没等到车子行驶平稳,他迫不及待地给助理打电话:“上次我给你的手机呢,扔到哪里去了?”
    下午两点,公司楼下,小林看着sāo红色的跑车一个甩尾,稳当当地停在面前,忍不住张开嘴,又朝天打了个哈欠。
    昨天的粉丝见面会从下午开到天黑,结束后他留下跟其他工作人员收拾现场,半夜才回家休息,刚才被周晋珩的电话弄醒时还懵着,好半天才想起他要的手机是哪一个。
    虽然跟着周晋珩的时间不长,小林已经大致摸清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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