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都指挥使府书房里,却是一片义愤填膺。
“主公!天家未免欺人太甚了!”裨将姜成一双铁掌打在铁力木的大案上,嗡嗡作响,心中越想越是愤懑,“当年您的功勋,就算是做府督尉也是当得起,天家偏生把您派来这,旁的不说,就这三年咱们交上去的赋税,与凉州几个城邦的几乎都是不相上下!”
可不是,主公这般一个铁血手腕的好男儿,竟要尚主!尚主也就罢了,偏偏天家未嫁的姐妹就只剩下景康长公主。纵然容色冠绝天下又如何,却是个豪放浪荡不羁的主儿。
别人不知晓,他姜成可是清楚!当年班师回朝,小公主堪堪十四芳龄,就开始放言说要学着史书那些公主蓄养面首,和一众年轻的公孙公子整日的厮混,这样的女子,怎堪配沈大人?
“闭嘴。”
一声冷冷的呵斥,房中全部静了下来。“全都出去,吩咐下去,一系列的物什必须准备齐全,万万不可怠慢了长公主,若有丝毫的差池——”
他转过身来,仿佛只是谈论天气般的闲适,“那便提头来见罢。”
又只剩下他一个人。
淡金的秋阳从雕花窗棂洒落室内,一地斑驳金斑,他长身玉立窗前,手中握着一纸密信,浑身似冰冷又似火热。
博珍……博珍……
是永文帝的手信。他当年来到平宛,基本上已经是默许站到楚元卿这一队来,开通商贸的赋税,暗地里的各色收入尽数交于楚元卿。之后夺嫡成功时,年轻的准帝王挑了一丝笑,“长歌,孤一定会为你准备一份大礼的……”
他哪里需要什么大礼。只不过为了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罢了,血战疆场保家卫国,他亦是感激楚元卿能赏识他。对从龙之功也没什么在意,只是想着,博珍平素与三兄最亲,他上位后,定然不会亏待她罢了。
可是……现在这又是一份什么大礼……
心如刀绞,踉踉跄跄地走回桌前,抓起冷茶就往口中一阵猛灌,仍然止不住那一阵阵的心痛。
博珍,博珍!
“……宫乱,博珍策马为朕请亲兵护卫,不慎流矢击中,堕马昏迷,醒来往事皆忘,心智如幼儿……朕不忍,三年孝期已过,博珍终须下降。当日应卿一礼,便是将博珍托付于卿。望卿莫厌弃今日之博珍,恳请照料余生,令其喜乐安平……”
七尺之躯早已许给边关,他煞神之名响彻西北,是为了守家卫国,是为了大楚扬威四海,是为了——她不用和亲边疆。
他要她安平喜乐,要她无忧无虑,要她永远做天朝最娇贵最美丽的明珠。可是现在……胸中疼痛爱怜难以遏制,不停地搅动着撕扯着,他无法承受地弯下了腰,手中瓷杯被大力捏碎了,刺得满手鲜血淋漓,却依旧比不上心中,那苦涩的晦暗的,无边无际的疼痛……
博珍,博珍……不管她变成什么样,他都会好好照顾她……手心左胸双重的剧痛中,他竟然升起一丝阴郁黑暗的念头,啊博珍,这样也好,这样也好……这样,她就永远是我的了……
锣鼓喧天,红绸开道。农历九月初三的黄道吉日,平宛城意外的好天气,虽然北风已经凛冽了起来,却依然日阳明媚,金光烂漫。
畏惧着城主鬼见愁的凶名,城民们只敢围在街角看热闹。可是哪里仗得住天家嫁妹子的大手笔,一列红衣宫女笑盈盈地托着金盘随着仪仗前进,不停地朝人群中撒各色干果糖块,竟然还夹杂着金叶子银叶子哩!
当下便沸腾了起来,挥着手恨不得再长高一些,喊着,“早生贵子!”“公主和都指挥使大人百年好合!”之类的吉祥话。
直到前方一匹色如白雪的神驹驮着新郎出现时,看热闹的却仿佛一下子被冻住了,再也不敢大声嚷嚷。
即使穿着一身殷红的喜袍,身上还戴着颇为可笑的大红团花,那一张俊容可还是如同凝了贺兰山山巅的积雪一般,一身煞气挡都挡不住呀!可怜那娇滴滴的公主哟,怎么受得了这样的郎君。
轿子已经到了都指挥使门前,公主却迟迟不下轿。本以为沈大人会发作一番,没想到他竟然亲自下马将公主抱了出来,看得旁人目瞪口呆,下巴都要掉下来了——这还是那个鬼见愁般的都指挥使么?!
看来还是公主娘娘有本事,百炼钢都给弄成了绕指柔。
其实她是抗拒的,受惊的猫儿一般挣扎着,“……不,博珍怕……”
细细弱弱的声音,哪里还是以前那个骄傲亮烈的公主模样?心中大痛,生疏却温柔地抚摸着她的脊背,柔声低语,“……别怕,别怕,阿兄马上叫他们退下。”
“下去吧。”一声令下,畏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