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管淡笑一声,不慌不忙道“此子乃是家主从沙域带回,此子身怀驭狼之术,身手不算绝佳,可气力堪比三个壮年。值得一提的是,狼崽乃是狼王幼崽。”
听见来自沙域,不少人面色一变。
沙域可是荒漠一处穷凶极恶之地,荒原上的悍匪,个个残暴嗜血,一个半大的小子能在沙域活下来,定有些本事。
姜管事一扫众人,泰然道“一百两黄金起价,买人送狼!”
话落,在场之人纷纷犹疑,交头接耳。
“此子身形瘦弱太过年幼,哪怕天生神力,可身手不行,一百金都能买十个身手矫健的壮汉!”
“光会御狼之术有何用,难不成还要买一群的狼回来供其驾驭,到时若被反咬一口,得不偿失。”
“一百金也不算多,可也要用在点子上。番邦来的小子在中原用处可不大,白白养着还得提防有朝一日被狼崽反咬一口,不如买个身手不凡的俘虏当死士。”
“这么一说,还不如买个外邦女子,她们曼妙的身姿保准让人夜夜醉生梦死。”
姜管家淡然笑道“此子虽小,可身怀御狼之术又来自沙域,寻常人等或许用不上,可对从商之人来说如虎添翼,诸位可不要错过。”
韩晴面上不露声色,心下倒是极为满意。
若是太强之人,反倒不再她的掌握之中。如管事所说,日后若真有一天,她将货物卖往番邦之地,这番邦小子绝对是一大助力。
而且此子年龄不大,处在沙域之地还能保命,定有过人之处。
在场之人有不少从商之人,可前往番邦者甚少,再者出远门不如雇佣镖局押镖,一个半大小子能有多大能耐?
何况,真正有趣的奴隶还在后头!
大伙兴致不高,纷纷散开。
韩晴心中一喜,若无其事上前,可人刚动,两位男子已率先上前。
其中一人立即道“一百金,人狼本公子都要了!”
高瘦的男子,脸色略是青白脚步虚浮瞧着就像被榨干一般,一张小嘴长得与女子相差无几,再配上一双豆大的眼睛,瞧着还真有些稀罕。
男子刚说完,一旁的中年男子就道“一百五十金。”
只有真正经历荒野狼群围攻之人,才知眼前的小子有多大用处,虽说不太信有人能对付冷血无情的畜生,可花点钱养着也不碍地方。
青年男子立时不悦,瞪了眼中年人,又道“两百金!”
“两百五十金。”
见有人跟他杠上,青年男子恼怒一喝“三百金!”
中年人有些犹豫,一个少年三百金,其价略高。
中年男子最终摇了摇头,拱手道“金公子可真是大手笔,老夫就不夺人所爱。”
韩晴心头猛跳,方才还一百金,平白就被两位爷提了两百金,真是要命!
看来,眼前的少年与她无缘。
然,事态总是难以预料,也许有些人天生就是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