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韫玉却捏着他的下巴,强迫他抬起头正视着他,细长的手指描摹着他的眉毛眼睛,为他拂去了睫毛上结出的冰霜,一字一句道:“我看你有那个资质才想着领你入门,既入了师门,便不要这么自轻,该好好说话的时候就好好说话,能抬头就别低着头。我姓石的天生护犊子,谁要敢欺负我徒弟,我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他缓缓道:“今后就不要叫莫六了,就叫思归,莫思归。”
☆、木萧一
莫思归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改了名字,拜了师。
石韫玉倒真有一副师父的样子,没忘了给莫思归买了一套棉衣,还嬉皮笑脸的出卖色相去了一个农妇家给莫思归洗了个澡,把这个小乞丐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莫思归生的瘦小,棉衣套在他身上也是肥肥大大的,袖子也长了一截。走在仪态翩翩的石韫玉旁边,不像是徒弟,反而像是石韫玉拐走他了似的。
他被石韫玉牵着手,低头慢慢走着。走了一会,想想不对,又把头慢慢抬了起来。
毕竟前一天晚上这位师尊还告诉他不能总是低着头。
这一抬头,就碰见了老熟人。
他看见之前的那群乞丐少年正稀稀拉拉的站在那里,双手抱胸不怀好意地瞪着他俩,可又不敢上前找茬。今日的莫思归和昨日的莫六几乎不像是一个人,要不是看他还是那么低眉顺眼的,他们都不敢认了。
莫思归暗暗握紧了石韫玉的手,面无表情的从他这帮昔日的“朋友”面前走过,不带有一丝一毫的留恋。有个平日里和他关系不错的小乞丐想上前和他搭话,脚迈出了好几次,最后收了回来,眼睛不离莫思归,就这么看着他跟着那位温润如玉的公子愈行愈远。
“小六的确没什么好留恋的,人嘛,都想往高处走,这样也好。”他如此安慰自己。
一大一小两个俊俏的男子走在街上难免会引起姑娘家的留意,石韫玉自不必说,细眉凤目的,又颇会说话,转眼间手里就多出了一大把姑娘家的手帕,差点腾不出手去牵莫思归。
莫思归本想在石韫玉旁边安安静静当个摆设,谁知也被一群小姑娘尾随。这也难怪,他之前被石韫玉那么一打扮,一张漂亮的脸从乱糟糟的头发里露了出来,楚楚可怜的样子惹人心疼。再怎么说女人身上都带着母性,看见这么漂亮的小孩,难免心生爱怜之意。
他天生一副惹人怜爱的样子,一双杏仁眼里时常泛着水光,眉眼之间透着一股子凄楚可怜的劲。许是天天闷在巷子里少见阳光,肤色极白却不红润,身量也未完全长开,比同龄人几乎小了一圈,站在身形修长的石韫玉身边,更显得弱不禁风。
若他这时候去糖葫芦摊,那小贩见了他,估计连钱都不会要。
十二岁的莫思归没见过什么世面,还没被这么多人围观过,多少有些不自在。须臾,他抿了抿嘴,鼓起勇气拽了拽石韫玉的衣袖,声音细小得和蚊子嗡嗡一样:“师……师尊,我们,走吧?”
石韫玉顶了一头姑娘送的各色各样的小花,跟只花公鸡似的。他把莫思归从地上一把捞起来,让他坐在自己的臂弯里,如获新生的长出了一口气,笑眯眯对那些姑娘道:“犬子自小养在家里,没见过这么多人,有些怕生,在下就先带他回去了。”
说罢还扬起一个足以颠倒众生的微笑,朝那些姑娘们扬了扬手。
姑娘们不禁有些遗憾,这大公子已是个有家室的人,可那唇红齿白的小公子还单着,早知道一开始就和小公子提亲了,长得俊俏还有钱,年龄小但不吃亏啊。
他们一走远,莫思归就挣扎着从石韫玉怀里跳了下来,转而拉着他的手。石韫玉挑了挑眉,也没多想,一边牵他走着一边有些无奈的看着手里的帕子,想着该怎么处理了了事。
莫思归年龄小,但是会察言观色。他懂事的把石韫玉手里的帕子接过来,抬起头道:“这些帕子,很新,也很好看,路上可以,卖掉,换钱。”
石韫玉有些惊讶的愣了一下:“怎么想要卖掉?”
莫思归认真道:“我们,用不到的。不卖,会浪费,卖了,可以挣钱。”
石韫玉哈哈一笑,大手覆上了莫思归刚洗过的头发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撩拨着。他把莫思归手里的帕子拿过来揣在了袖子里,笑着道:“你怎么知道会浪费?木萧山上又不止你一个徒弟,这些帕子留着送给你那些师姐们,她们又不知道要怎么开心了。”
他笑意朗朗,带着一种摄人心魄的意味。莫思归也被他的笑容感染了,低头浅浅地笑着,一对小虎牙若隐若现,双颊下漩出两个酒窝,甚是俊俏。
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石韫玉低头道:“你这样子和我大徒弟有点像,他明明是富庶人家出来的孩子,可抠门的要命,看见点能卖钱的就卖掉,跟没见过钱似的。不过长得的确是好看,要不然谁愿意买他那破铜烂铁碎头发,还不是奔着他那张脸去的?”
他撇了撇嘴,指着自己的脸道:“我这张脸够不错了吧?你那大师兄,比我好看多了。我们木萧山别的不说,单着美貌就够排第一的了。”
石韫玉把手负在身后,有些骄傲,跟个小孩一样。
莫思归被石韫玉三言两语闹得有些头晕,他听说过的修仙之人多是沉稳高洁的世外高人,从不在意自己的容貌,可他这师尊现在看上去……多少有些不靠谱。
据说当朝圣上痴迷于得道成仙,民间的修仙门派数不胜数,但凡和修仙沾上点关系,就要大言不惭的说自己是某山某氏,成天各家各户瞎逛荡,美名其曰“游历”。民众也被带的痴迷各路神仙,家里有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要请神仙来驱个魔消个灾,大把大把的掏钱,甭管真神还是假仙,都是神仙。
反正要真能碰见神仙,说不定还能被神仙带着飞升,也是赚了。
这就连带着那些街头卖艺的都改了行,胸口碎大石非说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身,走钢丝便道自己在御剑飞行,说上几个带点修仙意思词就成了修真之人,把大人小孩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满朝文武恨不得在朝堂上血溅三尺规劝圣上肃清一下民间风气,文官的嘴皮子都磨出了血,结果规劝没规劝成,圣上该吃丹药吃丹药,修仙门派该泛滥泛滥。后来他们也懒得管了,自己还有一堆事拎不清呢,惹恼了圣上还株连九族,得不偿失。
更何况,万一真有渡劫成功的,说不定还能带百姓们都飞升仙界,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