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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蟠看着薛母的肚子,他再不济还是记得红楼里面有个薛宝钗的,只是他不确定这个一个就是宝钗了,没看见林家黛玉与贾家宝玉都没有踪迹吗。倒是不知宝钗比他们的岁数都大。“妹妹也是好的,那就叫其娃娃吧,弟弟妹妹都可一用。娘,你有什么想吃的没有,庄子上送了好些个东西上来。”
    薛母觉得怀孕人的口味是会变得奇怪,但也知道不能太多,不然伤到肚子就不好了。想着嘴里总觉得淡,她有些想吃虾了,“我问过王大夫了,稍稍的用一些虾对孩子也好,要不让后厨做点虾的吃食。”
    薛蟠点头觉得这个好,虾对于孕妇来说能够补充一些胎儿发育需要的元素,就是注意不能太多,也要看看薛母是不是对此有什么过敏不适的情况。“要不加一道鲜虾豆腐,只是得先试试,会不会有不和的反应。”
    这头薛母吃着豆腐鲜虾羹,那里薛蟠与宋诠还有薛父却是更好口福的吃起了全虾宴。三个人面前的圆桌上摆着虾籽和的虾球包心、麻辣诱惑的香辣虾、茶香清爽的龙井虾仁、虾仁入芡的虾团鸡皮汤、皮薄如翼的水晶虾饺,倒是从热炒、汤品到小吃都有了。三个人吃的肚圆饭饱后,一起喝茶消消食。
    “藏舟,你这些年天南海北的走商,也吃过不少东西,这个水晶虾饺是从广粤那里来的吧。”宋诠是个见识广博的人,不比四十不惑之后一直在京城为官,之前走过很多的地方,也喜欢听听说说那些风俗异闻。
    “先生好眼力,一看就知道这是从南边那里来的,这和江南的做法还是大有不同的,就单单说这个极薄的面皮就费了许多的功夫,还有一个糯米虾烧麦也是不错的味道。”
    薛父想着他去广粤的场景,那里真是与此地不同,而更不同与京城的景色,充满着一种海上带来的味道,更多的西洋人,还有那些新奇的物件。“就说这个虾壳吧,我在那里靠海的小村庄里看见村民将它剥下来后,晒干了磨成粉,涂在疥癣上,不多时那患处就好了,倒是一个成效甚快的土法。”
    宋诠点点头,民间总有一些法子,看着简单却是对症的良药。“医书上说海虾性温,开胃化痰,可疗秃疮。想来也是这些在海边居住的人们在日积月累中慢慢发现的。”
    薛蟠暗自点头,他记起了咸丰年间有本《随息居饮食谱》,用后来的话说那是本营养学的书,这个他记得很清楚,以后可以誊写出来,也给用食做个参考,可以不偏嗜,而注意食忌。“先生也遇到过什么有趣的事情,有没有格外不一样的虾?”
    宋诠听着薛蟠的问题,想了想,倒真是还有一个。“我和蟠儿一样大的时候,圣上的尊父刚平了前朝,只是老圣人没有称帝,没多时老圣人仙去,圣上年幼登基称帝开创大庆,老臣新人们都是众志成城要辅佐少主,建立太平盛世。我的父亲被派到了东北那里做官,我也随着去了。那个冬天在路途上投宿的时候,遇见了一个老道人,我还记得他穿着墨竹绣纹的长袍。我记得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说是在大庆以南,再以南,飘过大洋,再过大洋,穿过小岛,再过大洋的时候,就会进入一个寒冷的地方,那里看到的都是满眼的白色,都是冰雪,几乎没有鸟兽人烟。在厚厚的冰层上面,有的地方有着裂缝,如果不小心掉下去,就会淹入刺骨极寒的冰水中,那滋味只要一下就能把骨血都给冻僵了。
    道人说他不幸在冰水里面游过,居然在那样寒冷的冰水里看见了一连串会发光的东西,他随手抓了定睛一看,居然是一种会发光的小虾,就像在森林中看见萤火虫那样,在中日不见太阳的冰层下他看到了发光的虾。后来他捞了一把,生吃着小虾,那味道是鲜美无比,举世无双。”
    宋诠想着往事,如今已经分不清那是事实还是自己年幼的错觉。毕竟极大多少的人不似他的徒弟年幼早慧,更多的人长大了都会记不清过去的事情了,他现在也有点不能确定那个雪夜听见的故事是真是假了,那个白胡子的道士是人是梦。
    薛蟠却是当做真事来听的,这地方说的不会是南极岛吧,他依稀记得那里有种会发光的磷虾,是种营养价值极高的东西。只是,在这个年代要去到这样的地方,非常人可至,那个道人不会就是给自己治病的人吧,也许在山林之间,真的有修者也说不定。
    几家欢喜几家愁,这乐呵的各有自己的理由,这不京城的王夫人也在乐呵,她大儿子贾珠的婚事算是订下来了。
    “老爷,我托了哥哥问了声,李家在金陵的名声也是不错,真的是几代书香,珠儿有个这样的媳妇也是好的。”
    “那是自然,李守忠是国子监的祭酒,大家都喜欢和他说话,等以后也能在学问上帮帮珠儿。这婚事准是没有错的。这事情你早点定下了,珠儿也有十四了,也是时候商定亲事了。”贾政对于有着学问的人,有着一种亲近,觉得自家这位终于办了件好事,他的两个孩子还是不错的,就是才一岁的二女儿也是可爱活泼的样子。这比着大房可要好多了,贾琏那个小子,看着机灵,根本没有长着读书的那根筋。
    另一侧大房的院子里,迷散着一股浓浓的药味,张氏半躺在床上,嘴里刚吞下那一碗药汁,‘咳咳!’她猛烈地咳了起来,拿着丝帕子一擦,上面果然有了一丝血迹。无声苦笑了一下,张氏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谢嬷嬷……”,她嘶哑的叫了声。一个穿着素色的嬷嬷进了门,“大夫人,你这是又在看信了,可不能再这样劳神了。”急忙把那些已经发皱的信给收了起来。
    张氏脸上没有一点喜色,语气也是淡淡的,“也就是这样了,父兄入狱,现在连辩解的时间都没有了,一刀死在了山贼的手里,张家一夜间家破人亡,让我这个外嫁的女儿又怎么办。我这身体从生了琏儿之后就不怎么好了,这几天怕也是跟着去的时候。”
    谢嬷嬷那些帕子擦去了张氏额上的细汗,却又伸手摸到了她背后的被子已被虚汗浸湿了,谢嬷嬷心里一颤,她命苦的小姐,怎么就到了这一步了。张氏出自名门是关中张家的小女儿,父兄都是朝中重臣。贾公在世的时候订下了贾赦与张氏的婚事,刚来这的时候,也算是顺遂美满。要是变化就是在贾公过世了之后,贾母偏着小儿子,加上贾赦没有什么本事,也不上进,这几年贾母对他就更不见待了,同样张氏也没能博得贾母的欢心,许是世家小姐身上的矜持也没能让她融到贾家之中,日子不咸不淡的过着,反正也有了儿子贾琏。
    只是事情就是在贾琏降生后有了变化,贾母更喜欢早出生的贾珠,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那是因为他是二房的孩子,而贾琏就没有相同的待遇了。而张氏自己的身体在生产之后,明显不好了起来,大夫看过不少,就是体弱病虚了。只是,儿子看着机灵,却不喜读书,整天瞎玩的情况,她看着忧心,可贾赦却没有严加看管。直到今年初,张家被弹劾贪墨巨款,就在父兄上进告罪的时候,被一伙流窜多时的山贼杀了,这个事情,成为对于张氏是重重一击。此后就每况愈下,熬了半年,也不见起色。
    “可别说不吉利的话,那头贾珠大爷都议亲,夫人一定能看到琏二爷的长子出生的。”谢嬷嬷扶着张氏慢慢躺下,想让她放宽心好好歇歇。
    张氏闭上了眼睛,她心里知道不可能呢,她也想过为了这个孩子,也断不能就这样去了,只是她已经没有了家了,一夜家人死尽,夫家相公不上进,自己也始终与贾家不和,还能熬多久呢?琏儿又怎么办,自己去了,贾赦再娶,万一那人有了自己的孩子,琏儿又会落到什么地步。
    不行!一定不能让一个得贾赦欢心的进门,临了,她必须先行一步,也是她能为琏儿做的最后一件事情。
    ☆、17、七夕两处心
    这夜,京城也好金陵也好都是张灯结彩。在七月初七,大庆国很多人都会过这个节日,就是人们嘴里的七夕节,牛郎织女的故事尽管版本有点不同,但大致的脉络都是相似的,在这个时日里,天上分隔两处的恋人终于得以相会,地下的人们庆祝这一天,在夜里或设宴邀客,或沿街设摊卖巧果,或三三两两对银河祈拜。
    贾府大房那头,张氏对着镜子好好梳妆了一番,看着镜中自己三分病容的样子,硬是被脂粉勾出了一丝妩媚来。她顺了顺耳畔的发丝,就听见了外面的通报声,“大老爷来了。”
    张氏强装地站了起来,端是让贾赦看到了她弱柳扶风的样子。“这是做什么,你身体不好就不要出来迎了。”
    贾赦忙是扶住了她,让她快点坐下。对于这个老父订下的妻子,贾赦是满意的,她知书达理,温柔可人,可惜和贾母的关系并不像是二弟妹和贾母那样,总是隔了一层。但是这更让贾赦喜欢这个妻子了,因为他自己对着母亲也没多少的亲近。
    “最近有没有好点,你别累着了,那些事情就让下面去做,放着他们又不是用来看的,你也要严厉一点。”贾赦看着张氏的气色似乎是好一点了,心里的那种不自在好了一点,他最近都没有过问大夫张氏的事情,总怕听到坏的消息,也许慢慢会好的吧。
    张氏只是柔柔地笑了,低下了头,遮住了自己的眼神,“老爷,我都知道的,只是有的事情想要为你亲自做。这不我听说了你最近有点苦夏,特意煮了银耳莲子羹,要不要尝尝。”说着抬起头,温和地看向贾赦,还带着一丝期待。
    贾赦看着张氏的眼神,陪着她三分苍白,三分粉黛的妆容,竟然有了一种新婚时候的感觉,好似很久不见这样柔中带媚的她了。当下,他就答应了,“好好,你做的一定要尝尝。”
    张氏抿嘴笑了一下,就唤着谢嬷嬷端进来。谢嬷嬷一直半低着脑袋,直到放下了那盅银耳羹也没敢抬头看一眼,然后她弯身在退了出去,就在跨出门栏的时候,还差点绊倒了。
    贾赦就看到张氏伸出了芊芊玉指,打开了盅盖,舀了一勺,尝了一小口,点点头。然后换了一个勺子给他,“这温度刚刚好,老爷快尝尝吧。”贾赦听着张氏的温言细语,尝了一口,果然润滑爽口,然后在张氏的笑脸中,把一碗都用完了。“我和你说,琏儿最近喜欢上了算术,他学的可是不错。”贾赦想今天可以留下来,和张氏好好聊聊,很久他们夫妇之间没有这样了。
    张氏听着贾赦的话,取出了一块帕子,给他擦去了嘴角的汤汁,然后两人气氛美好的聊了下去。
    谢嬷嬷拍了拍心口,好不容易平缓了心跳,今天贾府里的主子们都去热闹了,二房那里自然也是,就是小厮丫头们也会是凑个热闹。她偷偷摸摸地从廊下疾步走了回来,看着已经熄灯的主屋,悄悄地回了自己房里。想着那盅银耳莲子,今夜发生的事情,她会带到地狱里,为了她那苦命的小姐,就算是手染鲜血也是必须的,谁让这世道就是这样呢。将来就算有一天查出来,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
    同样的京城,不同的天。
    郇昰和他的刚娶的妻子从宫里吃七夕宴回府,一路上也没有说什么话。“今天事多,早点歇吧,还有孕在身,别累着了。”郇昰和他的正妻稍稍说了几句,就回了书房。也没去看对方的脸色,这桩婚事也就是皇家的婚事,门当户对,然而这个孩子来的却比他想的要早的多,要知道除了新婚的三天之外,他们还没有过其他的房事,就被检出五皇子妃有孕了。
    郇昰进了书房,推开窗,看着天上的银河,却一点也感觉不到七夕的气氛。
    “朕心悦人唯萍儿。”郇昰脑中又想起了小时候,躲在草丛中听见的那句话,那是他父皇对着宸贵妃说的一句话,但是宸贵妃还是死了,还有她的儿子,比自己大两岁的四皇子。
    郇昰在四皇子死后瞥见过父皇眼中的那种黯然,也偷偷地在宸贵妃过世的时候,看到了父皇僵硬的嘴角。他知道这是一个秘密,因为宫里人根本不觉得皇上有多伤悲,丝毫没有看见皇上要追封的态度。
    郇昰想着自己的母亲,不过是一个贵人,在生产自己之后,没有两年就死了,然后自己被养在了宸贵妃的名下。那是一个看上去温柔可亲的人,年幼的自己甚至分不清,她对待亲生儿子与自己有什么不同,一样的要求,没有什么溺爱放纵,也没有差别歧视。他一度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四皇子死了而自己活着,可是失去了儿子的宸贵妃在一年后也病逝了。他没有了那个兄弟,也没有了养母。宫里面的日子可是不好熬,父皇对自己总是有层说不出的隔膜。
    郇昰才慢慢知道,总是有不一样的,终究自己不是宸贵妃的孩子。
    就在今天他彻底懂了,他一直没有理清的东西,他的父皇为什么会对自己半冷不热,因为看着自己,就会想到他最爱的人们已经死去,可是他这个代替品也不是的儿子还活着。
    郇昰闭起眼睛,为了自己今天去祭拜宸贵妃时,瞥见的父皇的那个眼神心寒。自古帝王多绝情,而他们的感情稀少的给了一个,就没有别人能得到了,自己不能,太子不能,其他的皇子们其实也根本不能。
    是的,七月初七就是宸贵妃的死祭,除了自己这个她的养子,宫里这个地方谁还会记得一个已经过世整整十年的妃子,何况当她也没有荣宠六宫。
    就是郇昰也没有想到会在向父皇请示,去长春宫祭拜养母的时候,瞥见皇上那种复杂的眼神。
    ‘呼——’郇昰叹了一口气,那么就这样吧,他安安分分地做个皇子,以后做个清闲的王爷。虽然这个妻子的家世不高,但是也算是争气的马上就能给他一个孩子。好好地让这个孩子长大,平淡的一辈子,也是不错的事情。
    谁都争不过一个死人。他又何必去掺和这趟浑水。
    这么说自是因为朝中最近开始变得奇怪的局面。
    当今圣上已经年近六旬,最大的儿子也有四十了,就是出生便被封了的太子。其后连着过世的四皇子,还有七个儿子。最小的也有五六岁了。
    只是随着成年的皇子成亲开府,并且入朝做事之后,太子的位置就越来越难了,今年因为关中张家被山贼截杀一案,更是让局面诡异了起来。这张家的贪墨案,真假还没有定,就被杀了,让负责这个案子的太子很是气愤。只是,皇上仍在,太子只是太子,要想查清里面的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况且,皇上今年来对太子的喜欢,可比不过几个小的,要说就是半步之遥,可是太子终究还是可以废的。
    郇昰笑了一下,这些话只能憋死在心里,也不能露出半分。他的父皇最想封的那位已经不在了,那么剩下的,他只会找一个最合适的吧。不过,这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还不如去读几本西洋人的书呢,有时想想以后,能出海看看也好,他还没有见过大海的样子,而这京城的四四方方的天,也就是一成不变的样子。
    ****
    “所以,今天在民间也有是鬼节的说法吗?”远在金陵那一头,薛蟠却和薛父还有宋先生一起在小院子里看星星,就听着宋诠在说七夕的另一个版本。
    “民间有把五月五七月七当做祭拜的日子,所以这一天出生,并不是看成是什么好日子。”宋诠摸着胡子,想起了一个故事。“我就听过,在这一天出生的孩子,不好养活。有个大户人家生了个千金,还特意向着乡下远亲借了个名字,让那个老亲给起了个名,借寿来着,后来果然一生平安顺遂。”
    薛蟠倒是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说法,他觉得借寿这种事情,也是缥缈的很,有种无稽之谈的意味在。“先生,这可当得了真?”
    “凡事难说的很。”薛父却是不知想起了什么感叹了一句,“当年你的祖父似乎也说过那样的事情。”
    “爹,是什么事情啊,可以说说吗?”薛蟠难得听见薛父说起那个让他疑惑不已的祖父,总是想要多挖到点内容。薛父看着儿子似乎闪闪发亮的眼神,觉着毕竟是小孩好奇心还是重。
    “这事情你听听就算了,做不得真的。”薛父努力想了一下当年的事情。“说是在你祖父年轻的时候,听过一个故事。
    一个文人上京赶考途中遇到了山洪,被一个村子里的少年给救了。文人清醒病好之后,还是错过了那场科举考试,不过却和那个少年成为了朋友,虽然对方是个乡野村夫,倒也是有一番魏晋风流的气质。两人相交甚欢,成为了刎颈之交。文人必须回家的时候,与少年相约在江南再见。可是人世无常,后来文人回到了家,五年过去了,少年却始终没有再前来找他。待他要成亲了,派人去邀请少年时,才知道五年前少年就离开了那个村子,已经不知所踪。
    本来以为这辈子也许他们永远不会再遇见了,但是一次文人带着家人会祖籍探亲的时候,遭到了山贼打劫,护卫死的死伤的伤,眼看他的孩子就要被伤到的时候,一个人骑着高头大马从树林中冲了出来,救下了他的孩子。等危险过去,文人愕然发现这个壮士,就是当初的少年。
    他之所以离开是因为得了难症,去寻名医去了,可惜十多年来,没有治愈的办法,也许不久就会死了。文人心中大悲,这个救了自己,也救了自己孩子的友人加恩人,怎么就能这样去了呢。
    几方打定下来,有个道士告诉他,有个法子可以一试,但是他必须付出惨烈的代价,就是以命换命。他的友人本是健康之命,却应了文人命里的劫难,现在除非文人把自己的寿命借给他,否则无力回天。
    文人听后,当下没有犹豫就那么做了。后来,那个友人的病就不治而愈了。”
    薛蟠听了父亲的故事,觉得有点奇怪,祖父怎么会和父亲说这样的事,“爹,你那时候也和我一样好奇吗?还有那个文人后来呢?”
    薛父摇摇头,“这事是你伯父缠着你祖父说故事的时候,我顺道听的。至于那个文人的结果,并没有说。蟠儿这不过是个故事罢了。”
    薛蟠心里却不这么认为,故事真的是故事吗,还是一个看不清的真实。就像他装的再像一个同龄的孩子,其实有的东西真真假及早就分不清了。
    ☆、18、庙会遇奇人
    不说薛蟠是不是认为那只是祖父听来的一个诡异的故事,话本里面的故事可能只是一个写书人编的段子,但也可能是真的。哪怕后来的人读起来觉得,与那个时代的历史如此的格格不入。比如,薛蟠生活的年代,在金陵的庙会上看到了一只会走会跑的狗。你伸手摸摸它,不舒服了它还会发出叫声,关键它是木头制作的。
    七夕一过,这日子就入了重阳,薛蟠先前让当归去打听的消息,至今没有回音。就是要去找一个叫做黄履庄的人。要说世人多半知道清初有个叫做戴梓的人,他擅长于火器的制作,却少说和他同时期的另一位,那个人不是官,也没有留下书稿来,却是一个发明家。要说他发明了什么,只能根据史稿的记录窥见一斑,自行车、温度计、显微镜、机械狗等等只是其中之一,可惜他的《奇器目略》没有存下来,而器物们也没有,二十八岁之后,他的故事就没有再说一说了。那个就是黄履庄。
    薛蟠知道这一位,是因为他所做的东西远远超越了时代的思维,他的发明比西方早了整整一百年。可以说在当时的实用物理学与工程学方面,这位都是先驱者。就是被康熙称作‘绩学参微’的数学家梅文鼎,都有赞誉过黄履庄的奇思妙想与精妙工艺。
    既然是这样一位人物,会不会在这个时空也出现呢?
    “大爷,已经到处打听了,没有这位黄师傅的消息,小的根据您报的生出时段,没有寻得这样一位奇人。”当归从苏州回来之后,就着手查这件事情,但是一年多了,连半点消息也没有。“您看,说不定他搬家了,去了北边?”
    薛蟠摇摇头,恐怕是找不到了,不知变调的历史将这样一个人才弄到了哪里去。“算了就到此为止吧。别在特意花力气去做了。和爹说一声,带着几个护卫,我们去庙会看看吧。”说不定没有这个黄履庄,还有苏履庄呢。
    重阳的正日子刚过,这街上还飘着淡淡菊花的香味,各种叫卖的小摊面前都有人驻足挑选。“快,快去,前面有人再表演骑轮子啊!”就听见人群里传来了这样的声音,有些小孩向着做前方聚了过去。薛蟠听着骑轮子,被吊起了好奇心,该不是自行车吧,这个时代还没有这样的东西,莫不是黄履庄出现了?!
    薛蟠示意当归也上去凑了热闹,几个卫护把薛蟠保护在内侧,倒是从一侧看清了里面的情况,就看见一个发色戴白的中年人骑在前面的木轮子上,后面还有一个座位带着另一个小孩,那个中年人摇动着手中的轴曲,倒是平衡地前行并转了好几圈。
    大家看的都纷纷鼓起掌来,‘啪啪啪!’的掌声,热烈地好似没有看过这样的表演。“再来一个!再来一个!”大家有的放下了一两个铜板,鼓舞着中年人。
    中年人拱拱手,拿出了边上的一个木狗,然后像是拉动了什么发条,就看到这个木质的狗,自己走动了起来,竟然真的像是狗走路的步伐。而中年人突然拍打它的背脊时,居然从这个木头体中发出了‘汪呜——’的叫声,这让一圈观众猛地静下声来,然后是爆发似的,众人高喊了一声,“好!”
    薛蟠看着场内的场景,已是心绪翻腾,终于被他找到了吗,属于这个时代的大师。不被后来所相信的,比西洋早了足足一百年的,他们自己的发明家。薛蟠觉得在这个时候,他才是真的活了,不是一个狠狠压制暮暮老矣心情的三世之人,而是一个抛去了过去的重担的,重头再来的年轻人。
    等人潮散去,薛蟠立马迎了上去,“先生留步,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中年人与他身边的小孩回过神,看见有个眉清目秀的男孩站在了面前,看着穿着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就不提身旁的家丁与护卫了。中年人不清楚薛蟠的来意,以为他和以前的那些客人似的,喜欢这些新奇玩意。“客人是要买这木头狗和双轮车吗?”
    薛蟠克制去握住中年人双手的冲动,深吸一口气,“冒昧的问一句,这些都是先生的制作的吧。”
    中年人顺其自然地点点头,“你要更多的,恐怕要费些时日,这东西的做工可没有那么容易。”
    薛蟠看着中年人肯定的语气,确定了这些东西的出处,更是想知道这些是不是他的创意,“还有别的东西吗?还这些不一样的。”
    “当然有,还有一些小镜子能看见天上的星星,或者您要自己会跳舞的人都有。这些我都会,还是您要想做什么,也可以说给我听听。”中年人看着薛蟠的年纪认为他是喜欢这些玩意的新鲜劲,江南一地奇巧之物不少,但是像他这般好玩的却是还没有呢。
    薛蟠示意当归取出了银钱,“不知先生怎么称呼,这些我要了,另外还想和先生谈谈能不能做点别的,您看现在方便去家中看看吗?”
    中年人看到当归拿出的银锭顿时觉得多了,这些活计可不值那样的价格,都可以是他半年的家用了。“太多了,不用这么多,我也没有碎钱找给您,只要那一点就行了。”中年人指着当归看也没看的那块碎银,表示已经够了。
    薛蟠没有和他争执,在这个时代几乎没有人明白,哪怕是千两万两也买不回这些东西的意义,它们代表着曾经明明可以,却不曾实现的,世界第一个出现的发明。
    当归看了主子的眼色,就把碎银递了过去。中年人笑着把东西给了薛蟠的家丁,“别叫我先生了,我叫晏轼,这是我的小孙儿晏冶。小公子可是现在去我家中看看。”
    “当然,我们现在就去吧,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吧。”薛蟠自是想要快点看看这位符合他心中工程机械大师人选的晏轼有什么更多的惊喜带给他。
    一行人就跟着晏轼与他的孙儿来到了集市后面不远处的一个小宅子前,“您别介意,可是有点乱。”晏轼打开了门,就看到院前的地面上,对着各种的木料,还有一些零落的金属零件,倒是他说的杂乱无章了。
    护卫们率先走了先去,再让薛蟠入门了,一进门薛蟠就看见了一个类似望远镜的东西。“那个是你做的?能看的清月亮吗?上面是是不是有什么?”
    晏轼听着知道薛蟠是个识货的人,刚想说话,却看到了那几个侍卫。薛蟠顿时明白了,“你们都出去等着,就留下当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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