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些泡泡立马就被戳破了,因为她看到了一双高跟鞋,京羊皮、大红色的,鞋跟尖细,鞋头收紧的线条充满了女人味。她立时成了锯嘴葫芦,收回了手,一言不发地跟了上去。
果然,还未进饭厅,她便见到了那位大小姐迎了上来,她是最最摩登的新时代女性,烫水波纹头,喷巴黎香水,穿英式高跟鞋,着美国丝袜,便是穿旗袍,也要把叉开到大腿。
大哥才不喜欢这样的呢,大哥喜欢,他喜欢……
她也不知道大哥喜欢什么样的,大哥喜欢她乖巧的学生样,可那只是对妹妹的关爱,不是对女人的喜欢,不带占有欲,不是欲望和冲动。
荏南看着魏芊芊妩媚的笑,心里暗暗腹诽,嘴巴涂得那么红,小心待会儿吃饭时印在杯子上,眉毛画得细而飞,简直快飘到太阳穴去了。
她想了一会儿,又觉得自己这样想他人的坏处实在是很没有意思,也难看极了,不管怎样,大哥肯定不会喜欢这样幼稚而丑陋的心思。
荏南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在嫉妒,嫉妒魏芊芊能够作为一个异性,一个貌美的女人,站在大哥身侧,能够轻柔地唤他的字,抱朴。
不过她也有自己的精神胜利法,她总是叫他大哥,即便壮着胆子说气话的时候,也只叫他的名字,江庆之。这世上能叫他的字的人很多,可能叫他大哥的女人,只有她一个。
“荏南回来了?快洗手吃饭吧,今天张妈做了你喜欢吃的珍珠丸子,待会儿多吃几个。”
要你好心!
“好啊,张妈在我们家待了这么多年,自然知道家里人喜欢吃什么。”
她和大哥才是家里人,哪需要你一个外客在这里充作主人家。
“你年纪小,该多吃些,才能长得高,长得快。”
“是啊,上次大哥送我的旗袍都短了两寸,大哥你能再带我去一趟张记裁缝店吗?”她才不理魏芊芊明里暗里说她是小孩的潜台词,成功转移起阵地来。
“礼拜六我要参会,礼拜天下午带你去。”江庆之答应了,顺便夹了筷笋尖炒茭白给她。
荏南吃饭很不省心,总是挑食,小时候曾有一个月天天将早餐煮好的鸡蛋偷偷放到小书包里,去喂隔壁家养的西施犬,直到有天被回家拿文件的大哥抓了个正着,这之后江庆之就养成了盯她吃饭的习惯。
魏芊芊不愧是情场翻腾过的摩登女郎,听了这话连眼神都没变过一丝,笑吟吟地开口,“我们荏南也是大姑娘了,不仅可以做两身旗袍,还可以做套洋装,就去荣昌祥呢绒洋服店,如今受欢迎得很。”
荏南最厌烦她这副自己人的口吻,明明不是大哥的未婚妻,也不是女朋友,甚至都不算不上什么红颜知己,可毕竟是世交,魏芊芊便也含含糊糊得以半个姐姐自居,三不五时便出现在江公馆。
她数着米饭,没有应声,可江庆之瞄了她一眼,荏南顿时觉得委屈得不行,勉强应了句,“不用了,魏姐姐,大哥会带我去的,就不麻烦你了。”她埋头装作吃菜,一下吃了好几颗珍珠丸子进去,嘴巴塞得鼓鼓囊囊,眼儿还有些泛红,活像小时候她闹着养过的荷兰鼠进食的样子。
魏芊芊占了上乘,便偃旗息鼓,专心招乎起大家用饭来。荏南见不得她这副样子,连最爱吃的丸子也如鲠在喉,勉强用了几口,就装作累了上楼去了。
等到她甩动着的辫子消失在转角,魏芊芊才一副随意的样子谈笑道,“荏南实在是还小,稚气得很。”背地里说人是非是最笨的办法,魏芊芊不会犯这种错,一团和气才是成熟女性的风范。然而她等了一会儿,也不见任何回音,气氛便有些冷了下来。她随即转开了话题。
待晚饭用毕,江庆之用一种疏离而客气的口吻对她说,“魏老的意思我了解了,今日辛苦你,我叫你送人回去。”魏芊芊努力让挂在脸上的笑容显得真挚,同样客气地告辞了。
江庆之看了会儿政府公报,客厅的德国赫姆勒摆钟敲到第九下的时候,他放下报纸,起身上楼,路过荏南的房间时,看见灯还亮着,本不打算管,没得惯的她脾气越发大了。
可抬脚要走的时候,想着江荏南那个体质,最容易胀气胃痛,今日受着气用饭,怕又是要不痛快了,到底叹了口气,站在门前敲了两下,却没人回应,于是便推门进去,果不其然看见荏南趴在床上,头闷在枕头里,明知他进来了还是一声不吭。
他今日赶了几场会,还场场都要发言,已经有些疲乏了,此时却还是耐着性子哄小猫似的哄她。
“不许任性了。”
他不哄还好,一哄,荏南反而更加委屈起来,本已经平复的情绪立刻又逼了上来,让她眼眶一下子红通通的,噙着满满的泪,偏还不肯示弱,绝不让它掉下来。
“我就任性,就任性,你要是不喜欢我这样,那你就……你就不喜欢好了,我才不要你喜欢呢。”明明是撒气的话,却把自己说得越发委屈起来,那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