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她对我身上的东西并不感兴趣,仅仅是一笑而过而已。相反的,她非常喜欢我说的在广西的生活,和山洞里的奇遇。
不过到了小学毕业以后,我才知道,她之所以喜欢,那时因为她完全是当故事听了。她,就是喜欢这些奇异类型的故事。这是她后来告诉我的,而且还煞有介事的跟我道过谦。
我当时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依旧跟她书信来往得火热。不过,小学毕业后,她去了市里念私有贵族式初中学校,而我虽然也考上了那个学校,但因为家里经济条件的原因,就留在了本村的初中学校。
说到这里,不得不再提一次王新和那个小胖子。王新没有如愿以偿的考上市里的贵族学校,同样被留在了村校,和我的境地正好相反。至于那个排名第一的小胖子,自然是和余倩一起去了市里。
初一年级上半期我和余倩的书信来往还很频繁,但到了下半期,基本就是一星期一次了,最后甚至都没有再通信。但是放假时,有时候我还能在街上看到她,她远远的冲我一笑,然后回头离开。
这个笑容,就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至此以后,再无联系。
在初中三年,过得非常的平淡,淡得出水。我和王新,成志是一个班级,王新因为小学时疏远了我,所以在初中也没怎么打交道了,反而我和成志一直玩得很好。但是遇到什么打架之类的事,王新还是很仗义的和我们一边。
虽然初中很无聊,但这三年里,除了王新之外,我和成志都有了暗恋的女孩子。说起来,我也是花心,在初二和初三时居然连换了两个暗恋的对象。
不过结果可想而知,我一个也没追到手。反观成志,这家伙居然抓住了他暗恋的那个女孩的心,一直牵手到毕业,甚至到了镇上的职业学校。
16岁,初中毕业去了最近镇上的工业学校。这学校是兵工厂的附属学校,说是专为兵工厂培养新鲜血液的。但到后来才知道,完全是噱头,假的。那时的兵工厂是顶替制度,父退子顶,哪有位置给你上?
不过我们还是在那个学校学了三年,这三年,可以说是我人生中最恍惚的三年。
我本考上了市里重点高中,但有两个原因,致使我没有去上。其一是家庭条件,我爸妈收入非常贫乏,初中时甚至有两个学期是欠学费去上的学,每天被老师催,搞得我有几天都不敢去上学。
其二是我自己的原因,我跟成志实在走得太近了,以至于思想上都有了错误,认为读书不如一门手艺,学个手艺吃到老,所以就去读职校了。
说实话,后来我相当的后悔,以我的水平,将来考个一本二本那根本不是事,读这个职校,完全就是浪费生命的行为。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观点。因为我这三年职校生涯,完全被带偏了。
我直到初中毕业都是矮个子,矮了成志半个头。但到了职校,我就跟吃了激素一样,长得飞快。才半学期,我就窜到了一米七,成了班里第二高个。
所以我很荣幸的被丢在了教室最后排,而最后排的区域,就是远近闻名的学渣区。无论你条件多么好,无论你能力多么牛,到了这里也是近墨者黑。
我就用了半学期,从学霸变成了学渣,而且渣到自己都不敢相信。
以后的日子就是通宵上网,上课睡觉。调戏女生,四处打架。后排四个座位,三个人,理所当然的成了班里的老大。而我和成志走得近,第二年就把他拉到了三人组里,组成了四人组。
这第二年,成志迷上了钓鱼。为了钓鱼,这货哄着我,把我的伙食费给拿走买了渔具。要知道我的伙食费就是我的网费,没有网费,我怎么上网?所以我只好跟着他去钓鱼。
也还好,这货经常钓些大鱼,拿到学校附近的饭店,搞着吃,算是抵了我的伙食费。
这家饭店是我们四人组的关系户,所以在这里吃食,花费很低,甚至不要钱。而成志经常搞鱼来吃,算起来,那时我们的伙食是相当不错的。
那是17岁那年夏季,放暑假,我们四个全到市里打暑假工,去了消毒餐具厂跟车送餐具。
说起这个厂,有了我们四个人后,简直就变了个样。那两个月里,他们的售额居然翻了两倍。
其实这也怪不得,谁叫我们四个爱玩爱闹,把工作当成了玩乐了呢?所以做得非常的快,以至于有了时间就去各个饭店调戏同样是打暑假工的服务员妹子。这一来二去的,把他们老板都给玩熟了,顺带的就跟这个餐具厂做了生意,拉了单。
可惜,餐具厂的老板是个铁公鸡,给他拉了单也没给我们半毛钱提成。不过无所谓,我们本就是带着玩乐的心情来上班的。
他们厂里洗碗消毒的也是附近学校来的暑假工,学生妹。我们四个之所以做得这么好,大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们。
那段时间,我们经常是下班后就邀请他们去市里唱歌吃串,甚至有天夜里还带着他们去了山上的庙里。
结果被里面的尼姑扛着扫把给打了出来,说我们深更半夜滋扰佛门净地,行为不检点。
这也难怪,佛门禁地是男女乱来的地方吗?太不尊重佛祖他老人家了。
和她们玩得熟后,我们的一些爱好渐渐的就被对方所知道。其实说起来,我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说上网,这事可去可不去,没有特别的瘾。说钓鱼,完全就是陪成志而已。说看书,那是为了查找背后图案的线索。
所以我个人,成了我们几个人中的特例。
那天厂里停电放假,我们几个就决定各自带着各自的朋友去玩。因为平常都是在一起的,连住的宿舍都是一个房子里,根本没有分开过。所以好不容易放假了,两两一对,**的行为,大家都懂的。
所以我也准备带着那个比我还大了两岁的19岁小姐姐回家一趟,我家是没人的,这个时候老爸上工地,老妈当副手去了。所以带她回去,大家也是懂的。
不过,成志这混蛋却搅了水,这货拉着他的小女友死活要我们一起去钓鱼,这把我给气的。
但是,当她的小女友告诉我地点时,我却蠢蠢欲动,充满了兴趣。
她所说的地点我没去过,也没听说过,是城的另一边。那里有个村,而且范围还很大。但是就因为太大了,以至于深处一些地方毫无人烟。
而就是这个地方,本来是一片平整的草地,连农田都没有的地方,居然拱起一座不算高的山峰。孤零零的,看上去就像一个塔。而这小山峰脚下,是一个不算大的池子,里面非常多的鱼。成志就是想去这个池子里钓鱼。
但如果仅是这样的话,我还没什么兴趣。可她却告诉我,那座山峰被当地人称作邪坟。也正是因为这个名字,所以那一片区域基本没人去。
她这话其实就暗示我了,因为成志知道我对这些比较感兴趣,也是唯一感兴趣的东西,所以告诉我那地名我就会动心。而且那地方没人烟,还是个可以当床的草地,带着个小姐姐去那里,简直就是称心如意。
小姐姐没有反对,还跃跃欲试,看得我是发懵。我胆大,没想到还有比我胆更大的。
其实这也是成志的主意,一满足了他钓鱼的心,二又照顾到了我,三还能尝试野外激情岁月,又何乐而不为呢?
当天上午8点的样子我们就出发了,做公交到半路,然后一路穿越村庄深入进去。
这个地方,还是成志小女友的表哥告诉她的,他们小时候来抓过鱼,结果被长辈毒打了一顿,因此再没有进来过。
而这次她突然说起,那是因为在和成志聊天时聊到小时候的事,说到这,被成志抓住,因此带我们过来的。她对成志是百依百顺,有可能让她献出生命都有可能。
这种牢靠的感情,到底是从初中就培养了的,我和这个小姐姐完全不能比。
大约11点40的样子,走得两眼发花,双腿发麻的程度时,拐过一棵大樟树后,在一片广阔的草地上,我们终于看到了矗立在草地中间的孤零零的小山峰。
那果然是一座小塔一样,规规矩矩,傲立平地。
而走近后,我又惊觉这更像一座坟堆,因为它的另一面,竟然还有着独立的一座小峰。整体看上去,就像墓碑一样。
小山峰下边果然是一圈水池,水清见底,鱼也真的非常的多。
成志一见水就激动,慌忙甩开架势,就要钓鱼。而我同样激动不已,挽起裤腿就要下水。
可是成志的小女友一把就拉住了我,不让我下水,说什么这水特别的深,下去就能淹了我。
这开什么玩笑?这么清的水,一眼就看到底了,并不深,最多到膝盖,怎么可能淹我?
见我死活不信,成志小女友负气的跑一边,跟成志打小报告。这又开什么玩笑?成志能管住我?身边这个小姐姐都管不住我,他能行?
在成志出言制止我时,我一条腿已经沾水了。他出声时,我两脚都下去了。他声音还在耳边时,我撑着边沿的手都松开了。
“噗通”一下,我终于发觉,成志的小女友压根没有骗我,这水真的好深。我一下子就沉了下去,水淹过头。
看着并不深,但实际居然这么深,这折射有这么厉害?我喝了两口水,赶紧就拍水上浮。以我那时已经有一米七二的身高,整个沉下去后,居然也没有触到池底,这池水究竟是有多深啊?
我浮上来后,整个感觉都不好了,因为这水冰得可以,完全是受不了。在这三伏天气下居然能让我感到冰得骨头痛,这完全是超乎常理。
如果说是别的什么人掉水里,感受了水温后,肯定是吓得落荒而逃的。但我恰恰就不是那样,我反而为之兴奋。
这不同寻常的温度,不就代表这里的确不同凡响吗?这不就是我所喜欢的吗?不正是我唯一呈显性的兴趣吗?
这鬼兴趣,恐怕还是广西山洞那时埋下的,那个经历,绝无仅有。而且我也是凭借那个经历,斩获了第一个异性朋友的欢心,这非常具有成就感的。
而且说起来,现在跟着我的这个小姐姐,同样是被我的探险故事给吸引的。所以,我不知不觉之中,就把这种事当成了兴趣爱好,当成了一种泡妞的手段。
毕竟,故事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编写的,还得有实际的经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